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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出村庄腐败的“根”

2014-11-6 23:50|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239| 评论: 0|原作者: 李世伟|来自: 红歌会网

摘要: 限制权力也应该把村官手上的基层权力一并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不仅要看紧农村“三资”,更要看管好村官们手中的权力。有了制度的“紧箍咒”,“三资”才不会成为糊涂账,才能抑制“村庄里的腐败”的蔓延滋长。



李世伟:别拿村长不当干部

  从本月的2号开始,我们经济半小时栏目连续播出了系列报道----《铲除村庄里的腐败》,节目播出之后,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网友之所以这么关注这个系列节目,就是因为大家对腐败、贪污深恶痛绝。

  有句话说:别拿村长不当干部。这句话是说,虽然村干部级别不高,但他掌握的权力未必就小,从拆迁补偿的发放到宅基地的批准,村官手里捏着实实在在的项目、资金、补贴,说不定在关键时候就能卡你一道。近几年频频发生的村干部腐败案件警醒我们,官职不分大小,但权力不受约束就容易成为腐败的根源。再小的村官,如果监管和制衡机制不到位,小村官也有可能成为大硕鼠。

  “村官”瞄准国家财政资金下黑手 救灾款都敢伸手截留12%

  在山西,晋城市泽州县高都镇大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原海军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高达15万。

  在山东,潍坊市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冯良禹,与他人合伙虚报骗取母猪补贴1800元、挪用村民低保补助金1300元、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1816.05元。

  2010年7月24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遭受了一场特大的洪涝灾害。受灾最严重的洪阳镇柳庄村400多户、近1510人受灾,洪水冲垮了39户、152间村民的房屋,800米河堤严重受损, 2000米道路被彻底冲毁,受损庄稼近1700亩。

  灾情发生后,洪阳镇政府根据上级安排,立即开展救助,实施倒房重建工作。具体的工作安排是,2010年第一批恢复建房26户78间房屋,2011年第二批恢复建房9户27间房屋。

  渑池县洪阳镇柳庄村灾后重建的工作从2010年底一直到2012年,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而就在这时,一个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2013年1月底,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突然接到一份柳庄村村民发来的举报信。这封仅仅一页纸的举报信,却反映了一个重要的内容,政府发放的每户17000元倒房重建补助,每户少给了几千元。近10万元的补助款不知去向。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反贪局长庆松涛:因为这涉及涉农惠农领域的案件,领导们非常重视,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在一块认真分析,分析以后,安排我们具体去了解,看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群众反映这一块是否属实,再一个,这中间是不是存在职务犯罪的问题。

  根据群众的举报,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开始了紧张的调查取证,在大量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冒领救灾补助款的事实浮出水面。

  赵志涛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科长赵志涛:柳庄村的支部书记,石小江,他在这个过程中间有截留群众救灾款的情况。

  经过反复侦查,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最终确定,时任柳庄村支部书记石小江,利用职务之便,截留群众救灾款共计72000元。占到整个国家下拨救灾款的12 %。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长李韶伟:石小江在担任渑池县洪阳镇柳庄村支部书记期间,在救灾洪水发生以后利用上级拨付给群众救灾款的机会,2011年贪污补助款是34000元,2012年贪污补助款38000元,共计72000元。石小江的行为触犯了《刑法》382、383条的规定,构成了贪污罪并且数额巨大,于是在2013年7月12日向渑池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提起公诉经过法院的审理,法院也认为石小江贪污罪罪名成立并且数额巨大,依法判处石小江有期徒刑三年。(来源:央视)

 

  笔者认为:在权力与利益伴生的土壤上,就可能滋长腐败。别拿村长不当干部,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利益格局发生改变,手里掌握利益和资源的村干部,很容易成为腐败的高危人群。尤其,是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不完善这种先天不足的条件和环境下。试想想,摆在村干部面前的利益蛋糕日益增大,手持使用和分配刀叉的村干部,权力手腕又未收到充分的制度制约。在此情境下,腐败的种子就有了疯狂生长的土壤。正如《经济半小时》报道所揭示的:有的村存在会计、出纳不分家,账、钱、权由村支书一人掌管;有的村集体资产往往流向村干部的关系户,普通村民不知、不问、也问不了;有的村集体资源成为村干部自家资源,有多少、在哪儿、谁在用,都是一笔糊涂账。这些乱象,对于农村的健康发展以及村民利益的保障,将产生巨大的危害。村干部作为国家庞大行政机器中的“末梢神经”,直接面对的是基层的村民。因此,村官虽小,却责任重大。同样,村官手中虽然掌握的是最基层的权利,产生的影响却是最直接的。蚕食集体资产、挪用侵吞公款……“村庄里的腐败”,不仅仅败坏政府形象,更是直接影响着基层稳定。很多农村上访事件皆起于“村庄里的腐败”,公权力在农村失陷,政府也就在基层失信,这不仅是农村之患,更是国家之患。农村稳则天下安。警惕“村庄里的腐败”,警惕村干部侵占日益丰厚的农村集体财产,需要以制度的铁笼来约束基层的权力。如果任由基层权力腐败糜烂,那么无论是对农村的发展,还是社会的稳定,都是巨大的隐患。

  因此,限制权力也应该把村官手上的基层权力一并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不仅要看紧农村“三资”,更要看管好村官们手中的权力。有了制度的“紧箍咒”,“三资”才不会成为糊涂账,才能抑制“村庄里的腐败”的蔓延滋长。

 

详细报道:

 从本月的2号开始,我们经济半小时栏目连续播出了系列报道----《铲除村庄里的腐败》,节目播出之后,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网友之所以这么关注这个系列节目,就是因为大家对腐败、贪污深恶痛绝。

  有句话说:别拿村长不当干部。这句话是说,虽然村干部级别不高,但他掌握的权力未必就小,从拆迁补偿的发放到宅基地的批准,村官手里捏着实实在在的项目、资金、补贴,说不定在关键时候就能卡你一道。近几年频频发生的村干部腐败案件警醒我们,官职不分大小,但权力不受约束就容易成为腐败的根源。再小的村官,如果监管和制衡机制不到位,小村官也有可能成为大硕鼠。

  “村官”瞄准国家财政资金下黑手 救灾款都敢伸手截留12%

  在山西,晋城市泽州县高都镇大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原海军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高达15万。

  在山东,潍坊市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冯良禹,与他人合伙虚报骗取母猪补贴1800元、挪用村民低保补助金1300元、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1816.05元。

  2010年7月24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遭受了一场特大的洪涝灾害。受灾最严重的洪阳镇柳庄村400多户、近1510人受灾,洪水冲垮了39户、152间村民的房屋,800米河堤严重受损, 2000米道路被彻底冲毁,受损庄稼近1700亩。

  灾情发生后,洪阳镇政府根据上级安排,立即开展救助,实施倒房重建工作。具体的工作安排是,2010年第一批恢复建房26户78间房屋,2011年第二批恢复建房9户27间房屋。

2010年河南省渑池县洪灾过后

2010年河南省渑池县洪灾过后

  渑池县洪阳镇柳庄村灾后重建的工作从2010年底一直到2012年,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而就在这时,一个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2013年1月底,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突然接到一份柳庄村村民发来的举报信。这封仅仅一页纸的举报信,却反映了一个重要的内容,政府发放的每户17000元倒房重建补助,每户少给了几千元。近10万元的补助款不知去向。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反贪局长庆松涛:因为这涉及涉农惠农领域的案件,领导们非常重视,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在一块认真分析,分析以后,安排我们具体去了解,看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群众反映这一块是否属实,再一个,这中间是不是存在职务犯罪的问题。

  根据群众的举报,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开始了紧张的调查取证,在大量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冒领救灾补助款的事实浮出水面。

  赵志涛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科长赵志涛:柳庄村的支部书记,石小江,他在这个过程中间有截留群众救灾款的情况。

  经过反复侦查,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最终确定,时任柳庄村支部书记石小江,利用职务之便,截留群众救灾款共计72000元。占到整个国家下拨救灾款的12 %。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长李韶伟:石小江在担任渑池县洪阳镇柳庄村支部书记期间,在救灾洪水发生以后利用上级拨付给群众救灾款的机会,2011年贪污补助款是34000元,2012年贪污补助款38000元,共计72000元。石小江的行为触犯了《刑法》382、383条的规定,构成了贪污罪并且数额巨大,于是在2013年7月12日向渑池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提起公诉经过法院的审理,法院也认为石小江贪污罪罪名成立并且数额巨大,依法判处石小江有期徒刑三年。

  原柳庄村支部书记石小江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10月底,记者在监狱见到了正在服刑的石小江。这是他在监狱服刑的第二个月。

  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你怎么虚报的当时?

  石小江:当时我找两户,把他们的名字身份证要出来,帮他们复印一下,之后调到镇里。

  记者:买卖的那部分?

  石小江:买卖的那部分也是找两户,通过他们做了一个假手续。

  记者:所有的这个手续全部都是假的?

  石小江:对。

  记者:你做这个事情的时候,当时除了你知道,村里的其他领导知道吗?

  石小江:不知道。

  记者:你整个用这种,做这个假的手续的这种方式,最后是领到了几户的倒房补贴款?

  石小江:因为当时第一批是两户,我把他们的折子,因为政府需要他们的存折,我把他们的折子都放在我那了,是这样把钱领取了。

  国家给农民的补偿款、各种补助款、农村的征地款、就这样被小小的村干部随意截留,政府给农民的好待遇、好政策,很多百姓根本得不到、见不到。坑了百姓,肥了自己。对此,《经济半小时》栏目请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詹复亮,一起来谈谈村委会干部出现的贪污、腐败问题。

  主持人:截留国家下拨给农民的各种补助、补贴的情况,是个别的现象还是经常会出现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詹复亮:从我们的办案情况来看,除了截留国家下拨给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助以外,还有在征地拆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贪腐问题。

  我们有个统计,今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土地和征地拆迁领域案件4386人,占查办涉农领域案件的33.3%;资金管理使用领域案件4172人,占查办涉农领域案件的31.7%;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案件946人;扶贫开发领域案件536人;环境保护领域案件454人。

 

 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曾对1-9月全国涉农案件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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