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明清时期—覆盖全国的商贸网络中国和日本的明清经济史专家早就认识到,中国的农业经济自1500年起越来越商业化了。研究经济史的西方学者则发现:西方在思想上信奉利伯维尔场,而中华帝国晚期则是在实践利伯维尔场。(注:利伯维尔是加蓬的首都和第二大港口,早在15世纪末,西方殖民者相继到这一带沿海,从事奴隶贸易。1839年,法国船长布埃发现这里是建立商站的好地方,便用低廉的代价骗取了加蓬河口两岸大片土地的主权。为了掠夺加蓬丰富的自然资源,1846年,一座殖民者的商业城镇在加蓬河口北岸建立起来了。它就是利伯维尔的前身。1849年,法国人给这个城镇起了个时髦的名字——Libreville(自由)。) 拉蒙•迈尔斯(Ramon Myers)描述了中华帝国晚期的“网状”经济,它由小规模经济组织组成,它们在高度竞争环境中相互结成契约关系,并且几乎完全依靠市场解决交易费用问题。(见JohnLee,“Trade and Economy in Preindustrial EastAsia,c.1500-c.1800:Easl Asianin the Age of GlobalIntegration,”The JournalofAsianStudies,58,1(1999),p.19.)如果了解如今闽浙地区的“块状经济”,这种状态并不令人惊异。 彭慕兰考察了阻碍市场发育的因素,诸如政府干预、特权垄断、行会和习俗限制等,并特别重视土地买卖和劳动力市场的自由程度,结论是,中国的江南比英格兰略有优势。且直到1789年,“西欧的土地、劳动力和产品市场……整体上可能比中国大多数地方离完善的竞争更远----这就是说,它更不像是由能够自由选择贸易对象的众多买卖人所组成,因此更不符合亚当•斯密所预见的增长过程”。(见Kenneth Pomeranz.“The Great Divergence: Europe,China,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World Eeonomy”(Princ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0),p.17) 与之对比,清朝廷宫所需物品,比明代自办者减少,向市场购买的更多。康熙十四年(1657年)禁止“里摊”(官方强征强买),康熙十五年规定官家仗势强买,“不开实价”等“具照贪官罪例”(见朱伯康等《中国经济史》(下)p435)。 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民间商业有长足的发展。北方经商者以晋商为主,“京师大贾多晋人”(徐珂:《清稗类钞》第6册)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郭松义,从“乾隆朝刑科题本”、“宗人府来文”、“内务府来文”和“刑法部档案”等,摘录晋商个人样本136例,时间从乾隆元年(1736)到宣统清亡为止(1911),分析了在京晋商的面貌: “这些晋商在北京从事商业的范围相当广泛,涉及近30个行当,计银钱店13家(内3家称烟钱铺,系钱业和烟业兼行),粮店8家,酒铺、油盐店、砖瓦厂各5家,烟铺、茶馆各4家,当铺、干果店、碾房(碓房)各3家,煤铺、木厂、杂货铺、粥铺、客店各2家,估衣铺、成衣铺、饽饽铺、饭店、草铺、香铺、铜锡器店、古玩店、羽缨局各1家,还有开设炉房、铜器作坊、小煤窑、砖瓦窑,从事贩羊、贩骡马买卖和在工部铸钱局工作等。”(郭松义《清代北京的山西商人—根据136宗个人样本所作的分析》中国经济史研究2008年第1期) 由此可见市场经济之繁荣。郭松义指出:“一个地区或一个城市,真正的大商家不过几家、十几家,更多的是那些中小商家。在北京,正是这些中小晋商勤奋努力,不顾本小利薄,把铺面开到街头巷尾,既流通了物资,也方便了百姓,使城市得以运转,体现它的生机,从而显示了晋商在北京的深厚基础和无限实力”(同上) 晋商在明代(1368年--1644年)已在全国享有盛誉。清代(1644年--1840年)初期,山西商人的货币经营资本逐步形成,不仅垄断了中国北方贸易和资金调度,而且插足于整个亚洲地区,甚至把触角伸向欧洲市场,南自香港、加尔各答,北到伊尔库茨克、西伯利亚、莫斯科、彼得堡,东起大坂、神户、长崎、仁川,西到塔尔巴哈台、伊犁、喀什噶尔,都留下了山西商人的足迹。大范围的国内外贸易,催生了早期金融组织“帐局”、“钱庄”、“票号”等。 从全国范围看,刘秀生逐一检索清代地方志,“竟呈现一幅覆盖清代全部版图的一个完整的商业交通网”,他将其划分为十条交通干线。可见清代已经存在一个全国流通的大市场。(刘秀生《清代国内商业交通考略》2005-02-24中华文史网) 邓亦兵则指出了明清中国商贸网络的特点: 第一,贸易路线作为商品流通的载体,十分庞大,是秦王车同轨以来整个封建时代的长期产物。经过先人两千多年的不断筛选和修治,到了清代,这一交通体系已经达到了封建时代可能达到的最为完美的状态。加之,明清以来,沿海运路的开辟与发展,与内地江河、陆路相联系,使原本的交通体系更完善,是史无前例的。 第二,明清商品流通的品种增多,商品量扩大,在商品结构上与前有所不同,这里从不同的牙行名称来说明。据雍正《北新关志》中记载,长距离流通的商品,明代主要有丝、棉花、棉布、苎麻、米麦、豆、铁锅、靛青、纸、生漆、糖等。清代前期除了仍有这些商品之外,还增加了如:网、田炭、犁头铁、芦箬、三楞草、包茶箬、包茶纸、车心木、桕子车、烟叶、花饼、蒲包、石炭、桕油、棕、煤、铁钉、豆饼等商品。(邓亦兵《清代前期全国商贸网络形成》 《浙江学刊》(杭州)2010.4. 15—25) 李伯重在《十九世纪初期中国全国市场:规模与空间结构》《浙江学刊》(杭州)2010.4. 5—14)中提供了一幅地图,展示“明清时期全国与苏南地区重要的商路”(见图7):
图7:明清时期全国与苏南地区的重要商路 李伯重认为,在这个商贸网络中,江南是中国经济的核心区,苏州是全国市场的中心,汉口、佛山、北京是全国市场的次级中心。它们都是巨大的跨地区市场的中心。在这些次级中心之下,还有一些各省省会城市和其他一些重要城镇如临清、重庆、营口、景德镇、樟树镇等,可以视为全国市场的第三级中心。再往下,则是地方市场的中心,主要包括府县治所在城市等。因此,中国的全国市场在结构上分为多层次,具有高度的等级性,而苏州则高踞其上,成为全国市场的最高中心。 在这样巨大的商贸网络基础上,经济有了高速的发展。麦迪森指出: “从十七世纪末至十九世纪初,清朝在其自定的目标上表现得极为出色。从1700年到1820年,人口从1.38亿增长到3.81亿,增长速度几乎是同期日本人口增长速度的八倍,欧洲的两倍。人口增长并没有导致生活水平下降。在十八世纪,尽管欧洲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扩张了四分之一,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仍然快于欧洲。”(Angus Maddison:《ChineseEconomic Performance in the Long Run》,DevelopmentCentre of the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1998,p.39) 十八世纪的弗朗索瓦·魁奈(Francois Quesnay1694—1774)被称为近代第一个经济学家。在他笔下,中华帝国相当于“整个欧洲,如果后者在单一主权下统一起来的话”。稍晚的亚当·斯密(1723~1790)被视为市场经济的鼻祖,他也认为中国“国内市场”的大小“不亚于欧洲所有国家加在一起的市场”。上引刘秀生的考证证实了他们的判断。与之相比,亚当•斯密在1776年评论道“中国是一个比欧洲任何地方都远为富裕的国家。”(见《亚当·斯密在北京:21世纪系的谱系》〔意〕乔万尼·阿里吉)事实上,无论是19世纪前欧洲人对东方的看法,还是近年的研究成果,二者都表明,当时中国乃至亚洲是世界上生产力最高、经济总量最大的地区。 可见在清代,市场经济的发达至少不亚于西欧。对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后果,美国历史学家,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历史系教授黄宗智这样描写道: “在华北,商业化给某些人提供了致富机会,同时给许多其他人带来了贫困,后者接受了市场风险但没能成功。在长江三角洲,以棉花和桑树种植为代表的内卷式商业化使在农业经济能够吸纳更多的人口,但它没有根本改变先前存在的社会不平等环境。人口压力和不平等并存的结果是形成了一个越来越大的贫农阶级(在绝时数量上,即使并不必然在人口比例上),包括无地的农业工人和佃农,后者也受雇打短工。”(见PhilipC.C.Huang,“Development on Involution in Eighteenth-Century Britain andChina?AReview of KennethPomeranzs The Great Divergence:China,Europe,and theMaking of the Modern World Economy”,The Journal ofAsian Studies,61, (2002),p.531) 顾炎武在《歙县风土论》中曾则这样描述当时徽州的社会: “商贾既多,士田不重。操资交捷,起落不常。……末富居多,本富尽少。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起者独雄,落者辟易。资爱有属,产自无恒。……富者百人而一,贫者十人而九。贫者既不能敌富,少者反可以制多。金令司天,钱神卓地。” 黄宗智和顾炎武都注意到,市场经济造成了社会分裂和社会环境恶化。 6.5 结论:客观认识市场经济的运行特征笔者在《中国困境的政治经济学透视》中,基于对30年来统计数据的分析证明:利润极大化势必导致财产性收入与工资性收入失衡、产能与内需消费失衡、追逐利润的资金与追逐商品并祭献利润的资金失衡。其中最根本的是追逐利润的资金与追逐商品并祭献利润的资金失衡。 被主流经济学视为“交易媒介”的货币,事实上分化为两个部分:追逐利润的资金与追逐商品并祭献利润的资金。前者在经济系统中的角色,根本不是“交易媒介”,而是“以钱生钱”。而这个系统要能持续运行,这两部分货币必须保持某种平衡。 但利润极大化的逻辑势必导致持续扩大的失衡:追逐利润“以钱生钱”者无限扩张,而追逐商品并祭献利润者相对萎缩。这必然导致经济危机。凯恩斯之所以享有盛名,端在于他提出了应对之策:靠超发货币弥补不足的有效需求。而这样的宏观调控持续下来,势必导致货币发行量与实际财富的失衡持续扩大,最终危及货币的社会信用。 这一现象的根源,在于货币事实上成为强势者聚敛社会财富的工具。而这种聚敛使社会日益两极分化:一极是几乎一无所有的广大社会成员,一极是聚敛了几乎全部社会财富的极少数强势者。前者只能靠为后者打工谋生,而后者招工的需求受制于盈利的可能性,而前述三大失衡,使盈利空间日益萎缩—因为社会的货币发行量几乎都集中到了强势者手中。 现代以货币循环为核心机制的市场经济,证实了其聚敛效率之高。而在传统社会中,由于分工远不如当今发达,相当多的人口,程度不等地自产自用、自给自足。因而制约了强势者聚敛的效率。然而聚敛依然存在,它有两个重要的动力。 其一是官僚,“宦游而归,鲜不买田”(袁燮:《絮斋卷》)----当官时靠行政权力敛钱,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是也。有了钱就回乡买田,成为官僚地主,类似于今天的官僚资本家。 其二是商人,“以末致财,用本守之”(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靠经商挣钱,再广置田产,成为民间地主,恰如今天的私人资本家。 在这两方面,货币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主流学界将“市场经济”当做济世圣药,置于不可置疑的神龛上。而本章详细的历史考察却证实,市场经济在催生出巨大财富的同时,也使社会迅速分化,社会认同瓦解,道德崩溃;使国家成为一头肥硕而缺乏自卫能力的羔羊。清末民初,正是这种状态,使中国成为列强瓜分的对象。 主流学者认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必须配之以宪政民主。而民初我们就有过类似的政治构架,结果却是各地军阀在不同列强的操控下割据一方,成为其“势力范围”的代理人,国家则陷入百年战乱之中。 主流学者将市场经济描绘为通向繁荣、文明的康庄大道;主流官僚们将市场经济奉为改革的圭臬。中华大地上市场经济实践了三千年以上,史实证明它一次次积累起无法化解的社会矛盾,一次次将社会引入大动乱。我们近三十年的经验进一步证实:市场经济的核心动力是利润极大化,放任市场经济自由发展,必然导致生产资料向少数人高度集中,直至阻滞整个经济体的运行。更严重的是,大资本拥有者的强势,对官僚队伍有强烈的示范作用,“争利于市”之风强劲地刮入官场,使权力迅速市场化,导致愈反愈烈的腐败,直至无法收拾。 缓解这一矛盾的唯一出路是向外扩张。这就是当初殖民主义和现今全球化的真正动力。对我们的先辈而言,面对的是一个无法扩张的环境,他们必须在这样的环境下,找到让社会生存下去的办法。这导致中华传统文明内敛而非向外扩张,节欲而非纵欲,重稳定而非重发展。为此就不能放任市场经济自由发展。当年陈云讲“鸟笼经济”,其实就在讲一个度:消灭市场经济不现实,但放任市场经济自由发展势将造成社会的崩溃。 当今主流经济学界主张“市场经济”,主要是寄望于“民营企业家”的自由经营。当年,中国共产党曾提出过一个与之相近的概念—“民族资产阶级”,指有别于买办资产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的一类资产阶级团体。这个社会群体的社会功能如何?对它社会能寄以什么希望?让我们来看看它的前世今生。 (责编 玉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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