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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分社记者采访庆安枪案未收好处费

2015-5-15 23:14| 发布者: 照胆之镜| 查看: 499| 评论: 2|来自: 今日新闻网

摘要: 5月13日凌晨,微博用户“野茉莉走天涯”发布信息:“(快讯)有良知未泯的工作人员愿意实名举报:庆安枪杀访民案有某华社两位黑 心记者收受有关部门好处费3.8万元,尔后颠倒黑白进行歪曲报道,美化行凶者李乐斌。”有网友随即转发并称记者为新华社记者。原微博和转发微博随后被大量 转发。

5月13日凌晨,微博用户“野茉莉走天涯”发布信息:“(快讯)有良知未泯的工作人员愿意实名举报:庆安枪杀访民案有某华社两位黑 心记者收受有关部门好处费3.8万元,尔后颠倒黑白进行歪曲报道,美化行凶者李乐斌。”有网友随即转发并称记者为新华社记者。原微博和转发微博随后被大量 转发。

当地公布了5月2日发生在庆安火车站枪击案的部分现场视频。


新华社黑龙江分社发现上述舆情后,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立即展开调查,并发函商请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哈尔滨公安处配合调查。该处经对有关工作人员认真调查后回函说明如下:


5月3日,新华社记者致电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哈尔滨公安处宣传部门,提出采访“5•2”庆安站枪击案的要求,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哈尔滨公安处宣传部门经请示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处有关部门,同意配合新华社记者采访。


马 知遥、王建两名记者的整个采访过程均在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进行,两名记者从未索要过好处费,我处工作人员也未向二人送过任何好处费。微 博用户“野茉莉走天涯”及相关微博用户发布信息影射或直接诬称新华社两名记者“收受有关部门好处费3.8万元”纯属造谣。特此说明。


新华社黑龙江分社同时组织分社纪检组、总编室联合进行了查证,经调查,此网络内容纯属造谣、诽谤,严重影响了新华社及当事记者的声誉。目前,分社已向哈尔滨市公安局报案,依法追究造谣、诽谤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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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远望东方 2015-5-17 23:52
照胆之镜: 此地无银三佰两---“新华社”自证清白越描越黑,欲盖弥彰?
是啊,网络时代,随便一个人,用一个马甲,造一个谣,当事人就是长一百张嘴也难以肃清谣言所产生的影响。何况还有某些见谣就喜的人推波助澜!
引用 照胆之镜 2015-5-16 02:24
此地无银三佰两---“新华社”自证清白越描越黑,欲盖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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