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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金文:社会主义再思,什么是社会主义过渡?

2014-6-30 23:22|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355| 评论: 1|原作者: 许金文

摘要: 正如列宁所说﹕“我们并不苛求马克思或马克思主义者知道走向社会主义道路上的一切具体情况。这是痴想。我们只知道这条道路的方向

  B﹒国有部门的社会主义措施

  先前提过1956年生产资料在法律上的转为国有并不一定标志着社会主义的出发点,而是产权转移后的政策才能决定这个变化的性质到底是社会主义的还是资本主义的。从具体的政策来看,从1956年到1978年间,国有企业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在这段期间,即使在私营企业拥有生产资料的情形下,国家可以政治控制的方式禁止私营企业在市场上的买卖,而有效地限制这种所有权。透过经济计划,国家决定企业产品的种类和产量以及企业“卖”产品给国家的“价格”与企业从国家“购买”原料和机器的“价格”。企业从国家领取用来支付工人薪资与福利的基金。而在每年年终时,企业会交出它的“利润”--收扣掉包括折旧在内的花费,国家会补助企业的“亏损”,然后依照经济计划配置基金给个别企业去购买机器设备﹑兴建厂房,以便扩大再生产。在中国,利用国家机器的力量来限制个别企业的发展,支配企业资产的使用﹔换句话说,国家既拥有企业的产权,又能执行对生产数据的经济控制。国营企业中仍然有私人资本的成分,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前,资本家仍然可以获得定息,并参与国有企业的管理﹔然而当国营企业扩张时,私人资本相对地明显下降了。

  国营企业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他们的方针是朝向逐步淘汰商品生产和雇佣劳动。在1956年到1978年间,经济的实况与对企业的法律限制一致时,国家消除了生产单位对企业赚赔的责任。各企业必须以预设的价格将所有产品卖给国家,这使得个别企业的经理人员很难自己搞价值增值。同时,计划使得经济政策得以追求长远的发展为目标。个别生产单位的工人透过单位从国家会得到一定的薪资与福利。国家借着这样的薪资基金的转移免除了个别企业的经理们从收益里支付薪资与福利的责任,同时也取消了经理从工人榨取剩余价值的权力。产品的“价格”并不是根据它的价值来订,企业成功与否也不是以是否赚钱来决定﹔衡量企业表现的标准是“多﹑快﹑好﹑省”。大多数的国营企业不但能符合这些标准,而且,努力要超配额﹑破自己的记录。

  国营与国家干预使国营企业的经理能够不再做为资本的代理人,这是消除雇佣劳动的第一步。国营企业的工人有终身雇用的保障﹑八小时工作日﹑八级工资制﹑医疗福利﹑粮食与住屋津贴,并有产假﹑病假﹑托儿津贴﹑退休金等等福利。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花数百年流血斗争才获得的权利与福利,中国的工人只是借着国家权力在一夜之间就达到了。

  可是,工人﹑国家和党官僚之间有矛盾。那些对企业日常经营有权责的经理可以运用职权来为自己获取物质利益。更重要的是,那些负责监督管理国营企业经理的国家和党官僚也可以手中的权力为自己牟利。在中国这个矛盾是藉由不断的群众运动来解决。在1979年改革之前,那些权力在握的人很清楚他们身处公众的监视下而不敢滥用权力,假公济私(本文稍后将对群众运动再进行讨论)。

  2﹒社会主义过渡期的资本主义措施和社会主义措施的双重性

  社会主义过渡期间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实施更多的资本主义措施,苏联的新经济政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是一个必要的退却,因此,我们不能就一个单独的事件或政策来决定过渡的方向。社会主义过渡期中,社会主义措施既与资本主义措施同时存在又同时需与其竞争。

  社会主义过渡期内实施资本主义的措施的必要性可以从前面提过的土改得到印证。土改是为了农业集体化,所以,它是具有双重性质的资本主义措施。称一个措施为资本主义的,只是为了指出双重性里的主要方面。毛泽东在1953年七月时曾提出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的谈话,他说﹕“中国现在的资本主义经济其绝大部份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这种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是普通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经济,即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它主要地不是为了资本家的利润而存在,而是为了供应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而存在。不错,工人们还要为资本家生产一小部份利润,但这只占全部利润中的一小部份,大约只占四分之一左右,其余的四分之三是为工人(福利费)为国家(所得税)及为扩大生产设备(其中包含一小部份是为资本家生产利润的)而生产的。因此,这种新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带着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是对工人和国家有利的。”[7]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到1978年的社会主义过渡期间社会主义措施和资本主义措施一直在互相竞争。和资本主义措施一样,社会主义措施也具有双重性,它既有共产主义的成份也有资本主义的成份。称一个措施为社会主义的只是为了指出双重性里的主要方面。一直到这个过渡的尾期,中国还是存在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所有制,而且无法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按劳分配。就分配来说,很显然地,一个在国有部门的工人一个小时的工作所得要比一个农民来得多。前者同时享有后者所没有的许多福利(医疗﹑教育﹑休假﹑退休﹑托儿等等)。不同公社的农民收入差距也很大,一个工分的价值可能会差上好几倍。即使国有部门里也还有八级的工资。如果社会主义过渡能顺利进行下去,那么,两种所有制最终将被一种所有制所取代。全国范围内的按劳分配也要好多年才能达成。即使在按劳分配能落实时,资产阶级法权(一种非共产主义成份)也依旧会存在。

  然而,早在1958年劳动人民就放弃了等价交换原则。在大跃进时,中国人民热切要建立一个社会主义中国,他们日以继夜地苦干,根本不在意他们的劳动是否得到等价交换。这说明了即使在社会主义过渡的初级阶段,还是可能有共产主义成份。有不少英雄事迹可作为例证,譬如大寨的社会主义农业的建设。[8]大寨农民在陈永贵的领导下克服了许多严苛的条件,他们在严寒的天气里长时间不眠不休地筑田﹑开渠以对抗水灾﹑旱灾的侵袭。他们压根没想到要去计算自己的工作可得到多少报酬,他们一心在乎的只是全体大寨群众的长远利益。毛泽东看到在社会主义过渡期这些共产主义的成份的可能性,而不强调物质刺激。相反地,党内毛泽东的反对者却把过渡的两个阶段(初阶段和高阶段)看做是互不相关的。他们认为在共产主义初级阶段所发生的任何带有共产主义性质的实际事件都是过渡早熟的。与毛泽东相反,他们过份强调物质刺激的作用,并且不认为在社会主义过渡期有共产主义成份的可能性。

  马克思说过由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时有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两阶段有其特色,却不能视为互相不相干的两个实体。毛泽东相信社会主义过渡期并存的社会主义措施和资本主义措施都具有双重性。相反地,党内毛泽东的反对者却认为在初级阶段的任何共产主义成份都是不成熟的。在今天看来,改革开放的支持者是在利用社会主义初期作借口来扩大商品生产和实施资本主义措施,将过渡转向资本主义发展。

  3﹒社会主义措施和资本主义措施的竞争

  A﹒集体部门里社会主义措施和资本主义措施的竞争

  我们可以将毛泽东对于双重性的想法运用到革命后的农村情况来考察。虽然土改是资本主义措施,但对毛泽东和那些支持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人而言,它是整个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部份。对另一些人来说,土改是整个资本主义策略的一部份,这就说明了为什么从一开始党内就有人强烈地反对农业集体化,而且,即使在公社成立后还是一味地诋毁。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目前的一些人把革命战争时期的毛泽东歌颂为英雄,却在大跃进之后极力地抹黑污蔑他。

  土改虽然是一个资本主义措施,但进行土改的方式却对中国未来的发展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在中国,土改不单是土地重新分配的经济政策,它是由党支持的为争取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的改变的群众运动。中共发动了贫下中农,将他们组织起来,从地主手中夺回土地并揭发地主的恶行。农民的积极性横扫了整个农村地区﹔他们一直是土改的主力军。土改将被动的农民改造为主动的参与者并将斗争的热情持续到稍后的合作化运动。在任何群众运动中,群众需要清楚知道对立面是什么。在土改的群众运动中,中共所设的对立面是地主和一些富农。虽然农民长久以来即饱受剥削和苦难,但封建主义的意识形态--同任何剥削的意识形态一样--将剥削予以合理化了。群众运动将这些腐朽的意识形态暴露出来,并产生了新的意识形态。这些新的意识形态表明了地主和富农从贫下中农夺取劳动果实是不合理的,并且谴责那些少数特权者滥用权力对大多数人进行奴役的暴行。土改中的气氛鼓励了贫下中农,让他们在生命中第一次勇于表达他们自己,当他们敢于说出内心话时,许多地主的罪行便被揭发出来。土地的重新分配改变了地主和农民之间的支配与被支配的经济关系,新的意识形态则将主仆的关系翻转过来。土改中群众参与给了无地农民决心来纠正过去不合理的压制,燃起他们的积极性,不只要将土改进行到底,还要超越目标。因此,即使土改是个资本主义措施,中国共产党的阶级立场是很清楚的,在那个历史点上,过渡的方向也是清楚的。

  从初级社到人民公社的农业集体化使得“工农联盟”成为可能。因为大部份的工人是农民出身的,“工农联盟”是与资产阶级斗争的决定性力量。土改后,农民中可区分为富农﹑上中农﹑中农﹑下中农和贫农,如果没有合作化运动,无产阶级要与哪些农民联盟呢﹖土改农民的两极分化如果持续下去,将给资产阶级有机会与那些有剩余粮食和其它产品可售的富农形成联盟。1953年当国家透过购统销制来完全控制粮食和原料的买卖时,即切断了城市谷商和农村富农之间的联系。1953 年之后富农只能将剩余粮食和其它原料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卖给国家,这个政策避免了商贾和富农利用粮食交易和投机来致富和联盟的可能性。

  土改是有几亿人参与的翻天覆地的大革命。因为它改变了三千多年以来的社会秩序,不可免地在过程中遭到在旧社会里拥有经济和政治利益者的强烈反对。土改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政治斗争,而且随着运动推展斗争也越加激烈。当农民组织互助组和合作社时,有人有得,有人有失,很显然地,那些拥有较多土地和资本的富农和中上农并无法从中得利。当时占中国农民人口大多数的贫农和下中农只拥有极小块的土地和极少的生产器具,他们连简单再生产都有困难,更遑论扩大再生产,任何个人的事故或天灾都可能会失去土地,所以,他们急切地寻找出路。互助组和初级社证明了当他们将资源集中起来时,生产确实增加了。对中农来说,合作社可有可无,他们有一片地,一些生产器具,还有一两个强壮的劳动人口,他们有能力自己过的不错,而且有希望变成富农。在这种情形下,即使贫农和中下农积极想组集体,以其仅有的少量资源,实在极为困难。因此,中农是他们组织集体必须争取的对象,果然,当中农看到合作化的成果,他们也雇不到帮工,因为其它人都加入合作社了。因此,他们也只有被迫加入了。由此来看,我们可以说合作社是唯一能防止富农和上中农藉剥削他人的劳动来致富的途径。

  在合作化运动中,毛泽东一再提醒组织合作社的干部要确保这个运动由全力支持这个运动的贫下中农来领导,因为那些巴不得合作化运动溃败的富农只要逮到机会便不断地进行破坏。一个具有如此性质和规模的合作化运动能够在这么少混乱和血腥的情况下完成实在是相当惊人的。除了广大农民的支持外,中共的领导和数十万基层党员的努力是功不可没的。这些刚经历革命战争的基层党员对组织合作社所知极少(除了先前在解放区内的一些经验之外),但他们却能跟着广大农民群众的需要走。不过,党内的上层领导对于农业发展及中国整个发展的方向却是十分分歧。在合作化过程中,毛泽东所领导的支持社会主义措施的阶级力量获得胜利。毛泽东的策略是依靠贫下中农并联合中农。在毛泽东领导下,中共的阶级路线显然是要向共产主义过渡。

  一个像高级社和公社这样的社会主义措施必然是与社会一些分子的利益相冲突的。当合作化运动向高级阶段推进时,那些必须将财产卖给合作社的人有所损失。在初级社阶段,富农和上中农仍然从他们的生产器具分到一部份的生产成果。当初级社向高级社推进时,合作社买断了他们的生产器具。这些过的不错的农民,如果他们可以继续分红而不是将财产以议价方式不情愿地一次卖断的话,有可能变得更富有。从运动中获得好处的很显然是那些除了一小片土地和自己的劳动外一无所有的大多数农民,这还包括了那些连生产劳动能力都没有的年老无儿及孤儿寡母的家庭,很多这种家庭都是烈士遗属。毛泽东很关心这些人的生计问题,因为国家还无力照顾到他们。毛泽东提示每一个合作社都应该挑一些这样的担子。[9]这些人不能贡献任何生产劳动,集体却得养他们,因此若从自私出发,便没有合作社愿意挑起这个担子,只有以合作精神才可能说服他们这样做。

  从上面分析,我们看到在集体化过程中不同的阶层有得有失,那些失去利益的阶级是不会就此沉默降服。他们必须在权力核心内外找到他们利益的代表人和发言人。在集体化这个问题上,党内的一些人即是反映了这些阶级力量,即使公社建立之后他们还是不遗余力地推动资本主义措施。“三自一包”就是这些人在集体部门里搞资本主义措施的一个例子。从高级社成立一始,党内一些领导人就极力地倡导这个资本主义措施,即使公社成立了,他们还是不遗余力地推动。所谓“三自”是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一包”是包产到户--每个农户从国家承包一定的生产配额,超过配额的农产品,则由农户自己在自由市场上出售。从1956年开始,刘少奇与其支持者就不断鼓吹“三自一包”,有时候还强迫进行。扩大自留地鼓励农民把心血放在自己的地上﹔自由市场的推行则便利自留地农产品的销售﹔自负盈亏则将核算单位将从生产队转到个别农户。“三自一包”的提倡者表示,这样的物质刺激是为了鼓励农民扩大生产。

  在公社制度下,私人的积蓄无法变成资本。资本的积累是由集体而不是个人来进行,用来购买新的生产器具的公积金属于生产队所有,受益的是全队队员。“三自一包”提倡私人资本的积累并让这种资本参与分配,像这样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措施如果施行并扩展的话,那么,个别的农户将取代生产队成为核算的单位。一个农户如果能在自由市场卖出产品而获利的话,他就可以投资在新的生产设备,用此来赚取更多的利润。而那些经不起亏损的农户则有失去全部家当的危险。据说,这样是把生产不够有效的农民淘汰掉的好办法。分配方式回到初级社阶段,也就是拥有资本者可以随着生产的扩大而从产品里得到越来越多的分配。“三自一包”用物质刺激来提高生产只是第一步,其实,骨子里是打算以此来将过渡方向从社会主义转向资本主义。

  农业合作化一开始,像“三自一包”这样的资本主义措施即与公社制度的集体所有制互相竞争。如果这些资本主义措施在1950和1960年代得以发展壮大,公社制度在当时便会被瓦解掉。透过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措施的竞争,社会里不同阶级成份的利益得以被明白揭露。毛泽东所领导的群众运动和社会主义发展的拥护者推动社会主义措施。对立面在一个接一个的群众运动中被设置起来以迫使那些反对社会主义措施的阶级站出来,旗帜鲜明地保卫他们的阶级利益。藉由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措施的推行不同阶级的力量也随之消长。

  刘少奇早先办不到的,二十年后邓小平在他的改革开放里全干出来了。1979-1984年间,邓小平采取了几个阶段将土地重新分给个别农户。这和 1949-52年的土改一样也是个资本主义措施,以“大锅饭养懒汉”为由将公社解散了。事实上,虽然在少数公社里有积极性的问题,但是大多数公社却发展得很好,却蒙着眼睛一股脑儿地将所有的公社全都废掉。集体解散后,作为社会主义过渡期最重要策略的“工农联盟”也被打破了。随同解散公社,还施行了其它资本主义措施,包括取消统购统销制﹑乡镇企业私有化﹑减少国家对农机生产的补助和其它农业的投入,最后还将国营事业私有化并用合同工来替代终身职的国营企业工人,所有这些都些措施都是资本主义总战略的组成部份。从这些资本主义措施,我们可以清楚看出改革的方向和阶级路线是什么。改革开放有意地打破“工农联盟”,加强官僚资本家和新兴企业家的联盟,这些人多半是党里的干部或是与高干有紧密关系的人。

  我们必须进一步来看改革开始时背后支持的阶级力量。虽然在公社制度下大多数的农民享有更好的生活条件和保障,还是有不少人并不满意。首先,在很穷的公社里,农民遇到增产上的困难。他们的粮食生产仅够每户养家活口,根本没有剩余可进行按劳分配(很穷的公社甚至得仰赖国家的补助)。在这些穷公社里不能做到多劳多酬,多做的壮丁努力工作却没得到相应的报酬,他们自然就容易受物质刺激所动。

  改革更重要的支持是来自那些情况好的并有可观剩余和扩大再生产的公社。1960年代末,许多农业生产有剩余的大队和公社已经投资于制造业了。1970年中期,这些已经十分兴旺的乡镇企业急于加速他们的资本积累,但是,国家的规定却限制他们这么做,这些规定要求大队/公社一部份(大约四分之一)的利润用来支持农业发展。此外,这些乡镇企业在原料的取得及产品的销售上也无法与国营企业竞争。这个矛盾是由于生产力的发达而造成的,而不是像一些人说的是因为生产力的停滞而带来的问题。毛泽东在早期即指出如果两种所有制(国有和集体所有)继续存在一段时间,将会产生新的矛盾来。这些企业发展兴旺的公社正是农业发展好而有粮食和其它农产品剩余的公社,中国需要这些剩余来养活那些不能自给自足的贫穷地区,因此,以整个国家的利益着眼的话,这些富有的公社是不能忽略农业生产的,可是,对这些富的公社来说,他们投资于工业的回收要比农业上来的多,而且,既然公社是集体所有,自然不容易说服他们为了国家整体的利益来牺牲集体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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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燧鸣 2014-7-1 10:09
责任编辑: 燧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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