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人运动的一点策略意见 http://weibo.com/2995820945/CdpLWyoFy http://weibo.com/p/1001603831972374929586 艾特报 本文纯粹的法律问题的探讨,不针对任何特定的人!多数工人代表非常棒!本文对工人代表的职责与使命有了法律层面的探讨,值得一读。 4月15日 19:25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转发 13 评论 2 转发:浅谈工人与工人代表之间在法律层面的的契约关系 艾特报 发布于2015年4月15日 19:21 【工人与工人代表到底发生了什么关系?双方认真看看】工人交了团结基金,签字还按了手印,被选举出的工人代表在代表大会上亲自作了承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工人与工人代表双方之间就达成了一种民事委托的契约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工人有权利向工人代表表达合法诉求,监督工人代表的行为,工人也有义务支持工人代表的积极作为,与工人代表团结一致。那么,工人代表的职责和使命是什么呢?工人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又是什么呢? 首先,每个工人代表有平等参与工人组织活动的权利,工人代表有公开发起召开工人代表大会动议的权利,有对劳资集体谈判进程的知情权,有对团结基金使用明细的监督权。 工人代表的义务包括: 每个工人代表要有坚定不移的工人立场,要敢于为工人利益发声,要敢于同任何违背工人组织集体权益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要敢于同任何破坏工人组织权威的行为作斗争。 可见,在重大关头阻止召开工人代表大会,是赤裸裸的破坏工人组织、分解工人团结、损害工人利益的恶劣行为,必须予以揭露和纠正。 可见,在重大时刻私自另搞一套无视整个工人谈判代表团队的合法权利和尊严,同样严重损害了工人组织的权威、严重损害了每个工人的利益与尊严,这种错误行为必须及时改正。 善意提醒部分有话语权的工人代表,要及时反思自己的行为,要考虑到你自己的某些行为可能给你个人带来的巨大法律风险和社会风险,对于部分工人代表的明显的过失行为却又不及时纠正,每个工人都有按照开头谈到的契约关系发起民事追责的权利! 艾特报:豈有此理!高度关注!@工评社 @艾特报 @澳利威工援中心@城边村-打工者的网络家园 @大学城环卫工人 @东方森林生东方1号 @工人代表吴贵军 @中山大学逸仙时报 转发 11 赞 1 4月15日 19:35 艾特报:徐姐,现在,有某个案例,里面,有几个核心代表阻止召开工人代表大会,另搞一套,工人很恼火啊,时间太急,估计要出大问题!//@劳动者也有尊严:在理,很有必要规范化、制度化地建立职工代表团队 //@艾特报:豈有此理!高度关注! 转发 6 4月16日 16:59 劳动者也有尊严:多沟通尽可能达成一致意见啊 //@艾特报:徐姐,现在,有某个案例,里面,有几个核心代表阻止召开工人代表大会,另搞一套,工人很恼火啊,时间太急,估计要出大问题!//@劳动者也有尊严:在理,很有必要规范化、制度化地建立职工代表团队 //@艾特报:豈有此理!高度关注! 转发 3 4月16日 18:23 工评社:如果多数人要求开会讨论而少数代表阻止,那么这就是压制工人的做法。//@艾特报: 徐姐,现在,有某个案例,里面,有几个核心代表阻止召开工人代表大会,另搞一套,工人很恼火啊,时间太急,估计要出大问题!//@劳动者也有尊严:在理,很有必要规范化、制度化地建立职工代表团队 //@艾特报: 4月17日 00:56 工评社:假如这种压制工人的做法牵制了工人行动,那可以视作工贼行为,应不留情面地反击。//@艾特报: 徐姐,现在,有某个案例,里面,有几个核心代表阻止召开工人代表大会,另搞一套,工人很恼火啊,时间太急,估计要出大问题!//@劳动者也有尊严:在理,很有必要规范化、制度化地建立职工代表团队 //@艾特报: 4月17日 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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