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马克思主义的权力或权利观 权力(或权利)最早产生于原始社会。在那个以共同劳动和共同占有劳动成果为基础的原始蒙昧的时代,权力的诞生和发挥作用就是根据个人对集体的贡献和劳动成果的提供以及个人经验知识的多少由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认可和推举而产生首领,首领根据大家共同制定的行为规则和关系规范以奖励和处罚手段对社会每个成员的行为加以约束而产生的。 权力(或权利)伴随人类文明社会的产生和发展在今天获得了充分的演变和发展,如今的权力(或权利)在人所具有的基本的权利基础上已经拥有了它更为广泛而复杂的主客体关系和含义。从人类现实生活的实际来看,利和权或者钱和权它们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关系,权力关系实质上不过是在利益约束和利益关系制衡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关系规范及行为约束规范及其约束力量,是靠一定的管理组织规则和人们约定的相互关系规则并且在文明社会又是通过一系列法律和制度规则来保障实施的人们相互间的各种关系规则及其对组织或社会成员的约束力量和机制。具体说来,权力(或权利)在人们不同的生活领域有不同的权力(或权利)表现,譬如在经济生活领域她们表现为劳动和劳动所有权利、生存发展权利、工作岗位职责所赋予的权力、资源财产占有利用关系的权利、行为权利、交往与选择的权利、产品所有者对其拥有产品的交换和分配权利、消费权利等等;而它在政治生活领域表现为人们在政治生活领域的各种政治权利或权力;在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生活领域则表现为思想与发表言论的话语权利或权力;可以说人们在一系列经济政治生活和思想文化生活领域而被赋予的各种权利都是人的权力或权利的不同体现或表现。其中人的生存发展权、劳动权和劳动所有权是人基于人的生存发展而具有的最为基本的权力或权利,其他权力或权利则是由基本权利演化派生或发展、或异化而形成和产生的权利。个人所享有的各种权力往往同每个人在一定条件下所享有的利益和应该满足的个人需要有关,因而我们往往就使用“权利”这个概念来表述人们享有的个人权利。而公权力是来自社会公众或组织成员全体的公共权力,是社会公众或组织全体成员所赋予的为保护他们共同利益和长远发展利益而行使的权力,它们必须接受社会公众或组织成员的监督和罢免,不能为权力拥有和使用者私有私用。这种公权力一旦为权力拥有者私有私用,以权谋私,且不能为赋予他们权力的社会公众或组织所监督约束和罢免,这些权力就必然被异化为官员的私权利而使权力性质发生根本的变化,使这些权力由原来具有合法性的权力演变发展为不合法的权力。西方政治学一般把“人人平等的人格权”及与此相联系而形成和具有的个人基本权力称为个人不可予夺的“天赋人权”(包括个人私有财产权),而把其他方面那些为国家社会所赋予和限制的权力称为社会公权力(或公权利),实际上这是混淆了公权力与私权利的本质界限和区别。 共产党人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和维护与发展劳动人民共同利益、根本利益基础上的权力观,是与一切剥削阶级、官僚政客及其鼓吹的荒谬的权力观决裂并划清界限的权力观。如果说剥削阶级官僚政客权力观的理论基础是唯心史观天赋权力观,认为人的基本权力来自上帝和自然,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则是以唯物史观和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的人民权力观和劳动权力观,认为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来自劳动者的劳动和劳动所有权,其他一切权力都是在此基础上演化、分化或异化出来的权力。如果说剥削阶级官僚政客权力观是权为利所趋,利为己所图,争夺使用权力都是为了自己,是权力私有私用的权力观,公权公用只是幌子,且是以人性自私的抽象人性论、天赋人权论和毫无实际内容的抽象人道主义、利益博弈和所谓契约来解释这种权力的形成和运作,那么,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则是认为权力不仅来自人民和劳动人民的劳动,而且还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权力要公有公用,为维护发展劳动人民的共同利益、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服务,并要接受来自全体劳动者的监督制约和选择,任何个人权利都不能在损害他人权利和社会公共权力、劳动者集体权力的前提下来实现和发挥作用,任何人不能假公济私,借助公权力损害与剥夺他人的个人基本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把公权力和个人私权利割裂对立起来相互剥夺与损害,更不能相互混淆,公权私有私用,既要公私兼顾,又要公私分明,公是公,私是私,既不能以公代私,也不能以私代公。如果说剥削阶级的权力观对其权力的合法性解释是以一系列假说和虚伪骗人的谎言来编织和构成的,那么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对于它所主张的工人阶级劳动人民的一切权力合法性解说以及它对各种不同性质的权力解释则是依靠工人阶级劳动人民的革命实践,在总结以往人类一切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并在对各种权力实践和权力学说进行了越来越深入的反思批判性的研究基础上而形成的科学的权力解说,是极具科学性、革命批判性和人民性的以历史的权力实践为基础的科学权力界定和权力学说。如果说剥削阶级的权力观都脱离了具体的历史条件、客观物质条件和思想文化条件的分析,是毫无客观根据、毫无具体历史规定性、社会规定性、更毫无阶级性分析的抽象的权力说教,几乎是一成不变的空洞无物的权力说教,那么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权力观则是联系权力形成产生并发挥作用的各种具体的客观历史条件、社会物质条件以及阶级社会的具体阶级关系状况和思想文化状况而对权力既进行了全面总体性的分析认识,也作了具体分类的历史的考察和详尽的分析认识,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有机联系的完整统一的权力学说和国家社会学说,为历史地科学地认识人类社会的各种权力问题、国家社会问题提供了一系列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资源和科学方法,使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内容及其权力学说不断丰富和发展。如果说剥削阶级的权力观主张一切权力属于有产阶级、剥削阶级和官僚政客,那么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则主张一切权利最终要属于人民,在社会主义国家属于工人阶级及其领导的人民大众,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 马克思主义认为,权力关系不仅同人们的利益关系紧密相连并最终服务于一定的利益或利益关系的平衡需要,而且权力始终必须与权力享有者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相联系和相适应。个人不承担责任和义务就不能享有与此相应的任何权力。承担一定责任和义务是享有权力的前提,而享有一定权力又是权力主体履行自己的职责、尽到自己的义务所必须拥有的条件和保障。权力的大小与权力主体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相联系、相适应,权力主体必须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而凡有责任和义务的也必须享有一定的权力或权利,二者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任何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都根据自己的国家社会主人、企业主人地位被赋有与此相联系的职责和义务且因此而享有一定的任何人不得剥夺的权利,同时凡是有劳动工作能力的人也不得因自己享有的权力而推脱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都必须靠自己的劳动和贡献来享有自己的权利与生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一切都是为了人民群众和他们的生活改善,这就是社会主义社会权利与责任的本质所在。 西方资产阶级宣扬抽象的自由、民主、平等、博爱、公平、公正等所谓人权,都是以其虚构的天赋人权、天赋人性、抽象人道主义、权力契约和自由买卖为基础来论证和设定的,归根到底是宣扬资产阶级唯心史观抽象人道主义的所谓“普世价值人权观”,他们一方面用这种权力观与封建主义的政治特权极权专制和身份等级制相对抗,另方面又用这种权力观与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相对抗,而最终是服从和服务于资本主义私有制雇佣劳动生产方式条件下资产阶级所享有的雇佣剥削工人阶级榨取工人剩余劳动成果的利益需要,实现资产阶级借资本物权而实现资产阶级全面统治的权力。其实资产阶级的这些抽象人权对于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一无所有的工人阶级来说,他们所拥有的只有选择资本家出卖劳动力的自由权力,只有为了养家糊口而任资本家驱使、操纵和奴役的权力(包括所谓的民主选举、罢工、言论自由等等),而绝没有其他任何资产阶级不曾赏赐给他们的权力,更没有反对和消灭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根除资产阶级剥削关系的权力。然而,工人阶级在不从根本上铲除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的条件下所进行的一切权利斗争实质不过是选择和争取减少被剥削被奴役程度的一种十分可怜的权力,根本谈不上当家作主做主人的任何一点人的尊严和权力,更是不可能实现作为一个独立自由的人所应该有的地位和价值。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在经济生活领域里发生的一切权力(或权利)都不过是劳动所有权以及劳动所有权的分化、演化和异化之产物,而他们在政治生活领域所产生和形成的各种权力(或权利)实质都是他们经济生活领域里的权力(或权利)在政治生活领域里的延伸、演变和集中反映,并最终都是为维护发展他们在经济生活领域里的各项权力(或权利)服务的。而思想文化意识形态领域里的话语权则更是他们经济政治权力(或权利)的体现和反映。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恩格斯才在《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说,在物质利益关系或生产关系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必然也是在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占统治地位的阶级。 资产阶级的一切权力(或权利)都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历史条件下价值规律转化为剩余价值规律——即劳动所有权规律转化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的基础上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而消灭资产阶级的一切阶级特权,也无疑必须从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雇佣劳动制度或雇佣劳动生产方式这一剩余价值规律(或资本主义无偿占有工人阶级剩余劳动成果的占有规律)赖以产生和发挥作用的基础开始。 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上述思想说明,任何权力都不可能脱离其存在的客观物质条件、社会历史条件及思想文化的状况来存在和实现,这在资本主义社会是如此,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同样是如此。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和条件,以及体现和反映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法律制度及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工作制度或民主程序与秩序,就是劳动人民实现集体当家作主权力的客观物质条件和社会制度条件,马克思主义指导的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及人们的道德精神状况则是实现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思想文化基础和精神支柱,每个劳动者个人的权利也只有在上述条件和权力得以全面落实的基础上才能顺利实现。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法兰西内战》等著作中早就告诫我们,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完全新型的工人阶级整个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的国家,不能简单地借用旧的国家组织形式,不能照搬剥削阶级旧社会的做法,而必须彻底地摧毁剥削阶级旧国家的国家机器和国家组织形式,在权力的产生和运作体制机制方面必须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社会主义民主为基础的选举制、集体表决制、权力使用报告制、广泛的监督制和劳动者对他们集体所选举的公务管理人员——社会公仆可集体行使权力随时罢免制,以建设高效廉洁廉价的人民政府及各级各类权力机构,以保障普通劳动者在国家社会和各单位的主人地位及权力;工人阶级及其政党必须与剥削阶级旧社会的所有制关系及其观念以及整个旧的国家官僚制度、社会制度实施最彻底的决裂。马克思认为只有这样的政治形式和国家组织形式才能根除剥削阶级官僚国家贪污腐败无偿占有劳动者劳动成果的弊端,使劳动获得最终的解放,建设工人阶级国家最为廉洁的政权和政府,并且在这样的基础上建设劳动者真正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列宁后来在领导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后,在如何建设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国家方面仍然坚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国家社会建设原则并进行了一系列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探索,可惜这些原则和探索由于后来的战争环境和多种原因而没有得到很好地继承和发展。 (三)解决权力腐败必须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对现行管理制度和治理体系进行真正的社会主义改革 中国鼓吹私有化市场化的精英制造了一个绝大的在全世界闻名的反腐败天下奇观:即为了消灭国有公有企业和官场存在的腐败现象,那就不能只是让贪官以权谋私搞权力寻租而侵占公有国有社会财富,而是要他们把所有公有和大家共有的财产和资源全都私有化成他们的私有财产,因为这时所有财富和资产都是他们私人的,所以也就可以彻底避免贪官利用公权力损公肥私贪污腐败了,使得他们即便想贪也没有对象可贪了。而且他们认为,公有国有的企业本质上是谁管理就属于谁,这样贪官们就可以利用职权“合法地”通过私有化改制把公有企业改为他们自己的私有企业,他们可以“合理合法地”使用和支配企业的财产和资源,可以心安理得地接受私有企业贿赂而让反贪部门和群众无从查起,而至于私有企业经营怎样,收入分配情况怎样,那是人家的自由,只要没有明显的违法现象暴露,除了执法机关任何人都是没有理由和依据清查的。据说这样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反腐败的问题了。但他们这里认为的“合理合法”实际上也不过是合乎剥削阶级“剥削有理、剥削有功”的理念和法律,与社会主义毫无关系。但“私有经济不光有效率且比公有制清廉”这一说法的荒谬性根本用不着一一举例驳斥,仅就几千年私有制社会的腐朽腐败和血腥不断的朝代更替就可以把这种谬论彻底粉碎。鼓吹私有化市场经济改革的还有一个说辞,那就是公有就是谁管理谁有,普通劳动者一无所有,只有私有民营才能让老百姓拥有自己自由支配的资源和财产。但这个谎言也是一戳就穿帮的十足的谎言,在他们一切都私有化市场化的市场经济中,在工业化现代化生产的私有制生产条件下,人人都有的个体劳动者小私有制根本经不起市场的竞争和资本主义竞争,绝大多数劳动者只能沦为一无所有的雇佣劳动者,他们有的只是当雇工和奴隶,只是受剥削和任人宰割。而如果说公有制企业是谁管理就是谁的,他们的私有制企业也能是谁管理就是属于谁的吗?他们作为私有企业的企业所有者也能像他们自称代表人民对待公有制企业那样而放任他们聘用的企业管理人员胡作非为吗?在任何一种所有制中,如果管理人能代表财产所有人的一切来行使各种权力不受任何法律及所有权主体主人的约束,这样的所有制还能够成其为一种真正的所有制吗? 事实是:私有化论者对社会主义公有制抱有巨大偏见,而对私有制却情有独钟。他们说公有国有就一定是剥夺了老百姓组织生产的权力,而只有私有制经济才保障了老百姓组织生产的权力,而且公有制国有制经济既无效率,又有利于官员贪污腐败。这简直是对公有国有经济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对私有制经济欲美其身随意贴金。假如公有国有经济不准老百姓或普通劳动者组织生产,不准他们成为财产关系的主体和社会生产的主人,一切都由拥有官衔并垄断权力的极个别人无条件地包办代替,那这种所有制关系或生产关系还能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生产关系,这种国家还能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吗?如果不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或国有制为什么要搞成这样,是不是具有必然性地只能搞成这样,而且这样的局面它们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或国有制客观本质的要求吗?如果这些做法只是我们在没有经验和足够理论准备的情况下沿袭剥削阶级国家或我们在革命战争年代适应特殊条件需要而采用的办法,只是在社会主义长期实践中并不具有必然性的一些人为的做法,那么我们又怎么能够把由这些人为的非社会主义公有制必然性、本质性要求的错误做法所形成的种种弊端和问题强加于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国有制而对它们一概抹黑并加以彻底否定呢?把我们人为的错误强加到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及其公有制头上,那不是为了否定我们自己的错误或失误而张冠李戴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公有制强加各种罪名而予以否定吗?再说,私有制经济就一定是老百姓拥有组织生产的权力、是财富或财产的主人,而且能够高效率地发展生产力,能够有效避免权力腐败使社会清正廉洁吗?在目前两极分化、私有财产和财富被极少数人高度垄断、绝大多数人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哪些人才能拥有组织生产的权力并占有劳动者剩余劳动成果而占有大量社会财富,难道不是只有资本家或代表他们利益的整个资产阶级吗?一般老百姓能拥有组织生产的权力并拥有大量社会财富成为富人吗?资本主义私有制市场经济周期性地导致的经济危机,生产设备、劳动力资源的大量闲置,市场盲目调节无政府主义生产而造成的经济失衡,社会物质财富和劳动的大量浪费以及资本家阶级的奢侈性消费等等,那也都是有利于生产发展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吗?私有化鼓吹者说,私有制经济就没有损公肥私损害大众利益的权力腐败,请问他们私有制社会形式多样花样无穷的权钱交易都是怎么发生的,譬如以资产交易和置换为名义的权力贿赂、“官股”、“干股”、性贿赂、钱贿赂、购物卡贿赂、项目招标中的营私舞弊、政府购买暗箱操作中的贿赂,或者以单位兼职、挂名工作人员发放工薪劳务报酬为名义变相实施的权力贿赂,以赌博、购买字画等等形式而变相实施的对权力的赎买与贿赂,等等,那些不都是权力腐败的事实和铁证吗?怎么能说私有制就可有效避免或减少权力腐败呢?! 官权力脱离群众无限膨胀不受任何监督和制约这种局面的形成不是在短时间内形成的,而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由于权力形成和运行机制的设计从一开始就存在严重的不合理而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建立的革命党在夺取国家政权前长期处于被统治阶级取缔与镇压的严重压力下,不得不处于极其隐蔽、严格保密的组织状态,而且由于当时处于极其残酷而艰苦的战争环境,时时面临失败和死亡的威胁,不得不沿袭和采用剥削阶级国家和政治组织从上而下任命组织领导人及其权力赋予的制度,并且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约束,下级或组织中的个人必须绝对服从上级组织和领导,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宗旨,赢得人民群众的充分信赖和支持,要真正依靠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团结最大多数的人民群众一起奋斗来保证革命事业的成功。这样沿袭别人政治经验和自己的革命成功经验就自然形成了由上而下任命各级组织领导干部并实施领导权的权力形成运作制度和机制,但在各级组织尤其是基层组织内部,为了形成向心力和凝聚力,为了发挥组织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为了集思广益形成科学可行的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取得革命的胜利,马克思主义革命党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又自然而然地形成和创造了各种民主的形式和方法,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工作方法实施集中统一的领导以与剥削阶级及其政党的权力形成运作机制区别开来。事实证明,这样一套制度和组织领导体制是非常有效和成功的做法,而且在革命战争年代由于外部的压力和自身的处境完全能够保证革命事业的发展和胜利。所以马克思主义革命政党在夺取国家政权建国后,也往往照搬了他们革命战争年代的做法,且在国家建设初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和成功。但随着外部环境的改变,随着原来革命者向国家社会管理者的转变,由于革命主体这种自身地位、处境、作用的变化,权力给组织和个人带来的利益和好处又非常实在,这样一种权力形成运作机制的弊端也就越来越显现并发展起来了,拥有权力的人把公共权力演变为个人私权利寻求官僚特权以权谋私等等旧的官僚国家的积习、恶习开始形成和发展蔓延,许多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东西在这种本身带有浓郁封建主义色彩的权力形成运作机制中便开始死灰复燃,一个庞大的官僚特权阶级这时便逐渐生成和发展,给新生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带来了致命的威胁。如果不对这样一种权力高度集中于领导人个人及其仅是由上而下任命各级领导干部赋予他们权力的干部管理体制和权力形成运作机制进行及时的变革,不依靠群众和组织对领导干部经常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思想与作风的整顿,在这样一种不合理的体制机制和规则条件下,就很容易一步步地因领导干部脱离群众享受特权而滑向人民群众的对立面,使他们背叛党和人民原来的事业,否定和丢弃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否定丢弃马克思主义和新生的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国家制度,使党和国家从此走向自己的反面,从而导致革命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前功尽弃。同时这样一种体制机制也容易使原来在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以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与贡献论功行赏的干部提拔任免机制在和平建设时期逐渐蜕变为以对领导人个人的忠诚及贡献来“论功行赏”,使原来的干部管理体制正淘汰机制逐渐蜕变为逆淘汰机制,并且如此这般发展下去,整个组织的蜕化变质和溃败也就越来越成为现实的可能和危险了。 对于上述带有“官本位”浓郁色彩的权力过分集中的官僚主义管理体制当然需要进行社会主义改革。但改革改什么,如何改,依靠谁来改,改向什么目标和管理体制,显然存在着巨大的分歧和路线之争。而本来属于劳动人民由劳动者集体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公有国有经济之所以在后来变成仅仅是官员及其任命的管理者的经济,变成了产权主体虚置的“主人空”经济,这些社会主义公有国有经济后来之所以逐渐变成了“谁有权谁拿、不拿白不拿的经济”,则完全是由于改革在资产阶级新自由主义的严重误导下偏离了正确方向所造成的。正确的改革应该是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适应社会主义基本社会制度的客观要求,全面落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按照社会主义民主科学和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发展生产力的原则来改革我们的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企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民主集中制的现代管理制度和体系,废除各种官僚特权,实现劳动人民集体当家作主,以此来完善和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制度及整个社会制度。但错误的改革却与其相反走向了脱离群众、权力高度集中于个人、“官本位”、不断强化与发展旧的官僚管理体制,这样才剥夺了劳动者作为公有制经济主体、财产所有权主体依法所应该享有的财产所有权、支配使用权、劳动权、劳动报酬获得权、以及公有国有财产的处置权与收益权,并在这样的基础上造成了权力的腐败和企业的低效率,而且由此使公有国有企业逐步走向了死路和绝路,最后不得不通过所谓的“产权改制”被彻底地私有化为私有企业。 前一种社会主义的改革显然是毛主席倡导的“两参一改三结合”的企业管理制度改革(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党委领导下的企业领导班子共同实施对企业的管理),使公有企业增强了企业的民主、活力和效率,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克服和避免了企业领导人与政府官员的官僚主义和权力腐败。而后一种改革则是“企业个人承包制经营模式改革”和公有国有企业的所谓“产权制度改革”——即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MBO”(即企业管理层收购),正是这后一种思路的改革先是把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这两种公有制形式的企业改造成了国有官营企业和集体所有私人经营的企业,由此造成了空前的官僚主义和贪污腐败问题以及企业效率的普遍降低,严重挫伤了工人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使不少企业面临亏损破产的绝境,最终被一卖了之。 为配合公有国有企业的“MBO改制”,张维迎等还制造了“公有国有企业是冰棍不迅速出售私有化掉它就会化掉”的谬论,他说公有国有企业管理人都是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委派,产权主体缺失,产权关系模糊,没有人负责的企业,是白拿大家都想拿的企业,因此必然是无效率而高腐败的企业,因此必须通过私有化产权改制迅速将它们变成产权明晰的私有企业,即便白送也要把它们迅速地处理掉。否则不仅不会给国家人民创造什么财富,还会给国家人民带来巨大的损失和负担。国家政府要像甩包袱一样将这些企业迅速甩掉。而他们将公有国有企业私有化的主要办法那就是“MBO”——即半送半卖地将公有国有企业处理给企业管理人或者所谓的国外外来“战略投资者”。为了将公有国有企业几乎是一刀切地迅速“出售”,他们还规定购买者可以以企业资产做抵押向银行贷款。全国数以数十万计的公有国有企业就是这样被他们在未经企业真正主人许可和授权的情况下而迅速地被廉价处理掉了,造成国家人民财产难以计数的天量巨大流失和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的贪污腐败。这实际上是谁贪污腐败他们就把公有国有资产半卖半送甚至是无偿地送给了能够利用职权侵占公有国有财富的人了,或者是极为廉价地处理给外资外商了。就是这样,一个势力非常强大的内外勾结的新资产阶级和权贵资产阶级在中国便迅速形成,而且成为在经济领域主导和控制中国社会绝大多数人命运的统治阶级,成为权贵资产阶级和国际垄断资产阶级金融寡头在中国的主要依靠对象和社会基础。 毛主席治国重点关注的是劳动人民的公权力和人民大众的共同利益、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利益的维护和实现,而对个人的权利和利益的实现则重视不够,因而在处理公和私、国家、集体组织和个人的关系问题上有忽略个人及其私利的偏差,导致那时我们在处理个人责权利的关系实践中割裂以至偏离了个人责任、权力和利益相统一、劳动贡献和劳动报酬相联系的原则,并且使权力过多地集中于少数领导干部个人,党内民主生活和社会主义民主生活建设不尽健全和完善,进而导致公有制生产关系和按劳分配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由于缺少社会主义民主的相应制度建设和一系列相应的程序规则与规范的建设,在实践上不是民主不够导致官本位官僚主义盛行,就是出现无政府主义大民主的盛行,严重妨碍了劳动人民在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基础上当家作主公有制经济内容和形式的实现。在个人收入分配方面,那时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公有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按权力大小、身份差别、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确定工薪收入差别的弊端,而为了缩小不合理的差别又实行了与个人实际劳动贡献缺少紧密联系的具有平均主义倾向的固定工资制,在农村则是实行了与劳动者个人实际贡献缺少紧密联系的评工记分的劳动工分报酬形式。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导致劳动者的责权利割裂,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个人收入分配原则受到损害,管理人员脱离普通劳动群众享受特权,官僚主义问题不断积累且日益严重,劳动者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受到挫伤,企业的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普遍不高。而为解决官僚主义脱离群众和旧的思想文化抬头的问题,文革中兴起的群众大批判运动则又出现了闹派性的无政府主义问题和偏差,并且在“以阶级斗争为纲、抓革命促生产”的口号下,错误地进行了批“奖金挂帅、物质利益刺激”等所谓“批判修正主义路线”的运动,错误地把重视物质利益关系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劳动与劳动报酬相联系的按劳分配原则上纲上线到“修正主义路线”来批判,从而导致了更为严重的效率低下、效益不佳后果(这也是导致改革具有客观必然性和迫切性并被推上历史前台的根本原因)。 但后来只讲个人私利和权力秩序的维护,而且权力高度集中于个人,忽视公权力的监督约束,致使来自普通社会公众的社会监督约束、来自群众和普通劳动者个人的监督约束逐渐被排除,由此导致了公权力向私权利的严重蜕变和异化,由此才出现大面积的以权谋私、贪污腐败问题不断发展和蔓延。 回顾改革整个历程,我们的国有公有企业在改革后先是实行了“个人承包经营责任制”——其实就是私人经营承包责任制改革(但后来真正让企业承包人承担企业盈亏责任的并不多,有的也是负盈不负亏,赚钱了奖励,亏了谁也不负责),使公有国有企业完全被上级任命的官员个人承包经营。公有制产权关系从那时起即开始演变了,这时原来的主人——工人阶级和人民百姓变成了雇佣工人或与企业产权关系完全无关的人,公有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主体出现了严重缺位现象,导致了不少公有国有企业被贪官把持任意贪污腐败,政府官员对下属企业吃拿卡要,使企业通过责权利相联系的收入分配机制改革所初步形成的活力被扼杀殆尽,企业效率和经济效益进一步降低,企业产权关系越来越模糊不清,大多陷入亏损困境或绝境。这时私有化鼓吹者不在企业民主科学管理和收入分配机制上做文章,而是说“公有就是不如私有”,必须通过企业的私有化改造使公有国有企业变成“产权关系明晰”的私有企业或股份制企业,于是股份制和后来全面的私有化“MBO”改制就大张旗鼓地在全国范围针对公有国有企业几乎是一刀切地被推行和实践了。全国经过几十年奋斗积累发展起来的几十万国有公有企业在短短的时间里就通过“MBO”的经理人收购或引进所谓“外资战略投资者”而以自买自卖、半买半送的手段被人为地改制为私有制企业了,不少原来的企业管理人一夜之间摇身一变成为拥有千万、亿万家产的私营企业主,多数企业职工成为下岗工人,一场史无前例的浩劫就在“改革改制”的旗号下被堂而皇之地推向新中国的历史舞台了。而伴随化公为私的私有化和市场化进程,中国社会的收入两极分化也因此一跃而进入世界领先水平。新中国出现的新的利益分化及诸种矛盾和对立也就伴随这样的“改革改制”而产生和发展起来了。 既然在改革过程发生了这么严重的问题和矛盾,要让绝大多数中国人继续支持和赞成这样的改革,显然会遇到强烈的抵制和批评,会使改革越来越成为越改越难的“攻坚战”,甚至要造成诸多尖锐的利益冲突和矛盾。 但一些人面对全国人民的一片质疑和反对,不仅没有任何的反思和悔改之意,反而要变本加厉地继续深化和推进这种化公为私的改革,这如何能够不激起全国人民更大的公愤!他们分明就是对任何形式的公有制都存有偏见和反感,而公有国有企业对他们来说也是无论如何都要被改到他们极个别人私人的手里这样他们才放心。他们说公有国有企业效率低,没有经济效益,存在大量权力寻租和腐败,但这是从何时开始的,原来这些企业为什么都能发展的好好的,并且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一直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和经济基础不断发展壮大,而到他们手里就给折腾成这个样子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要靠金钱来生活,合理合法地赚钱当然无可非议。但在“一切向钱看”的口号下,遵纪守法的劳动者只能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赚钱,卖淫者则靠出卖自己的肉体来赚钱,骗子与投机者他们是靠投机与欺骗来赚钱,而真正的资本大腕和权贵则是靠资本与权力的操纵、“控盘”和市场垄断并附加各种欺骗手段来赚钱。虽然市场的规则似乎很公平,但实质上是不同的市场主体只能根据各自拥有的财富、价值、资本、权力、手段和方法来赚钱。这就是今天我们所面临的所谓以金钱资本为媒介的市场经济的全部实质和内容。在这里,权力作为市场主体和市场规则发挥作用的前提所必须有的前提条件,它也必然要在市场经济中、在权钱可以交易互换而且能按权力所支配的财富和价值来进行对等交易的情况下尽可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实现其最大的价值,否则,权力的持有者也绝对不会随随便便地让渡和付出自己的权力。正因此,权力的腐败不是与市场经济无缘,而是紧密关联,事实上在任何一个市场经济社会都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权力腐败问题,而且它们要比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的腐败严重的多,其扩散蔓延和发展的速度也异常地惊人。资产阶级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把权力腐败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其计划经济联系在一起,而不是把它们与私有制市场经济和官僚主义官有私权力的不受社会公众监督约束联系在一起,这绝对是别有用心,而且是非常错误的。 事实是原来的公有国有经济不私有,少数人就不能发大财成为现代资本家,而国际垄断资本也不可能通过市场竞争战胜和吃掉我们中国的民族企业成为垄断和控制中国经济命脉的国际垄断资本势力。 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等无产阶级革命家认为,工人阶级及其政党在取得革命的初步胜利夺取国家政权之后,仅仅是万里长征才走完了第一步,以后的革命和社会建设的路程还更长更艰巨,而且直到在共产主义社会初步建成以前,始终都存在着剥削阶级旧国家旧社会的遗毒和影响,整个社会在经济政治和人们的精神文化等各个方面始终存在有旧社会所遗留下来的痕迹和影响,而刚刚诞生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及其社会制度也必然因为各种历史传承关系的原因和经验不足、理论准备不足等条件限制,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健全和完善起来,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除那些旧社会的影响和痕迹,这就导致在建成共产主义社会前的整个历史阶段那些已经被打倒的剥削阶级和新生剥削阶级仍然有条件和土壤继续产生和存在,仍然有旧社会旧制度复辟的可能,而且有产生新的官僚权贵资产阶级搞修正主义的基础和条件。而剥削阶级影响的存在,新的剥削阶级分子的存在,国内外社会主义敌对势力的存在,官僚特权阶层的存在,就是在共产党内出现修正主义的思想和政治路线的社会基础。因此,工人阶级在取得国家政权建设社会主义的较长的一个历史过程和时期内,始终面临着清除封资修影响,肃清新老剥削阶级对共产党和人民队伍的腐蚀和影响,反对官僚主义、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不断清除铲除剥削阶级赖以产生和存在的条件与土壤,防止旧的社会制度复辟的艰巨任务,始终必须牢牢把握并运用好马克思主义思想武器以及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或曰工人阶级专政的锐利武器,与来自各个方面危害和破坏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社会主义敌对势力进行坚决的斗争。否则,接受资产阶级剥削阶级的所谓抽象人道主义和“普世价值观”,放弃马克思主义和工人阶级专政的武器,放弃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社会主义不断革命和继续革命,工人阶级及其政党和他们领导下的人民群众就很难胜任他们所担负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历史重任。 前苏联东欧的改革就是共产党某些领导人以党的名义发起和推动的,而且是那些已经蜕化变质的前苏联东欧共产党领导人人利用他们手中掌握的特权通过改革改亡了党,改没了社会主义,把全民所有和劳动者集体所有的经济改成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官有和私有经济,从而把他们自己改成了掌握大量资本资源和权力的资产阶级新贵。今天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这毫无疑问已经成为一个客观的历史事实,而不再是毛主席个人的历史幻想或主观想象。这些党的领导人毫无疑问是以牺牲整个党的执政地位以及党和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根本利益来换取了他们自己的大量财产,成就了他们资产阶级新贵的地位。 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当然是资产阶级,而被打倒的老剥削阶级和资产阶级这时已经失去他们原来掌握的资源和权力,失去他们的国家政权和社会统治地位,这时能够利用手中权力剥夺普通劳动者权力和资源、无偿占有劳动者剩余劳动成果的只有共产党内那些掌握一定权力而又脱离群众摆脱群众监督制约把权力变成官僚特权和资本为所欲为的当权派,只有他们才有可能根据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需要有能力、有条件颠覆否定社会主义基本社会制度,颠覆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指导,变劳动人民集体当家作主的公有制经济为他们的官有制、私有制雇佣劳动经济,从而使他们自己变成新生资产阶级或权贵资本家阶级,从而有可能对新生的社会主义、对马克思主义指导的共产党和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共和国构成现实的巨大威胁。正因此,在共产党执政后,由于还存在旧社会的残余痕迹和影响,还存在剥削阶级分子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国内外剥削阶级资产阶级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和平演变、经济政治围剿以及思想意识形态的渗透,而且由于官僚主义和官僚特权的存在,那些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手中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他们在放弃了自身改造和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的条件下,就很容易根据他们个人的利益需要并迎合新老剥削阶级的需要把手中的权力演变为官僚特权和资本,并利用他们已经窃取的权力推行一条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的修正主义路线,打着所谓“改革”等旗号进行否定社会主义复辟资本主义的活动。正因此,从执政的共产党内部形成的正在蜕化变质的官僚主义分子和已经蜕化变质的新生官僚资产阶级势力就成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最大敌人和首要革命对象,成为潜藏在我们队伍内部而从我们内部来瓦解和颠覆我们的社会主义敌对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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