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中宇:第四章 毁誉千年王安石----官僚政治与改革作者:王中宇 发布时间:2014-06-07 来源:乌有之乡 ![]() 第四章毁誉千年王安石----官僚政治与改革 4.1压抑忧郁的江宁知府 登临送目。正故国晚秋,天气初肃。千里澄江似练,翠峰如簇。征帆去棹残阳里,背西风、酒旗斜矗。彩舟云淡,星河鹭起,画图难足。 念往昔、繁华竞逐。叹门外楼头,悲恨相续。千古凭高对此,谩嗟荣辱。六朝旧事随流水,但寒烟衰草凝绿。至今商女,时时犹唱,后庭遗曲。 ----《桂枝香·金陵怀古》 神宗赵顼(音xù)是北宋第6个皇帝,年号“熙宁”----兴隆而安定。熙宁初(估计在1067-1068年间),时任江宁(今南京)知府写下了这绝唱千古的《金陵怀古》。 在这位南京市长眼前,正是一幅盛世景象:“……酒旗斜矗。彩舟云淡,星河鹭起,画图难足”。然而“繁华竞逐”勾引起的却是另一种心绪:“门外楼头,悲恨相续”,源自杜甫的“门外韩擒虎,楼头张丽华”----隋文帝的大将韩擒虎率兵伐陈,从朱雀门攻入金陵,其时陈后主尚与宠妃张丽华在结绮楼上寻欢作乐,乐队还奏着被后世称为亡国之音的《玉树后庭花》。 这位南京市长于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考中进士第四名,二十多年来政绩斐然,朝野交誉,仕途正一帆风顺。只做了两年南京市长,就调入中央,担任参知政事(相当于副总理)。次年(1070年)做了总理(宰相)。 生逢盛世,仕途光明,却为何有如此压抑忧郁的内心世界?他是谁? 他就是集千年毁誉于一身的王安石 4.2 “悲凉之雾” 王安石忧从何来?来自兼并。 在第一章里,我们观察了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形成、确立的过程中,土地兼并扮演的重要角色。自汉至唐,历代王朝都致力于抑制土地兼并,以维护王朝的社会基础。然而在公权力私有化的大环境中,构成官僚队伍的大小豪强,有不可遏制的动力去兼并土地。到了中唐,不得不实施行杨炎的两税法,从此“兼并者不复追正,贫弱者不复田业,姑定额取税而已”(《文献通考》卷3《田赋三》)。政府不再限制兼并者,也不再管贫弱者有无生产资料,只管收税。生产资料私有制正式确立。 “不抑兼并”是有宋一代最醒目的特征,而从事兼并的主角是官僚地主。姜锡东在《宋代地主制经济的特权性》中指出: “宋代的地主阶级,……若按政治身份可分为官僚地主、庶民地主两个阶层。两宋时期(960—1279),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官僚地主。这是因为,在宋代的各种土地所有制中,占优势地位的是官僚地主土地所有制。” “宋代地主制经济的核心问题,便是官僚地主及其经营活动。” 官僚地主,以今度之,就是其家族有人当官的私人生产资料占有者。人们常将那个社会的精英阶级称为“士大夫”,这个称谓侧重展现了精英阶级的政治--文化特征,而“官僚地主”则展现了精英阶级的政治--经济地位。 这个精英阶级集政治、经济、文化优势与一身,既热衷于各级领导岗位,又不厌其高地寻觅各种学历,还擅长聚敛生产资料,红道(权)、黄道(钱)、黑道(文)通吃。当他们置王朝整体安危于不顾,放手兼并土地,大搞“原始积累”时,有那种力量能够遏制他们?姜锡东在《宋代地主制经济的特权性》一文中列举了大量案例,如: 在四川嘉州,明肃太后的姻亲王蒙正,侵占近百家民田,被害者上告“更数狱,无敢直其事。”这硬茬子根子直到中央,那个地方官敢碰? 副总理(参知政事)吕惠卿的舅舅郑膺,在当地纪委干部(监司)王庭老等人的庇护下“招弄权势,不复可数,至夺盐亭户百姓之地以为田。”吕惠卿的弟弟吕升卿、吕温卿、吕和卿都当了官,他们在润州居丧期间,命令知县为其买地,知县只好从下属那里贷款,再强买民田。 副总理(参知政事)章惇用他儿子的名义,以威逼手段,贱买别人不愿出卖的田产。 …… 这类兼并土地的案例,在宋代典籍中俯拾皆是。参与其事的从中央到省地市县、从民政到军政、从行政到纪检,概莫能外。连号称清高的隐士们都卷了进来。种放以隐逸成名,靠走“终南捷径”当上了工部侍郎。皇帝对他“禄赐既优”,在京城赐予宅第。他却倚势强买,“于长安广置良田”,连其门人族属也“依倚恣横”----谁说文化人就一定礼让谦退?由此不难理解,为何当今的文豪们声称“我最向往的朝代就是宋朝”。 这倚仗权势的大规模兼并浪潮势不可挡,早在宋太宗时期,“地各有主,户或无田产,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卓锥之地,有力者无田可种,有田者无力可耕”(《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雍熙三年七月甲午)。兼并已经造成许多人空有一身力气,却无田可耕的局面。 神宗熙宁年间,四川地方官吕陶,曾在奏折里描述他了解的土地占有情况:“天下之自耕而食,为天子之农者十无二、三;耕而食于富人,而为之农者盖七、八矣”(《历代名臣奏议》卷106吕陶奏)。“溥天之下”作为“王臣”的自耕农只剩20-30%,其余的劳力都成了官僚地主的打工仔。 山阴知县陈舜俞的观察更悲观:“十室之夫,耕人之田,食人之食者九”(《都官集》)。只有10%的劳力还是“王臣”,90%的劳力都被官僚地主敛去。 任何有政治头脑的人都能看出,这是一个危机四伏的局面。 更为险恶的是,倚官仗势的兼并者们,有充分的能力获取“政策优惠”,逃避税赋与劳役。对此感受最深的是中央政府,是皇帝。 宋太祖赵匡胤登基才四年,就发现了“见任文武职官及州县势要人户隐漏不供”(《宋会要辑稿》食货70之2),现任文武官员及州县权势人物,控制大量生产资料,却逃避国家税赋。 第二任皇帝太宗感叹:“今州县城郭之内,则兼并之家侵削贫民;田亩之间,则豪猾之吏隐漏租赋,虚上逃帐,此甚弊事。”(《续资治通鉴》卷三十四)兼并之家、豪猾之吏结成一体,一面侵吞社会生产资料,一面逃税漏税。 第三任皇帝真宗说:“然人言:天下税赋不均。豪富形势者田多而税少,贫弱地薄而税重。”(《宋会要辑稿》食货63之165)生产资料集中在“豪富形势者”手中,而国家税赋却压在贫弱者身上。 问题严重到什么地步?当时的财政说明书《治平会计录》载:“赋租所不加者十居其七。”已经有70%的生产资料,政府无法收税! 当年前总理朱镕基天真地问:“为什么越富的人越不交税?”岂不闻古已有之。 当初,太祖赵匡胤为了政治的稳定,设计了官、职、差遣分离的制度,与科举、恩荫、荐举等选官制度结合起来以后,演变出大量冗官。 据李亚平的《帝国政界往事》估计,当时在帝国的所有官员中,有百分之七、八十以上的属于冗官。于是,这个政府只能靠30%土地的收益养活超过实际需要300%的官员群体。而朝廷的薪俸又特别优厚,政府总理级的官员(宰相、枢密使),其薪俸总额大约相当于今日二百万元人民币左右,为明代同等职务的5倍以上,相当于当时一万亩土地的产出。 于是我们看到,这个社会的统治阶级靠中央集权的官僚机器统治着社会,而官僚机器的成员却倚权仗势侵夺社会资产。这一方面使陷于绝望之地的社会成员越积越多,一方面令官僚机器的税源日渐干涸,一方面统治阶级中绝大多数成员只消耗资源而不履行职能。于是被统治者的反抗冲动日积月累,而官僚机器安抚或镇压的能力日益消亡。 士大夫阶级中,没有多少人对此感到不安。他们不像王安石那样,心里老是萦回着“六朝旧事”的教训。他们是现实主义者,在那里愉快地享受盛世、高效地聚集财富、放手与中央博弈。却不知道,他们的所作所为其实是在毁灭自己的生存环境。 读了《红楼梦》,鲁迅感叹道“悲凉之雾,遍布华林,呼吸领悟者,唯宝玉一人而已。”清醒之人往往是异类,自知“无才可去补苍天”的贾宝玉,“异”在遁入佛老;同样酷爱佛禅,又写了《老子注》一书的王安石,却“异”在推动“新政”,以求补天。 4.3“竖刁、易牙、开方”还是“尧、舜、禹”? 王安石显然看到,问题的症结在于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与不可遏制的兼并趋势间的矛盾。他的“新政”几乎都是绕这一矛盾而展开的。由于不可能像前代那样靠“田制”来遏制土地兼并,保障耕者有其田,他只好另辟蹊径。 最受非议的“青苗法”,为的是让自耕农能在青黄不接的关头获得低息贷款,以免落入兼并之徒的陷阱。在不能用行政手段恢复“田制”的环境下,用政府贷款来延缓自耕农的破产,实在是不得已之举。 “方田均税法”则要求每年由县政府丈量土地,检验土地肥瘠,规定税额,以限制官僚地主隐瞒田产和人口。如果兼并之家在聚敛生产资料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税赋,倒也可以缓和问题的爆炸性。 “市易法”、“均输法”则希望从商业角度打破大商人的垄断,降低兼并的动能,因为这些大商人是重要的兼并势力。以我们今天的经验来看,市场经济导致资本集中的效率,远远超出小农经济(参见 王中宇《中国困境的政治经济学透视》)。 另有一些是为了提高冗员充斥的官僚体制的行政效率,如“募役法”将原来政府摊派的劳役改为摊派经费,再由政府出钱雇人应役;“免行法”规定,各行商铺依据赢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务交纳免行钱,不再轮流以实物或人力供应官府,它意味着努力将财政收入建立在工商企业的盈利基础上,也意味着国家需要一个统一的金融体系。如果这条道路走通了,国家的基本社会经济结构都会发生根本的变化,王朝的财政收入将从依赖农业税转向依赖工商税。 还有一些措施是为了对付兼并带来的社会危机。如“保甲法”将农村住户组织起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将兵法”则精简军队,裁汰老弱,合并军营,在北方挑选武艺较高、作战经验较多的武官专掌训练,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于是才有了大名鼎鼎的“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 王安石有二十多年基层工作经验,这许多变法措施都来自实践,如“青苗法”来自李参在陕西发放青苗钱的经验;“免役法”吸收了江浙数郡雇役的经验;“方田均税法”为大理丞郭谘首创;“均输法”为汉武帝时桑弘羊所创;“农田水利法”范仲淹曾经实践过……。对这些方法,王安石本人在基层工作时还搞过试点,效果良好,并为他赢得了朝野一致的赞誉。然而当他从中央向地方推行这些新法时,效果却大违预期。 问题出在“士大夫”或称“官僚地主”这个当代的精英阶级。抑制兼并有违他们的直接利益。而他们既有动机又有能力将“新法”变为自己聚敛的工具与借口。这样做的,不仅是层级低、眼界窄、素质差的下级官吏,连积极推动新法的副总理级干部都这样。前面提到大肆兼并土地的吕惠卿、章惇等人就是王安石推行新法的核心骨干。至于王安石之后,打着他的旗帜搞“改革”的蔡京者流,更是肆无忌惮地兼并土地。 “六贼”之一的朱勔:“田产跨连郡县,岁收租课十余万石,甲第名园,几半吴郡,皆夺士庶而有之。守令为用,莫敢谁何”(胡舜陟《再劾朱勔》)。 朱勔抢夺百姓的田宅,几乎把半个吴郡搞到手中,而吴郡属当年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地方官都是他的爪牙,又有谁能奈何他?被钦宗查抄时,发现他竟聚敛了三十万亩田地(《宋史·朱勔传》)。 王安石是个务实的人,他之所以敢以“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态度坚定地推行新法,是因为他自己在基层工作时,亲自试行过。 然而,王安石也是个天真的人,他显然没有意识到,在士大夫阶级中,他自己只是个异类,官员群体的“普世价值”无非是“千钟粟”、“黄金屋”、“颜如玉”,无法指望其他的官员与他有相似的价值标准和行为方式。当时也有人就此提醒过他。苏辙指出: “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非为利也;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宋史》卷339《苏辙传》) 事实证实了苏辙的担忧,官员们将这些“新法”创造性地推向极端,导致了完全相反的后果。 王安石的“方田均税法”本意是按生产资料(在那个年代主要是土地)的拥有量分摊税负,其目的是降低贫民的负担,让这个政权的既得利益者负担维持政权的费用,这符合既得利益集团的长远利益。然而吕惠卿却将其发展为“手实法”,将“资货、畜产”均列入税基,在实际实行中“民家尺椽寸土,检括无遗,至鸡豚亦遍抄之”(《续资治通鉴•卷第七十》),将税基从生产资料扩张到生活资料,老百姓的茅屋、地角乃至养的鸡、猪都要纳税。结果遏制豪强的政策变成了搜刮平民的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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