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化使国内各种矛盾的性质发生质的转变
随着中国社会的资本主义“转型”。中国社会的各种矛盾,其性质也发生了根本变化。我们在前面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这样明确宣示世界:”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曾经再清楚不过地说:“在我们的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 又说:“为了正确地认识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不同的矛盾,应该首先弄清楚什么是人民,什么是敌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在解放战争时期,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都是人民的敌人;一切反对这些敌人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 这就是说,对照宪法和毛泽东这个讲话精神,今日中国的阵线已经十分清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一层层分析了中国私有化改开以来,向着资本主义道路迅袍,致使中国出现了两极分化,形成了资本与劳动的尖锐对立,中国共产党人的领导层口头上讲为人民服务,实际上为资本主义服务,导致贪腐极其严重,已经进入高层并集团化、公开化,中国资产阶级新生代快速形成,官僚资产阶级控制了今日中国的政治、经济、思想、文教以及舆论的各个方面,社会主义的中国业已成为资产阶级的天下,深层次的社会问题继续恶化,积重难返,社会处在动乱的边缘。中华民族又到了最危险的时候。由此可以看出,按照宪法规定,“精英”和我们的大大们,是“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组织或个人”之属;按照毛泽东根据宪法所作的报告,“精英”和我们的大大们,在“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之列。 早在建国前,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上就明确指出:“中国革命在全国胜利,并且解决了土地问题以后,中国还存在着两种基本的矛盾。第一种是国内的,即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第二种是国外的,即中国和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因为这样,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在人民民主革命胜利以后,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必须强化。对内的节制资本和对外的统制贸易,是这个国家在经济斗争中的两个基本政策。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就将要犯绝大的错误。” 中国人民在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完成了人民民主革命任务,继之进行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一个初步工业化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屹立在世界东方。然而,过了三十余年,中国的现状又回到解放前,中国人民面临着重建社会主义的任务。历史逻辑和辩证法是这样分明。毛泽东关于中国社会矛盾的分析及其基本对策的提出,是多么英明而具有现实意义。 今日中国社会存在的种种不稳,不是偶然的,也怪不得别人,就是D大人及其继承人犯了绝大的错误而亲手栽培起来的。用D大人的话来说,改革改出了一个资产阶级,走上了邪路。历史巨人,总是按照其规律前进,将一切唯心主义、机会主义踩在它的脚下,并无情地嘲笑这位老人关于出不了资产阶级的无知和狂妄。事实明晃晃、确凿凿地告诫世人:把中国搞到今天这步田地,主要的不是外国帝国主义分子,主要的也不是被打倒的地富反坏和资产阶级,而是党内D大人一伙走资派。他们是党内的资产阶级。是他们用私有化取代社会主义的恶果!因此,中国社会各种矛盾,不再是一般人民内部矛盾,而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客观反映,是坚持私有化不可克服的对抗性矛盾。 不过,物极必反。事情总是有始有终。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走向胜利,这个历史的总趋势,在中国也是改变不了的。前途光明,道路曲折。俗话说,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皆报。 诗曰: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 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