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谁是吴敬琏们心目中的“特殊既得利益群体”?
再来看看
此帖是本人2月27日在强坛两个跟帖的合集。但两次上贴均未果,嘿嘿。
昨天,也就是2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嗯,不错,这样才不至于乱套,才不至于犯“颠覆性错误”。于法有据,宪法是最大的法。于是又坚定了本人再次上贴的信心,呵呵。
其实,这两个跟帖也只不过是一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大法——宪法的共和国普通公民在看了前几天刚从美国回来的吴敬琏与《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的一篇问答后,不禁产生的困惑和疑问而已。肯定不会与咱强坛的宗旨和发帖规则相悖,属于不违宪的个人看法而已。不是说“法无禁止即可为”么,呵呵,这是调侃。下面回归正题。
前几天看了强坛网友转帖的“吴敬琏:特殊既得利益群体阻碍深化改革”一文,是《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与刚从美国回来的吴敬琏的一篇问答。看后给我的印象是:吴敬琏的每项建议,似乎都在或明或暗地拟削弱或瓜分掉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似乎有些等不及了嘛。对此,作为一个拥护宪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公民,不禁就会产生这样的困惑和疑问:难道只有国有资产被瓜分掉、国有企业被私人资本持股、国有资产占社会总资产的比重不断下降,才能体现中国社会主义的“特色”?才不是“意识形态中的苏联模式”?说句实在的,没了国有(公有),压根也就没了社会主义!有些人一天到晚说法治,却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之嫌嘛。
宪法第六条可是明明白白地阐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便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也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嘛。你们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拟把“公有成分”降低再降低,究竟是何居心呀?何必总是弯弯绕呢?你们是否依照宪法深化改革?“中国10%最富家庭拥有全国63.9%的个人资产说明了什么?”唉,真使人揪心。
前天又看了春天的惊雷网友“吴敬琏们能不能明确说一说‘特殊既得利益群体障碍’究竟指什么”一帖,也在说吴敬琏在答《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问时所提到的“特殊既得利益群体”。呵呵,吴敬琏们的“特殊既得利益群体障碍”似乎真的把人们给弄糊涂了,似乎吴敬琏们的“特殊既得利益群体障碍”是指“有一种既得利益会阻碍进一步改革,就是利用权力谋取利益。因为原来的体制存在缺点,所以寻租的力量就很大。特别是这些年这些力量还壮大了。那么进一步市场化和法治化都会触及他们的利益。像股市IPO的这套制度,就会触及一些能够通过审批得到好处的人。”然而春天的惊雷网友却认为“大众的实际认识,正好同吴敬琏们有点相反:正是既得利益群体、集团眼下叫嚷‘不深化改革,死路一条’‘改革到了深水区,一旦停滞,文革就可能重演’等等的。就是说,象吴敬琏、厉以宁这一类改革者,一路改革下来,喊得最凶,最积极卖力的。眼下尤甚。这帮人中,如今不乏有‘很危机’的:如改不下去、又彻底反腐——随时要移民海外。人们知道,眼见两极分化严重,细查起来,这帮人自己脸面(政治)屁股(经济)也不甚干净!这能不叫人起疑。至于说‘特殊既得利益群体’,‘特殊’在哪?为何要阻挠改革?更让人雾里看花,难懂所指。”所以,“吴敬琏们能不能明确说一说‘特殊既得利益群体障碍’究竟指什么”呀?
呵呵,是呀,究竟谁是吴敬琏们心目中的“特殊既得利益群体”呢?
正是吴敬琏们这类既得利益群体、集团叫嚷“不深化改革,死路一条”、“改革到了深水区,一旦停滞,文革就可能重演”。嗯,他们的策略似乎是,首先把自己与全国人民绑在一起(声称大家都是所谓的改革既得利益者),然后又从既得利益者得利颇丰(包括他们自己)那部分人(所谓精英)中分出个“特殊既得利益群体”来加以责备,这部分“特殊既得利益群体”“特”在何处?或许是“特”在不再轻易受吴敬琏们忽悠?阻碍了吴敬琏们涉嫌违宪向着彻底私有化的道路迅跑?不太清楚啊。
或是,吴敬琏们心目中的“特殊既得利益群体”,有可能是指原来与他们“志同道合”,也“得利”(同属“既得利益群体”),但后来猛醒(这就有点“特殊”了,呵呵)的那部分良心尚存、担心亡党亡国、真正忧国忧民的人?那些担心国有资产进一步流失、国有企业被私人资本持股、国有资产占社会总资产的比重不断下降的人?那些想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而进行理性反思的人?那些勇于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其根本大法——宪法的人?那些勇于坚持公平正义、呼吁缩小贫富差距的人?那些从严治吏、真正想继承先辈遗志、干出党和人民需要的事业来的人?
呵呵,不清楚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当然,吴敬琏们心目中的深化改革,或许也是“一心为民”:发展了,其成果多少也会“涓滴”到穷人头上,大家都是“既得利益者”。哦,不对,对不起,大家都属“既得利益群体”,嘿嘿。其实,吴敬琏们对西方新自由主义的这一套形而上学,如果说动机良好,也实属“见木不见林”的小功利主义,这是这类“经济学家”的本性所决定了的。而真正的共产党人,诚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李慎明所说,“应有革命的大功利主义。这就要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关心党、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关心国内外宏观、战略、前瞻性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这才是像毛泽东同志那样的、具有哲学思辨能力的真正中国共产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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