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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国有企业是什么性质?

2014-7-4 02:42|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655| 评论: 3|原作者: 寒阳冬|来自: 大地微微网

摘要: 可以对我国国有企业性质进行一个大概粗犷的勾画,即封建的成分很重。这是因为,在资本与权力的结合上,权力是第一位的,是起决定性作用的。而资本是处于从属地位的。

国有国企是什么性质?

2014-7-3 13:50| 发布者: 新德| 查看: 394| 评论: 2|原作者: 寒阳冬|来自: 作者供稿

 

现在,很多人把国有企业等同于公有制企业,甚至作为社会主义的代表性特征。这种看法存在着理论上和认识上的误区。首先,从现今世界的横向角度看,国有企业不是中国的特有所有制形态,也不是现存的社会主义国家所独有的所有制形态,而是世界性的。不管发达的还是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样存在有国有企业和准国有企业,即虽是私人拥有但受到国家的强力控制。美国国际互联网名称和编号分配公司(ICANN)就是典型的国有企业,其管理权属于美国商务部下属的国家电信和信息局。他所控制的,不仅是美国,而且是全世界的互联网域名系统、根服务器系统、IP地址资源。大部分既非社会主义也非资本主义的第三世界国家,也程度不同的存在国有企业。从历史发展的纵向角度看,国有企业从可溯源的历史就已经存在有上千年。在中国,两千多年前的汉朝开始的盐铁专营就已经确立了法律意义上的“国有企业”和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营造出一大批“准国有企业”。在古罗马、在波斯帝国,在任何有古老文明的国家和民族,都能见到其历史渊源深处的“国有企业”的影子。

那么,既然武断地说国有企业是公有制是一个理论和认识上的误区,那么,第一个问题就出现了:国有企业应该属于那种所有制形态呢?要确定国有企业的性质,需要从以下几个层次进行判断和认定。

第一个层次:国有企业的性质从属于国家的性质。在封建社会,国有企业从属于封建王朝,具有封建主义分封制的性质。国企管理权的取得来源于皇权任命,经营者对皇权负责。而在国企内部,则形成一个大皇权庇护下的小皇权。在小皇权的围子里,一切由经营者说了算。而决定经营者命运的只有皇权。皇权可以剥夺经营者的权利而再度分封给其他人。得到分封的人就得到从属于国企的一切利益。因此,在封建社会条件下,在国有企业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的是权力。在资本主义社会,国有企业从属于资本,更准确的说,是从属于资本寡头,具有资本主义国家资本的性质。被资本寡头所挟持成为国有企业显著的性质和特点,是资本寡头通过政治手段和国家机器实现自己经济利益的工具。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对国有企业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资本。在社会主义社会,从理论上说,国有企业应该属于全民所有,是公有制企业。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相当长的时期里,这些国企被称为全民所有制国企,国家只有经营权,即全民所有,国家经营。那时,这些国企被叫做国营国企。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全民所有国家经营的体制改变为国有企业体制。由此,从所有制关系上,切断了国企与全民的关系。国家经营变成了国家所有。

第二个层次:国有企业的性质从属于资产实际占有的性质。国有企业,从名义上和法律安排上,毫无疑问是属于国家所有。但在实际操作中,却会发生很大的偏离。在封建分封制的情况下,经营者实际占有和运用国企的资产的情况更成为常态。因为,在封建社会形态下,经营者实际占有和运用国企的资产是由封建社会分封制的特性所决定的。由于封建社会中,权力成为左右国有企业的特征。因此,在封建社会形态下,无论是皇权在实际上控制着国企资产,还是经营者在实际上控制着国企资产,都没有摆脱权力的控制,国有企业的封建的社会属性没有什么区别,全是属于封建性质的。在资本主义社会,特别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种情况出现的频率比较低,而另一种情况出现的频率却相当之高,就是国有企业资产实际上为资本寡头所控制。当他们需要国有企业为他们承担风险或者损失的时候,资本的力量可以通过国家权力生成一大批“国有企业”;而当“国有企业”妨碍了资本寡头追逐最高额利润的时候,他们也是会通过国家权力迅速将国有企业“私有化”。国有企业的存在与否取决于资本寡头的利益需要。从这个角度,就不难理解,一些资本主义国家,时而倡导国有企业私有化,国有企业可以瞬时大量消失;时而强调国家干预经济,将一些包袱沉重或者责任重大的产业部门国有化。而社会主义国家,由于至今尚未形成完善的形态模式,还在探索中。而且,社会主义多种多样,差别很大,有很多还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因此,在制度安排上,存在着经营者在实际上控制国企资产的可能性;在实际操作中,程度不同的存在经营者在实际上控制国企资产的现实状况。即使在“国营企业”的时代,也存在着经营者即国家凌驾于所有者即“全民”之上的问题。因此,在我国目前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仅由于国家性质和制度的不完善给国有企业的所有制属性带来不确定因素,而且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经营权存在着摆脱所有权的空间,加大了国有企业的所有制属性的不确定性。

第三个层次:国有企业的性质从属于经营模式的性质。在封建体制下,权力是经营模式的支撑点。国家性质和资产实际占有关系均要通过权力的使用和传导上,落实在经营模式上。无论是皇权的统治,还是官僚的统治,权力是贯穿始终的,是权力的层层分封,或者说权力的层层承包和转包,有条件进行从上到下的强取豪夺和垄断资源、市场和价格。一句话,是通过权力进行垄断经营。所以,强取豪夺和垄断经营成为封建社会条件下国有企业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的突出特点。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是经营模式的支撑点。在国有企业运行中,总是隐现着资本寡头的幽灵。国有企业的经营,突出表现为发挥“救生艇”的作用。英国政府曾经实行过一个“救生艇方案”,即私有资本遇到风险的时候,通过国有化进行拯救。当渡过风险之后,再将其私有化。“国有企业”相当于一个“救生艇”,帮助私有资本渡过激流险滩,拯救私有资本于灭顶之灾。而能够享受到这一“救生”的,只有资本寡头。比如,这一方案在英国的铁路经营和罗尔斯发动机研制上就曾经发挥了重要的拯救作用。而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经营模式还不完整和完善,或者说多种多样,比如我国,就有过“国营”、承包、租赁、集体负责制、一元化领导、厂长经理负责制等多种经营模式。所以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个别情况个别论证。需要说明,在资本主义社会也存在着垄断经营。但支撑垄断经营的是资本而不是权力,垄断经营的主体是资本寡头而不是国有企业。

第四个层次:国有企业的性质从属于利益分配的性质。在封建社会,国有企业利益的分配是从属于权力的。无论是皇权还是官僚特权,权力持有人均可以为所欲为。而且在直接从国有企业攫取利益之外,还可以利用国有企业徇私舞弊。资本主义条件下,利益分配服从于资本寡头的需要,对他们而言,国有企业对他们的作用在于铺路搭桥,创造他们私人资本的盈利空间和转移风险,保护他们的私人资本不受伤害。而国有企业的盈利对于资本寡头而言,并不是主要的利益目标。因此,一方面盈利的数量受到资本和经营状况的严格限制,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作为私人资本的“救生艇”,具有负亏不负盈的职能,所以,盈利的分配并不代表利益的分配。这也是资本主义国家国有企业被长期诟病于“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的深层次原因。而就狭义的盈利的分配,则要严格遵循资本的规则,属国家所有,甚至可以以红包等形式向全体国民派发。社会主义公有制,从法理上而言,国家是属于全体人民的,国企也应该属于全体人民,分配应该在全体人民中间进行。但在目前社会主义制度极不完善的情况下,实际生活中缺乏实现这一法理概念的操作手段,所以公有制无法在利益分配上得到落实和体现。特别是我国将原全民所有国家经营的国企体制转变为国家所有的体制,即国营变国有,从法理上已经切断了国民和国企的直接关系。利益分配不仅在实际操作上有很大的灰色空间,而且在法理上也出现了极大的灰色空间。因此,分配上也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

在第一个问题解决之后,第二个问题自然接着浮现出来:我国的国有企业属于什么性质?

从第一个层次即国有企业的性质从属于国家的性质来看,我国的国有企业应该属于全民所有,具有社会主义性质。但由于我国社会形态在制度方面还不完善。因此,国有企业就存在着性质变异的可能。这种变异主要体现为,现在有的国企,就类似于一个小皇朝,一切由经营者说了算。而决定经营者命运的只有上级组织部门。组织部门有权剥夺经营者的权利而再度委派给其他人。得到这个安排的人就得到从属于国企的一切利益。“组织部让谁富谁就可以富”,正是戏谑这一现象的民间调侃。这种权力在国有企业中起决定作用的现象在国家和国企两个层面上都具有显著的封建分封制的特征。

从第二个即国有企业的性质从属于资产实际占有的性质层次看,我国国有企业与广大民众的财产关系基本处于“绝缘”状态。对资产的实际占用取决于“权力”的掌握。关键取决于政府实权者的人事安排,或者说组织部门的人事安排。而国企管理者,在绝大程度上有着决定国企资产命运的实际权力。具有承包的特性。所谓承包,说透了,就是另一种分封的形式。而层层承包或层层转包,无疑是层层分封的另一种形式。从这一点上看,资产实际占有也具有明显的封建分封制的特征。甚至可以通过权力以“一元钱”的价格卖掉上百万数千万乃至上亿资产的国企。

从第三个国有企业的性质从属于经营模式的性质层次看,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模式的支撑点是权力。权力贯穿于国企经营的始终,最突出表现就是经营上的垄断,包括资源的垄断、市场的垄断和价格的垄断,这也是我国国有企业为人所诟病的最大问题之一。而强取豪夺和经营垄断恰恰是封建社会中国有企业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的突出特点。

从第四个即国有企业的性质从属于利益分配的性质层次看,我国的国有企业利益的分配是从属于权力的。因而才出现有年薪6000多万近7000万元的国企高层领导和收入不过几百元的底层工人。而且除了收入之外,国企领导还有大量的公款消费,如媒体曝光的一个前国企董事长,日均公款消费竟然高达4万元。在权力作用下,有的地方可以以一元钱的价格把几百万上千万甚至过亿资产的国企卖给原国企领导人。这也是一种在我国现行体制下一种特殊的对国有企业利益的分配。当然,在我国国有企业中也程度不同的存在在直接从国有企业攫取利益之外,还可以利用国有企业徇私舞弊,甚至借此建立自己的私人经济王国。这是封建分封制在利益分配上的显著特点,也是封建分封制在分配上的必然结果。

归纳上述四个层次的分析,可以对我国国有企业性质进行一个大概粗犷的勾画,即封建的成分很重。当然,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国有企业也不可避免的也存在一些资本主义的东西。但这些东西在国有企业性质的决定上不起主要作用。这是因为,在资本与权力的结合上,权力是第一位的,是起决定性作用的。而资本是处于从属地位的。至于国企中的社会主义的因素,也不能完全排除。我国宪法明确规范了我国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社会,国有企业也必须规范在这个前提下。因此,在国有企业中也必然具有一些社会主义的因素。但是,在实际运行中,这些社会主义的因素被淡化和边缘化,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在第二个问题之后,接着应该探讨的就是第三个问题:国有企业应该如何改革?

改革的核心是重点,是去封建化,限制资本介入!

第一,恢复国企全民所有的体制。即变“国有”为“全民”或“民有”。要从法理上体制上明晰,国企是属于全体民众的,“公有制”必须在法理上落实在所有民众身上,杜绝通过“国有”的方式,暗度陈仓,将民众的共有资产转化为某一个或几个利益集团的甚至私人的财产。

第二,要有具体形式和方法体现全民对国企资产的实际占有权。要把法理上的全民所有制落实到具体形式上和可操作的方法上,才能使人们感受到“全民所有制”;才能把国企管理者的权力“关进笼子”;才能解决所有权“空置”、“有名无实”的问题;才能从资产的实际占有上杜绝通过“国营”变“国有”实现全民资产利益集团化甚至私人占有。这是一个改革的难点,但同时也应该是改革的重点。

第三,经营模式要有利于保障国计民生。考虑到包括“国营”形式在内的各种经营模式全存在着经营者凌驾于所有者之上的一系列缺陷,特别是历史已经证明,这一体制缺陷存在“国营”变“国有”的变异空间,因此,有必要创新经营模式。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状态下,使得所有人可以对经营人实施监督管理,避免再度出现经营人凌驾于所有人之上的局面。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在避免权力垄断的情况下保证国企在经济生活中的主导作用。说到主导作用,应该明确,为了保障国计民生,有必要保证国企的主导作用。主导作用与封建式的权力垄断和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垄断要有严格的区别。有人指责国企的经营垄断,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垄断不是我国国企所特有的。凡是大型企业,都有垄断的倾向。但垄断的支撑点不一样。封建社会条件下,垄断的支撑点是权力,服务于权力对财富的攫取;而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垄断的支撑点是资本,服务于资本寡头对超额利润的攫取。无论是封建条件下的垄断,还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垄断,都是以冲击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为代价的。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国企,为保证国民经济运行的平稳,发挥主导作用,在经营中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还是必要的。关键是垄断地位不能来源于权力或是资本,不能服务于攫取财富。国企的一定程度的垄断,是为了保有一定的吞吐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但绝对不能作为牟取超额利润的手段。因此,对垄断要有严格的限制和制约。对其为发挥主导作用所需要的垄断,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确立。要坚决防止其决策过程成为少数人的权力。国企的经营范围也应该有所限制,主要局限于资源、金融、交通等经济运行的核心领域。

第四,要有间接和直接的全民分配形式。间接的全民分配必须透明化、公开化。在“国营”企业时期,国企收益分配通过上缴利润用于国家财政支出的方式隐形的向全民进行间接分配。那时在分配问题上,重要的缺陷是财政的收支均不透明公开。民众虽然可以感受到轻税赋的松快,但不清楚之所以没有税赋负担,更没有乱收费的困扰的原因,是财政支出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营企业的利润。从而不了解自己实际上已经参加了对国营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享用。随着“利改税”,切断了国营企业向全民分配的渠道。重税赋和乱摊派乱收费成为一种社会顽疾,久治不绝而且愈演愈烈,其深层次原因在于社会运行需要寻找新的资金来源以弥补国营企业利润的缺失,这是“利改税”切断国企收益通过国家向全民分配的必然结果。而同时出现了国企收益通过权力的作用部门化甚至个人化,形成了利益集团。这种状况应该尽快改变。改革方向,一是恢复全民的间接分配,并公开透明;二是创造直接分配的方法。三是国企内部分配应有所有权人参加决策或者由所有权人规定。不能由经营者或个别权利人一手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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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铺路石 2014-7-4 08:32
今天中国的国有企业,改开以来由全民所有变成了官僚所有,党内外和国内外的资产阶级还想把这些国有企业进一步变成私人所有。
引用 水边 2014-7-4 07:51
"权力贯穿于国企经营的始终,最突出表现就是经营上的垄断,包括资源的垄断、市场的垄断和价格的垄断,这也是我国国有企业为人所诟病的最大问题之一"
这不就是右派私有化的论点吗,怎么被这位左派先生拿过来了。国有企业是不是真的垄断了资源,市场和价格???这位先生究竟对中国的经济现状有没有一点起码的了解?退一万步说,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不正是要垄断资源,市场,价格?
引用 远航一号 2014-7-4 04:20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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