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恒汉(1911-1992)广西田阳县人。壮族。早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后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师教导团
政治委员。国共内战时期,任第一野战军一军副政治委员,七军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高级步兵学校政治委员,西北军区政治部
副主任、主任,兰州军区政治委员、第二政治委员、第一政治委员,中共甘肃省委第一书记。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文革中主政甘肃,1977年被免职,隔
离审查,后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冼恒汉离休后在其回忆录里对文革中的“青铜峡事件”、“赵永夫事件”多有记叙,特别是因“钱信莎事件”得罪了叶剑英。
1992年冼恒汉在兰州病逝。 赵永夫事件 1967
年1月,党中央、毛主席发出“人民解放军应当积极支持革命的左派群众”的号召。1月22日,青海省军区司令员、党委书记刘贤权同志因召开省军区常委会,讨
论支持西宁地区群众组织“八一八”的问题,而受到另一派群众组织“扞卫队”的围攻批斗。当时,造反派(包括一些军区机关干部)把省军区党委常委们都拉到一
起,强迫表态,并野蛮地动手拔领章、帽徽,罚跪武斗。只有副司令员赵永夫一人表态支持“扞卫队”,因此受到造反派们的欢迎,并享受坐在椅子上的待遇。 刘贤权迫于无奈,于24日凌晨又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如何稳定局势、扭转混乱局面的问题。大家一致认为,现在无论表态支持哪一派都难以稳定局面,于是决定,把原来支持“八一八”的提法改为支持一切真正的革命左派,考虑这样提法笼统些,比明确支持某一派更好解释。 这个新的决定,并没有使各派群众组织满意,相反,事态越发严重。同时,省军区机关造反派也借势上街闹事,并在机关内部擅自将刘贤权软禁起来,不许他与外界接触,这实质上也就是篡夺了省军区的领导权。 刘
贤权深感问题的严重,心急如焚,担心如此闹出大事来无法向中央军委交代。于是,亲自起草了一份电报稿,要向中央军委和兰州军区报告情况。但机要员将电报稿
退回,称:“赵副司令不同意发”。1月25日,兰州军区指示,不同意由军队接管“青海日报”社。省军区机关造反派认为是刘贤权报告的,于是以此为借口,抄
了他的家,撤了他的电话,并派武装战士看守,实际是将他关押起来。 1967年2月5日,赵永夫召集机关造反派头头开会,造出舆论说,“八一八”手中有七、八百支枪,并以自己划线,将省军区领导都划成了“敌人”。 此时的赵永夫利令智昏,将自己封为青海省军区第一把手。他亲自主持召开了党代表大会,会上由他宣布撤消刘贤权党内外一切职务,并将其正式关押。他的这一切活动,事先事后都未向兰州军区请示报告,完全是一种非组织活动,性质非常严重。 这
里还要说一下,文革初期在西宁地区,围绕着倒省委第一书记杨植霖、保第二书记王昭和保杨倒王的斗争,西宁的群众组织分成了“扞卫队”和“八一八”两大派,
对立情绪非常大。现在,省军区的机关造反派也加入了进去,致使局面更加复杂混乱。杨植霖、王昭看到形势严重,省委难以控制局面,便先后借故离开了西宁,使
省委工作完全处于瘫痪状态。 由于赵永夫在省军区机关造反派的支持下,夺了司令员刘贤权的权,又改变了支持“八一八”的决
定,因此引起“八一八”群众组织的不满,每天都开着宣传车到省军区大院门口叫骂,赵永夫对此十分恼火,便借口由“八一八”控制的“青海日报”社有林彪漫画
的所谓“反革命”事件,要军事接管报社。 由于赵永夫请示兰州军区遭拒绝,便擅
自派出部队强行进入报社进行接管,激化了“八一八”群众的对立情绪,相互形成对峙。赵永夫再次电报请示兰州军区,要用部队强行接管报社,兰州军区态度明
确,坚决不同意。赵永夫十分不满,派出副司令刘XX率领十几名机关造反派,连夜到兰州军区办公楼绝食静坐,胁迫还困身在“四大”余波中的我和张达志撤消不
同意他们军事接管报社的批示。 尽管当时我和张达志同志自身处境还很困难,但我们还是坚决表态:批示不能改变,军队不能接管地方报社,更不能强行进入报社,并且对他们这种无组织无纪律的作法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刘XX等人看到我们态度坚决,只好返回青海,向赵永夫汇报。赵永夫根本不予置理,仍一意孤行,于2月23日晨亲自指挥部队,武装占领“青海日报”社,并截断了与外地的一切通讯联络系统,还采取措施,断绝了由西宁通向兰州、河西走廊的公路交通,不准一切车辆通行。 23日下午1时,赵永夫下令部队向阻拦的群众开枪,这样,一场流血惨案终于发生。在十几分钟的时间内,打死打伤群众三百余人,现场惨不忍睹。报社内惊恐的群众四处躲藏,没有死伤的抓到就投入监狱。这就是曾经震惊全国的1967年青海“二.二三”流血事件。 事
件发生后的当天下午二时,总参作战部打电话问及兰州军区青海西宁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军队、地方电话都打不进去?此时,我们还不知道西宁发生了这样的事
情,便立即给青海打电话,根本打不进去。最后,只好通过兰州军区空军系统的电话才接通了青海省军区的电话。接电话的副政委王文英当时还不太了解情况,经他
与赵永夫联系后,回话说:“西宁市‘八一八’群众组织发生武装暴乱,首先开枪打死打伤干部战士,军队为了自卫,实行了还击,现已平息暴乱。” 赵永夫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很快向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了加急电报编造假情况。晚八时许,有位军委领导给赵永夫直接打来电话,称赞“打得好,是一个很漂亮的仗”,“军委支持你”,并要他“彻底肃清残余的反革命”。赵永夫接电话后,对别人说是“林副主席”给他打的电话。 24日上午,我和张达志电告青海,要省军区领导立即来兰州汇报,并派飞机将赵永夫、王文英及55师师长陈如意接来兰州。在汇报中,赵永夫表现非常狂妄,根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事后我和张达志为了证实军委是否支持此事,曾立即向军委发电报请示确认,但始终没有得到答复。 在
西宁,赵永夫为了掩人耳目、欺骗群众,将现场做了一些安排后,搞了个“尸体展览”,让群众参观,说这是“走资派刘贤权支持的‘八一八’犯下的滔天罪行”,
还押解着刘贤权、张江霖及其家属到现场参观、认罪。死难者大都是青年工人和十几岁的学生,尸体堆积如山,院墙上、木桩上、树干上到处是斑斑血迹,有的尸体
还在燃烧,发出薰人的恶臭。被丢弃的帽子、鞋子一大堆,但不见一支枪。 赵永夫把“八一八”搞成反革命组织,在西宁市进行大清查、大搜捕,全市人人自危,一片白色恐怖。一些群众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逃离西宁,到兰州和北京反映真实情况。 3月6日,总政电话通知刘贤权、张江霖去北京,当时是全付武装押送的。3月8日到了北京,住在京西宾馆,由于并没有说明来干什么,刘贤权、张江霖被蒙在鼓里,揣测不安地度过了十几天。 3月29日晚九时,周恩来总理在人民大会堂安徽厅召集紧急会议,兰州军区是我和康健民同志参加,同时青海的刘贤权和张江霖也参加了会议。 会议一开始,总理就亲自宣读了中央关于“青海问题的决定”,决定大意如下: 1、青海问题是反革命政变,副司令员赵永夫推翻了司令员刘贤权,篡夺了军权; 2、赵永夫对西宁“八一八”群众组织进行了残酷的武装镇压,打死打伤群众三百多人,逮捕群众近万人; 3、赵永夫谎报军情欺骗中央,经查,报社“八一八”群众并无一枪一弹; 4、此事件与原青海省委书记王昭直接有关。 接
着,总理宣布中央的处理办法:由省军区司令员刘贤权同志全权处理青海问题,兰州军区派负责同志协助;除独立师、独立团外,在处理青海问题上,再划归几个野
战部队归刘贤权指挥;向群众宣布“八一八”为革命群众组织,“二.二三”流血事件由赵永夫负责;筹备以刘贤权同志为首的青海省军事管制委员会;赵永夫隔离
审查,张晓川、王昭隔离反省,听候处理。 周总理宣读完中央决定后,当即命令北京卫戍部队武装战士把赵永夫等三人拷走,会
场立刻欢声雷动,呼口号:“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定!”周总理同我、康健民、刘贤权和张江霖同志一一握手。散会后,又把我们留下具体研究安排了青海省如何贯
彻中央决定的问题。我向总理报告说,兰州军区准备派康健民副司令员去青海协助刘贤权同志处理青海问题,总理同意。中央对青海“赵永夫事件”的处理,当时还
以红头文件告示全党,人人皆知。 十年后,周总理逝世,军委叶剑英元帅曾经两次指示我,让我给青海的同志们做工作,把赵永夫从监狱里放出来,给予平反。 对于叶剑英的这个指示,我是想不通的。第一,这个案件是个关系到三百条人命的大案,是个在全国也排名头号的严重事件;第二,这个问题是周总理亲自处理的,而且人民大会堂的会议叶剑英也是参加了的,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质和处理过程他应该是很清楚的。因此,我很为难。 在
叶的一再催促下,我把他的原话向当时的青海省军区司令员张江霖和政委宋长庚作了传达,但青海的同志们却有他们的道理:“赵永夫的事情是中央决定的,周总理
亲自宣布处理的。这么严肃的事情,没有中央的重新决定,就凭叶剑英一句话,我们不敢放人,也无权平反。日后出了问题,空口无凭,我们去找谁负责?”此事不
了了之。 1976年夏季,叶剑英又亲自派遣总政的两个干部来兰州,向我传达他的指示,要我出面把张江霖、宋长庚找来兰州
谈为赵永夫平反的事,总政的来人也参加。在这种情况下,我请张江霖和宋长庚两位青海的领导同志来兰州,并请总政的来人向他们当面传达了叶剑英的指示:尽快
把赵永夫从监狱里放出来并给予平反。张江霖坚持没有中央正式文件,仅凭叶帅个人一句话,我们不好办。我也觉得张江霖的话有道理,便提议总政的同志是否回北
京向叶帅报告,最好请中央能下达个文件,便于下面执行,也好给群众解释。 这些意见我认为是合理的,也是符合党的组织原则
的,但却直接触犯了叶元帅的尊严。在1977年6月处理甘肃问题时,叶帅几次提到我“不听”他的“话”,“不执行”他的“指示”。而萧华、韩先楚等也以此
大做文章,不但将我打成“四人帮”在甘肃的代理人,张江霖也成了“四人帮”在青海的“挂帅人物”。可叹张江霖一个四方面军出身的老红军干部,在艰苦的青海
地区辛苦工作几十年,落下一身病痛,最后被作“退休交地方安置处理”。对此,连总政、解放军纪委、兰州军区后来的几届党委都一致认为处理不当,但由于这是
由“大人物”下的口喻,所以一直无法甄改。但愿我们党内这种“以言代法”的极不正常的现象不再出现。 青铜峡事件 关于青铜峡事件的问题,因为事情牵涉到敬爱的周总理,我一直不愿意在其他场合讲。既然“结论”一再把我和康生挂在一起,我也不得不把事情的真相讲清楚。 一
九六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宁夏支左领导小组(兰州军区副司令员康健民为组长、六十二师师长徐洪学为副组长)向兰州军区报告说,驻青铜峡部队处境困难,被一派
群众组织一万多人包围了好几天,连水也喝不上,有的仓库被抢了,枪也可能被夺。并且说,水库的大坝有被炸的危险,如果事态再蔓延,有可能影响到西海固回民
暴乱的问题,请示军区如何办?(这是我回忆他们报告的大意,在此之前,徐洪学同志曾电话讲过上述内容,我让他正式报告军区)因为当时毛主席、周总理指示,
军区的工作由张达志同志主管,支左工作由我主管。 后来查清楚,由于派性,当时宁夏的一派群众组织企图以暴力手段制造事
端,胁迫驻宁夏的支左部队和兰州军区乃至中央来支持他们。所以,扬言要爆炸青铜峡水库的大坝,造成黄河决口,淹没下游。而且这些群众手中也确实掌握了一部
分武器,有的是抢夺地方武装部存放的民兵武器,有的是他们自己收集制造的,所以,具有一定的杀伤能力。由于形势严重,另一派群众组织就直接向北京反映情
况,强烈要求立即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制止。但因为当时还没有接到六十二师的详细报告,我们对此情况还并不是十分清楚。 收到六十二师报告的当天晚上,我召开军区常委会议,常委们一致感到事关重大,立即将宁夏的原电报转报中央。 第二天深夜,总理亲自给我打来电话,听得出来总理非常着急,他说,报告收到了,你们提个处理意见报中央。要驻宁夏部队派人守护大坝,决不能发生爆炸事件。 这样,我又立即召集军区党委常委开会,由于是夜里,就通知大家到我家里集中。会上大家分析了情况,提出了三条意见: 一、为了确保大坝安全,在群众冲击大坝时,要大力宣传,耐心教育群众,讲明破坏大坝的严重性,说服群众自动撤离大坝; 二、若劝阻无效,仍有群众进行爆炸大坝的行动时,部队可以对空鸣枪警告; 三、若不听鸣枪警告,继续进行爆破活动,并在部队阻止当中有人开枪向部队射击时,指战员生命受到威胁,部队可以还击,但要尽力少伤群众。(大意) 到
了八月二十八日凌晨,康生给我打来电话说:“总理委托我叫我给你打个电话,你们关于青铜峡的处理意见报告,中央收到了,毛主席也看了,政治局也研究了,中
央同意你们的意见。”我接到电话后,又立即召开党委常委会进行了传达,并且立即把中央的决定和军区的意见告诉了宁夏支左领导小组康健民、徐洪学同志。 承上启下是军区的责任,至于以后部队是怎样执行的,因为有别的领导同志专门负责,我主要精力放在甘肃地方上,没有再具体过问。 后来听汇报说,在部队对空鸣枪警告后,一些群众仍不停止爆破活动,准备炸坝,并且群众中有人向部队开枪射击,有两名战士倒下,在这种情况下,部队指挥员被迫下令开枪还击,一场流血事件没有避免。 “结论”上说,我还通过秘书和值班参谋指示六十二师前指具体怎么打,这完全是无中生有。我历来不管这些具体事情,如果有什么意见,也是通过司令员、参谋长和作战部长去办,或他们找我商量去办,我怎么可能会让秘书、参谋去指挥部队呢? 一九六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我在北京汇报甘肃问题时,周总理主持“碰头会议”正在接见宁夏代表团。总理让秘书打电话叫我去参加,我去的时候,接见快结束了,总理正在讲话,我向总理报告说我来了,总理指了个座位叫我坐下。 总
理讲话后,还有其他人也讲了话。最后总理指示让我讲话,我推托说,总理已经作了重要指示,我没有啥讲的。总理第二次又让我讲,我看不好再推托,即按总理指
示的精神说了几句,具体讲的啥我也记不清了。好在这次会上所有人讲的话都录了音,凡是我讲的,我都认帐。在那个情况下,我肯定会讲错话的。“结论”上说我
是陪同康生接见宁夏代表团,这完全不是事实。 关于青铜峡事件,中组部和总政联合工作组早已作了调查并平了反,平反文件说:“支左发生的问题,根子在林彪、江青、康生等人,不要层层追究下面的责任。”(中央组织部、总政治部通知《编号001565》) 上述情况,我是在总理指示下,按正常工作程序办的,“结论”说我同康生勾结制造了这个冤案,那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康生当时只是代表中央给我打电话,通知我们中央同意兰州军区给中央的请示报告。如果这就叫勾结,那也太简单化了吧。 钱信莎事件 钱信莎,女,原是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学员。文革期间,她曾是二医大造反派的一个小头头。1968年毕业分配来兰州军区驻青海西宁市第四医院工作。 分
配来不久,总后勤部有一个叫陈昌洪的干部率领两个人,持有当时军委办事组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等人的亲笔批示的介绍信来兰州军区,说有重要问题
要向军区主要领导当面直接汇报。因我当时地方上“支左”工作很忙,没有时间,就由张达志司令员和政治部副主任李樾接待,听取了他们的汇报。 陈昌洪在汇报中说,第四医院的钱信莎有重大问题,要求兰州军区派人派车协助他们把钱信莎从青海抓来兰州关押。并说,案情的审查完全由他们负责,兰州军区只负责派人看管,不能让死了、跑了,也不准问及案情。 按照他们的要求,军区在招待所安排了他们的住宿,并立即派人派车协助他们连夜到西宁四医院把钱信莎押解来兰州,关押在军区看守所,并抽派女同志专事看管,由陈昌洪他们开始对钱的审讯。 由
于陈昌洪一行人在审讯过程中搞了不少逼供行为,并明显有打骂、虐待等发生,致使钱信莎对立和抵触情绪很大。对此,看管人员向军区有关领导作了反映,有关领
导对陈昌洪等人的做法也提出过意见,请他们注意政策。但因为他们自恃是上面派来的,对军区领导的意见根本听不进去,反而还认为是“同情反革命”。经过半年
多审讯,陈昌洪一行回北京向军委办事组汇报。 1970年初,专案人员又带着黄永胜等人的亲笔批示从北京来到兰州,要把钱
信莎案交给兰州军区负责审理,理由是“钱信莎是兰州军区的人”,但又说“钱案”中有涉及中央领导的材料,为了保密,案情和档案材料全部带回北京,不移交兰
州军区。我们军区有关负责同志对他们这种作法感到困惑不解,表示不愿接受这个案件,理由是,事情发生在二医大,前段由总后专案组审查,兰州军区无法完成这
个任务,请他们向军委办事组反映这个意见。于是,他们返回北京汇报。 再次来兰州时,他们带来了军委办事组黄永胜等人的批示件,坚决将此案移交兰州军区,除一般性材料留下外,“核心”材料仍不移交,并且不准留下军委办事组的所有批件。对此,军区有关负责同志产生了怀疑,觉得军委办事组可能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怕将来一旦出事说不清楚,便坚决要求他们将详细案情移交清楚,并将军委办事组的批件留下,否则,军区坚决不接收。 陈昌洪等专案人员见军区态度如此坚决,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只得将案件作了一般性介绍,并将所介绍内容的有关档案材料留下,至于军委办事组批示件只同意给留下复印件,原件仍要带回北京。 经
过反复争论和协商,军区只接受对他们所移交案情材料有关内容进行核查,其它问题军区一概不加过问,最后的定案处理由军委办事组审查决定。就这样,在以军委
办事组名义的高压下,兰州军区不得不将“钱信莎案件”接收下来,组成了由军区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成克仁为组长的专案组。 专案组成立后,对移交的材料所涉及的几个问题作了调查核实,但没有发现什么重大问题,更没有涉及到什么有关“军委领导”的问题。在讯问中军区专案组没有发生逼供现象,这一点钱信莎本人也承认。 几
个月后,军委办事组多次催要军区上报材料,并几次电话说明军委办事组领导同志的意见,要我们以军区党委名义,按“现行反革命分子”定性报军委办事组。军区
党委经过认真的研究讨论,认为根据现有材料根本不能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她虽有些错误,也只是文化大革命初期的一些“极左”的过火行为,构不成“反革
命”罪,更不能以兰州军区党委名义向上写这样的定性报告。 军区专案组电话向军委办事组专案人员讲明兰州军区党委的意见
后,军委办事组专案人员答复:军委办事组领导不同意,坚持要按“现行反革命”定罪,并以军区党委名义书面正式上报。在此压力下,我们无奈,只得写报告,但
在报告开头明确写上了:“按照军委办事组首长指示,将钱信莎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上报军委办事组,是否适当,请审定批示“。这个报告送上去后,一直没有
批复。 1971年“九一三”前几天,陈昌洪等人又突然来兰州,对军区的报告只字未提,只说要将“钱案”收回,由他们自己
负责审查,并要组成“联合审查组”,由总政、总后、二医大、兰州军区派人参加,由总后负责。军区对他们收回“钱案”表示欢迎,觉得松了一口气。并提出不派
人参加“联合审查组”,因为不了解情况,参加了也不起什么作用,总之是想尽快摆脱此事。 正在同总后来人协商之际,还未正式办理“钱案”移交手续,“九一三”事件发生,黄永胜等人也被抓起来了,北京来人匆忙返回,从此,“钱案”再无人过问。 “九一三”后,我们军区几个常委在一起讨论,都觉得“钱信莎案件”从始至终都是在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等人以军委办事组名义一手操纵审查的,这里面可能有什么阴谋,但背景到底是什么不清楚。现在黄永胜既然倒台了,就立即向军委写报告,建议解除对钱信莎的关押。 报
告送上去后还未等批复,军区就先将钱信莎释放,改为办“学习班”,并向她传达了林彪事件和黄永胜等人被抓起来的情况,让她一边学习,一边等待军委的批示。
但不知什么原因,军委一直没有批复。这样,一直等到11月初,军区见上边迟迟没有动静,便自行决定完全恢复了钱信莎的自由,送回第四医院工作。 “钱信莎事件”是“结论”硬强加给我的所谓“阴谋陷害军委领导同志”、“恶毒诬陷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罪行的依据。那么,一个二医大学生的事件和以上罪名又有什么联系呢?免职以后我才搞清楚此事的背景,原来钱信莎据说是叶剑英元帅的一个亲戚! 利
用“钱信莎事件”硬强加于我一个“陷害”军委领导同志既叶剑英同志的罪名,这未免有些太牵强并太不实事求是了吧。第一,前面已经说过,“钱案”是兰州军区
被迫接受的,并且只负责审查其中的“一般案情”部分。至于黄永胜等人到底要搞什么名堂?要通过钱信莎整谁?他们始终未向兰州军区透过底。对于“钱案”,我
和张达志同志以及军区其他有关领导,从一开始就有怀疑,并千方百计进行抵制,但无济于事,因为,作为下级的兰州军区来讲,毕竟顶不住上级用军委名义强压下
来的指示,我想,兰州军区党办和军委有关机要部门应该还保留有当时的多次往来电话记录以及有关的上报材料和备忘录,这些都是有据可查的;第二,我们确实谁
都不知道钱信莎是叶帅亲戚这一背景,那么,被迫接受这个案子就是把矛头指向叶剑英元帅,这个结论未免下的太武断了吧! 曾
作过总政主任的萧华应该很清楚,我们党内斗争多,各种不同时期都有中央的犯人被押解到基层看管,兰州军区条件艰苦,地处边疆,更是如此。这些上面来的犯
人,我们只有配合派人看管的义务,根本没有过问的权力,有很多人从来到走,我们根本就不知道他是谁?犯了什么错误?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萧华作总政主任时
期我们这里也来过总政的犯人,难道这也要由我们负责?都要记到我们帐上? “钱信莎事件”是“文革”浩劫中无数个冤、假、
错案之一,但这并不是我造成的,也没有兰州军区的责任。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韩先楚和萧华,说话办事应该实事求是、光明磊落。既然“三中”全会以后党内
的思想已经得到统一,我们党也结束了“文革”所造成的各种混乱,那么,利用混乱年代所造成的混乱事端又来制造新的冤、假、错案,那岂不更是错上加错吗? “钱信莎事件”,不把罪责挂到林彪反党集团头上,反而挂到兰州军区和我的头上,这岂不是本末倒置、是非颠倒了了吗?这岂不是告诉大家,林彪反党集团抓人无罪,而我们释放了人倒有罪了?这不是等于站在林彪反党集团的立场上,帮助黄、吴、李、邱开脱罪责吗? “钱信莎案”,实际上是邱会作搞的打击报复,但是萧华、韩先楚却将“钱案”作为所谓“冼家帮”要“阴谋陷害敬爱的叶副主席”的主要罪证写在“结论”里,以此来挑唆激怒叶剑英元帅对我的不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