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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金文:社会主义再思,什么是社会主义过渡?

2014-6-30 23:22|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353| 评论: 1|原作者: 许金文

摘要: 正如列宁所说﹕“我们并不苛求马克思或马克思主义者知道走向社会主义道路上的一切具体情况。这是痴想。我们只知道这条道路的方向

许金文:社会主义再思,什么是社会主义过渡?

2014-06-29 23:58:56  作者:  来源: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过渡﹖

  社会主义过渡是由非共产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前进的过程。这是一个开天辟地的巨变。因此,没有一条明确的预设道路能让我们跟着走。一个社会到底是否在向共产主义走,不能从单一孤立的事件来决定,也没有一个固定的尺度能拿来衡量,而只能从过渡的总方向来判断。正如列宁所说﹕“我们并不苛求马克思或马克思主义者知道走向社会主义道路上的一切具体情况。这是痴想。我们只知道这条道路的方向,我们只知道在这条道路上前进的有哪些阶级的力量﹔至于具体情况,实际情况,那只有千百万人的实践经验才能表明。”[1]

  但是,在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方向上是有一些概括性的指导方针的。社会主义(马克思称之为共产主义初阶段)是直接生产者掌握生产数据以及按劳分配的发展阶段。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拥有生产数据,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价值的增值,因此,资本家必须不断地从工人身上尽可能地榨取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是为了制造具有使用价值的产品来满足人们的需要。因此,社会主义代表了全然不同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它是资本主义的对立面。这就指出了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向,它是从商品生产向非商品生产的生产关系过渡的发展过程。随同生产关系的改变,政治﹑社会﹑文化和其它面向上也都会起深刻的变化。这个过程不可能顺利平坦﹔它会有许多的曲折和退却,然而,总方向是清楚的。诚然在许多情况下,得进两步退一步,但是退却背后的原因必须清楚地解释交代才行。

  1﹒理清概念--生产资料国有和计划经济

  A﹒生产资料的国有不等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通常,当一个国家向共产主义过渡时,首先就会逐步把工业国有化。从而,生产资料在法权上转交为国有往往就被当成社会主义的开端,事实上,左右两派的分析就时常把生产资料的国有等同于社会主义。我们不同意这种看法,因为,单纯地看产权移转,没办法决定这种过渡的性质到底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我们不认为法律上的生产数据国有应该被当成往社会主义进军的出发点。产权的易手只是一个参考点,一个历史进程的指标。国有化提供了将来变革的可能性,但是,到底这种过渡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还是资本主义的,还得从产权移转之后的具体事件来看。

  国有制不等于社会主义。国有制不过是国家有效地控制生产数据,和生产关系的改变没有必然关系,它既存在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社会中,也存在资本主义制度中。在资本主义国家里,国家机器可能为了有效控制某些企业而将其国营化,譬如﹕水电﹑交通﹑通信﹑金融等等。背后很重要一个原因是为了影响发展的方向,以便于国有部门及私有部门进行资本积累。另外,许多国内私有资本还很弱的第三世界国家为了要达成经济的独立发展也必需用国有化来与外国资本抗衡。

  法权上将生产数据转移国家所有与社会主义过渡的开始是两回事。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总是拿国营企业来作为自己是在实施社会主义的标志,即使它们的发展方向早已从社会主义转向了资本主义。中国一向就是用国有制来衡量社会主义的实施程度,以法权上国家资本仍然大于私有资本的事实,来证明自己还是个社会主义政权。但是,如前所述,法权上的所有制和事实上的生产关系不必然相关,即使全国资本的大多数还是国有,主导的生产关系仍然可能是资本主义的。

  马克思首先把生产关系在法权上的变化同实质的变化区别开来。他批评普鲁东只看到法权上而不是实际上的生产关系。[2]同样地,我们所认定的“生产关系”这个词的意义也与中国一贯的用法有别。中国共产党在打倒国民党并于1949年建立人民政府后,没收了所有的官僚资本和外国资本,将交通﹑通信﹑制造业的重要资产国有化。1952年土改完成后,又分几个阶段将其余的私人资本收归国有,并进行农业合作化运动。直到1956年它已经完成了工业企业国有化(包括国营农场)和农业集体化,也就是说,法权上已将生产数据转移为国有与集体所有,因此,中国一直称1952到1956这段期间为社会主义过渡期,1956年后为社会主义时期。根据我们的分析,1949-1978年中国所制订的政策清楚指出是向着共产主义过渡,因此,这个过渡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但自从1979年改革开放后的政策则显示方向逆转向了资本主义,因此,自1979年之后是资本主义过渡。

  B﹒国家参与计划生产不等于社会主义经济

  计划或市场是另外一个经常被左右两派用来区分过渡是朝向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的尺度。他们总是将计划等同于社会主义,而市场等同于资本主义。其实,无论法律上企业产权是否国有,许多资本主义国家也有生产的计划,以此来指导经济发展的方向。各国情况或有差别,但各资本主义国家机器都或多或少地扮演了直接生产 (透过实施国有制)或计划生产的角色,国家参与计划生产程度的多寡问题一直是资本主义国家内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过去几十年来辩论的议题。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数据的私有制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只要资本主义存在,这个内在矛盾就会透过周期性且不断加深的危机彰显出来。自从三十年代经济大萧条以来,资本主义国家即试图要解决这个基本矛盾所引发的各种问题,透过凯恩斯财政和金融政策来调节经济循环﹔为解决经济波动和其停滞,又积极参与公共建设和劳动力的管理(就业﹑教育训练﹔失业和社会福利)。以军事建设带动了国防工业的繁荣,又调节金融市场以促进金融资本和生产资本的联系。在流通领域里,为鼓励国内和国际贸易,美国政府提供了外销补助和贷款给大公司以确保它们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当地政府也提供包括厂址﹑道路﹑电力﹑免税等“优惠投资环境”给这些外国厂商,这种种措施的目地无非是为资本得以顺畅地积累,然而成本却由主要是工人阶级的纳税人来承担。

  美国之外的资本主义国家参与计划生产的程度更大。譬如日本政府即有长短期的经济计划来设定成长率﹑能源使用﹑劳动力需求等等指标。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政府计划也扮演了极重要的角色。以台湾为例,政府为积极地推动外销导向的经济成长,大举从事公共建设以便利外销品运输,此外,为了外销制造业的发展需要更直接投入到能源规划以及原料生产(钢和铁等等)。因此,所谓资本主义国家仅仅依赖市场制来调节的“自由企业制度”根本是个神话。计划和市场并不是对立的,在资本主义里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然而,透过国有或计划所进行的国家干预并不能改变资本主义的基本性质。很多资本主义的自由派经济学家总是一相情愿地以为国家干预可以将生产目的从资本积累转向满足人民的需要。他们没有了解到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是资本的积累﹔这是无法随意志改变的。国家的角色是为了资本积累的顺畅而服务,最多它只能在极为有限的程度上在劳资之间进行分配,通常是因为劳方的强大压力迫使它为了社会稳定而不得不然。

  总之,一些旧的概念,譬如生产数据国有和计划生产不但无助于理清修正主义问题,反而会治丝益棼,因此,我们有必要寻找新的概念来进行分析。

  2﹒过渡的方向和修正主义问题

  我们认为修正主义的问题应该由过渡的方向而不是由国有制或计划生产的实施与否来判断。当国家机器将过渡的方向由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转向资本主义时,它就已经是走修了。当然,这并不意谓修正主义者能完全将生产关系改变为资本主义的,就像前苏联﹑东欧国家和中国的经验所显示的,这种转变需要一段时间。我们无法从单一的政策或孤立的事件来判断过渡的方向,我们必须把它们视为一个整体来看。下面我们将介绍新的概念--资本主义措施和社会主义措施来作为分析的工具。

  资本主义措施的目标是向资本主义发展,它是建立﹑维持﹑扩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建立并巩固生产数据所有者以及直接生产者之间支配与被支配关系的具体方法。如果在过渡时期内一个国家持续地实施资本主义措施,最终直接生产者将失去生产数据以及劳动产品的掌握。因为,在资本主义措施的扩展中,国家必须从工人身上榨取越来越多的剩余价值来加速资本的积累,而分配也将是按着资本的大小而非劳动的付出来决定。

  与资本主义措施针锋相对的社会主义措施是朝向直接生产者掌握生产工具和产品的共产主义前进。在社会主义措施下,分配首先是按劳力的付出并且优先照顾人民的基本需要,等到生产力高度发展后,则按照需要来进行分配。社会主义措施是为了保障和促长无产阶级的长远阶级利益而设计的,它不同于先进资本主义国家里的社会福利﹔因为它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限制﹑干预国家和私人资本的积累,它是从政治决策所制订的经济政策﹔也就是毛泽东所说的“政治挂帅”。

  在过渡时间,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措施都是必要的,因此,我们无法光从单一的政策或孤立的事件来判断,而必须从整体的发展来决定过渡的方向。在以下对中国过渡期的分析中,我们将以具体的例子来说明为什么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措施的并存是必要的,为什么社会主义措施需与资本主义措施竞争并且取代它。

  二﹑中国在社会主义过渡期的具体经验

  前面提过在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方向上是有一些概括性的指导方针可循的。在这段马克思称为共产主义初阶段的发展要能达到直接生产者掌握生产数据以及“按劳分配”,我们将以这个纲领来看中国四十多年来的经验。总的来说,从1949-1978年间具体的历史事件及政策的分析来看,过渡是向着共产主义的,因此,这段期间是社会主义过渡,而在1979年之后的改革开放改变了这个过渡的方向,改革开放过去十六年来的具体政策清楚指出它的方向是朝着资本主义,因此,我们可以说从1978年到现在是向资本主义过渡。

  在分析里我们会以具体的例子来说明为什么1949-1978年间是向社会主义过渡,而又如何被改革开放逆转了方向。我们对于不同时期的政策将以它是为了实施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措施来考察。

  1﹒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措施的实施

  A﹒集体部门﹕从土地改革到人民公社[3]

  社会主义措施和资本主义措施并存在社会主义过渡期间。譬如﹕中国1949-1978年的社会主义过渡期的土改,就本身而言是资本主义措施,然而就长远的社会主义建设而言,它却是必要的一部份。1949-1952年间,土改在刚解放的中国农村中已经完成,上亿的农民首次拥有自己的土地,平均每人0﹒2公顷,他们极度认真地耕种。谷类和棉花的生产量在1949-1952年的三年间迅速地成长,然而,到了1953年和1954年谷类生产开始停滞,而棉花生产在这两年中则急骤下降。[4]

  经过百年来的战事以及更久远以来地主的忽视,中国农业的自然环境已经十分脆弱,原来已十分稀少的可耕地早已贫脊。大多数的农民除了拥有极小块的贫脊土地外,生产器具更为稀少,占中国农民60%-70%的贫下中农家庭里很多根本连个犁也没有,更遑论其它的农具或耕畜。缺少农具而光靠热忱并无法持续增加生产,加上1953年和1954年水灾和干旱侵袭广大的农田地区,个别的农民根本无法独立对抗自然灾害。而疾病死亡之类的个人事故又经常使得农家负债累累,为了偿还高利贷更被迫出卖他们的土地。在合作化运动开始前,土地的买卖和私下的借贷活动已经开始活跃,而且,已有越来越多的农民沦为帮农[5],如果不是合作化运动及时展开,两极分化将更严重而且土地所有权将再度集中。

  1954年左右当农民自组互助组时,他们是在寻找一条解脱困境的出路。在互助组里,组员共享生产器具(耕畜﹑犁耙﹑车辆等等)以及劳动力来促进生产,不少人用自己的劳动力来换取耕畜的使用。在初级社里,拥有生产工具的社员将工具出借给合作社并从农作收成里取得一部份作为报酬。虽然,互助组和初级社都是资本主义措施,但却是迈向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必要的步骤,因此,它们是整个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部份。当高级社组织起来之初,拥有生产器具的农民将器具卖给合作社。在这阶段时,分配是按劳力的付出,社员的资本(死劳动)不再参与分配。税在分配之前先行扣除,净收入的一部份则放入公积金作为投资生产之用,其余的则根据社员当年的劳动付出来分配,因此,就分配而言,高级社是社会主义措施。

  正因为土改﹑互助组﹑初级社都是资本主义措施,毛泽东认为中国共产党应该出来领导组织高级社及人民公社,否则,将是向资本主义过渡而不是向社会主义过渡。也是在这个关键时刻,毛泽东在党里的对手们开始极力地对抗下一步的合作化运动。我们必须注意,土改将土地从旧地主阶级手中拿走而分给农民时,它仅仅破坏了地佃关系,在很多情况下,土改之后的情况并不稳定,因为这些拥有极小块农地和极少农具的农民无法独自维持。就中国而言,在土改后不久,很多农民由于个人的事故或天然灾害已经开始变卖他们的土地。许多第三世界国家的情况也类似,许多农民土改分田后由于无法维持而被迫将土地卖给较大的农企业地主,很多土改其实只是将土地从旧的地主手中转给新兴的资产阶级,因此,土改只是有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

  1958年开始的公社制度是统合高级社经济组织的一个政治与管理的共同体。公社制度下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分为三个层次--公社﹑大队﹑和生产队。公社拥有大型的生产设备,包括灌溉,排水系统,电力站,是所有公社社员共享的。大队的器具则是所有生产队共享的,包括碾米站﹑育苗场。此外,从1960年代中期开始,公社和大队开始创办单位企业从事多种制造业。生产队是基本的核算单位,在这里进行工作分派并根据工分进行产品分配,在分配前以先扣除了税﹑公基金﹑公益金﹑和口粮。公基金是用来购买农具﹑机械﹑设备等,公益金是为了帮助家中无劳动力的家庭,而口粮则分给小队成员(队员不论年纪老幼,有无劳动生产力皆可领到一份口粮)。在1958-1978年间,在毛泽东的领导下(直到他1976年过世),支持公社的阶级力量推动了一系列的政策都是有利于直接生产者控制生产过程和加强工农联盟的。

  再谈谈工分的计算和分配问题。公社制度下,一个年轻力壮的队员若是从事最耗力且需要经验技术的工作,每天最多可赚取十个工分(如果工作态度认真又帮助他人的话)。假使他一年工作三百天,那么他当年就有三千工分。另一个较年老或体弱的人从事较不费劲或需要较少经验和技术的工作一天可能只赚六个工分,如果他一年工作两百天,那么,他当年就有一千两百工分。每个人每天的工分数是由所有队员开会讨论决定的,每个人根据工分从队的净收入得到一定比例的收入,体壮和体弱的收入差别限制在一比三的比例。这个社会主义措施取消了非劳动的收入并限制了收入差异的程度,换句话说,产品的分配是根据劳动强度﹑经验﹑技术和态度来决定的。

  公社里的生产队成员有他们的自留地(资本主义成份),可以用来种植蔬菜﹑养鸡﹑养猪来补充饮食或卖掉赚钱。自留地面积很小而所赚取的有限的收入也大部份来自自己的劳动,可是,如果自留地没有限制地扩张,那么,拥有较大片土地并有较多收入的农户便可买进新的生产器具,因而有机会从更大的销售中赚取更多的收入。另一方面,只要农民从自留地每天所得超过在队里的工分,要他们放弃自留地势必很困难。不过,在1970年代,许多富有的公社的私有地开始消失,因为在 1960年代中期由大队和公社建立的企业开始兴盛,比起在工厂里赚的工分,私有地便显得不够吸引人了。

  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公社制度有利于大多数的农民。几千年来头一次中国的大多数农民能享有安定的生活,从口粮他们得以饱食,从工分赚取的现金可以买衣鞋﹑毛巾﹑肥皂﹑热水瓶,以及其它的生活必需品,小孩上学受免费教育,赤脚医生照料较小的医疗需要,较严重的疾病可去公社或县城医院治疗,即使较大疾病需要自行负担部份医疗费用,费用也是很低的。没有劳动力的家庭也可以得到食物﹑住房﹑医疗﹑养老﹑送终等五项起码的保障。春耕时不需担心购买种子和肥料,工具方面则由公积金来汰旧换新,收成时无须挂虑农产品的销售或市场价格的涨跌。冬天农事稍闲时,公社动员社员从事灌溉﹑排水﹑造路﹑建水利站等建设工作。他们同时也投入大量劳力在土地上,开辟梯田﹑平整土地以便进行农业机械化。在1970年代每年有将近八千万农民参与到农地基本建设工作,总共累计有八十亿的劳动日投注在土地上,根据推算,在1970年代早期和中期,约有百分之三十的农村总劳动力致力于土地开发和农田建设上。[6]

  农民从公社的分配制度里得到的收入基本上是应付生活所需,公积金已经在分配前先扣下了。公积金照料了长期的投资。当农民有余钱时,他们可以存起来应急,或是用来购买单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之类的奢侈品。在公社制度下,农民鲜少有机会把储蓄转为资本。

  虽然大部份的公社发展得很好,还是有为数不少的公社很穷。由于土地贫脊,或位处旱涝地区,每年的剩余极少,所以无法投资扩大生产。他们所能得到的国家救助也很有限。在集体所有的情况下,一个大队或生产队内的分配是平均的,但队/公社之间的发展却不平均。在1960年代中期之后当大队和公社开始发展自己的企业之后,贫富的悬殊加剧了起来。有剩余的单位可以投资于社队企业而积累更多的资本,他们也由于邻近公路或铁路而占有地理上的优势,能将产品销售到其它地方去。穷的公社却土地贫脊又交通不便。于是当富的大队/公社越来越富时,穷的却也越来越穷,这是集体所有的限制。当一个大队由于企业的扩展而繁荣时,其利益只及于队员而已。大队之间的交换是等价交换,因此,即使在一个公社里,还是有富的大队和穷的大队。等价交换原则同样运作在公社之间,在1970年代尾期,贫富公社的收入比已是一比十了。显然地,集体所有无法解决农村不断加深的收入差距,除非核算单位能够扩大,否则,不平等的发展将更加恶化。毛泽东懮心两种所有制并存的状况,并清楚认识到需要在矛盾恶化前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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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燧鸣 2014-7-1 10:09
责任编辑: 燧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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