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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工人齐声唤,不信东风唤不回

2014-7-13 22:23|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034| 评论: 0|原作者: 太原下岗工人|来自: 红歌会网

摘要: 前后一年光景,市政府出台了前后相互否定的文件,这样的出尔反尔,政府的“信”在那里?!

太原下岗工人恳请市政府:体察民众艰难 杜绝国资流失

2014-07-10 14:15:08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太原下岗工人
点击:38002   评论:48(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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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按:太原市政府前后两个相互矛盾的文件让太原市下岗工人生气了,昨日上午和今日近一千人聚集市政府门口向政府讨要个说法。虽然,政府人员以17号文件违反劳动法,不符合国情等理由敷衍,但这种互相矛盾的说辞只能让日益觉醒的工人置之一笑。希望政府真正的落实群众路线,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拿出真正的解决问题的态度来。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市政府出台《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破产改制拆迁企业人员安置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32号】文件)。该文件全盘推翻了市政府二〇一三年四月出台的市政府办公厅【17号】会议纪要相关规定,市政府出尔反尔,自毁形象,无视下岗失业人员这一弱势群体人格尊严的劣政行为引起了市属破产改制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极大的愤慨,就此我们向市政府呼吁恳请:

下岗工人呼吁恳请市政府体察生活惨状

 

 

  一、体察市属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生活惨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从一九九六年国有企业改制破产近二十年来,太原市造成了数十户国有企业破产,产生了数万名下岗失业人员。我们这部分员工在职时工资待遇低下,毫无怨言地把我们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国有企业,为太原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在企业破产时,政府给了我们微不足道的安置补偿费后,把我们推向社会,沦为任人宰割,受人欺凌的社会底层,我们年老体弱,技能单一,再就业能力有限,打工收入极不稳定,生活极其窘迫,有的交不起医保,病无所医,四五十岁正值壮年就撒手人寰;有的买不起菜,靠捡拾菜叶艰难度日;有的无法承受赡老抚幼的生活压力,抑郁成疾,自尽身亡,演出了一出出人间悲剧。

   我们认为:我们在国有企业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极其低微的,依靠当时的工资收入,毫无积蓄可言,根本无法承受当今社会高昂的房价、物价和医疗费,另外企业破产时给予我们的安置补偿费是很低的,和我们对企业对社会做出的奉献根本不相符的,政府对我们这部分人无论是政治上还是经济上是有亏欠的,国有企业破产是国家政策所致,是体制机制所致,不应该让我们代人受过,让我们过着病无所医,老无所养,生不如死的悲惨生活!

 

  二、【17号】会议纪要关注弱势群体,给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雪中送炭,无比正确,何错之有?

   应该说耿彦波市长对于下岗失业人员上述生活现状是有所了解的,认识到市政府对这部分市民是有亏欠的,在他的主持下,召开了市政府办公会议,制定了针对破产企业及下岗人员的解决办法,这个办法对防止国有资产继续流失,以及对政府亏欠下岗失业人员在经济上做了一些适当的补偿,给予了这一弱势群体温暖和关爱。

   我们认为:政府对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多年的欠账给予适当的补偿,政策上给予适当的倾斜,是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的良政行为,市政府出台的【17号】会议纪要充分体现了政府亲民爱民,勇于承担的施政理念。这一政策的施行增强了我们继续生活的勇气,我们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广大市民是热烈拥护的!

 

  三、市政府出台的【32号】文件,出尔反尔,自毁政府形象,是歧视下岗失业人格尊严,把我们当猴耍的劣政行为。

   【17号】会议纪要执行了近一年来,我们这些饱受生活磨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多次往返于企业和社保部门,按规定要求提交申请、填写表格、签字画押,办理了统筹外退休等手续,并领取了半年退休工资,这些工资再加上我们临时打工收入,使我们的生活有了稍微改善。还有很多的四十岁左右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交申请,填写表格、签字画押,按政策规定办理了回原单位,按规定再有几年就能退休的也看到了生活希望。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七月一日市政府又出台了【32号】文件,全盘推翻否定了【17号】会议纪要的规定,给我们当头浇了一盆冷水,使我们稍微温暖的心感到了阵阵寒意。

   我们认为:作为堂堂一级的太原市人民政府,朝令夕改,文件互掐,出尔反尔,自毁形象,是非常令太原市市民失望的,是失民心的,违民意的,是对我们下岗失业人员的戏弄和侮辱,对此我们是坚决反对的!

 

  四、我们呼吁恳请市政府:

   1、继续执行【17号】会议纪要规定,坚决按原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做到破产企业:人员归社保局,土地归国土局,房产归房产局,充分体现市政府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关爱,杜绝国有资产继续流失,以减少社会矛盾,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

   2、太原市作为老工业基地,改革过程中已有数十户国有企业破产,数万名国有企业员工下岗失业。我们强烈呼吁恳请市政府向上级政府及国务院反映太原市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生活现状,在制定关乎失业人员切身利益的政策时,体现社会公平公正原则,维护这一弱势群体基本的生存权利。

   3、恳请市政府尊重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的公民权利,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再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级人大代表中要有下岗人员参加,政府要倾听下岗失业人员的呼声。国有企业改革成本不应只有我们下岗失业人员承受,现在经济增长改革开发的红利,我们所有下岗失业人员应有分享的权利,政府应给我们下岗失业人员相应的补偿。

   4、恳请市政府对诸如独生子女费发放,退休双轨制,企业员工待遇偏低等歧视企业员工、侵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政策做出相应调整。

   做为一级政府的管理者应深知:社会不患寡而患不均,不平则鸣,不公则难稳的基本道理。

 

  在此我们强烈呼吁:

   政府应公平施政!

   公平公正是我们最基本的诉求!!

 

 

  呼吁恳请人(名单签字附后):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

 

  太原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市政府出台《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破产改制拆迁企业人员安置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32号】文件)。该文件全盘推翻了市政府二〇一三年四月出台的市政府办公厅【17号】会议纪要相关规定,市政府出尔反尔,自毁形象,无视下岗失业人员这一弱势群体人格尊严的劣政行为引起了市属破产改制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极大的愤慨,就此我们向市政府呼吁恳请:

 

  一、体察市属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生活惨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从一九九六年国有企业改制破产近二十年来,太原市造成了数十户国有企业破产,产生了数万名下岗失业人员。我们这部分员工在职时工资待遇低下,毫无怨言地把我们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国有企业,为太原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在企业破产时,政府给了我们微不足道的安置补偿费后,把我们推向社会,沦为任人宰割,受人欺凌的社会底层,我们年老体弱,技能单一,再就业能力有限,打工收入极不稳定,生活极其窘迫,有的交不起医保,病无所医,四五十岁正值壮年就撒手人寰;有的买不起菜,靠捡拾菜叶艰难度日;有的无法承受赡老抚幼的生活压力,抑郁成疾,自尽身亡,演出了一出出人间悲剧。

   我们认为:我们在国有企业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极其低微的,依靠当时的工资收入,毫无积蓄可言,根本无法承受当今社会高昂的房价、物价和医疗费,另外企业破产时给予我们的安置补偿费是很低的,和我们对企业对社会做出的奉献根本不相符的,政府对我们这部分人无论是政治上还是经济上是有亏欠的,国有企业破产是国家政策所致,是体制机制所致,不应该让我们代人受过,让我们过着病无所医,老无所养,生不如死的悲惨生活!

 

  二、【17号】会议纪要关注弱势群体,给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雪中送炭,无比正确,何错之有?

   应该说耿彦波市长对于下岗失业人员上述生活现状是有所了解的,认识到市政府对这部分市民是有亏欠的,在他的主持下,召开了市政府办公会议,制定了针对破产企业及下岗人员的解决办法,这个办法对防止国有资产继续流失,以及对政府亏欠下岗失业人员在经济上做了一些适当的补偿,给予了这一弱势群体温暖和关爱。

   我们认为:政府对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多年的欠账给予适当的补偿,政策上给予适当的倾斜,是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的良政行为,市政府出台的【17号】会议纪要充分体现了政府亲民爱民,勇于承担的施政理念。这一政策的施行增强了我们继续生活的勇气,我们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广大市民是热烈拥护的!

 

  三、市政府出台的【32号】文件,出尔反尔,自毁政府形象,是歧视下岗失业人格尊严,把我们当猴耍的劣政行为。

   【17号】会议纪要执行了近一年来,我们这些饱受生活磨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多次往返于企业和社保部门,按规定要求提交申请、填写表格、签字画押,办理了统筹外退休等手续,并领取了半年退休工资,这些工资再加上我们临时打工收入,使我们的生活有了稍微改善。还有很多的四十岁左右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交申请,填写表格、签字画押,按政策规定办理了回原单位,按规定再有几年就能退休的也看到了生活希望。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七月一日市政府又出台了【32号】文件,全盘推翻否定了【17号】会议纪要的规定,给我们当头浇了一盆冷水,使我们稍微温暖的心感到了阵阵寒意。

   我们认为:作为堂堂一级的太原市人民政府,朝令夕改,文件互掐,出尔反尔,自毁形象,是非常令太原市市民失望的,是失民心的,违民意的,是对我们下岗失业人员的戏弄和侮辱,对此我们是坚决反对的!

 

  四、我们呼吁恳请市政府:

   1、继续执行【17号】会议纪要规定,坚决按原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做到破产企业:人员归社保局,土地归国土局,房产归房产局,充分体现市政府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关爱,杜绝国有资产继续流失,以减少社会矛盾,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

   2、太原市作为老工业基地,改革过程中已有数十户国有企业破产,数万名国有企业员工下岗失业。我们强烈呼吁恳请市政府向上级政府及国务院反映太原市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生活现状,在制定关乎失业人员切身利益的政策时,体现社会公平公正原则,维护这一弱势群体基本的生存权利。

   3、恳请市政府尊重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的公民权利,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再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级人大代表中要有下岗人员参加,政府要倾听下岗失业人员的呼声。国有企业改革成本不应只有我们下岗失业人员承受,现在经济增长改革开发的红利,我们所有下岗失业人员应有分享的权利,政府应给我们下岗失业人员相应的补偿。

   4、恳请市政府对诸如独生子女费发放,退休双轨制,企业员工待遇偏低等歧视企业员工、侵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政策做出相应调整。

   做为一级政府的管理者应深知:社会不患寡而患不均,不平则鸣,不公则难稳的基本道理。

 

  在此我们强烈呼吁:

   政府应公平施政!

   公平公正是我们最基本的诉求!!

  

  太原市全体下岗工人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

  

 

  附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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