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所有制同台竞争,
民企增长汹涌,不存在“国进民退”
我国经济的所有制结构,已经形成国有、民营、外资同台竞争的情况,不存在“国有经济独大”问题。现有的统计年鉴没有提供经济总量中的所有制结构。有学者计算,到2010年,国有经济在GDP总量中占21.7%,其他所有制成分(集体、民营、三资)占78.3%。全部国有(国有控股)企业数量,从2002年的15.9万家减至目前的9万家左右(2012年国有控股企业法人27.8万,占全部注册企业法人1/30)。 中共十四届到十七届代表大会的文件均指出,“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就是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的体现”。图1是全社会经济资产中所有制演变的情况。 图1 全国经营性资产中公有制和非公有制比重的演变2000-2010 (转引自赵华荃:关于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量化分析和评价《当代经济研究》2012.03期) 就工业领域看,1992年国企占工业总产值的一半,2005年降至1/3,2010年降至1/4。集体企业比重从1992年的35%降至目前的2%以下,内资民营企业从不足5%增加到50%以上(见表1)。 表1 2000-2012年中国工业各经济成分变动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3)
当前工业行业中各类所有制的分布情况如下: 国有企业占优势的行业有:重点矿山、煤矿、油气田、电力、石化、冶金、重大装备(包括军工)等基础性战略性部门,以及交通运输骨干网、金融、战略物资储备等,这些都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领域。国企在装备制造业产值中占1/4(电子、仪器仪表仅1/10),集中了为国防和基础工业提供重大装备的“国宝”级企业。国有经济结构布局调整的任务已大体到位。 在多数制造业(化工、造纸、制药、建材等)中,国有、民营和外资3种成分不相上下。 我国累计吸收各类外商直接投资超过1.4万亿美元,跨国公司活跃在各个已经放开的领域。在纺织服装、轻工类、电器设备等行业占据销售额的30-40%,在制药、一般装备制造业占40-50%,在日化、电子通讯等行业占70-80%。外资在不少轻工部门(日化、饮料食品、五金制品等)占据了垄断或寡头或行业主导地位。外资还在向种子、物流(流通)、快递、高端零售、金融及各类服务业(会计、律师、咨询、信息)延伸。外企独资比重在不断提高。 综合以上情况可以看到:多年来我国所有制结构演变的基本特点是“国退民进”,不存在“国进民退”问题。在放开竞争的领域,“中退洋进”是相当普遍的现象。而国有经济比重的不断下降,将动摇公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外资对部分产业和市场的控制导致国民财富流失、国家调控能力削弱。 对各种所有制要理性分析,
国有经济支柱作用不可否认
尽管国有经济在总量中的比重不断降低,但进入新世纪以来,国有企业的绩效已经大大改善。国有经济改革和结构布局调整,使骨干国有企业卸下了包袱、轻装上阵;经济高速增长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也是国企绩效改善的贡献因素。 就全部国有企业看:2002-2012年间,销售收入从8.5万亿元增至42.4万亿,年均增长17.3%;毛利(企业利润+各种税费)从1.06万亿增至5.5万亿,年均增长18.0%;净利润从3786亿增至2.2万亿,年均增长19.2%。2012年,中央企业占全部国企销售额的61.5%,净利润占到68.5%。表1反映的国有工业企业的发展情况,也印证了国企总体增长的良好态势。 关于国企和非国企的效益对比,可以肯定的是,在部分竞争性行业(如装备制造业)中,就工业增加值率指标来看,各类所有制企业之间差别很小(都在26%左右)。私营企业的资产利润率虽然远高于国企,但因工资成本差异、各行业资本构成的差异等因素,故资产利润率只能说明部分问题。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2001年的报告指出:工业行业可分为“市场驱动”和“技术驱动”两类;典型情况如:服装厂需要具备按市场变化快速调整产品样式的能力,而电厂的效益主要来自技术设备和管理水平。不同类型的企业都可以在适合自身优势的领域发挥作用。我国国企目前主要分布在技术驱动性强、规模效益显著的行业,这是和国企管理体制的特征大体适应的。 国企对经济社会的贡献,不仅仅表现为量的增长和效益的回升。 产业支柱作用。如大型装备制造业具有很高的关联度,一家大企业可带动数十乃至上百家零部件、辅助材料厂和下游服务业,拉动社会需求和就业。大企业和众多中小企业是共生共存的关系,龙头企业的发达就等于中小企业的兴旺。 国有企业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国企仅占经济总量的20%,上交税金占全部税金的38%。就企业上交税费占全部盈利(企业利润+各种税费)的比重看,国企为60%,私营和外资企业在30-35%之间;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所交纳税金、附加和增值税,国企为8元,私企为3.2元,外企为2.3元(2011年)。这导致国企利润率明显低于非国企。 国企职工的工资收入普遍高于其他所有制普通职工的工资。一般情况下,国有企业工人的平均工资是其他类型工人的2倍以上。所谓“国企职工收入高造成贫富差距”的说法是很牵强的,非公企业高管薪金与工人工资之间的巨大差距,是贫富差距的主要因素。国企工资水平较高,实际上是平衡一次分配格局的积极因素。 在全球化竞争中,骨干国企对提升综合国力起到了中坚的作用。过去10年,国内成长起一批特大型企业,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跻身世界500强行列,其中绝大多数是国有企业。 表2 1990-2012年四大经济体世界500强企业比较(单位:个) (注:欧盟企业数为27国合计数。 数据来源:Fortune Global 500) (转引自:胡鞍钢,《红旗文稿》2012-10) 国有企业在自主创新进口替代、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采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保障了国内巨大需求。铁路系统将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相结合,使我国铁路装备制造和铁路运输能力跨上了新台阶。国有骨干装备制造业近年来实现了多项技术突破,如百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70万千瓦水电机组、世界领先的特高压交流/直流输变电系统、第三代核电设施国产化、百万吨级乙烯装置、大型施工机械、港口起重机械,以及多种高端机床、工业控制系统……的技术突破和应用,带动了整体工业的技术升级,提高了人民生活质量,在一系列敏感领域冲破了西方的技术封锁。 关于“国企垄断”问题,属于自然垄断范畴的铁路、电力网、电信网、城市供排水系统,以及油气体勘探开采等事关全社会福利和国家战略的领域,由国家增强控制力和影响力是必要的。为避免因垄断造成的价格、腐败等问题,则需要加强政府监管。这一类行业的运行效率更多来自技术和管理,且更强调社会责任。如果委托私人企业运营,则效率和社会责任的效果不一定理想,反而会提高政府监管难度和运营成本(如英国铁路私有化的教训)。 事实证明,在多种所有制并存和市场化的环境下,国企通过自身的改革逐渐适应了市场竞争。国有企业不仅没有“拖经济发展后腿”,而且对国家的结构优化、技术创新以及兼顾收入分配的公平方面,都起到了正面积极的作用,发挥了特有的优势。曾经流行的“国企冰棍论”,只反映了特殊时期的情况。 中国经济已经形成了国有、民营、外资三类所有制并存、竞争和互动的局面。 国有企业由于历史发展的原因,一般组织管理较规范、技术水平较高;但普遍存在机构臃肿、官僚作风等问题。 各类民营企业在规模上已经居国民经济的主体地位,且正在壮大之中。目前,除少数大中型企业和数万家科技型企业之外,绝大多数企业规模偏小,停留在低成本竞争状态,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很多停留在初级的家族式管理。这导致很多行业集中度过低,技术档次低,行业协调差。 外资企业在中国注册,遵守中国法律,带来了资金和现成技术,拉动了就业,但从权益的归属、资源可动员性与可调控性的角度看,外资企业不能计入综合国力的有效部分。 我们的改革研究应该实事求是,既不要把民营企业理想化,也不应片面夸大国企的弊病和失误。今天我国以公有为主体、公私并存的市场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上历史地发展起来的。经济结构的缺点问题需要逐步完善,不能拔苗助长,重蹈前苏联覆辙。 我们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国企的中坚骨干作用和民企的灵活反应优势。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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