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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代“上党战役”看“新民主主义”

2014-6-13 23:05|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003| 评论: 0|原作者: 王中宇|来自: 乌有之乡

摘要: 共产党试图领导资产阶级走资本主义,其结果必然是资产阶级改造共产党。

王中宇:从现代“上党战役”看“新民主主义”

作者:王中宇 发布时间:2014-06-13 来源:乌有之乡 

第八章从现代“上党战役”看“新民主主义”

长治古属上党,抗战结束后,重庆谈判期间,这里曾发生过著名的“上党战役”。2007年,媒体突然热炒这里的一场商战,这另类“上党战役”,着实令人回味无穷。

8.1 风乍起

2007年8月29日《东南快报》以《山西长治两级人大坚持不罢免涉黑人大代表》为题,报道:

长治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刘某川,2005年组织两劳释放人员、负案在逃人员以及社会闲杂人员,策划、实施暴力犯罪。此即8.15案件,被当地警方列为 2005年十大涉黑案件之一。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三次向区人大打报告,称刘某川涉嫌刑事犯罪,要求罢免刘某川区人大代表资格。城区分局还按照程序报告市公安局,请求市局向市人大打报告,罢免刘某川市人大代表资格。而市、区两级人大推诿,没有罢免刘某川人大代表资格,刘某川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其他的涉案人员也被相继取保候审。

此报道被大量转载,并引发了潮涌般的评论。

8月30日下午,山西省长治市人大就此作出“澄清”,指:

刘某川真名刘华川,现是长治市城区人大代表,不是长治市人大代表,从2005年至今没有代表或组织向市人大提出过罢免刘华川代表的议案,所以不存在人大坚持不罢免涉黑人大代表的事情。

还指:

在2005年打黑除恶战役中根本没有‛十大涉黑案件’这种说法。

然而,这个“澄清”并未回答所谓“8.15”案件是否存在,刘华川是否涉嫌组织、策划暴力犯罪。

两造对垒,各说各话,引人生疑。使笔者对刘华川先生发生了兴趣。

8.2 刘华川与华茂商业园区

中国是个政治挂帅的国度,顺理成章,先核实一下刘华川先生的政治身份。

长治市城区区委宣传部主办的“长治城区视窗信息网”(http://www.cz0355.com/ReadNews.asp?NewsId=1109)上可查到长治市城区2007年4月29日公布的《长治市城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刘华川”这个名字出现在“紫金街道”组中。

笔者未能找到2007年6月14日开幕的山西省长治市十二届人大的代表名单,却意外发现了2005年4月1日公布的《长治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各代表团成员名单(共361人)》,“刘华川”这个名字出现在城区代表团第三组“代表”栏中(见长治市信息中心  长治市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http://www.changzhi.gov.cn/200407/article/05-04/34169.htm)。

看来,能够确认的是:刘华川是山西省长治市十一届人大代表,长治市城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在山西省工商业联会、陕西省总商会的办公信息网上,可看到这样一则消息:

2月27日,长治城区在全区三级干部既劳模表彰大会上,对在2003年度中为城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表彰名单中就有“华茂副食果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华川”。可见刘华川先生在当地是个受到政府表彰的“干部”或“劳模”。

至于刘华川先生的社会职业。《东南快报》的报道指是“长治市华茂公司”的负责人。据此,从山西省企业行业黄页(http://www.feisky.com/shanxi2/0/182.htm)上查到了如下信息:

机构名称:长治市华茂副食果品有限公司

法人:刘华川140402580824241

经营范围:其它食品,副食品,粮油,日用杂货,百货,五金,交电批零

经济行业:H6412

经济类型:62

注册日期:1998-6-11

行政区号:140400

地址:北关街1号

邮编:46000

电话:2047039

注册资金 万元:67

职工人数:260

在度市黄页(http://www.duseek.com/peopledetail_profile_4211053.html)中查到,长治市华茂副食果品有限公司的性质为“民营企业”

有趣的是,就在这同一个“北关街1号”、同一个电话号码“2047039”,又查出了另一个由刘华川主持的企业:

长治市城区副食果品公司

法人代表: 刘华川  

成立时间: 1998-10-1  

企业地址: 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北关街1号  

邮政编码: 046200  

联系人: 刘华川  

联系电话: 0355-2047039

经营地点: 中国山西省  

年营业额: 人民币100万元/年以下  

http://www.export99.com/company/402413.shtml

从工商命名惯列看,这个“长治市城区副食果品公司”似乎是个国有企业。刘先生在“干部既劳模表彰大会”上受表彰,也暗示我们,他可能有过“干部”身份。如果这是真的,同一个地点、同一部电话,两个副食果品公司,一国有、一私营,都以刘华川先生为法人代表,有趣吧。

更有趣的是,还是在这个“北关街1号”,还是电话“2047039”,还是经营“副食果品”,在山西省企业行业黄页上,又查出个“长治市城区华茂批发部”,但这里没了刘华川的名字:

机构名称:长治市城区华茂批发部

法人:李钦宝140402330727201

经营范围:干鲜果品、饮料、调味品、肉制品、面制品、酒、食用油

经济:H6119

经济类型:21

注册日期:1996-1-25

行政区号:140400

地址:北关街1号

邮编:046000

电话:2047039

注册资金 万元:76

职工人数:35

同一个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北关街1号”,同一部电话“2047039”,居然有三个企业,还都是经营“副食果品”,奇怪吗?还有更奇怪的事,刘华川之所以惹上麻烦,是因为在房地产业与一个“长治市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了冲突。但从事“副食果品”行当的刘先生怎么卷入了房地产业的冲突呢?

笔者又去查这个“长治市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得信息更让人摸不着头脑:

长治市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刘华川  14040258082424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装潢、建材经销

经济行业: J7200

经济类型: 62

注册日期: 2002-4-21

行政区号: 140400

地址:长兴中路

邮编: 046000

电话: 2047039

注册资金 万元 :100

职工人数:5

山西省企业行业黄页http://www.feisky.com/shanxi2/0/238.htm

刘华川居然是杰昌公司的法人,居然还是那个固定电话“2047039”,而地址却变成“长兴中街”。与刘华川发生冲突的,居然是刘华川任法人的公司。

笔者如坠五里云雾中,好在2006年《长治日报》的一篇《合作起纠纷,法律还公正》道出了原委:

2002年前,经华茂公司报市有关建设部门批准,华茂公司取得了对华茂商业园区的开发建设权,同时为开发建设需要,刘华川等股东还注册成立了杰昌公司,并作为项目合作的基础,于2002年7月6日与苏福伦、香港益群公司陈培森签订了《房地产合作开发协议书》(后在履行中,杰昌公司既是合作项目公司,又作为合作相对方)。

为显示合作诚意,华茂公司将项目手续和17762.5平方米的自有土地全部纳入杰昌公司进行合作开发,并由苏福伦担任杰昌公司董事长。该协议约定,华茂公司提供土地,苏福伦、香港益群公司陈培森等提供资金,对该项目进行合作开发,合作开发总建筑面积43787平方米,华茂公司分得11070平方米,其余归杰昌公司。

作为当地报纸,长治日报有可能偏袒刘华川,那另一方的报道是如何说的?福建的《东南快报》在2007年8月14日的《山西长治中院购买6辆汽车要求被诉方付费》一文中这样描述:

据苏、郑介绍,2002年,他们二人在‘9.8’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由山西省驻厦办牵线搭桥,长治市政府驻厦办组团,介绍到山西省长治市考察。期间,长治市华茂副食果品公司董事长刘某通过当地市领导向他们推介‘华茂商业园区’项目。几经商议后,苏、郑等人在长治市组建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动该项目开发。

两相对比,《东南快报》给人的印象是“苏、郑等人在长治市组建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动该项目开发”。根本没有刘华川的事,刘的唯一作用是“推介项目”;而《长治日报》强调:地是刘华川拿的,杰昌公司是刘华川注册的,双方是合作关系。

山西省企业行业黄页的信息看,刘华川于2002年4月31日注册杰昌公司;从前述《长治日报》的报道看,刘华川与苏福伦等签署《房地产合作开发协议书》是2002年7月6日;从前述《东南快报》的报道看,刘、苏等相识于2002年“9.8”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后,这个洽谈会于每年9月8日召开。两张报纸提供的日期显然相互矛盾,比较可信的似乎是山西省企业行业黄页。

按《长治日报》的说法,项目用地是华茂公司的“自有土地”。然而,经营“副食果品”,注册资金不过67万元的长治市华茂副食果品有限公司,如何能使17762.5平方米的土地成为“自有土地”?

笔者没能查到长治的地价,只是从《山西日报》的《太原首次采用网格点听证基准地价以提高透明度》中得知,太原的商业用地基准价格,一级为3751.21元/平方米,五级为723.8元/平方米。

即使参照太原的五级商业地价,刘华川拿到的17762.5平方米的土地也需付款1285.8万元,华茂副食果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不过67万元,长治市城区副食果品公司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下,刘华川如何支付这笔巨款?2005年11月1日,长治新闻中心在《长治:“零地价”吸引投资者当止》一文中报道:

长治市审计局近日对全市13个县(市区)2004年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国土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中发现,个别县以‘零地价’将土地协议划拨给投资者。这虽然带动了一方经济的发展,引来了‘金凤凰’,然而国家的权益、农民权益不能够得到合理保障。仅2004年某两县的‘零地价’使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 9123万元

刘华川拿到的地在市区,不属于搞“零地价”的“个别县”,是审计局没查到,还是刘华川别有神通,例如搞到贷款?而上千万的贷款,用什么做抵押?

令人不解的还有,政府为何将这土地给了一个“副食果品”商?

前述《东南快报》的报道称:

以华茂公司作为开发单位开发‘华茂商业园区’项目,是经长治市改革发展计划委员会以长计投字(2001)216号立项批准的。

即“华茂商业园区”项目立项于2001年。两年后,2003年4月,在长治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时任城区区委书记李国峰向记者介绍城区的“1234”发展战略时,提到规划建设四个“园区”,其中华茂商业园区名列第二。(《发挥区位优势实施发展战略--访市人大代表李国峰》长治新闻网2003-04-13)  

2003年6月,《长治日报》发表《长治八大园区构建城区经济新格局》,称包括华茂商贸园区在内的八大园区“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之中”。

2003年7月,《山西日报》发表《十大规模园区构建长治城区经济新格局》,华茂商贸园区又在这十大规模园区之列。从4月到7月,短短三个月间,园区规划从4个增加到8个又增为10个!政府推动房地产热潮的魄力非同小可。更值得注意的是,文中有这样一段话:

为确保园区建设高速度兴建、高效率运营、高效益发展,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土地、引资、税收等优惠政策,对入园区企业实施零资产、零税赋、零地价的‘三零’优惠政策,同时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原来如此,2005年长治市审计局查处的“零地价”,其实是2003年的政府政策!刘华川拿到的17762.5平方米土地,根本就不用花一个子儿。

“华茂”原本是刘华川私人公司的名字,居然成了政府规划园区的名称,还被堂而皇之地放到“战略”位置上,为了这战略,政府将本属于社会公众的土地以“零地价” 给了刘华川,还有长治市改革发展计划委员会以《长计投字(2001)216号》文件做保障,魄力够大吧。商人刘华川与当地政府的关系,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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