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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共产主义梦,关于人民公社的构想

2014-8-1 22:28| 发布者: zxt| 查看: 1250| 评论: 0

摘要: 谭震林同志1958年的报告,给我们描绘了人民公社这一工农商学兵综合性的,乡社合一的组织的前景,南街村、周家庄等仅存的人民公社硕果是否已经或正在实践报告的蓝图,这一蓝图是否比梦更接近现实?
  重温共产主义梦:关于人民公社的构想
  按:谭震林同志1958年的报告,给我们描绘了人民公社这一工农商学兵综合性的,乡社合一的组织的前景,南街村、周家庄等仅存的人民公社硕果是否已经或正在实践报告的蓝图,如果1979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确认这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层组织的蓝图,发扬成绩,改正错误,那么今天贫富差距、城乡差距还会这么大么?这一蓝图是否比梦更接近现实。
    1958年6月,查岈山人民公社成为中国第一个人民公社。1958年7月1日,《红旗》杂志第3期《全新的社会,全新人》一文中提出“把一个合作社变成一个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的基层组织单位,实际上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这是在报刊上第一次提到“人民公社”的名称。接着在7月16日《红旗》杂志第4期《在毛泽东同志旗帜下》一文中指出:“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为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在这样的公社里面,工业农业交通是人们的物质生活;文化教育是反映这种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在全世界人剥削人的制度还没有彻底消灭以前,这种全民武装是完全必要的。”1958年8月6日下午,毛主席视察新乡县七里营,在公社大门前,毛主席仔细地看着“七里营人民公社”的牌子并说:“人民公社这个名字好!”。
    1982年人民公社已经强制解体。从1958年至今, 河北晋州市周家庄乡人民公社已经存在超过50年,周家庄乡也成为我国目前唯一保留人民公社制度的乡镇。周家庄的史实表明,人民公社仍然是通往共产主义天堂的金桥,人民公社的创新模式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把人民公社当作“大锅饭”、“穷过渡”的极左举措,进行彻底批判和丑化,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是违反历史辩证法的,是完全错误的。
  在周家庄乡,有一套精细科学的管理规章,能够使社员们心悦诚服。它并不限制人们单干和外出经商闯荡。然而,百分之九十五的社员却是心甘情愿地听从乡社的安排管理,并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被反复宣传的小岗村农民为了分田单干而按手印,周家庄乡绝大多数社员则于1982年为维护公有制集体经济、拒绝分田单干而按了手印。
在有13000余人口的周家庄乡,具有比周边分田单干村庄更兴旺发达的生产力,具有可观的集体积累,能够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因而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厚实根基。社员安居乐业,鳏寡孤独、老弱病残者皆有所依,不存在令人破败之痛的“三农”问题,没有新“三座大山”的后顾之忧。这种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农村经济体制,比起那种分田单干小农经济的体制,显然优越得多。
  关于人民公社的构想 毛泽东(一九五八年)
  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为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
    在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稿上加写的话 毛泽东(一九五八年八月)
  人民公社建成以后,不要忙于改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在目前还是以采用集体所有制为好,这可以避免在改变所有制的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实际上,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中,就已经包含有若干全民所有制的成分了。这种全民所有制,将在不断发展中继续增长,逐步地代替集体所有制。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一个过程,有些地方可能较快,三、四年内就可完成,有些地方,可能较慢,需要五、六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过渡到了全民所有制,如国营工业那样,它的性质还是社会主义的,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然后再经过多少年,社会产品极大地丰富了,全体人民的共产主义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都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教育普及并且提高了,社会主义时期还不得不保存的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都逐步地消失了,反映这些差别的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也逐步地消失了,国家职能只是为了对付外部敌人的侵略,对内已经不起作用了,在这种时候,我国社会就将进入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时代。
    对《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草案)》的批语和修改 毛泽东(一九五八年八月十七日)
  二 公社要逐步把社员培养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有技术、有全面才能的劳动者。
  三 在条件具备的时候,建立适合公社需要的专科大学。在将来生产高度发展的时候,可以适当地减少社员劳动的时间,增加他们读书的时间。要使全体青年一代都有大学的政治、文化、技术程度。
  四 公社实行全民武装。适龄的青壮年和复员退伍军人应该编成民兵,经常进行军事训练,并且担负国家所分配的军事任务。其目的是维持社会治安和准备对付帝国主义的侵略。
  对《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的修改和信件 毛泽东(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十日、十二日)
  (一) 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什么叫建成社会主义
  经过讨论,归纳为下列五点:
  1、作为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的东西,我们叫作社会主义。在这个阶段内,全党全民的任务是完成社会主义的建设。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的集中表现,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全面的全民所有制。我们有了一个不全面的全民所有制,这就是国营工业,大森林地,河道,领海,国营水库、水湖、水塘,国营农场、林场、牧场以及其他各项国营事业。这还只是一部分全民所有制,而非全面的全民所有制。过渡时期,即社会主义时期的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全面的全民所有制。
  2、现在存在的以人民公社形式出现的社会主义大集体所有制,也就系小全民所有制,要逐步地发展为全面的全民所有制。
  这一部分包括几亿人口,主要是农民,还有手工业工人。他是〈们〉原先是个体的中小生产者,经过几个步骤,在1953年到1956〈1958〉年的六年时间,发展到了现在人民公社阶段。集体性逐步提高了。有可能开始向全民性发展,例如现在出现的县办工业,就带有向全民所有制发展的因素。但尚非全民所有制,可以称为县民所有制,即所谓小全民所有制。在全县范围内能够由县调配的劳动和产品,都属于这种制度。
  3、社会主义的全面的全民所有制的含义,是(一)社会生产资料为全民所有;(二)因此社会产品(不但是生产资料的产品,而且是生活资料的产品)也为全民所有。在过渡时期的目前阶段,除国营企业和其他国营企业的生产资料和产品已成为全民所有以外,人民公社的生产资料(土地、森林、水池、种子、肥料、牲畜、农具、农业机器、工业厂矿)和产品,应当逐步地增加全民所有的成分,即逐步增加生产资料的全民性部分和逐步增加产品能由国家调拨的部分,根据国家计划生产,根据国家计划调拨。
  4、要能实现调拨和逐步增加调拨的比例,就必须有雄厚的生产资料,就必须根据国家计划和公社需要,增加产品的品种和数量。因此,必须不断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和消费资料的生产,不断提高这两个部类的生产水平。
  5、要使人民公社具有雄厚的生产资料,就必须实现公社工业化,农业工厂化(即机械化和电气化)。
  (二) 公社问题,其中有公社的性质问题,体制问题,分配问题,全民、集体、个人的关系问题,作息时间问题,食品问题,取暖问题。
  1、关于公社的性质问题:
  公社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的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基层单位。公社在现阶段同时又是基层政权的组织。
  公社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是1958年大跃进的产物。
  公社是实现两个过渡的最好的形式。这两个过渡是:一个,由社会主义的目前阶段到完成阶段的过渡即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到全民所有制的过渡;另一个,由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到共产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过渡。
  公社是将来共产主义社会结构的基层单位。
  2、关于公社的体制问题:
  现在有三种形式:一是一县一社,二是一县数社县有联社,三是一县数社县无联社。大家认为,县有联社的组织形式较好,一县一个社可以继续试行,一县数社无联社形式是不好的。
  公社内部各级都应当有一定的权力和机动,以便发挥各级的积极性。
  各地公社要一律冠以地名。
  在劳动调配中,第一、必须实行和巩固生产责任制。第二、必须使生产各部门(农业部门、工业部门、运输部门)的劳动分配要合理,劳动组织要适当。
  县级工会组织取消。县妇联的组织目前暂不改变。
  3、关于分配问题:
  要在第二个五年计划中的一九六零年,或者略长一点的时间内,农村人民公社实现每年每人能够分配到150到200元。并且逐步提高国家对产品的调拨比例。争取在十年内(一九六七年以内)达到公社的纯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归个人,三分之一左右归公社积累,三分之一左右归国家调拨。
  4、关于集体与个人的关系问题:
  应当实行大集体小自由的原则。
  5、关于作息时间问题:
  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内,实现六小时工作,四小时学习,八小时睡觉,六小时吃饭和娱乐。
  在苦战三年期间,在农村中实行十二小时工作和学习(一般的时候十小时工作,两小时学习。农忙的时候,十二小时工作),四小时吃饭和休息,八小时睡觉。
  在城市中,一般地应当根据实际条件,尽可能维持八小时工作制,在需要的时候可以加班加点。
  6、一定要注意食品中含热量和营养分两个部分对于每一个人的起码必需数量。为此,要同营养学家商量,作出适当规定,不可疏忽大意。
  7、立即作好过冬的准备。凡冬季在野外工作的必须有相当的宿舍。北方必须迅速解决冬季取暖问题。
  (三) 城市公社问题
  1、采取积极态度,在城市中试行人民公社。
  2、要分步骤地搞,各地进度可以有快有慢。大城市应当放慢。
  3、城市公社必须要有生产基础。没有生产基础,是困难搞好的,即使组织起来,也办不了大事。
  4、城市中在一个时期内,应实行工资为主供给为辅的制度,个人机动多一些。目前不宜过多地牵动城市人民现有的生活习惯和方法。
  5、国营企业和大学校的所有制(生产资料所有制,产品所有制,人员的调配)和管理权限不能改变,人员可以加入当地的公社,可以从厂长基金、超额提成、工会费用中拨出一定数目的经费,交纳公社。
  6、地方国营的中小企业,可以下放一些给公社经营,保证上缴利润,原来这些企业的上缴利润由公社包缴。城市公社问题比较复杂,委托柯庆施[2]同志写一文件,提交武汉会议讨论。
  (四) 在注意抓工业的同时,必须注意抓农业。一九五九年农业的关键是夏收,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在一九五八年十二月、一九五九年一、二、三月四个月内,必须负起责任,用一个必要的时间抓农业,保证一九五九年夏季和全年的农业继续获得伟大的胜利。争取工业、农业、思想三胜利,山西省同志的这个口号很好,应当在全国推广。
  (五) 工作方法
  1、在人民公社中,由于群众生活的集体化程度更高了,干部作风的好坏对群众生活的影响更大了,必须特别注意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不允许用简单化的行政命令手段去处理有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严格禁止和纠正假借组织军事化的口号而打骂捆绑群众和任意处罚群众的现象,严格禁止和纠正用处理敌我矛盾的方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用所谓“大辩论”、“辩你一下”,即整你一下的方法来压服群众的现象。
  2、对于工作中的成绩和缺点一定要采取老实态度,反对谎报成绩,隐瞒缺点。无论工业、农业、文教、卫生等哪一方面的数字,也无论对内对外对上对下,都应该是多少就说多少。是好就说好,是坏就说坏。现在有一种在成绩方面以少报多,怕说缺点的倾向,这是十分有害的;必须在全体干部中进行一次教育,彻底克服这种不良风气。
  (六) 几个具体政策问题
  1、对于资产阶级、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民主人士的生活水平,不宜改动。定息不宣布取消,要不要听其自便。愿意参加劳动的欢迎,不愿意劳动的不要勉强。
  2、干部待遇问题,涉及面很大,要慎重处理。在改为供给制时,原则是上面高薪的要降低些,其余的基本维持,有升有降。
  在农村工作的干部的薪给,既要照顾到农民的生活水平而略有减少,又不宜减得过多。必要时他们的薪给可由国家发给,不由公社开支。
  3、工人的工资总额不能降低。由于取消计件工资等措施而减少了的部分,应当予以补足,并且略有提高。
  对《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稿的批语和修改 毛泽东(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十二月)
  六 目前城市中的资本家和知识分子中许多人的资产阶级思想还相当浓厚,他们对于成立公社还有顾虑,对于这一部分人,我们也应当有所等待。因此,在城市中应当继续试点,一般不忙大量兴办,在大城市中更要从缓,只作酝酿工作。要等到经验多了,原来思想不通的人也通了,再大量兴办起来。
  七 广泛地实现国家工业化、公社工业化和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建成具有高度发展的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尽管我们前进的速度较快,需要的时间还将很长,全部完成这个过程,从现在起,将需要经历十五年、二十年或者更多一些的时间。
  八 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迟早,取决于生产发展的水平和人民觉悟的水平这些客观存在的形势,而不能听凭人们的主观愿望,想迟就迟,想早就早。
  九 过去人们经常忧愁我们的人口多,耕地少。但是一九五八年农业大丰产的事实,把这种论断推翻了。只要认真推广深耕细作、分层施肥、合理密植而获得极其大量的高额丰产的经验,耕地就不是少了,而是多了,人口就不是多了,而是感到劳动力不足了。这将是一个极大的变化。
  十 人民公社的工业生产,必须同农业生产密切结合,首先为发展农业和实现农业机械化、电气化服务,同时为满足社员日常生活需要服务,又要为国家的大工业和社会主义的市场服务。必须充分注意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不要办那些本地没有原材料、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取原材料的工业,以免增加成本,浪费劳动力。
  十一 供给范围目前不宜过宽。实行供给制并不是使人们的生活清一色。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下,人们的需要总是大体相同而又各有不同的。因此,无论在目前和将来,在供给的范围内,必须注意尽可能使社员有适当选择的自由。
  十二 各个地区的工资水平也允许有相当的差别。目前城市中工资的差额要比农村大一些,这是必要的。到了将来,由于生产有了极大的高涨,所有一切人都富裕起来,无论在城市或者农村,这种工资等级的差别就会显得没有必要,而逐步趋于消失,那就是接近共产主义的时代了。
  十三 要办好敬老院,为那些无子女依靠的老年人(“五保户”)提供一个较好的生活场所。
  十四 现在世界上有一大堆蠢人,下死劲攻击我们的人民公社,其中就有美国的杜勒斯[6]先生。这个社勒斯,对于我国的事情,啥也不懂,却要装作一个中国通,疯狂地反对人民公社。特别使他伤心的是,据说,我们破坏了几千年传下来的好得不得了的家庭制度。不错,中国人民破坏了一个封建的家长制。须知这种家长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一般早已没有了,这是资本主义的一个进步。我们却更进一步,建立了民主团结的家庭,这在资本主义社会一般也是少有的。只有在将来,在那里实现了社会主义革命,消灭了人剥削人的资本主义制度以后,这样的家庭才有可能普遍出现。至于托儿所,幼儿园,工厂里的工人食堂,也是资本主义社会先有。不过,在那里,凡是由资产阶级举办的这类事业,都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目的在于便利资本家剥削男女劳动者。而我们所举办的这类事业,则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便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便利于人类个性的解放,真正彻底地解放了妇女群众,并使儿童教养得更好些,因而得到全体劳动人民,首先是妇女群众的热烈欢迎。
  十五 近代的产业军,是资产阶级组织的,一个工厂就等于一个军营。工人站在机器面前,其纪律之严,不下于军队。社会主义社会的工业产业军,是工人阶级一个阶级的产业军,去掉了剥削剩余价值的资本家,在工人阶级内部实行了生动活泼的自觉自愿的民主集中制。我们现在把这个制度应用于农村,这样就建立了没有地主富农剥削、也脱离了小生产状态的社会主义的民主集中制的农业产业军。
  十六 民兵组织应当根据需要配备武器,武器由地方自办兵工厂生产。基干民兵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军事训练,普通民兵也要在劳动间隙进行适当的训练,以便为实行全民皆兵准备条件。我国的广大劳动人民对于民兵制度是喜闻乐见的,其所以如此,因为他们在长期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及其走狗国民党反动派的革命斗争中,认识到只有把自己武装起来,才能战胜武装的反革命,才能成为中国这块天地的主人;而在革命胜利之后,他们又看到,国外还有天天声言要灭掉这个人民国家的帝国主义强盗们存在;因此,全体人民决心继续把自己武装起来,并且声言:一心想要抢劫我们的强盗们,你们小心一点儿吧,不要妄想来碰我们这些从事和平劳动的人们,我们是准备好了的。帝国主义如果竟敢发动对我国的侵略战争,那时我们就将实现全民皆兵,民兵就将配合人民解放军,并且随时补充人民解放军,彻底打败侵略者。
  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适应人民公社化的形势改进农村财政贸易管理体制决定》草案的批语和修改毛泽东(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二 资产阶级式的法权,在现时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已经成为障碍的部分,正在遭到破除,而那些有用的部分,则还保留着,使之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三 在现阶段,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货币制度、价值规律等形式,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生产、有利于向社会主义的全面的全民所有制过渡(在现时,还只是在国营工业、运输业及其他国营企业和事业方面存在着全民所有制,所以还不是全面的),有利于为将来向共产主义过渡逐步地准备条件。
  四 目前,全国各地的公社虽然已经搭起架子,也可以说基本上建立起来了,但是要在思想、组织、生产、分配、生活福利和各项业务上都弄清条理、建立就绪和走上轨道,至少还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因此,国家财贸部门对于公社的财贸工作,应当继续在计划管理、业务指导、技术帮助等方面加强领导,特别在公社建立的初期,更应当配合公社的整顿和巩固工作,大力给予帮助。
  在郑州会议[1]上的讲话提纲 毛泽东(一九五九年二月)
    所有制问题: 四五年内逐步完成由基本的生产队(即过去高级社)所有制过渡到公社所有制,目前只能是部分的公社所有制。
  农民的两面性,农民还是农民。不是向农民让步的问题,而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公社所有制只能经过几年一步一步地引导农民去完成,而不可能在目前一下子完成。由互助组到高级合作社经过了四年(1953 1956),由高级合作社集体所有制到公社集体所有制的完成可能也要经四年,或者还到〈要〉多些时间  要五、六、七年。问题是将穷队提高到富队生产水平这样一个过程,所以需要较多的时间。这个过程即是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公社工业化、国家工业化、人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觉悟程度和道德品〔质〕提高、文化教育技术水平提〔高〕的过程,当然还只是第一个阶段,以后还有第二、第三个提高阶段,才能完成〈全〉建成社会主义。在这整个过程,其性质是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的第一阶段,即在(从1958年算起)三、四、五、六、七年内,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完成了,并且可能有一部分到大部分的人民公社转到全民所〔有〕制去。1958年粮棉油麻大丰收,却在最近四个月内(1958年十一月到1959年二月)大闹粮食油料大不足的风潮。一方面,省、地、县、社党委大批评生产大队生产小队的本位主义,即瞒产私分;一方面,生产大队小队普遍一致瞒产私分,深藏密窖,站岗放哨,保卫他们自己的产品,反批评公社、上级的平分主义,抢产共产。我以为生产队的做法基本上是合理的,是合法的,它们基本上不是所谓不合法的本位主义,而是基本上合理合的法的正当权利。一、穷队富队拉平〔的〕平均主义分配办法,是无偿占有别人的一部分劳动成果,是违反按劳分配原则的。二、国家农村税收只占农民总产值的7%左右(河南为例),不算多,农民是同意的;但公社和县从生产队的总收入中抽去的积累太多,如河南,竟占百分之二十六,连税收(国家积累)7%,共为33%,再扣除1959年的生产费20%,再加公益金、管理费(包括很大的浪费,用人太多,一个公社竟有三几千人不劳而食,其中有的有脱产文工团180人之多),共计53%以上,社员个人所〔得〕只有47%以下,这太少了。公社是1958年秋季成立,括〈刮〉起了一股共产风,一是穷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还有三是猪鸡鸭无偿归社,部分桌椅板凳刀锅碗筷无偿归公共食堂,以及自留地归公,这几项中,有些是归社的,如大部分自留地,有些是不得不借用的,如食堂房屋用具,有些则是不应当归社而应当不动的,如全部鸡鸭和一部分猪,另一部分猪应当作价归〔社〕,而不能无偿归社。
  这样一来,共产风就括〈刮〉起了。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是不能被许可的。我们只无偿剥夺帝国主义的(日德意)、封建主义的、官僚资本主义的财产(生产资料),我们曾经侵犯了地主一部分多余的生活资料(粮食、房屋),而这些都是劳动人民的劳动成果,并非侵占帝国主义者、地主、官僚资本家的劳动成果,他们是不劳而食的,无所谓劳动成果。我们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采取了赎买政策。我们怎么可对农民采取无偿占有他们的一部分劳动成果呢?当然,公社积累不是消费资料的无偿占有,而〔是〕公社扩大再生产的生产资料建设基金。
  劳动分配问题: 土地、人力、产品,三者,现在名义上归公社所有,实际上,基本上仍然是也只能是归生产队(即原合〔作〕社)所有,现在(1959年,以后还有一段时间)只有部分的归公社所有,即社的积累,社办工矿的固定工人和半固定工人,此外还有一批公益金,如此而已。希望也是在这里。年年增加积累,年年扩大社办工业,社有大型中型农业机械,社办电气站,社办学校等等,有个三、五、七年,就可将现在实际所有制翻过来,变为基本上公社所有制,部分的为生产队所有制,当然还会拖一个极小的个人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尾巴,如极小部分的宅旁土地、小群果树、家禽家畜等。而房屋,在公共宿舍大规模建设以前,当然是私人的。
  现在,农民不怕公社拿走土地,那是拿不走的。怕的是人力、产品两样被拿走。
  劳动分配,现在极不合理,农业(农、林、牧、副、渔)劳动人太少,工业、服务业和行政人员太多,必须坚决减下来,充实农业。工业多了20%,或更多。服务业应大减。行政人员只允许千分之几。公社不允许有脱产的文工团。生产队与社、县、国争人力,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分配应有差别问题:
  队分穷、富、中三等。
  吃粮和工资分配应有差等,队队不同。上死下活,死级活评。
  严格规定一个收粮、管粮、用粮制,一万年还是如此。大反浪费。
  1958年积累多了一点。有鉴于此,应当向群众宣布:1959年的公社积累不超过18%,连同国税,共不超过25%,以定民心,提高生产积极性,以利春耕。
  下放当社员问题: 各级干部分期分批,下放到公社的生产队当社员,每年至少30天,多者45天。一部分下厂矿当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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