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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杀个把被统治阶级成员根本不算个事!

2015-2-3 19:31| 发布者: redchina| 查看: 403| 评论: 2|原作者: 老田

摘要: 王文军及其同事在杀人伤人之后,居然堂而皇之地继续上班到13天之后的26日,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17天之后才被批捕。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在公检法系统内部:杀个把被统治阶级成员不算个事!

老田:从太原警察杀人案看“体面阶层”对“屁民”的态度

阶级鸿沟至深

2008年10月底,深圳的林嘉祥局长,酒后吐真言“你们算个屁”。一个统治阶级成员把被统治阶级称为“屁民”,这一体现中国现时代阶级鸿沟的准确定位,迅速传遍网络,被认为具有相当程度的代表性和典型性。这是官场那个修养程度较差的统治阶级成员,毫不隐晦地说出了他对被统治阶级的合理定位。

 

在资本家群体中间,如何定位被统治阶级,也不难发现。“潘任美窃国案”主角之一的潘石屹在深圳机场打人,从这个著名的地产豪强潘石屹的表现,也可以看到他对中国被统治阶级的期待和看待。就老田所知,空姐群体是当今社会获得最严格选拔并进行过最优培训,以服务于中国上等人的群体,代表了被统治阶级成员的最佳风貌和服务精神,就这,仍然达不到新兴的统治阶级成员最低限度的满意水平,结果需要潘石屹亲出玉趾、耗费体力去亲自惩罚这个“屁民”。不久之后,潘石屹向美国两所大学捐出巨款,豪强们有钱愿意怎么花,本毋庸屁民置喙,问题在于潘老板公开说,这笔钱放在美国大学是要用于帮助中国的穷困留学生。仔细思量潘老板这个说法,如果不是出于对国人智商的过度低估,显然就是“耍你没商量”——老子就是这么说了你能够怎么的吧,屁民还没有来得及作出啥子反应,结果是同属于统治阶级阵营的刘强东都看不下去了,起而反驳,当然,刘强东可能仅仅出于维护“统治阶级成员不是个个都无知”的形象。

 

无论是林局长,还是潘老板,对于统治阶级业已形成自身力量强势,有着深刻的体认,同时,对于被统治阶级的弱势和无需顾忌,也已经到了不屑于进行丝毫掩饰的地步。阶级鸿沟的深化,才使得统治阶级不需要掩饰自身的真实看法,甚至还不需要最低限度的“公共关系意识”来拔高自身的形象,因此,日常言行之中,或醉或醒之际,都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表现出来。

 

在奴隶社会,奴隶就是工具等于牛马,仅仅只是一种财产属性的物,并不需要当做人来看待。无论是侵犯人格尊严还是生命权利,都可以用钱来衡量。2008年深圳的林局长曾经放言:“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太原警察杀人之后,2014年年底小店分局杨林副局长找家属进行杀人案私了的谈判,谈到赔偿金问题时说:“咱们沟通,这就跟卖白菜一样的,你讨价还价,你觉得合理,我觉得合理,就行了,肯定要得到合理的赔偿金。”他们之所以这么说,绝对不是为了故意侮辱对方,而是打心底就这么看问题的。时间隔了六年,地理距离两千多里,林局长和杨副局长没有事先约定,但是都做出了同样的判断并提出了同样的解决方法,啥子叫做共识?这就是共识。中央诚然想要通过群众路线教育,给官员们的头脑输入早就遗忘的服务精神和群众观点,以此作为公共性建设的抓手,奈何官员们心灵深处早就不认为“老百姓是群众、是人”而是“牛马”和工具,难道在毛老人家的“为人民服务”口号之后,再提一条“为牛马服务”的口号吗?

 

制造阶级鸿沟的努力,其实在1980年代公有制还占有主导地位的年代,就已经开始了。当时在承包制的报章宣传中间,劳动者被彻底贬低(虽然还不是牛马那样的工具,但也仅仅只是具有高低不同积极性的效率实现工具而已),与此同时,管理人被拔高,效率和利润被抬高判别一切人或者物的唯一标准。一篇对承包制的成功报道,通常包括这样几个内容:有着高智商和奇谋秘计的官员,通过改革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解决了企业内部或者外部各种障碍,最终实现了企业效率的大幅度增长;在这样的故事和讲述中间,官员们的智慧是效率的唯一源泉,所谓员工就与其他生产要素一样,是实现效率的工具。到了“减员增效、下岗分流”阶段,国企工人在媒体宣传中间直接被描述成为“效率提升”的障碍,要无条件地予以牺牲。就这样,通过恢复企业为利润为生产的过程,就实现了对于权力的无限拔高和对劳动的无限贬低,无需辩驳,故事中间“劳动价值论”自然就不对了,阶级鸿沟就这样通过无数的承包制或者其他此类故事,牢固地在人们的头脑中间确立起来了。

 

取消政治和经济上的平等,就肯定要出现阶级鸿沟,而阶级鸿沟既然是一个客观存在,就要体现在社会的一切方面,法律需也需要对此作出相应的调整,而争取统治阶级成员的部分法律豁免权的斗争,业已进行了许多年。药家鑫杀人案中间,央视记者柴静和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的经典表现,很能够说明问题;主流经济学和法律党在争取“吴茵免死”的舆论斗争中间,也有不俗的表现;更早的沈阳“刘涌黑社会杀人案”,中国高校中间最著名的刑法学教授都曾集体出场力挺“免死”改判。当然,这个争取统治阶级法律豁免权的斗争,还没有完全取得彻底胜利,但是,对于统治阶级成员和被统治阶级成员适用不同水平的司法救济服务,则早就开始了。

 

重庆曾经有过唯一的一次案例,防暴警察出场帮助工人讨薪,这只是例外的例外,仅仅只有表演价值。真正有代表性的是,早几年广州多个区警察局以“讨薪民工”为假想敌,开展防暴警务演练。而太原警察杀人案,则是警察为什么人服务的又一有力说明。

 

王文军及其同事在杀人伤人之后,居然堂而皇之地继续上班到13天之后的26日,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17天之后才被批捕。这说明了什么?杀人犯继续在公检法的眼皮底下,竟然逍遥了两个多星期,未受到丝毫追究,这说明在公检法系统内部:杀个把被统治阶级成员不算个事!王文军及其同事,敢于违反规定强行介入经济纠纷案件,并敢于草菅人命随便下狠手打死人,还长期不受刑责追究,这个现象说明不是哪一个人的错误,更不是如汪凡局长所说的个别“害群之马”“败坏队伍形象”,而是得到相当一部分山西司法界权势人物认同的共识。所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神”,在太原的执法者眼里,都不过是说说而已,不能够当真的。

 

高层重建政权公共性的努力,为什么在基层官员和党组织那里得不到起码的回应,除了一般号召很难填平阶级鸿沟的深壑之外,资本家群体通过外部人所实现的公权力改造效果,也是绝对不能够忽视的。为什么毛时代三反运动之后需要继之以五反运动,追究资本家的“五毒”行为,这是有着深刻政治经济理由的。不阻断资本对公权力的改造链条,重建公共性的努力就往往得不到落实,这意味着一种对比:监督政策和法律的岗位职责,与外部人分红带来的实际利益,哪一个成为官员们的第一行为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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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yiou 2015-2-3 21:14
太好了,讲得理直气壮。像老田这样的人才是我们中国进入智囊的良心需要。
引用 redchina 2015-2-3 09:32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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