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某外国资本家拿一笔美元到中国开工厂,通常是到我国几大商业银行完成兑换,而商业银行积累较多外汇时,就到央行申请兑换人民币,我国央行就增印人民币将其美元兑换成人民币。2009年初,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张维迎提出将中国政府手里一半的外汇储备分给老百姓。央行在官方网站上批评这种建议时说[10],老百姓拿分来的外汇换人民币,央行只能增发人民币换外汇,这会导致基础货币增加,引起通货膨胀。这等于说,任何人申请将外汇换成人民币,央行都增发人民币完成兑换,这不仅交出了央行代表政府行使的货币交易权,而且交出了货币增发主权,让任何人,只要有外汇,都可以使用我国的货币增发主权。由于我国央行只兑换美元,欧元等西方货币,它们来自美国央行和欧洲央行等政府机构,其他人或机构都需要拿财富或劳动来换,因此,我国的货币增发主权主要交给了西方国家政府。在实际工作中,我国央行也基本按照这个原则执行的,当央行收到美元兑换人民币请求时,这通常是国内几大商业银行代表政府参与货币兑换,积累过多外汇后,向央行申请兑换成人民币,央行就增发人民币兑换美元,央行专家委员会委员周其仁教授[11]引用国家央行副行长吴晓灵的话,称之为“央行被动印钞”。
另一方面,我国金融当局同样承诺,资本家拿人民币可到中国政府哪儿兑换成外国货币。2012年5 月16 日, 中国金融界巨头之一,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国际证监会组织第37届年会上发表了题为”中国资本市场开放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演讲[12],介绍2011年我国资本项开放和可兑换状况时,指出政府没有承诺兑换的只有少部分资本项。例如,按照郭树清先生介绍,“中国2006年开始逐步取消对境外投资的购汇额度限制,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境外直接投资‘按需供汇’”。我国在2007年强制结汇制度取消之前,民间并无多少外汇,无法供应外汇,实施按需供汇的只能是政府。政府承诺按需供汇,等于政府承诺提供外汇被动参与货币兑换。如果货币可兑换仅仅要求货币兑换市场化,我国政府本应减少参与货币兑换,也无需承诺按需供应外汇。
虽然我国政府已经被动拿增发的人民币兑换美元了,在很多情况下,但不是全部情况下,同样被动提供外汇兑现人民币了,但是,我国金融界还一再提出要加快推进人民币资本项可兑换,在2012年12月三亚财经国际论坛上,主张人民币自由化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说[13],“中国落实资本项可兑换,将是正当可兑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新兴市场国家还可以有一些额外的管理,首先需要具备反洗钱的功能;第二也要考虑过量使用避税天堂的行为;第三,允许临时性的危机对策”。周小川先生在这里阐述的人民币资本项可兑换的目标所说的限制,其中第一条是针对非法收入;第二条也是针对一些小国为非法收入提供洗钱方便;第三条也是各国通行做法。这等于要求政府承诺基本没有限制地被动参与货币兑换,还无中生有地暗示,这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或协定的要求。但是,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无权要求中国政府这样做,我国政府如何参与货币兑换,这是我国政府的自主权力[14],即使按照美国精英定义的货币兑换市场化原则,也不能夺走这个权力。周小川先生在讲话中[13],又明显矛盾地指出,“目前国际上对资本项目可兑换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所以实际上可能是一个有一定模糊性的目标”。既然各国对资本项目可兑换都没有明确定义,执行的情况也肯定是千差万别,
周行长又如何能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给中国的要求较少?又怎么可能是国际协议的要求?难道国际社会制定的国际协议,连协议内容都是模糊不清、无法遵守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从没有这样的要求[15],这只是国际组织中某些人的个人想法,我们又何必理睬?
三、我国央行拿外汇和增发人民币被动参与货币兑换的问题 我国央行代表政府被动参与货币兑换,等于交出了政府参与货币兑换的交易权,西方资本家要求我国政府参与货币兑换,我国政府就被动参与兑换,等于交出了政府部分经济主权。更大的错误在于,增发人民币被动参与货币兑换,让西方政府印制货币,就可以到中国央行换来增发人民币,等于央行将货币增发主权免费交给了西方各国政府。自1994年汇改以来,我国央行一直增发人民币被动兑换外币,增发的人民币全部交给了外国政府。由于采用被动增发模式,我国以前主动发行的几千亿元人民币的依据都逐渐换成了外汇储备,现在发行的28万亿元基础货币,分别是在不同历史时期,也就是最近20年来,逐步增发人民币兑换外汇,全部交给了西方国家政府,主要是美国政府。在这种货币发行模式下,我们发行的28万亿元人民币,与央行储备的4万亿美元一一对应,人民币完全成了西方货币代用券。 我国人大制定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禁止国内流通外国货币,目的是防止外国货币进入中国流通领域,侵犯我国的货币主权,主要是货币发行主权,但是,央行依据外汇储备被动增发人民币,让人民币完全成了外国货币的代用券,等于政府将货币发行主权完全交给了外国政府,等于我国的货币发行主权完全被侵犯。
货币发行主权是最重要的经济主权和国家主权。国家建立起来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保卫国内民众的财产免于被他国掠夺。现代货币都是政府发行的,不负责兑现的自动赖帐欠条,让他国货币流通,就是让他国拿印制的自动赖帐欠条,就可以合法地从我国“买走”物资。各国都会在法律上制定禁止外币流通的条款,防止外国政府增印货币欠条就能买走我们的物资;防止民间大量储备外汇所对应的物资流失。我国制定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0条就阐述了该项规定,禁止任何人或任何机构使用其他货币或票据进行市场交易,只能使用人民币。 马克思曾经深刻地指出[16]:“对于这一时代(指资本主义时代)说来,货币是一切权力的权力。”
恩格斯更深刻地指出:“当人们发明货币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想到,这样一来他们就创造了一种新的社会力量,一种整个社会都要向他屈膝的普遍力量[17]。”;“谁握有它,谁就统治了生产世界……一切商品,从而一切商品生产者,都应该毕恭毕敬地匍匐在货币面前[18]。”
美国占有了我国的货币主权,就可以自由地获得人民币,自由地“购买”我国的资源,商品,工厂,还可以自由地控制我国的媒体,影响我们的思维。在市场经济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几乎可以主宰我国绝大部分事务。有了这种承诺,我们就不能搞市场经济,否则,在与美国的经济竞争中,我们就将经济和社会控制权交给了美国,就必然在经济上被美国击溃。我国从1995年开始实行依据外汇储备被动增发货币,交出货币增发主权,到2004年,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21个产业排名前 5 位的企业都由外资控制[19]。没有被西方资本家控制的产业,主要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我国政府没有对外出售。 如果世界其他国家政府都同意美元可自由兑换其货币,交出货币主权,就等于整个世界都向美元屈膝。美国人用不费吹灰之力印制的美元,就可以随意地在世界各国购买其他国家人民通过千辛万苦生产的各种消费品和工厂,满足他们的欲望。美国人拥有这样的美元就统治了全世界的生产者,全世界一切商品,从而一切商品生产者,都不得不毕恭毕敬地匍匐在这样的美元面前。美国人用一堆美元纸币,甚至连美元纸币都不用,通过银行转移债权数字就实现购买了。也就是说,如果美国拥有这样的美元,就能掌握全球经济命脉。
实际上,没有一个西方国家政府承诺,美元可自由兑换其货币,它们只是同意,政府不限制市场上的货币兑换活动,同意货币兑换市场化,它们很少参与货币兑换,即使参与,也是主动参与;都主动增发货币,牢牢地掌握了货币主权。世界上也有少数第三世界国家交出了货币主权,典型的国家就是阿根廷,同中国类似,1991年,阿根廷政府开始依据美元储备增发货币[20],货币完全成了美元代用券,其结果就是从100年前持续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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