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把眼光放在了国企上,都说国企贪污严重,其实私企的贪污也是很严重的。 私营企业,不能只老板一个人干,他得雇人。雇总经理、厂长、主任、会计、购销等等,这就有了贪污的可能。不过私企的贪污不叫贪污,叫“职务侵占”。 到百度里搜“私企贪污”或“私企职务侵占”,马上就出来几百万条结果。 私企要想没有贪污,除非老板自己一家人干,外人一个不雇,家庭作坊式的。可是,就算这样,也不一定没有贪污。老板哪怕只有两个子女,照样各自心怀鬼胎,把财产往自己腰包装,俗话说,手递手,不如自己有。照样把企业搞黄。 私企也治不了贪污。私企之所以贪污数目极少有国企大,是因为私企多数没有国企大。 既然私企也治不了贪污,为什么没有一个老板把自己的企业扔了,或者交公? 有人说,国企贪污严重,就应该变为私企。变为私企就治得了贪污了?有人可能要说,这时贪污的是老板的,与我们无关。真与我们无关? 把国企变为私企,本身就是最大的贪污。把整个国企直接装进某个人的腰包,还有什么贪污能比这个大的?贪污整天提心吊胆,害怕清算,还不能遗传;直接装进腰包,就合法了,也能遗传了。 那些官僚子弟、国企老总,做梦都想国企私有,装进自己腰包。他们整天正事不干,专门败坏国企名誉,制造私有舆论,就想着让我们同意把国企私有的。要擦亮眼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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