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yst为了信仰”网友的这篇文章,虽然不长,提出的问题却很有思考和研究的价值,故此发表于此,供广大网友思索、讨论。 以前本人写网帖涉及到大人物时,往往就称其为“走资派”,自以为他们同文革时期的走资派一样,都是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觉得这样的称呼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妥。通过参与这段时间关于重建社会主义的里理论探讨,才认识到“走资派”这一称谓并不可以随便滥用,若使用不当会犯错误。 “走资派”这一称谓最早出现在1964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党中央颁布的《23条》,这一文件中说“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后来人们就简称其为“走资派”。现在回想起来,那时《23条》中之所以提出“走资派”这一概念,就是因为当时在共产党的当权者中已经产生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一个派别。既然只是一个派别,那就并不是全部,在全部之中除了走资派必定还有走社派。而走资派那时还处于非主流地位,走社派才是党的主导力量。 毛主席去世后,走资派通过政变夺取了政权,得手后他们立即就对党内的走社派进行了彻底的清洗。从此以后当权的集团中就不存在道路上的不同派别。众所周知,并没有重提以阶级斗争为纲和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仅仅实行了唱红打黑和提倡共同富裕,就被腐败的无期了。从这里,难道还看不出在体制内不允许走社派的存在吗? 客观上体制内既然不存在道路上的不同派别,理论上就不能再使用“走资派”这一称谓,其原因就在于这个“派”字。客观上本来早已不存在的“派”,如果你还这样称谓,就会给人造成体制内仍然存在不同派别的假象。而这种假象正是那些左翼名流主张走自上而下的“保”、“健”路线的理论根据。 必须强调指出:毛主席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是我们今后进行革命的旗帜,而对继续革命的理论中的“走资派”这一称谓的运用必须不能脱离实际。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列毛主义必须坚持的原则。脱离实际,将理论中的一些词句原封不动的照搬照抄,那就是纯粹的教条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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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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