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王长江的文章《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 王 长 江 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共产党居于核心地位。这不仅仅是宪法条文中的规定,更是一种既成事实。中国共产党的一举一动,都会给中国的发展进程带来深刻的影响。当下的中国共产党正处在变革之中。这种变革,既是中国改革的决定性推动力,是理解整个中国改革走向的钥匙,又在改革的带动下发生,是中国改革大潮推动下的一个必然结果。这种交互作用,使得中国共产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这个党何以如此特殊?它究竟依循什么样的规则运行?在现代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中它将有什么样的走向?本章力图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简洁回答,勾画出当今中共自身变革的轨迹和大体轮廓。 一、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形态 对中国人来说,“政党”是一个舶来品。当政党被引入中国政治生活时,这种政治现象在欧美至少已经存在了一百多年。因此,中国的政党,在组织理念、组织原则、组织形态、活动方式等等方面,都不能不受到当时已有政党模式的深刻影响。具体到中国共产党,苏共模式的影响具有决定性意义。这自然首先与它们都把自己定性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有关。此外,已经在政党政治道路上探索了二十多年的中国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建党思想,以及中国长达几千年的传统政治文化,都在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可以说,苏共模式、孙中山建党思想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这些因素,在中国共产党身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一)深刻影响中共的三要素 苏共模式、孙中山建党思想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影响中国共产党的最重要的三个要素。 苏共模式是深刻影响中共的居第一位的要素。中共甫一建立,就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因此,无论客观上,还是主观上,中共都非常明确地把苏共、即最初的俄共(布)作为自己的学习对象。如毛泽东所描述的,“中国共产党主要是依照苏联共产党的榜样建立起来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党。” 这种类型的政党,从一开始就和西欧各国的政党不同。在西欧,政党的产生和民主的发展相联系。在与神权专制统治的抗争过程中,产生了近现代民主政治。民主政治的基本理念是:民众作为国家事务的最终决定者,决定权力的使用,决定直接执行权力的人选,对施权者进行监督,对施权结果进行评价。民众直接去做这些事情,就是所谓的直接民主。但在实践中,直接民主的实施有很多不可逾越的障碍,如国家规模,公民素质,操作成本等。作为探索的结果,出现了相对直接民主而言的间接民主形式。民众不是直接、而是通过选出的代表来代行公民职责,控制公共权力,即代议制民主。代议制民主产生了组织民众的要求。于是,政党作为利益表达者,作为民众政治参与的有效手段,理所当然地成了代议制民主的主角。可见,在西欧、北美,政党一开始就是作为民主政治的工具出现的。政党因发挥连接民众与公权力的功能而获得了存在的理由。正因为此,西方学者关于政党的定义,大多以民主政治为背景。 对比之下,在俄、中等国,建立共产党的条件和目的都迥然相异。共产党不是要在民众和现有国家之间起连接作用,而首先是要改变现有国家体制。用马克思的话说,共产党人的目的不是要掌握现有的国家机器,而是要彻底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炸毁旧的国家权力” 。或者说,是要通过暴力手段推翻现政权,夺取权力。只是因为他们看到了政党的特殊功能,看到政党可以用来作为组织群众、实现夺权目标的工具,建立政党才受到了格外重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都毫不隐晦地谈到这一点。因此,我们使用“革命党”这个概念,来表示这个以领导社会底层进行革命、夺取政权为目的的政党,一般说来不会引起多少歧义。毛泽东用他特有的语言风格很准确地道出了这一命题。他说:“既要革命,就要有一个革命党。没有一个革命的党,没有一个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理论和革命风格建立起来的革命党,就不可能领导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战胜帝国主义及其走狗。” 而革命,取其本意,指的就是用暴力手段夺取政权。“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 革命党的最根本特征是,它不以现有国家体制为前提,而是把自己置于国家对立面,对待国家的方法非常简单明了:削弱其合法性,破坏其基础,摧毁其制度。处在这种状态之下,中国共产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具有半军事化组织的特征。这个特点帮助中共干成了建立新中国这样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其行为方式对后来几十年都有强大的影响。 孙中山的“以党建国”、“以党治国”思想是深刻影响中共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孙中山最早在中国进行了民主革命的实践,屡试屡败,但愈挫愈勇,被中国共产党尊崇为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是向往美国等国的民主制度的,怀有在中国推行民主政治和政党政治的强烈渴望。同时,他也深知,完全照搬西方模式在中国行不通。经过不断思考,他逐步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关于中国政治发展路径的思想,即“以党建国”、“以党治国”的思想。 “用政党的力量去改造国家”,是孙中山建国思想的核心。他认为,建立政党的目的就是为了组织革命,而不是象西方政党那样进行合法的平等竞争。按照孙中山的看法,党是未来国家的雏形,人民掌权要通过政党来体现。作为这一思想的具体化,孙中山把党设计成政府的模式:设“总理”为党的领袖,在总理之下分设执行、评议、司法三部。一旦取得政权,党就转而为“国”,代替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他进而解释道:“所谓以党治国,不表示要党员都做官,然后中国方可以治,是要本党的主义实行,全国人都遵守本党的主义,中国然后才可以治。简而言之,以党治国,并不是用本党的党员治国,是用本党的主义治国。” 据此,《中华革命党总章》把原来所划分的“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的革命程序改为军政时期、训政时期、宪政时期,统称为革命时期。在这个时期,“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党员负完全责任”。 与此相联系,总章把党员分为三等:“凡于革命军未起义之前进党者,名为首义党员;凡于革命军起义之后,革命政府成立以前进党者,名为协助党员;凡于革命政府成立之后进党者,名曰普通党员。”三种党员地位不同,享有的权利和待遇也不同。“首义党员,悉隶为元勋公民,得一切参政执政之优秀权利。协助党员,得隶为有功之公民,能得选举及被选举权利。普通党员,得隶为先进公民,享有选举权利。”“凡非党员,在革命时期之内,不得有公民资格。必待宪法颁布之后,始能从宪法而获得之。宪法颁布以后,公民一律平等。” 至于“国”的样式,孙中山认为,“此后欲以治国,应效法俄人。”因“法、美共和国皆旧式的,今日惟俄国为新式的。吾人今日当造成一最新式的共和国。”俄国“不是代议政体,是‘人民独裁’政体”,“这种人民独裁的政体,当然比较代议政体改良得多”。 孙中山表示,要“用我们的民权主义,把中国改造成一个‘全民政治’的民国,要驾乎欧美之上。” 孙中山“以党建国”、“以党治国”的思想虽然体现了他的革命民主精神,但无疑也有明显的局限性:他没有看到政党和国家的本质区别,似乎认为党执政后可以和国家是一回事。这个局限性后来不但深刻影响了国民党执政集团,而且也深刻影响了中共。中共旗帜鲜明地反对国民党一党独裁统治。早在1941年,邓小平就曾在一篇文章里尖锐批评了“以党治国”的思想,指出它的表现是把党的优势建立在权力之上,把党的领导解释为“党权高于一切”,包办、代替政府的工作。他强调,“‘以党治国’的国民党遗毒,是麻痹党、腐化党、破坏党、使党脱离群众的最有效的办法。我们反对国民党以党治国的一党专政,我们尤要反对国民党的遗毒传播到我们党内来。” 但从后来实践看,共产党内更多反对的其实是“以国民党建国”和“以国民党治国”。对于共产党执政后“以党治国”,实际上大多数人,包括党的领袖,都没有看到其背后隐藏着的重大问题。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深刻影响中共的又一个重要因素。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与西方政治文化的最大不同是,西方人对国家权力非常警惕,认为若不加以限制和约束,国家权力随时都有越过边界侵犯个人自由的可能。在中国,政治则一开始就被看作是善事,崇尚贤人治国。中华民族的祖先,也是最早的掌权者,像炎、黄、尧、舜、禹诸帝,他们的权力是和亲自尝百草、造舟车、治洪水这样一些业绩联系在一起的。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孔夫子更以此观念来解释政治:“政者,正也” 。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政治理念,和西方是很不一样的。人们很少像西方人那样千方百计地限制和约束国家权力,而是希望国家权力万能,最好强大到足以把人的衣食住行都承揽下来;人们也很少像西方人那样对掌权者保持警惕,而是希望掌权者集道德、权威、能力于一身,克己奉公,为民造福。 由对政治的上述理解,产生了一种与西方公民型政治文化大相径庭的臣民型政治文化。在这种文化中,平等的概念几乎是不存在的,取而代之的是森严的等级概念,强调的是人们之间的差别。有了差别,人们之间就不是用契约联系在一起,而是用等级秩序联系在一起,这种等级秩序的基础是道德。作为统治阶级思想的儒家思想,表达的就是这套理念。就象林语堂先生60多年前一针见血地指出的:它“向统治者宣传仁慈善行,向被统治者宣传恭顺服从,老年人要慈祥和蔼,青年人要尊敬老人,哥哥要‘友与兄弟’,弟弟要谦恭。”即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道。这种等级秩序进而被类比为家庭中的关系,于是,由血缘关系而形成的伦常关系成为调整个人行为、维系社会稳定的纽带。在中国古代学者眼里,国无非是一个扩大了的家(而且是父权制的家),所以叫做“国家”。这种诠释,西方人很难理解,因为他们的“国家”(nation,state或country)概念中并无任何“家”的内涵。既然国即家,那么,统治者就是家长,黎民百姓就是子女。君主是国土及其附属物的所有者,是所有臣民的主人,也是政治上的最高统治者。庞大的行政系统只不过是至高无上的皇权的延伸,各级官吏都是皇帝的奴仆,贯彻皇帝的旨意,管理广大民众。对于广大民众来说,皇帝及其下属官吏都是民之父母,必须服从其管理,社会每个成员无不处在宗法与政治等级关系网络之中。 中共从批判儒家思想开始其革命目标的追求,并且建立了一套完全不同的话语系统来为党对国家和社会的控制和领导辩护。但是很遗憾,传统政治文化的消极影响并未因此消失,反而及其顽强地在各个方面体现出来,以至于邓小平在他1980年名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著名文章中仍然强调,我们完成了推翻封建主义反动统治和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任务,但是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没有能够完成。“现在应该明确提出继续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因为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付出很大的努力”。 苏共模式,再加上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和“以党治国”思想的影响,再加上各种外部的和内在的因素,造就了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活动的特有形态。 (二)党组织及其运行的主要特点 革命过程中形成的特有模式,在中共获得执政地位后出现了转型的机会。党内一些有远见卓识的领袖也敏锐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开始进行新的思考。邓小平就是其中一个。例如,他在1956年党的八大上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时指出,中国共产党已经是执政的党,“执政党的地位,使我们党面临着新的考验。”“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危险,对于党组织和党员来说,不是比不去减少而是比过去增加了。” 党的其他领袖也有类似的认识。从这个角度讲,后来的发展,包括“文化大革命”,都可以广义地被看作是这种新探索的一部分。遗憾的是,这些探索都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 党的意识形态是其中最为稳定、迄今最少变化的内容。中共一直强调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工人阶级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马克思主义是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最高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这些内容和论断,除了极个别提法已不再强调外,至今仍在使用。 但是,在不同的语境下使用这些概念,其含义却有很大区别,有时甚至大相径庭,这种状况,往往使许多国外学者感到困惑和不解。在领导革命和实行苏联模式计划经济的大背景下,以上思想合乎逻辑地以所有权力高度集中于党的形式体现出来。特别是计划经济时期,全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被纳入统一管理的制度,要求党事无巨细、包揽一切,实行党政不分的一元化领导,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了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如邓小平后来指出的,过度集权的体制是成了所有问题的总病根。“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其具体形式实为由党来代替人民当家作主。这样的政党,被学者称为“全能主义政党”。 具体说来,这个时期的中共主要有如下特点。 在组织构建上,形成了权力高度集中、多层级的组织体系,党组织和党员都根据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要求开展活动。按照“支部建在连上”的历史经验,这种组织网络扩展到国家和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扩展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种类型的组织中,领导那里的各项工作。在中共十一大通过的党纲中,党更被描述成“由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的、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这一表述,后来被看作是完全把执政党与革命党混为一谈的典型。当然,具体到各个环节,情况也不完全相同。在技术性业务性比较强的单位和部门,业务决策仍由行政负责人主持,党组织只起“监督保证作用”。 在与国家的关系上,“党的领导”被当成了党组织以组织形式直接参与政府事务的代名词。和苏共一样,中共也有一套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相对应的组织系统,它们同样参与履行国家权力的各项职能。这就使如何处理党的系统与政府系统的关系(即人们常常提及的党政关系)成为共产党执政特有的一个难题。解决这个难题,通常的做法是把党的各级组织(它们的领导机关是党的各级委员会)也作为行使政府权力的主体,尔后把政府权力按照重要和相对次要分成两部分,由党委和政府分别掌握。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带来更多的矛盾。其一,对政府权力的人为分割,往往使权力边界模糊,党委与政府越过边界相互干扰对方事务的事情时有发生,相互掣肘,极大地影响了执政效率。其二,授权关系紊乱。按照宪法规定的原则,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现在,党委直接掌握了那部分最重要的决策和行政权力,但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之间并无权力授受关系,权力的来源、性质都很难确定。其三,行政机关掌握的是相对次要的决策权和执行权,却又与本级党委形成了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这使得行政机关处在一种两难困境之中。在理论逻辑上,行政机关只接受人大的授权,向人大负责;在实际运行中,它们则完全听从党委的指挥,行政机关和人大之间的权力授受关系变得徒具形式。而且,人大也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又使得人大和行政机关更像是执政党的两个执行部门。 在与社会的关系上,由于执政党全面控制了国家权力,社会诉求也被全面包办,实际上无法产生一个相对独立于国家和政党的社会。国家和政党合为一体,社会又和国家合为一体。社会也因此没有自己的利益需要表达。所以,虽然由于历史传承,也能看到各种各样的民间组织形式(它们在整个国家体系中被称为“群众组织”),但这些组织不是利益团体,主要目的不是维护各自利益,而是作为贯彻执政党意志的工具,按照执政党设定的目标把群众组织起来,为更好地完成党的任务而奋斗。这些组织分布甚广,几乎涉及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例如,除了人们熟知的工会、共青团、妇联、青联之外,还有作协、记协、工商联、残联等等。这些组织绝大部分都具有官方半官方性质,其各级机构从国库中领取活动经费,各级负责人和政府官员一样确定级别,领取薪酬。 中共与社会的关系,还包括一个很特殊的方面,就是与民主党派的关系。在中国大陆,不只是存在共产党一个政党。除了共产党之外,同时还有八个政党参与国家事务。这八个政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前就和共产党站在一起,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争取民主,并因此而获得了“民主党派”的称呼。特殊情况下产生的政党关系,后来定格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这是一种既不同于西方多党制、也不同于苏联单一政党的特殊的政党体制。这一体制强调共产党是领导者,其他党派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但政治上不是平起平坐的,而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共产党拥有独享性的执政权。民主党派不以获得执政权为目标,而是帮助共产党执政,相互之间是合作和协商的关系,而不是竞争的关系。当然,如果这些原则在实践中能够充分体现出来,这种政党体制还是很有优势的。但从当时实践看,由于这一体制的制度化程度不高,在相当一个时期发挥作用并不明显,“文化大革命”中更是被完全停止了。 (三)简短评价 以上是对改革开放前中共执政形态的大体概括。总体看,中共执政后,虽然看到党的活动必然会相应出现新的变化,但远未达到意识到党进行改革和转型的必要性的程度。革命党的基本特征不但被保留下来,而且由于和权力结合,在某些方面还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从本质上讲,这一模式基本上是苏共模式在中国的翻版。苏共从一开始就没有解决好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问题。1917年,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通过十月革命取得了政权。掌握政权后,执政党如何领导国家、以何种形态领导国家的问题摆在列宁党的面前。不可否认,列宁在实践中提出了许多有重要价值的执政党建设思想。但是,由于国内外紧张的特殊环境,列宁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探讨这个问题。列宁去世以后,苏共虽然曾经有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大好机会,可惜的是,苏共领导人把“革命党”建设的成功经验神圣化、教条化,确立了一套在思维方式、目标任务、组织运作等等方面实际上都原封不动地保留了“革命党”特点的传统模式,还强行把这套模式推销给了各兄弟党,包括中国党。 苏共模式的“新型政党”和国家权力结合,形成了党政高度合一、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西方学者称为“党国体制”。我本人对“党国体制”的概括持保留态度,并且对把这一概念是否可用于中国表示怀疑。中国共产党历来强调要把马克思主义和国情、党情相结合。在民主革命时期,这种结合是成功的,可以说是圆满地解决了在中国这样一个处在小农经济汪洋大海包围之中、工人阶级占人口少数的国家,如何建设一个领导革命斗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以及这个政党如何领导革命取得胜利、成为执政党的根本问题。但在后来的近30年执政过程中,虽然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执政党建设问题作了大量探索,进行了大量实践,取得了不少宝贵的经验,但是,总的说来,由于苏共的强大影响,由于认识上存在片面性,未能对“执政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 的问题给予系统、科学的解答。 因此,整体说来,这30年中共在体制上处在一种过渡状态。即使把它概括为“党国体制”,也只能作为某一特定阶段的过渡形态来描述,既不能把它看作成熟、固定的形态,更不能当作后续发展的框架和方向来研究。这一体制的突出特点是缺乏稳定性:一是逻辑上,它是一个充满内部冲突的矛盾体,缺乏一贯性。它力求把政党的逻辑和国家的逻辑融合在一起,但却始终因这两个逻辑的不一致而无法成功。二是实践上,它难以定型,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尝试。除了在具体操作层面靠大量的政策、指示乃至革命时期留下的潜规则来推动落实外,整个执政过程缺乏制度保证,只能由一次又一次的运动来维持和延续。而运动这种方式的不可靠、不可控性,最终在“文化大革命”上充分体现出来了。 这样一种形态,在执政出现危机时,就出现了变革的要求。这种危机在计划经济时期逐步积累,在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日渐暴露,给党自身的改革提供了契机。 二、问题与挑战 对于一个革命党来说,执政的意义在于,国家公权力不再作为政党要反抗的对象存在,而是和政党一起进入到被称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系统中。这就使得共产党处在一种和过去完全不同的状态,需要扮演执政党的角色,重新界定与和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遗憾的是,照搬计划经济模式没有为中共朝这个方向探索提供动力。计划经济为执政党设定的全能主义任务,和革命时期夺取政权的任务有更多的相似性。因此,在党内许多人眼里,革命党既然能够完成夺取政权的任务,它同样能够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这种心理,是在执政后30年继续沿用革命党模式的认识论基础。 由此而论,正是改革开放、逐步明确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中共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有了现实可能性。转向市场经济意味着:第一,执政党已经意识到,把党的意识形态作为发展动力是不成功的。归根结底,还是要充分发掘人追求利益的本性,靠市场的推动来实现财富的增长和国力的增强。尽管执政党和政府可以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控,但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本质不同在于它有自己的运行规律。它不再由执政党和政府去规定人们做什么,而是人们根据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自主地决定做什么。由执政党掌握的国家权力只是对人们的活动进行规范,防止和解决社会冲突,使社会稳定、健康、协调地向前发展。第二,社会成为除了政党、国家之外生长起来的另一个领域,即公共领域。市场的发育,公民社会的成长,均是公共领域发展的内容。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社会这一部分是被遮蔽了的,或者说,社会为国家和政党所取代、吞噬。现在,公共领域的重现,使执政党面对的关系由一对(政党与国家)变成了三对:政党与国家,政党与社会,国家与社会。第三,市场天然具有超越国界发展的特性。所以,经济全球化以及由此带来的其他方面的变革,国际社会的各种活动,也必然直接或间接地对正在走向市场经济的中国及其执政党产生重大影响。 从2002年中共十六大的报告可以看出对这种转变的完整认识。同时也表明,正是这时,中共对作为执政党与革命党的不同有了比较深刻的把握。十六大报告指出:“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 报告认为这是“党的历史方位”的深刻变化。面对这种深刻变化,已经在执政中探索了近30年的中共,在党的活动的方方面面都遇到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一)党的执政合法性 中国共产党是由革命获得执政合法性的。所以,它的执政合法性,首先来自人民对统治集团的反抗。中共在组织人民反抗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并因这种作用而得到人民的支持和认同。从这个角度讲,共产党执政的确是经人民同意的,是历史的选择。这种说法并不夸张。但现在的问题是,首先,人民的选择往往是定期的,而不是一次性的。历史上选择的结果,不等于人们永远认同这个结果。随着时间的推移,参与到革命中去或耳闻目睹了革命的一代会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对曾有的革命越来越陌生的新生代。尽管可以用宣传教育的方式强化对革命精神和革命文化的汲取,历史之页终归要翻过去。当革命带来的政治红利逐渐消失时,建立新的合法性基础便成为越来越迫切的要求。其次,合法性基础会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人们之所以支持和参与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是因为共产党许诺要建立一个人民当家作主、让全体人民都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新社会。因此,对执政党的认同,必然逐渐转向对新社会的期待。党的执政合法性的高低强弱,取决于党实现这个承诺的程度。这意味着,在经济上,共产党必须通过推动发展来提高自身的合法性。计划经济无法为它提供这种合法性,市场经济成为必然选择。在政治上,共产党必须把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到实处,继续用包打天下、包办一切的方法来执政已经无法赢得支持。民主政治意味着公共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是权力的主人,掌权者接受人民的委托行使权力。为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体制和机制,来反映和体现人民和执政党之间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这就是民主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民主制度本身就会越来越成为政党执政合法性的主要来源。已有的模式对此显然是不适应的。 (二)党的功能 政党具有其他组织不能替代的功能,例如利益表达功能、利益综合功能、政治录用功能、政治社会化功能等。政党虽然都履行这些功能,但受党的目标的引导,这些功能具有强烈的指向性。例如,在不执政、特别是与执政集团进行对抗的情况下,政党履行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的功能,往往是为了把本阶级、阶层和集团的力量凝聚在一起,充当与其他政党和阶级进行斗争的工具,以维护本党所代表的阶级或阶层的利益不受损害,其基本指向是斗争和冲突。在执政的条件下,情况就不同了。由于政治权力表面上是超越社会各种利益之上的力量,掌握了公共权力的执政党就不能不承当利益协调者的角色,设法调和各方面的利益,鼓励社会各方的合作,其基本指向是整合。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各种诉求被刻意压抑,利益被人为地简单化了,执政者可以轻而易举地、而且经常是强制性地要求人们的利益整齐划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情况已经出现了根本性的改变。各种利益迅速分化,人的利益意识不断增强,多元化趋势明显。加上新兴传媒的发展,社会自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即使在西方国家,也普遍地出现了政党活动空间受到压缩、政党地位日渐衰落的趋势。与利益多元化相应,人们的思想也多元化了,各种意识形态相互影响、相互接近,使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边界日益模糊。意识形态因素失去了往日的魅力和作用,强调意识形态的特殊性往往难以吸引民众,赢得支持。这种情况,使得以突出自己的意识形态优势为特点的政党在政治动员、政治社会化方面的功能都大受影响。 (三)党的活动方式 在民主革命和计划经济时期,中共为自己设定了确切的指令性任务和目标。党围绕这些任务和目标调动资源、动员民众,以便最终完成这些任务,达到预定目标。计划经济时期,更是利用行政命令手段,来强力推动执政党各项决策的实现。市场经济改变了这一切。市场经济按照其固有的逻辑运行。除了上面所说的执政党不能随心所欲地干预经济外,还衍生了一系列其他的问题。例如,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由过去公社社员身份变成了独立的经营者,过去以村为单位的党组织对农民的吸引力和号召力都大为下降。而在人民公社时期,大量资源,包括土地、生产资料、交换的权力等都是掌握在党组织手里的,农民对党组织有强烈的依赖。在城市,企业成了独立的法人主体,其产品和目标都依据市场、而不是由党的指示来决定,党组织不可能再对企业发号施令。相应地,个人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也高度合同化了,除了工作关系,个人不再受企业约束,人的流动性大大增强。这种变化实际上也蔓延至整个社会,包括政府机关,个人的角色由依附于单位(有人形象地称之为“单位所有制”)的“单位人”越来越变成了“社会人”,使得主要依托“单位”存在的党组织开展活动的效果越来越不如人意。不能否认,由于依然保留着庞大数量的国有企业,执政党手中可供调动的资源之多,是实行多党制国家的执政党所无法相比的。但是,即使如此,由于这些企业也必须按市场基本规则运行,党的活动也已无法按照过去的方式展开。相当数量的基层党组织处于瘫痪状态,说明了情况的严重性。 (四)党与国家权力的关系 市场经济使人们的利益诉求落到了实处,从而激发了人们参与民主政治的热情。这也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对“党执政=人民当家作主”的等式表示怀疑。在党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中,最容易受到质疑的是两条:第一,既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怎样体现人民对国家权力的控制?革命党的模式不但有替代性民主的特点,而且并未为民主参与留下足够的渠道。普通民众感受到了执政党对国家权力的控制,但执政党如何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工具、而不是执政党自己在当家作主,却缺乏体制的支撑。因此,在人们民主意识日益觉醒的情况下,原有的关于党的领导必然性和必要性的解说似乎以极快的速度变得脆弱起来。第二,掌握在共产党手中的国家权力会不会腐化变质?如何防止权力腐败?成为执政党后,党手中掌握了权力,由过去处处受权力的压制,变成了权力的主人。对于权力集中,中共党内普遍认同毛泽东的说法,认为权力大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与此相反,对权力的约束却完全被忽视了。根据党的传统理论,权力为什么人服务,关键在于权力由谁来掌握。共产党掌握政权,能够保证权力掌握在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中的先进分子手中,也就能够有效地防止权力的腐败。虽然根据这一理论,中共向来极其重视各级执政骨干的培养、选拔和教育,但带来的一个严重问题是,整个政治体制中缺乏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的系统。于是,随着经济发展、国民财富增加,腐败现象便不可遏制地蔓延开来。如何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实现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更进一步说,如何防止党因为掌权而成为用权力来进行自我服务的既得利益集团,至今都是困扰中共的执政难题。此外,世界范围内兴起的公共管理革命,也给党和国家权力的关系带来了新课题。公共管理革命的基本趋势之一,就是权力向社会分散,权力主体日益多元化。即使公共权力,也不都由政府一个主体来行使,而是更多的公民成为行使权力的主体。它赋予作为唯一执政党的中共以更大的责任:它既要主导政府管理从人治模式走向法治化,同时又必须主导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革命党的模式显然难以胜任这种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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