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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里被贱卖的食物主权

2015-6-3 20:22| 发布者: 水边| 查看: 2146| 评论: 2|原作者: 食学研究|来自: 人民食物主权

摘要: 现在的全球食物分配系统不可持续并危害食物主权。超市的扩张迫使小农直接和工业化农业竞争,同时也对本地市场和社区有负面影响。在亚洲,当越来越多人转向去超市购买食物时,我们正在失去食物多样性;企业超市掌握了更多决定食物系统的权力,其中包括生产、分配和消费各个环节。
超市化,改变亚洲市场的面貌
  遍布此区的菜市场为消费者提供新鲜果蔬、各种肉类以及其他食物;也为整个食物分配链条里不同节点工作的无数人们提供生计:从生产产品的小农,到摊主和路边小贩,以及码头工、搬运工等临时工。仅在印度尼西亚,已登记的13450个菜市场里容纳了1250万摊主,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在那些市场里工作的临时工。

  超市对这些人的生计造成了直接的威胁。超市在扩张过程中,会在国家食品支出中占据愈来愈大的份额;而留给那些依靠菜市场和小商铺的人们的收益越来越少。例如在印度尼西亚,菜市场数量以平均每年8.1%速度递减。印尼市场商人联盟(IKAPPI)表示,3000家菜市场,连带隶属于每家的几十个摊档已经在2007年到2011年间关闭,菜市场的数目由13450个减少到9950个。经调查,近半档主表示,与超市的直接竞争迫使他们关门大吉。 
  
  这就解释了街边小贩为何一直处于反对零售行业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的最前线。在印度,大约4000万人的生活依靠非正式贸易业和菜市场,因此他们的反抗十分激烈。在2006年,一个国家级的指导委员会成立,致力于协调一场名为Vyapar Rozgar Bachao Andolan的“零售民主”运动。这场运动由那些受到零售自由化影响最深的群体所领导,即行业协会,工会、商贩组织,农民组织和小型工业。这个委员会的目标是,推动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展开具有广泛基础的行动,并制定政策保护那些深受影响的群体。2014年2月5日,数以千计的街边商贩向印度国会请愿,要求通过《街边商贩法案》(Street Vendors Bill)并取消外国公司进入零售业的政策许可。 

  在印度尼西亚,菜市场商贩行会已经发起了地方层面的抗议。例如在Jogjakarta 地区的Bantul这个地方,商贩行会一直要求关停那些距离菜市场不足3.5英里的便利店和连锁超市; 商贩们也要求当地政府限制7-11、Indomart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连锁便利店的营业时间。
超市挤占小农生计空间
  在亚洲,小商贩位于本地食物体系的前端;这一食物体系保证着产自无数小型农场的食物在整个区域内的采购配送。附近的农民每天将他们的农产品运至批发市场,而商贩通常从批发市场采入新鲜水果蔬菜、肉类、禽蛋和鱼类。

  公司零售商则仰赖一套完全不同的采购配送体系。每间连锁超市集中组建自身的产品采购环节,供应其遍布全球的销售点。食物由庞大的跨国公司供应,而无疑跨国公司始终能够根据超市制定的苛刻标准供应大量货品。超市的采购配送完全整合成一体,正如他们常说的“从农场到餐桌”。

  小农参与超市的这些整合供应链的空间几近为零。这其中的关键是:超市要求产品生产方式遵守食品安全标准,而这对小农来说是不可能达到的。

  过去10年间,全球食品产业制定了成百上千个方案,用以规范在其体系流通的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1999年,一个由17名欧洲零售商组成的团体决定创建他们自己的供应商认证体系,并制定出蔬果和大田作物(包括谷物如小麦、大麦、油料作物、动物饲料和花卉)生产的详细认证标准。他们最初称其标准为欧洲零售商协会良好农业规范(EUREPGAP即Euro-retailers produce working group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又2007年于曼谷改为全球良好农业操作认证(GlobalGAP)。 

  至此,由零售商开创的良好农业规范(GAP)经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食品法典(the Codex Alimentarius)推广并转化为国家管理条例。这些标准的施行在官方是自愿的,但政府和大型食品零售连锁店正渐渐将其变成强制性认证体系——不仅针对面向零售商的产品销售,也针对想要获得农业推广、市场营销和信贷项目的农民。FAO和一些政府公文里指出,其目标是使这些认证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 

  2005年,马来西亚朝这一目标进了一步:政府的规范化及认证机构颁布了“作物商品良好农业规范”(Crop Commodities-GAP Regulation) 。这一规范列明了基于EUREPGAP和FAO的GAP认证体系上的通用守则。它规定所有的农业生产者在法律上有义务遵守这些规范。
现在亚洲的政府努力确保小农遵循GAP的标准,但是这些标准根本无法适用于大多数小农的农业体系。GAP体系一般包括以下要求,如:储藏室有坚实的围墙和水泥地面;有干净饮用水即刻处理收获后的产品(甚至,部分情况下要求以饮用水灌溉);严格的活动记录,如销售购买、使用商业种子和其他生产资料的投入;聘请农业技术专家。GAP认证标准甚至禁止动物接触作物田,并对个人卫生明确提出要求。

  这些标准源于欧洲,与亚洲的传统食物系统几乎脱节。家乐福的印度地区生鲜产品业务主管说,供应商必须遵守公司的内部采购标准手册。尽管家乐福现时全权由一间印度公司Trans Retailindo所有,但标准手册并无相应改变。如果不能获得所需的农业机械和先进的收获后处理技术,那么对小规模经营的印度农民来说,遵循这些欧洲标准几乎是不可能的。认证标准还包括本适用工业式农业的对产品新鲜度和产品大小的精确规范,例如西兰花必须是翠绿色且有恰好5厘米的茎。

  在亚洲,对大多数农民来说,遵守认证标准不是根本不可能就是代价太高。由政府和食品工业提出的“解决方法”更倾向于纵向整合,尤其是合同农业,使得农民仅需专注在农地里遵循GAP标准,而作为产品需求方的企业掌握农产品各种形式的处理、加工、销售。这种方法当然对农民来说是有代价的:因为食品公司对每项服务收取费用,农民需付更高费用;再加上农民因此失去了对市场销售环节的控制,往往导致回报低以及货款严重拖欠。

表五
印度合同农业相关食品产业
  在印度,许多国营和跨国公司转而通过合同农业供应超市。例如,在班加罗尔,超市供应公司以获得保证的销售市场、稳定和更高的价格以及技术支援将农民纳入它们的合同中。然而,那里的农民说这些他们必须遵守的条款过于复杂麻烦;他们收获的产品常常被拒收以致浪费,而且公司合同方经常性地拖欠货款。农民还很难掌握基于合同条款的生产进度和规模;并且被排斥于所有生产决策之外:比如,有关作物种类和生产投入,或者有关产品销售的决定,如判定作物质量和售价。

  “我一直自产自销,直接把蔬菜卖给附近市集上的消费者。我不知道怎样卖去麦德龙(Metro ),”一位来自Hoskote(班加罗尔的一个农村地区)的农民Rudresh说,“它们只收购顶尖质量的产品,但在本地市集,我根据质量好坏定不同价钱,售卖我所有的蔬菜。”

  另一位同区农民Sriniwas说,零售公司企图攫取一块十多年来都是农民市集的土地。“它们计划建一个巨型综合市场,那儿毫无疑问将被大企业占据,”他说,“我们应该去哪里售卖我们的产品呢?”


  事实是,尽管有越来越多的合同农业项目,超市里仍只有非常有限的产品来自小农,而大多数的食品供应直接来自大型企业农场。泰国公司Charoen Pokphand 是国际超市连锁的主要肉类供应商之一。它的运作便是纵向整合,从育种场到屠宰房再到食品加工工厂。这个公司甚至营运着自己的超市连锁店(CP Fresh Mart)和便利店(7 -11便利店)。 

  沃尔玛最大的全球肉类供应商是总部位于美国的Tyson Foods,它也是世界最大的肉类生产商。Tyson目前正投入数以亿计美元在中国建立它的业务。三年前这个公司在中国没有任何农场,现在它计划到2015年建造90个养鸡场。虽然Tyson的计划正撞上中国一项针对美国进口鸡的新关税,但公司认为,不选择从个体养鸡户购入,而是建自己的养鸡场,主要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以及防止禽流感侵袭。 沃尔玛的中国区总裁Greg Foran也说Tyson的鸡场将通过安全可控的供应帮助零售商最小化风险。

全球零售商,税收逃避王!
  国际零售商利用设计精巧的产权结构将其利润转移到低企业税率的税务辖区并向税务机构隐瞒经营的真实产值。

  比如,英国零售商家乐购(Tesco)在低税的瑞士楚格州(Zug)地区建立了一个名为Cheshunt Overseas的有限责任合伙企业(LLP),这一企业为匈牙利和爱尔兰的家乐购子公司所有。这个公司唯一的用途即向家乐购的海外业务贷款并收取利息。这一结构设计使得家乐购削减了它海外(税率相对较高)子公司的收益而增加了它位于瑞士低税率地区的子公司的收益,进而为家乐购躲避了每年数以百万计美元的税款。
  法国参议院和前财政司长Jean Arthuis说,大型超市利用秘密的税款逃避计划,每年骗走法国政府二到四百万欧元,并提高商品价格,迫使消费者承受。Arthuis还说,凭借强大的市场能力,超市可以强迫它们的供应商为每件售出的产品支付其售价2-3%的费用。这些费用由于支付超市在瑞士、比利时和卢森堡一样的低税区的子公司,但在门面上就为这些费用立上统计研究或者企业国际发展之类的名目。

  全球零售商逃避税收的另一个办法是收取其子公司虚假名目的使用费或服务费。沃尔玛的英国零售子公司阿斯达(Asda)在2004至2011年间付与其美国母公司所谓的“技术支援、服务和特殊使用费”约计8.7亿英镑。这些内部收支大幅削减了阿斯达的申报利润,从而减少了它在英国约2.5亿英镑的税款。 

  在美国,沃尔玛雇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 & Young LLP)为其设计最少化税款的方式。在沃尔玛总部的“避税房”里,这家会计公司制订出好几套避税方案,包括一项设计精密的房地产结构方案;光这项方案就可为沃尔玛避开几十个州至少2.3亿的税款并将其税款减少约20%。在这一方案下,沃尔玛还将其门市所在土地的所有权转到一个由它自己所有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当然,这公司位处低税区特拉华州(Delaware)。沃尔玛各门市向特拉华州信托公司交租金,之后信托公司再以可免税红利的形式将钱返还给门市。北卡罗莱那州一个初审法庭裁定:“没有证据说明租金交易整体来说产生了任何经济实质。”

  通过运用这些复杂的逃税方案,据估计,1997至2007年间,沃尔玛平均只支付了大约所规定的州税率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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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autobbstwka 2015-6-3 07:15
國內的情況差不多,不會比印度理想多少
引用 水边 2015-6-3 07:10
编辑 水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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