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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按劳分配”

2014-7-7 10:04|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394| 评论: 2|原作者: 沙海之舟|来自: 大地微微网

摘要: 无产阶级的最高理想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也就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分配原则。所谓“按劳分配”仍然属于资产阶级法权。

谈谈“按劳分配”

沙海之舟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按劳分配”原则是历史上分配制度的很大进步。它的全称应当是“不劳动者不得食”,“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这一点在一九七五年一月十七日我国公布的《宪法》的总纲中也作出过明确规定。它比资本主义社会的“按劳分配”是个很大的进步。然而,“按劳分配”并不是无产阶级的最高理想。无产阶级的最高理想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也就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分配原则。所谓“按劳分配”仍然属于资产阶级法权。

为什么这样说呢?

一是资产阶级法权是商品等价交换的反映,而“按劳分配”依然是商品等价交换的一个原则,也就是等量劳动与等量劳动相交换。这是资产阶级法权所允许的,承认的。

二是“按劳分配”所体现的平等依然是形式上平等,实际上不平等。“按劳分配”有同一的尺度,就是劳动。同样劳动可以得到同样产品,就这一点来说,它是平等的。但是,人的体力有强有弱,各个人是不同的。有的人家庭人口多,有的人家庭人口少。因此,等量劳动取得的等量产品,在体力强、人口少的家庭它的实际收入、实际生活水平就高一些,而那些体力弱、人口多的家庭的实际收入就少一些、实际生活水平就差一些。所以,“按劳分配”仍然有贫富差别。这是“按劳分配”本身不能解决的。

三是“按劳分配”,劳动依然是谋生的手段,而不是生活的第一需要。为劳动而生活,劳动依然是谋生的手段,劳动与私人利益是联系在一起的。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这篇文章中指出,“按劳分配”是资产阶级法权,是一种“缺点”。列宁还指出,社会主义的国家还要保留资产阶级法权。也就是说对“按劳分配”既要实行,又要限制。其实,“按劳分配”并不是马克思提出来的。“按劳分配”最先是由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提出的。对于“按劳分配”的原则,一些资产阶级学者并不反对。在“特色”社会,也并不反对“按劳分配”。因为,他们认为资本家的剥削活动也是劳动,也应该参加分配,美其名曰:按“生产要素分配”。所以,原来的“按劳分配”的思想是反映资产阶级利益的。马克思对它进行了批判。至于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承认它,但重点是讲它不是无产阶级的最高理想。

马克思的原话是:“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实际“按劳分配”本身是无法计算的。因为劳动本身就无法计算。在社会主义社会,无论在理论上在实践上都没有办法彻底解决“按劳分配”这个问题。从理论上说,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是无法换算的。教师、工人同时工作八小时,谁的劳动贡献大,根本无法比较。当然,在封建社会和官僚资本主义社会,是“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劳动亦有贵贱之分,且由于权力与金钱万能,所以利用权力和商品货币关系无情地剥夺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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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05txlr 2014-7-8 12:12
一点商榷:
“无产阶级的最高理想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也就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分配原则。”
——最高理想应是实现共产主义,它包括生产方式、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等多方面的内容,而不仅仅是一个分配原则。在《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一书中,概括了至少二十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 共产主义社会的概观
  二 公有制的建立
  三 电气化和共产主义社会的物质基础
  四 共产主义社会中生产可以大大发展
  五 有计划地发展生产,充分发挥地方和群众的创造性
  六 共产主义的劳动
  七 劳动时间的缩短
  八 科学技术的发展再不受到限制
  九 彻底消灭人力物力的浪费
  一○ 消灭货币和实行产品交换问题
  一一 生产品的分配和消费,【“各尽所能,各取所需”】
  一二 平等和平均问题
  一三 再生产问题
  一四 生产公社、消费公社
  一五 工农业的结合,城乡差别的消灭
  一六 工业的合理分布,工业区和农业区的融合
  一七 全面发展,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差别的消灭
  一八 教育和文化
  一九 国家消亡问题
  二○ 民族和民族语言的融合,国际主义
  二一 家庭、婚姻和妇女问题
  二二 人口问题
  二三 人的精神道德面貌
  二四 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条件
  二五 农民同盟军问题在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中的重要性

——供参考!
引用 龙翔五洲 2014-7-7 10:13
在未来社会主义重建中对全民的经济生活、劳动的一次分配中要强调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劳动成果的基本平均分配,即社会财富的分布呈相差不大的海浪状态而不是金字塔形或橄榄形。在消灭剥削阶级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全民免费医疗、全民免费住房、全民免费教育、全民免费养老。逐步推行与生产力相适应、水平逐步提高的全民供给制,比如对大部分产品推行自助餐式的消费,部分产品商品流通,部分产品按需票证供应。逐步消灭资本主义法权痕迹,向“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过渡。国家和政府要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和物质需求。只有在这样的经济条件下,才有可能杜绝新生资产阶级的产生,同时人民才能在一定形式上获得在国家政治和就业岗位经济部门的民主管理权,从而使解决政权、政治异化问题获得强有力的人民基础,能够比较有成效地推行政治和经济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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