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依宪执政”,必得立即实行“依宪改革”
有同志指出,贯彻落实“依宪执政”,必得实行“依宪行政”,现实的状况要求立即实行“依宪改革”,必须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各级干部要有法治思维,决不能再鼓吹“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极端反动口号。 有同志指出,去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各个系统、部门都在研究推出改革举措,有的领域争论很大,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务必坚持“依宪改革”的思想来慎重研究和出台改革举措。今后新的改革举措出台要在程序上经过是否合乎《宪法》原则和精神的审查环节,并且要公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关于“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的重大建议
李定凯教授说,他十多年来参加保卫《宪法》原则和精神的政治斗争,在党的会议上、给上级党组织写信、参加群众活动,一次一次地呼吁按照我国《宪法》和我党《党章》的精神原则办事,保卫社会主义,捍卫人民利益,但是效果甚微,感到灰心,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究竟是否是社会主义的,现在还没有吃透,即使是真的,能否真正落实,心里也没底。他建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要么成立宪法法院,要么成立宪法监督委员会,以便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发现了有违反宪法的现象,给大家创造一个合法的正式的渠道,可以找宪法法院打官司去。不然的话,像过去这样,老干部们呼吁多少年了,根本没用啊,挡不住违反宪法的复辟倒退的改革。 有与会同志认为,应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立宪法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宪法实施的职责,将现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担负的“监督宪法实施”的职责转移到宪法监督委员会。当然,宪法监督委员会也仍然要设立党组,接受党的领导,不能脱离党的领导。 有与会同志提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应将其人大代表的姓名、职业、固定住所、办公地方、联系方式通过其官网、公众媒体告知广大人民群众,以便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在人民群众不知道自己选区的人大代表是谁,不知道到哪里能够找到自己的代表,无法向其委托问题,更无法去进行监督。采取了这样的信息公开举措,也才能使得那些花钱买上的代表退出,并防止今后再发生。
要弄清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对象
作家陶冶发言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治理各级政府和政府的行政执法机关。保证他们依法执政。要依法治党、依法治军、依法治吏,而不是治民。尤其是贪腐方面犯罪的没有一个是普通百姓,没有一个是平民。 张勤德同志强调,依法治国的主体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治理的对象应当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剥削阶级分子和党内顽固的走资派、汉奸卖国贼。要按照我国《宪法》实行好依法治国,落实好依宪治国,还得必须坚持真正的共产党的领导并坚决实行群众路线的根本工作方法,坚持群众参与,明确人民群众是治理主体,而决不能把人民群众当做治理对象。 最后,张勤德同志谈了“依宪纠错”中必须纠正的“九大错误”和“依宪改革”必须采取的“九项措施”。 一、真正地要依宪执政,必须纠正下面谈到的九大错误: 1、我国《宪法》中明确强调要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进行改革和建设,但是现在官方文件和领导人讲话中在很多时候不提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这是不符合我国《宪法》精神的,应该严肃认真地纠正过来。 2、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但是在今天,像茅于轼、贺卫方、袁腾飞这样的敌对分子,党和国家没有进行应有的斗争,人民群众自发地起来斗争,却还遭到党组织和政法机关的打击破坏。 3、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我国的国体,是我们的立国之本,但是我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决定中却没有提到人民民主专政。这是不应该的,应当在今后的工作中补充进《宪法》的这些内容。 4、我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知道,人民是有特定含义的,是个政治概念。人民是指拥护和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团体和个人,它和公民不一样。但是我们的主流媒体在宣传上讲要保护每一个人的全面的自由的权利。所有的自然人,也包括茅于轼之流。我们的权利属于人民,不属于这些反动派啊。这是违反《宪法》的。在核心价值观里抽象地讲自由,能包括敌对势力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自由吗?这是不能赞成的。 5、我国《宪法》明文规定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也是占主体啊,而且《宪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和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可是国企的私有化,以改革改制的名义造成了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这是最大的腐败,性质最严重。这样的违宪问题必须进行追究和纠正。 6、我国《宪法》提出,“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但是,现在资本主义思想在我们国家是泛滥的。另外,我觉得孔学、儒学宣传得过头了。孔孟之道作为一种思想体系,那时剥削阶级的思想体系,但是现在对孔学宣传很过头,这也是违宪的。教育领域的违宪问题需要引起注意,应当尽快纠正。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可是在实际上,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纪念毛主席的活动经常被政法机关用各种名义进行限制和破坏,上访群众遭受无数的打压和折磨,这都是违反宪法的,我们很多老同志对此都感到心痛,想来就落泪,这些必须立即进行追究和纠正。 8、各级人大代表成分构成中,工农兵群众所占的比例极小,这是违宪的,不符合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规定,应当进行纠正,工农兵比例应占到65%以上。 9、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群众有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可是,广大职工在不少企业里没有什么权利,国家改革着重强调精英们的顶层设计,普通群众没有问津的机会,只能被动地接受强加在自己身上、侵害自身权益的改革措施。这些都是违反《宪法》的,应当切实地加以纠正。 二、要真正依宪改革,必须采取以下九项措施: 1、加强国有资产在私有化改革中流失腐败案的调查、追究和惩办贪腐人员。 2、人大应该通过建立健全立法和监督,严禁官员包括企业家及其家属往国外转移资产。已经转移的,应该立案调查,抓紧落实。 3、建立健全法律程序,特别是抓好执行的具体措施,防止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变成有人谋取暴利的机会。 4、建议恢复包括罢工在内的五大自由。这是利大于弊的,从根本上保证社会主义江山不变颜色的有效措施。 5、恢复我国《宪法》中“惩办汉奸卖国罪”的条款。 6、增加普通工农兵在各级人大代表中的比例,以这个作为突破口,使工农大众由弱势群体变成强势群体。 7、要真正地依宪治国,拿出些有效的措施来,真正追究和纠正一两项违宪的事情。当前特别需要抓个典型,起到震慑作用,这样才能真正把《宪法》权威立起来。 8、国务院应每年向全国人大报告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情况,如数量多少、资产规模、就业人数、所占比例等。 9、对政法队伍进行依法治国特别是依宪治国的教育,普及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知识,明确政法机关是执行人民民主专政职能的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政法机关,保证他们真正依法办事,保护工农大众为主体的人民权益,镇压各种反动势力。
附录:从河南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构成 看人民代表大会的本质被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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