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表1可知,2004年末,全国公私企业实收资本的比重为:(48.1% + 7.9%) :(28.0% + 7.3% + 8.7%)= 56%:44% 。 根据2009年公布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08年末,我国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实收资本总额为34.0万亿元,比2004年末增加15.8万亿元,增长87.1%。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中,国家资本11.4万亿元,增加4.6万亿元,增长67.4%;集体资本1.0万亿元,与2004年末持平;法人资本8.7万亿元,增加4.1万亿元,增长88.0%;个人资本7.8万亿元,增加4.5万亿元,增长138.4%;港澳台资本2.1万亿元,增加1.0万亿元,增长87.9%;外商资本3.1万亿元,增加1.7万亿元,增长125.6%。”[③] 这次公布了我国第二、三产业作为统计对象的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数额及其增加状况。可以看到,这段期间个人、港澳台、外商实收资本增长幅度明显高于国家、集体的公有制实收资本。但是,这次公报没有像第一次那样,明确公布各种所有制的实收资本占总额的比重。对此,国家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在总结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有关会议上做了补充,在谈到这次普查“查清了主要经济结构”时指出,到2008年末,“企业实收资本中,国家资本占33.4%,集体资本占3.0%,法人资本占25.5%,个人资本占22.9%,港澳台资本占6.1%,外商资本占9.1%”。[④] 但是,这样表述所有制结构有一定的含糊性,因为统计公报指标把法人资本解释为“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⑤],而其中的法人可以理解为包括公私所有制在内的投资主体共同投资构成的企业组织,所以,它不是一个直接能表明实收资本所有制性质的概念。因此,对法人资本还必须进行所有制结构的进一步划分。 由于缺乏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那样明确公布的有关数据,这里只好对2008年末的所有制结构,做粗略的估计。参考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数据曾显示的2004年末国家、集体资本在法人实收资本中的比重状况[⑥];考虑到从2005年到2008年末国有、集体企业数量明显下降,[⑦] 以及上述非公有制实收资本增长幅度明显快于公有制实收资本,假定公有资本在法人资本中仍占40%(这是比较高的估计),那么国家、集体实收资本占总额比重应增加:25.5%×40% = 10.2%。非公有制实收资本则增加:25.5%×60% = 15.3% 。这样,2008年末,全国公、私企业实收资本的比重就大体上是:(33.4% + 3.0% + 10.2%):(22.9% + 6.1% + 9.1% + 15.3%)= 46.6% : 53.4%。 由此可以知道,我国第二、三产业企业的实收资本的所有制结构,从2005年到2008年末,公有制实收资本的比重已经下降到50%以下。这说明,在第二、第三产业中,公有制所占比重已经低于非公有制。 2.用全国企业总资产中不同所有制企业的资产所占比重来表示。企业资产与企业实收资本在概念上的区别是,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后者是投资者的所有者权益,而前者除投资数额外,还包括负债和取得的利润。因此,用实收资本指标来表示,可以直接反映出不同所有制的所有者权益的比例结构;而用企业资产指标,反映的则是包括负债和利润状况在内的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资产的比例结构。 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布的数据,“2008年末,全国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为207.8万亿元,比2004年末增加111.1万亿元,增长114.8%。其中,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7.7万亿元,比2004年末增加17.6万亿元,增长58.5%;集体企业资产总额4.4万亿元,减少0.8万亿元,下降15.1%;股份合作企业资产总额4.5万亿元,增加2.6万亿元,增长141.1%;私营企业资产总额25.7万亿元,增加17.0万亿元,增长194.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8.0万亿元,增加3.8万亿元,增长89.8%;外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13.5万亿元,增加7.3万亿元,增长118.0%”[⑧]。从这次普查公布的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资产总额”的表格数据中,我们可以知道多种所有制在全国第二、三产业企业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的大体状况;这里说大体,是因为公布的数据对“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这类法人企业的资产,也没有做资产所有制性质的划分,因而存在含糊性。为此,这里也按公有制资产在这类法人企业资产中占40%的估计,来表示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资产占全国第二、三产业企业资产总额的比重,见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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