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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夫子好辩”谈起 兼谈共识网一极端个人主义文章 ... ... ... ...

2014-5-13 00:49|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270| 评论: 1|原作者: 朱永嘉

摘要: 思想应该是自由的。不同观念之间的争论应该也是自由的。用不到有什么限制。然而争论必须遵循辩论的规则,根据社会的需要,才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否则它会变成概念游戏。游离了我们的生活,那它就会沦为诡辩了。

  (四)

  《吕氏春秋》在《审应览》中有《离谓》、《淫词》、《不屈》、《应言》四篇文章反对诡辩,批判邓析、惠施、公孙龙这些名家代表人物。强调辩论过程中,不能“言心相离”、“言行相诡”,仅仅依靠辩术,“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吕氏春秋》之《淫词》称:要“言不欺心”,“凡言者,以谕心也。言心相离,而上无以参之,则下多所言非所行也,所行非所言也。言行相诡,不祥莫大焉。” 言心相离的结果是言行不一,这方面最典型的代表人物是纵横家张仪。《史记·张仪传》载张仪早年受辱时,他妻子对他说:“子毋读书游说,安得此辱乎?” 张仪谓其妻曰:“视吾舌尚在不?”其妻笑曰:“舌在也。”仪曰:“”足矣。”这个故事说明他是凭三寸不烂之舌游弋于各国之间。他替秦国去关东诸国游说连横是言心相离的典型。《韩非子·内储说上》讲了张仪在魏与惠施相争论的一个故事,其云:

  “张仪欲以秦、韩与魏之势伐齐、荆,而惠施欲以齐、荆偃兵,二人争之。群臣左右皆为张子言,而以攻齐、荆为利,而莫为惠子言。王果听张子,而以惠子言为不可。攻齐、荆事已定,惠子入见。王言曰:‘先生毋言矣。攻齐、荆之事果利矣,一国尽以为然。’惠子因说:‘不可不察也。夫齐、荆之事也诚利,一国尽以为利,是何智者之众也。攻齐、荆之事诚不利,一国尽以为利,何愚者之众也?凡谋者,疑也。疑也者,存疑,以为可者半,以为不可者半。今一国尽以为可,是王亡半也。劫主者,固亡其半者也。’”

  从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张仪是秦国的说客,他嘴里说的与心里想的是二回事。嘴里讲的是为魏国谋利。魏伐齐、荆可以取得现实的利益,背后还有秦国的支持,而张仪想到的是分化关东各国的合纵,使利于秦国的连横,然后逐个击败关东各国,从眼前讲伐齐、荆对魏国有利,从长远看,魏国失去齐、荆的支援,却有利于秦国欺压魏国。故言与意离,必须听其言,察其意。了解言者的真实意图才能判断其言是邪?非邪?《吕氏春秋·不屈》有言:“察而以达理明义,则察为福矣;察而以饰非惑愚,则察为祸矣。”辨别不仅是视其是否有利,更应视其是否合于理与义,即使谈利,亦有长远与眼前之别。唯利是图地去察,去辩,那必受其祸。惠施在这里讲的存疑,也有道理。举国皆以为然,未必真然也,还是要有几分怀疑,才能使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怀疑,必须疑信参半,才能客观地审视其事之是耶?非耶?权衡其利害得失。利与害及得与失都是一对孪生兄弟,世上不存在只有利而没有害的。任何事,如果只想到利,不想到害,盲目的循利而行,一旦大祸临头,往往会措手不及了。魏王不让惠施讲话辩论是错误的,他只看到讨伐齐、荆之利,看不到魏之大害在秦,结果魏还是亡于秦。故举国皆然的意见,不一定就是正确的。要有一点怀疑的心理,才能客观地察辩其中的是非得失,如果有不同意见,不让辩论也是错误的。有时候正确的意见往往在少数人一边。即使是明显是持错误意见的人,要抱宽容的态度,切勿给不同意见者采取政治歧视的措施,扣“XX分子”的帽子,甚至进行人身迫害。那才是教训之所在。我们往往看不到这一点,因噎废食,以为不辩论就可以没有纷争,一心干事就行了,不辩论只能是指那些观念不清的概念、游戏。比如关于是什么是异化的争论,它脱离实际生活。争论下去没有意义,又如市场经济,姓社还是姓资。概念上不清晰,争论下去,反而影响工作。这些可以不争论,干一段时间再说。但不等于在观念分歧上取消一切辩论。事实上生活中还会出现各种矛盾,不同意见的纷争还是无法避免的。那么不争论的结果,只能是丧失思想阵地,而后让谬种传布,这方面的教训实在深刻。孟子也懂得“夫子好辩”是不得已而为之的道理。不辩的结果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仁义充塞,则率兽食人,人将相食”。(《孟子·滕文公下》)用现在的话来说,在一些带根本性质的大是大非问题的一些错误观念,堵是堵不住的,还得靠辩论来分清是非。所以,不辩论是不行的,在思想战线上不能放弃自己的阵地,应该主动出击,积极辩论,帮助群众分清是非,从而巩固我们的思想阵地。我们更应该懂得敌人在思想上颠覆我们,是他们颠覆我们国家最关键的一步,不懂得这一点,那么我们可能会犯颠覆性的一时难以改正的错误。

  我只举一个案例,今天是8月14日,早晨起来读昨天的《共识网》,它在评论栏里转载了梁惠王博客5月16日的文章,题目是《我的关于国家和民族的看法》,它在《共识网》上的点击是1397次。我摘录其中的一些文词,大家不妨思考一下它的是与非。他在文章中说:

  爱国是个洗脑词,国家是没必要去爱的。

  要立足人权和自由,我们就能看明白:有不爱国的自由,那国家庶几令人满意矣;有不爱父母的自由,那父母庶几真值得爱矣。

  爱个人胜过爱民族爱国家的人,这有什么错?个人是实实在在,可触摸的。民族、国家是虚无缥缈的。

  人权必须大于主权,否则,主权就等于奴隶主之权。

  真正的洗脑,是灌输国家,民族,文化等辉煌的观念,即使后来民主了,你仍会采用专制的思维行事。

  “汉奸”这词的诞生,本身就是思维懒惰和无能的表现。

  爱国,只能当成一种消遣和娱乐,一旦超出消遣和娱乐,你就会被那个国所消遣和娱乐。

  中国人的自豪感是被中国读书人和流氓联合铸造而成,这是一个无耻的阴谋。

  “崇洋媚外”这词不知是哪个流氓发明的,……人们崇的只是欧美那些制度良好的发达国家,正常人只有崇好媚贤,没有什么崇洋媚外。

  这实际上是一篇针对性非常强的辩论文字。言论自由,《共识网》发这样的文章无可厚非。但编者应该有一个态度,那就是我为什么要发表它,赞同还是不赞同。是为了宣扬这种观念还是以之示众,这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这篇文章是极端个人主义的表现。目前崇扬个人主义的文章数不胜数,这种观念能成立吗?如果把作者放到孤岛上去,没有国家、民族、大众的支援,他能如鲁滨逊那样独立生存多久,个人的生存是离不开群体的。人是社会的动物。如果你崇拜欧美的国家制度,你不妨去那儿申请加入他们的国籍,我不知道他们愿不愿意接纳你,你能不能在那儿生存下去都是一个问号。你要把中国变成欧美那样的国家,他们允许吗?他们允许的是中国做他们的附庸,当他们的马前卒,这是美国梦寐以求的。我们能如此奴颜卑膝地去侍奉他们吗?中国强大了,有了民族的尊严,体会最深的是在海外受歧视几十年的华侨,他们感觉脸上有光了,腰背能直起来了。极端个人主义是一种腐蚀剂,每个人都如你那样,国家会瓦解的,民族的凝聚力会崩塌的,那是你还有什么自由可言呢?对于这样危害很大的错误思想能不辩论吗?这种思潮泛滥的结果是人心散了,思想防线垮了,其他的防线,道德伦理的防线,法制的防线,国家独立的防线都守不住呀!为此能不辩论吗?还是孟子说对,“予岂好辩者,予不得已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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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aifen 2014-5-13 21:05
特色社会主义是产生极端个人主义的良好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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