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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能否不问姓资姓社

2015-3-1 02:46|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35| 评论: 0|原作者: 滠水农夫|来自: 大地微微网

摘要: 经过三十多年历程,单个、分散的小农经济已陷入死胡同,走出三农困境的出路还在于发展规模经营,这基本成为社会共识。然而,现在摆在面前的规模经营模式有两种不同类型,一种是主流提倡推广的由资本主导的发展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种田大户、农业合作社的规模经营模式
 

经过三十多年历程,单个、分散的小农经济已陷入死胡同,走出三农困境的出路还在于发展规模经营,这基本成为社会共识。然而,现在摆在面前的规模经营模式有两种不同类型,一种是主流提倡推广的由资本主导的发展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种田大户、农业合作社的规模经营模式,而另一种则是以南街村、洪林村、周家庄等为代表坚持集体经济体制下,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模式。这种模式尽管不为主流所宣传、提倡和推广,但因其在实践中取得的不凡业绩,实现了农民的共同富裕和农村就地城镇化,使采取这种模式发展的村庄成为了闻名全国的明星村。

而与之相对的是,主流所提倡推广的由资本主导的发展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种田大户、农业合作社的规模经营模式在实践中越来暴露出重大弊端,一是资本之意不在“农”,而在圈地,由于农业利润低下,流转的土地非农非粮状况极为普遍,严重威胁到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二是国家惠农政策抽瘦补肥、锄弱扶强,真正受益的是极少数掌握大量土地的农业资本家、农场主和新地主,而广大农民不仅不能受益,反而沦为更弱势地位;三是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等普遍造假,不过是戴顶帽子,便于极少数人骗取国家惠农补贴而已。因此说如果继续坚持上述资本主导的规模经营模式,必然会使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三不原则架空。反观在集体经济体制下发展规模经营的模式,则完全可以保证“三不”原则的落实,且已有南街村、洪林村、周家庄等最有力的证实。

两种不同的规模经营模式已经摆在那里,如何抉择显而易见。邓小平当年提出不论姓资姓社,今天我们国家政策主导者难道还不如当年的总设计师,对于规模经营模式的选择,难道会由于集体经济有姓社的嫌疑,虽明知可为而视而不见、弃之不用吗?更何况,总设计师早在农村实行分田到户的改革开放之初,就提出了将来要实现农村集体化的二次飞跃,目前中国农村面临的发展形势,不正是实现总设计师当年夙愿的一个绝佳契机!于情于理,发展集体经济体制下的规模经营都应是当今政策主导者的一个极好选择,那么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201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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