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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一种真正的文革研究

2014-4-5 00:20|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091| 评论: 0|原作者: 老田|来自: 开放时代

摘要: 文革研究的主要问题,除了要摆脱那种特定的知识与权力的关系之外,还需要走出“上层主导”的狭隘观察视野,而从底层的群众运动这样一个实践层次出发,这不仅可以规避“上层证据短缺”的问题,也更有助于梳理文革的种种曲折演化过程。

  二、 政治迫害与文革派性政治的关系

 

  就武汉的文革过程而言,受到政治迫害的人数确实非常多。需要指出的是,绝大多数“受迫害”是从属于文革派和反文革派政治博弈目标的,双方受迫害人数的多寡与力量对比成正比,因为反文革派力量比较大,所以是造反派受迫害的人数比较多。

  从政治上“受迫害”情况看,那些把自己的优势地位视为当然的派别,更加不兼容对立派政治利益。反文革派的派性大于文革派的派性,换句话说,当权派和保守派对于造反派的政治利益的不兼容程度是最高的,这个强势派别有一种“朕即国家、老子代表党”的优越心态,批评我就是“反党”。在造反派内部则是“老造反派”对于“新造反派”的政治利益兼容程度较差,这其实也与反文革派的不兼容程度高有内在一致性:老造反把造反时间早、冒着政治风险起来批判“资反路线”视为一种资本,有没有“资本”作为一种标准,就成为一种选拔或者排斥的不兼容心态,这是一种“唯我独左、唯我独革”的优势心态。

  文革期间的派性政治一个主要的表现就是不兼容别派的合法政治利益,而且在派性政治的背景下,那些为“派性斗争”添砖加瓦的人士往往较快地获得话语权和领导权,这成为派性政治难于解决的一大死结:任何为削减派性对立作出努力的人士在派别内部,都有可能被扣上“右倾投降”“老机”的帽子迅速边缘化。在这样的派性政治逻辑中间,很小的分歧往往发展为势不两立的争斗,对于革委会席位的最大化愿望总是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最后总是发展到一派把另外一派打成反革命为止;武汉一月夺权之后的“香花派”和“毒草派”的对立,七二〇事件之后的“钢新之争”,都是这样一种基于革委会席位的派别斗争。

  在1966年8月和1968年清队运动期间,确实也有许多“非文革派”受迫害现象,前期主要是“反文革派”为了转移运动方向所致,这种政治迫害行为是最为堕落的,迫害造反派多少还体现为一种政治追求,而西纠在北京发出第三号第七号通令,把所谓的“黑五类”家庭赶出北京城则是完全毫无必要地伤害无辜。

  除了文革时期特殊的政治博弈带来的政治迫害之外,干部中间长期存在的山头问题和宗派问题也一样在文革期间起作用,文革初期抛出干部中间的弱势群体以及与高层官员有矛盾的官员,就是这种常规权力斗争的体现。成立革委会之后,军队干部揪住党政干部的各种问题不放,导致解放干部的政策长期不能落实,也是这样一种山头主义逻辑起作用的。

  在1967年一月夺权之后,造反派内部派别斗争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争夺革委会的席位:要在最大化本派席位的同时最小化别派的席位。为了实现席位竞争的目的,妖魔化别派头头的行为大行其道,武汉两派之前没有重大矛盾,派别冲突就是从席位竞争开始。最开始是“工造总司”说“工人总部”和“二司”的头头“修”了,这导致“工总”和“二司”撰写了《二八声明》进行反击,反过来说“工造总司”是“半路杀出来的投机商”,“批判资反路线”的时候看不到人,夺权的时候就跑出来了,是“摘桃子”的。对于《二八声明》的不同态度,导致“香花派”和“毒草派”的对立,在军队支左后,毒草派中间的造反派一样受压,这样,才又与二司联合起来组织“抗暴指挥部”,但是,直到七二〇事件前夕,毒草派仍然坚持“工总”头头是“牛字号”(即牛鬼蛇神),只同意“为广大战斗队员平反”。

  派性的存在和持续发酵,妨碍了对立派之间建立起互信机制,结果又诱发新的政治上的不兼容,导致各级革委会的难产,甚至革委会建立之后也很难确立必要的工作权威。在不兼容对立派政治利益的情况下,实际上没有办法建立起互信机制,最终又诱发了一种类似于“预防性战争”性质的顽固派性,这种派性的心态是:“我可以不掌权但是绝对不能让你们掌权,你们一掌权我们就可能要挨整”。为了降低自己“挨整”的政治风险,所以,要预先采取行动不让对方掌权,既然目的是不让对立派掌权,就需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去反对对立派的头头乃至对立派推举参加“三结合”的干部代表。一方面是为了本派政治利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不让对方的强势人物掌权,昆明两大派“八派”和“炮派”的表现最为典型,双方都竭力丑化对方支持的“亮相干部”:八派支持的赵建民被炮派说成是“叛徒”,而炮派支持的秦基伟则被八派说成是“资产阶级的孝子贤孙”(秦的太太是重庆资本家的女儿)。由于这两个人身上都富集了对立派赋予过多政治反对能量,中央在考虑云南革委会人选的时候,只好不选这两个人。派性的存在成为文革期间最为重要的“现实”,为了规避派性可能带来的问题,中央在作出政治选择时充满了各种策略和权宜之计,而无法按照事实或者政策来作出最佳选择,这无疑加剧了当事人的不满,秦基伟在自己的回忆录中间的不满程度甚至还超过被指斥为叛徒的赵建民,毕竟赵建民支持八派是违背中央要求的,但秦基伟却是按照中央要求支持炮派最后一样没有用他。

  派性政治的逻辑在文革期间有着充分的表现,最后实际上成为推动文革运动走向的一大动力。在文革期间各个派别内部,始终存在着大量的积极分子去为派性能量最大化而添砖加瓦,最后使得任何派性斗争只要一开始,就会自动地在各派内部积极分子的推动下迅速最大化,最终完全没有办法解决。清华两派的分裂从1967年4月份开始,文斗了一年多,到1968年终于走向“百日武斗”,许多师生逃离清华校园。双方争辩的实质,被李李仕林等人概括为“两派的斗争不是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是伪装成路线斗争的派性斗争”。无序的政治竞争在这个著名的高等学府制造出一个真正的“霍布斯丛林”,最后不得不派出工宣队、军宣队去履行“利维坦”角色。积极参与制造“霍布斯丛林”的人,就这样把自己淘汰出局了。

  在武汉的八轮镇压和六轮反抗中间,按照加害人和受害人身份,各种政治迫害事件可以粗分为五类:

  第一类是“反文革派”迫害“文革派”,占据至少70%的比例,这类迫害数量最大,其中清查北决扬、五一六运动打出反革命分子约40万人(造反派数字,张体学估计数字为60万人),此外文革初期工作组“抓右派”“打反革命”,1968年“清队”运动期间都有造反派受到迫害,不过数量要少得多,在几千数量级。

  第二类迫害事件属于反文革派迫害非文革派,这大约占25%的数字,1966年8月省市委决策,并由中学保守派组织“特别行动委员会”(其头头是王任重的儿子王三宝)实施的抄家、破四旧运动,受害人数万。在1968年“清队运动期间”,也有一批出身不好的知识分子受到打击,高校老教师在这个期间受迫害的现象特别严重(因为这些人大多数是解放前完成高等教育出身多属于剥削阶级家庭),这也有上千这个数量级。西安的“红色恐怖队”和北京的“西纠”打击“黑五类”就是这个性质的迫害事件,而武汉和其他地方打击“黑五类”的做法是受了北京“西纠”通令的影响。

  第三类是“反文革派”迫害“反文革派”,占大约4%,这是干部里面的山头主义在文革期间发作的结果。湖北省革委会副主任刘丰曾经公开讲过“南下干部特务多,五师干部叛徒多,地下党干部地头蛇多。”军队干部掌权时期设立了很多秘密的专案审查这一大批干部,只有有一点点问题就揪住不放,使得干部解放问题长时间得不到顺利解决,有一个湖北日报的老记者曾经与文革前市委书记宋侃夫“监护”在一起,老记者问宋书记怎么看文革,宋回答说:造反派群众喊“打倒宋侃夫”都是假的,不起作用,只是毛主席要群众起来批评批评干部而已,要是毛主席要打倒我们那就真的倒了,我相信主席不会这么办的,不过,要是那些穿军装的人铁心要打倒,那就真的起不来了。宋侃夫的这个说法是符合革委会成立之后的事实的,当时主要是军队干部掌权并决定如何审查和解放干部的。

  第四类是大约不到0.5%是文革派迫害“反文革派”,一月夺权之后“批斗老干部”,全市性和单位内部的批判,合计发生过几千起;七二〇事件之后“揪斗”老干部和“百万雄师”坏头头,也有上千起,还有上千名“百万雄师”坏头头被扭送各个派出所。这些被扭送的坏头头,几天之后因为没有人管只好释放出来,此外,还有中学生造反派报复打死保守派的恶性案例,全市大约5-6起。受过造反派批斗的高级干部,到了文革后一个人出一本回忆录,诉说自己的不幸遭遇,很多人读到这些回忆并由此形成自己对文革的印象。但是,受迫害最严重的群体,出版回忆录的机会非常少(造反派在国内出版回忆录的极少,目前只见过一例,黑龙江范正美的《秋梦追思》)。其实老干部群体在文革期间的遭际,只是文革政治迫害事件的极小比例,受迫害的程度也相对较轻,过于依赖这种回忆录来认识文革,有可能极大地低估文革政治迫害的严重程度,对文革期间对立派别的派性和政治不兼容问题也会认识不足。

  第五类占大约不到0.5%是文革派迫害文革派,这是造反派内部的派性竞争引起的,武汉的钢派和新派组织之间曾经发生过武斗,最严重的是1968年5月3日“新中原武斗”,死伤十数人。

  全国其他各地的情况,也大致与武汉的情况接近。

  在各种政治迫害中间,清查北决扬和五一六反革命分子运动时最为恶劣的,受害人数最多,持续时间很长,遗留问题至今没有解决。这个清查运动之所以特别恶劣,关键在于要把事实上不存在的五一六问题制造成为一个打击造反派的借口,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惜投入海量的人力物力进行“逼供信”,实现以“口供”定罪的目的。为了打出上千万的反革命分子,文革初期那种依靠积极分子的方法就不够了,这个时候开始引入“脱产”的专案组成员,武汉称之为“动力”,南京叫做“小分队”,每一个重点审查对象往往要投入好几个完全脱产“动力”(多数动力都是保守派成员),这样才能保证多数专案人员对单个审查对象的体力和精力优势,轮流对审查对象进行逼供。这个持续数年的“清查”运动虽然实现了把造反派彻底整下去的目标,但是极大地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

  还有两种“干部丧失权力”情况,与通常的政治迫害在性质上有所不同,但涉及到的干部的绝大多数。一是1967年“一月夺权”之后,各省市地县政权实际上“作废”了,绝大多数干部因此丧失了权力和地位,这个原因不在于造反派或者其他的什么人,而是毛泽东针对干部“罢工”的局势所下的决策——通过三结合的方式重新建立各级政权。此后新成立的各级革委会实际不承认从前的政权,革委会选用的官员数量不足从前党委和政府官员总数的20%,这才导致大量“剩余”干部下干校。二是在1971年林彪事件之后,毛泽东通过一个人直接点名的方式,把那些镇压造反派最积极的军队干部指为“林彪死党”,那些整人比较热切的军队干部则指为“活党”“上了林彪贼船”的人,其中一些人也丧失权力甚至被关押起来,这一次涉及的高官数量也有几十人;然后就是“权归政,兵归营”,结束军队支左,大批军队干部退出革委会返回军营。武汉军区司令员(湖北省革委会主任)曾思玉、十五军军长(武汉市革委会主任)方铭都被指为“上了贼船”,武汉军区政委刘丰(省革委会副主任)被指为“死党”关押秦城监狱十年,河南军区的王新、成都军区梁兴初也同样被指为“死党”。这一次“死党”的待遇比刘少奇还差,刘还有专案组审查他的历史问题。这一次被指明为“死党”,连审查的程序都没有,我后来访问刘丰的儿子,他告诉我说刘丰被抓进“秦城监狱”关了十年,没有一个人来理他,出狱之后按照正师职待遇安置在江汉油田。

  “一月夺权”之后重新建立各级政权的重大步骤,触动了当权派群体的根本利益,最大化了官员的不满,谭震林和陈毅等人在“二月逆流”中间说文革小组某些人和造反派“想要打倒整个老干部”,实际上是指桑骂槐,通过这种方式发泄对毛泽东本人的不满,把各级政权作废的决策,跟文革小组成员没有关系,跟文革小组支持的基层造反派也没有关系,而是毛泽东一个人针对干部罢工的形势作出的决策。革委会成立之后,机构极度精简导致对干部的需求过低,致使文革十年期间滞留干校或者赋闲的干部数量过大,得到“任职机会”而“解放”的干部数量只是少部分。从这个历史背景出发,很多干部写书说自己“被打倒”,这不是事实,但是“丧失权力并参加体力劳动”则是真实的。与今天的网络词汇“剩女”一样,文革期间机构精简带来大量的“剩官”。

  1971年周总理告诉斯诺,文革前“中央政府的行政人员有六万多人。现在大约有一万人。”周总理还告诉斯诺:剩余的干部被送去五七干校,去干校并不是惩罚,而是一种例行的政治疗法。这意味着中央政府级别,有80%以上的干部丧失了权力地位。武汉市革委会成立之初只结合了96名干部,后来又陆续调入一些,合计也不超过从前的20%。为了安置这些“多余”的干部,多在农村兴办“五七干校”,然后要求没有“结合”的干部下放劳动。除了多余的干部之外,在职干部按照当时的要求也要轮流下干校劳动,毛泽东的小女儿李讷也一样下过江西的干校并在干校里结婚生子。

  此外,文革期间高校等文教机构,实际上有一段时间停办或者停止业务,在1969年形势紧张时期进行过“战备疏散”,这些机构的成员,也一样下到各地农村的干校里搞体力劳动,例如费孝通就曾经在湖北沙洋劳改农场旧址兴办的五七干校呆过一段,文化部下属一些机构则在湖北咸宁向阳湖兴办了五七干校,钱钟书等大家都在那里呆过。很多人写回忆录说自己“进牛棚”,其中少数人确实因为政治原因受到批判和管制,但多数人只是下干校干过体力劳动,没有什么政治上的牵扯。

 

  三、 从底层文革派的“有色眼镜”看文革

 

  就全国文革期间的群众运动而言,研究者较多地关注了北京和上海的情况,其实这两个地区的代表性很差,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这两个地区的群众运动与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有着直接的联系,这在全国其他各省区都是不存在的;二是这两个地区的群众运动过程相对单一,到1966年冬天以后保守派的活动就很不明显了,这也是全国比较特殊的案例。

  1、如何界定文革政治实践的起始时间:造反派的造反行为与组织成立

  无论上层的政策设计是怎么样的,但是,作为文革不同于其他政治运动的首要特点是“群众运动”,而且文革的群众运动的首要特点还在于有一个独立于党政官员控制之外的造反派组织。如果以这个特点来看待文革的话,很显然,造反派组织何时兴起以及造反派组织何时开始其政治活动,就需要作为文革实践的标志性事件来看待,以此而论,文革的实践过程其起始时间最早也只能追溯到1966年6月底(这个时候北京的高校里开始出现“驱赶工作组”的少数派力量);7月底周总理和中央文革小组成员公开出席高校的群众大会,为少数派平反,并支持他们批判工作组的错误路线;北京是9月7日成立“首都三司”这个全市性的学生造反派组织,武汉市是10月底才成立全市性学生造反派组织。11月初全国多个城市都出现工人造反派组织。1966年10月份开始出现全国性的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高潮。因此,就文革的实践层次而言,开始时间不仅晚于《五一六通知》而且也与这个文革的第一个指导性文件没有关系,这个文件是作为机密文件只下发到县团级,普通群众看不到;而且,造反派的造反行动也不是《人民日报》社论影响的结果,而是认为“反右派”这样一种“整人”方式不正当并且不符合中央精神。从这个时间和事件的排列可以看出,文革中间底层文革派的力量形成过程,不是响应毛主席号召,也不是文革小组从外部操纵的,而是对于当权派与保守派合作整人的方式提出批评意见,由此受到沉重的政治打击,由此激发了少数派更强烈的反抗意志,这种反抗意志在毛泽东回到北京之后,受到周总理和文革小组成员开始公开支持,在《十六条》精神的鼓舞下,通过批判“资反路线”的努力,于1966年9-10月份才完成批判力量的组织化过程。

  造反派的视野里,文革实践的起始时间,与中央上层的各种分歧和争论的关系都不大,是从工作组或者党委“面对面”发动群众开始的。武汉当权派发动的文革,是把文革当做是第二个反右运动来搞的,这与《五一六通知》这样的中央文件没有关系。而后来成为保守派和造反派的两派群众组织,也是肇因于整人或者挨整的差别,其中保守派是当权派按照原有的政工工作系统直接组织起来的,是当权派“正向动员”的结果,造反派则是因为受到整治打击而被“反向动员”出来的。当权派造就底层两派群众及其之间的对立内容,这都跟中央的指导性文件没有任何关系,仅仅是符合“官场惯习”。

  等到造反派正式建立起自己的组织之后,群众中间的派别分野和对立就彻底明朗化了。在这个现实面前,当权派实际上没有可能保持含糊态度,而是必须自己选择“站队”——你到底是支持造反派还是支持保守派。官员在群众公开分为两派之后,也必须公开选择“站队”,站在那一边则是文革派和反文革派的关键指标,这也是一次“自下而上”的政治过程——基层的问题和分裂出现之后,上层需要相应地作出自己的选择,这些至关重要的选择,政策的指导作用几乎看不到,官员也是根据自己的感受和官场惯习作出判断的。

  2、从文革实践提出来的中心命题: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

  在1966年《红旗》杂志十三期社论提出“对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必须彻底批判”之前,先出现过“右倾机会主义路线”和“方向路线错误”两个提法。针对工作组发动党团员积极分子(多数派)在高校批判“右派”和“黑帮”的运动方法,就早已受到广泛的质疑和批判,这就是最初产生的“反工作组”的少数派,在7月底的时候地质学院已经有少数派,贴出大字报把工作组和多数派合伙干的事情冠名为“右倾机会主义路线”加以批判。毛泽东7月底批评工作组的错误时用的是“方向路线错误”这个提法。在9月18-20日文革小组主持的座谈会上,决定写一篇社论来批判文革初期工作组的错误,最初也是用“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经过几次反复之后,才最后定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

  在这里可以看出,造反派的造反内容——批判工作组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其实从来没有在文革指导性文件中间被预先指出或者规划过,而是从具体的实践中间提出来的,然后,政策设计才紧跟这个实践中间出现的中心命题。

  1966年10月正式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之后,全国各省市党委领导运动及工作组和多数派的错误,就逐步归结到“资反路线”的名义下给予批判。同一篇社论还要求干部重新站队:“党中央认为,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犯过方向错误、路线错误的同志,应当正视自己的错误,改正自己的错误,回到正确立场、正确路线上来,而不要发展到同党对杭的地步。”10月5日中共中央批发军委、总政《关于军队院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紧急指示》规定:“凡运动初期被院校党委和工作组打成‘反革命’、‘反党分子’、‘右派分子’和‘假左派、真右派’等的同志,应宣布一律无效。予以平反,当众恢复名誉。个人被迫写出的检讨材料,应全部交还本人处理,党委或工作组以及别人整理的整他们的材料,应同群众商量处理办法,经过群众和被整的人的同意,也可以当众销毁。”此后,就要求犯了资反路线错误的干部重新站队,陈伯达在10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间还提出“重新站队”的具体标准:“区别改正错误或坚持错误的标志,是对群众的态度,是否公开向群众承认执行了错误路线,是否给被打成‘反革命’的群众认真平反,并且支持群众的革命行动。”

  3、各级政府组织中间绝大多数当权派反对支持造反派的中央决策

  追溯造反派的造反历史及其力量的集结过程,可以方便地识别出来文革实践的起始时间,通过检验对造反派的造反是支持还是反对,可以识别出当权派中间的文革派成员,毛泽东、周总理和文革小组成员是文革派,而各级干部中间的绝大多数是“反文革派”。林彪本人泛泛地支持过发动群众批判干部、支持为那些运动初期被打成右派和反革命的人平反、推动制定交还“黑材料”的中央文件,但是在军队内部特别是针对空军、海军司令部和总后的文革实践中间,林彪是支持保守派的。后来定为林彪集团成员的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都是反对造反派的,属于反文革派阵营。全国各省市的绝大多数干部,都是反文革派。在造反派眼里,中央高层支持群众造反运动的人很少,只有毛主席、周总理、文革小组成员,早起还要加上林彪,这个很小的名单构成“顶层文革派”,八届十一中全会之后,刘邓靠边了,决策层次上支持群众造反的优势就更明显了。

  有一种广为流传的说法,说周总理在文革期间“说了一些违心话”“做了一些违心的事”,这个说法暗指周总理是反对文革的,这不符合历史事实。韩爱晶在《清华蒯大富》一书中间认为中央文革的实际负责人是周总理,这个说法是可信的。从文革早期的中央领导发表讲话支持群众造反看,发表讲话次数最多的就是周总理,翻阅《周恩来年谱》也可以看到,周总理出面接见并支持造反派的次数,比任何一个文革小组成员都要多。文革伊始,周总理自己就选定浙江作为自己的试点省,还派飞机张永生(后担任“省联总”一号勤务员)接去北京,亲自教育他如何领导运动,并向省长周建人进行政策交底,要他支持造反派。在提出“一月夺权”之后,周总理非常积极地指导“夺权”试点,在外交部试点夺“运动领导权”“业务监督权”,支持造反派建立部司两级业务员监督小组;在广播局试点连“业务领导权”一起夺过来的经验。其实,对于文革是否必要的认识,主要是奠基于对官场的判断,如果认为多数干部还不错,文革的必要性就不存在了,反过来,如果认为官场问题格外严重而且当权派不能自己革命的话,显然,发动群众的副作用哪怕再大也是必须的,看一下周总理1963的讲话《官僚主义的二十种表现》,就知道他对于官场的判断是比较糟糕的。

  各地官场中间支持造反派的干部极少,省委书记中间全国仅有河南的刘建勋是支持造反派的,绝大多数是公开反对文革并镇压造反派的,这构成文革的一大特点:政府内部决策层次因为毛主席和周总理的分量很重所以占据优势,文革早期各项政策出台多是有利于造反派的;但是决策需要通过各级干部这个庞大的执行层次去实施,而执行层次的大多数干部恰好是坚决反对的,因此,中央文件很难执行,结果中央文件对于运动的指导作用很小。1966年10月发出的中央文件要求把“黑材料”当众销毁或者交换本人,给群众平反昭雪,但是,武汉的“黑材料”大多数是造反派组织抢出来的,而不是主动发还的。

  文革期间政权组织内部“执行层次”反对“决策层次”的后果是:文革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节,结果出现顶层文革派支持最基层的群众组织造反,反对庞大的中间执行层次这样一种景观。

  4、底层文革派与顶层文革派的不同政见

  在造反派看来,如果没有毛主席、周总理和文革小组的支持,造反派不可能产生和存在,这是上下一致的地方。即便是这个方面,底层造反派也是有意见的,在造反派遭遇到的系列镇压中间,来自上层的支持,在时间上总是滞后的,在力度上也显得不足,而且越到后来的支持力度就越小。在批评工作组的“资反路线”时期受到的支持是最大的,不仅支持给受打击的群众平反,还支持群众组织起来批判当权派的资反路线;此后的支持力度就越来越小了,1967年反击二月逆流和抗暴时期,支持在时间上不仅严重滞后,力度也严重不足,仅仅是支持给造反派平反,但是不支持造反派追究责任人——批判“军内一小撮”。在造反派看来,1967年720事件之后应该继续“揪军内一小撮”追究政治责任乃至于刑事责任。在1968年夏天之后解散群众组织的“倒旗”运动也有很多中学生不满意。1969年武汉的“反复旧”还受到周总理的批评,只好终止,这个批评只好实际上已经不许再搞大民主了;1974年批林批孔运动形势很好,但是毛主席直接下令停止的。

  1967年年初成立的革委会中间,都没有结合保守派组织头头,到这年秋天的时候,中央已经决定三结合不排斥保守派。这就意味着,对于保守派不仅不给于批判放弃追究他们的责任,还要结合保守派进入革委会,这也是很多造反派有不同意见的地方。1968年在谈判建立辽宁省革委会的时候,对“辽联”(支持东北局的一派)“辽革站”(支持沈阳军区的一派)和“八三一”(造反派)三派同等对待,张翔久站起来表示坚决反对,结果被隔离到卫戍区。武汉如果不是因为百万雄师搞了七二〇事件也肯定是要结合的。

  在1976年开始的“揭批查运动”之后,许多造反派头头锒铛入狱,此后,一些造反派对于毛泽东和周总理等顶层文革派的意见反而逐步消失了。

  5、“舆论博弈”的“个人崇拜”外观

  造反派和当权派之间的政治上的不兼容,表现为两种相互对照的舆论博弈策略:造反派通常批判当权派“反毛”,当权派和保守派往往批判造反派“反党”。当权派的舆论策略中间,试图把当权派自己不符合政策和法律的行为也与党组织捆绑在一起,从而规避批评;而造反派在后来的大批判中间往往批判当权派“反毛”,说当权派只顾自己的利益和特权,背叛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走上修正主义道路等等。很多人往往从表面上看问题,认为文革期间常常出现“以言获罪”的反人权政治迫害,这是删除了派性政治的内在逻辑之后,才会出现的“皮相之论”,政治迫害的问题不是以言论治罪,而是不兼容对方的政治利益已经成为先在目标,然后才搜集对方的言论用大批判的方式证明对方是坏人,这是服务于目标的手段。

  造反派为什么不直接批判当权派的资反路线,转而用那种“要为毛主席打抱不平”的舆论策略呢?这大概与当权派和保守派组合的力量优势紧密相关,也就是说,造反派不太有把握斗得过对方,为了规避可能的政治风险:用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名义与强势群体“扳手腕”,而不是从自己的冤屈出发去控诉当权派的倒行逆施。1967年北京造反派处于鼎盛时期所编写的《天翻地覆慨而慷——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大事记》中间,就充满这种语言和机巧。煤炭部部长张霖之在自己受到批判的时候,还非常强硬地要造反派组织“东方红公社”在运动后期“交出几个右派来”。在武汉的文革之初,王任重就提出过“枪打出头鸟”“引蛇出洞”“秋后算账”三大策略,这对于弱势的造反派是一个很大的心理威胁,采取“捍卫毛主席”的发言方式,算是一种“弱势群体”的竞争方略,从文革的实践看这个自我保护的策略并不成功。前面提到清华大学两派斗争中间都用“路线斗争”的语言进行“伪装”,其外观也一样具有“个人崇拜”的表象,群众组织间的大辩论,核心问题一样是派性政治的不兼容问题,这是第一位的。

  6、巨大的派性政治能量导致过多的策略和权宜之计,降低了政治信誉

  文革期间政治上的“派性”非常严重,派性的一个特点是不兼容对立派的政治利益,而且每一个派别内部都存在着“为派性的增长而添砖加瓦”的积极分子群体,这个派性积极分子群体还往往以“本派利益代言人”的身份获得了相当的影响力和领导权,这个积极分子群体的存在使得调解和弥合派性的外部努力难于起作用。

  文革自从两派形成之后,在很大程度上就有了内在的推进力量:受到派性的推动而脱离预先规划的轨道。派性政治的强大能量,实际上使得1968年之后中央对各种重大事务的处置,丧失了最优选择乃至于次优选择,大多数都是策略性地应付。过多的策略和应付措施,损害了政治信誉,助长了各种对于政治的失望情绪。文革从派性政治中间获得“自主”前进的动力,对于派性政治缺乏分析,这也是主流文革史的重大遗漏。

  7、毛时代的政治异化:文革期间的政治机会主义同盟问题

  从造反派自己受迫害的经历出发,可以观察到“坏干部+假积极”的政治机会主义同盟。我倾向于认为,这个同盟在1957年的“反右扩大化”中间就起到了关键作用,在文革早期的工作组时期,更是有突出的表现,这个同盟的存在恶化了大多数人的政治状况。造反派批判当权派和保守派,实际上已经触及到毛时代政治异化的关键内容,这是造反派的政治代表性所在。非常遗憾的是,出于对派性政治恶性发展的担心,毛本人没有办法支持造反派对这个关键的政治异化机制进行深入批判,反而说“犯了资反路线错误,站过来就是了。”对于群众中间那些专门搞政治投机的马屁精式的积极分子,也说要“在同学中间取消保皇派这个词”。在武汉水院成立革委会前后的争论中间,造反派提出“二代红就是二代机”——即很多文革前党委的红人在文革早起一样工作组的红人,在文革中间又以造反的面目出现要钻进革委会,这个观点推论下去就是要重新设立发展党员的标准,彻底改造基层的政治,堵塞投机分子变成党团员的通道,进行某种制度方面的建设。不过在文革派性政治的背景下,这个说法一出来就引起“前保守派”成员党团员、学生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强烈反感,视为“老造反派”想要垄断革委会席位的手段,不仅没有起到正面的建设作用,确实导致无原则的派性斗争的升级。毛泽东1967年10月提出“建党五十字方针”——“党组织应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应能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在文革的大背景下,毛泽东这个说法,实际上被造反派理解为对自身政治敏锐性和问题意识的一种肯定。

  总之,在派性政治的背景之下,不要说解决问题,就是制度建设的第一步——正确地提出问题——就做不到,这个方面的努力未能深入下去,是那些理想色彩较浓的造反派也对文革失望的一个原因。

 

  四、 小结:展望一种真正的文革研究

 

  从武汉文革的实践看,中央层面在文革期间采取的各种步骤,无论是1966年打倒“彭落陆杨”还是1968年打倒“杨余傅”,无论这两件事正确还是错误、公正还是不公正,都与文革基层的实践有着完全不同的内在机制。把基层的群众运动排列上层的各种步骤之下,实际上梳理不出来逻辑一贯的叙事,反过来的写法可能更为可取,把基层的文革实践作为主线,把上层的种种步骤放置在对基层运动的“影响因子”的位置上进行考察,可能更为有利。三本公开出版的主流文革史,除了可以混淆造反派与保守派这个问题之外,在写法也陷入逻辑困境:想要排列上层的种种步骤,并把这个作为主线,然后再强行把群众运动“剪切”成合乎需要的材料,这种写法本身就是不可能成功的。

  甩开对立派别基于政治利益关系的博弈,试图从毛泽东或者文革小组“操纵”文革群众运动出发,去梳理这一段复杂的政治过程,这也是不可能成功。麦克法夸尔和沈迈克合写的《毛泽东最后的革命》一书,这本书“更加具体地凸现出毛泽东对文革的独特作用这一条主线”(唐少杰评语),就陷入了这个困境,首先是没有办法找到足够的文献材料支持作者从这个视角展开叙述,这迫使作者不得不捏造证据来自圆其说。因为要证明一个人控制一个全国性的运动,就必须建立一个联系全国的“命令链”和“信息链”与群众组织进行沟通,在通常情况下中央政府要通过数百万官员队伍去联系全国民众,给定毛泽东的操纵效率高出十倍百倍,恐怕也要依靠数以万计的联系人,才能实现操纵文革群众运动的目的,而一个数以万计的组织是不可能秘密存在的,最后,作者不得不在承认在自己“一无所知”的情况下编造一些惊人的说法:“在文革开始之际,秘密‘耳目’——伟大的汉朝历史学家司马迁用这个词来指代皇帝的间谍——遍布中国。”“毛的‘耳目’活跃于社会的各个阶层,在工厂、学校、国家机关等普通公民工作的场合秘密地运作着,其中有些是所谓‘出身’不好的人(在对付社会主义的敌人时这算是一个优点)。不幸的是,在毛了解事情以及与同事相处中,他们起了什么作用,对此我们几乎一无所知。”(原书第四章)与国内出版的文革史相比,作者要说毛泽东更多的坏话,却找不到足够合适的证据,证据对于结论的短缺程度更为严重,这个严重的矛盾就鲜活地体现这一段看起来就像精神错乱的语言中间。

  换句话说,文革研究的主要问题,除了要摆脱那种特定的知识与权力的关系之外,还需要走出“上层主导”的狭隘观察视野,在这种视野里就已经潜在地引入了“行政操作逻辑”,这恰好与群众组织中间较高程度的“无政府主义”(或者说行政操作的色彩最低)特色截然相反,“自上而下”的有色眼镜带来的局限性就可想而知了。而从底层的群众运动这样一个实践层次出发,这不仅可以规避“上层证据短缺”的问题,也更有助于梳理文革的种种曲折演化过程。

 

(责编 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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