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按:任何读到我这篇文章的人都顶一下、评论一下,要转载。因为我这篇文章是关于改革的一个绝佳的方案,这是一篇闪耀着“普世价值”和“敢想敢干”的创新精神的光辉文章。谁不表扬我的这篇文章,谁就是反改革!或者说是破坏改革、抵制改革,罪大恶极。
听说东莞又扫黄了,副市长兼公安局严局长撤职了,四个镇的书记道了歉,恐怕后续还要有人受处分。又据说有关方面发誓要扫黄三个月,避免反复。其实,你扫三个月也就意味着这三个月可能不反复,过了三个月,我看还是要反复,再过几年,还要有人受处分。 我觉得,东莞这个地方乃至全国之所以黄毒屡禁屡扫不绝,主要是广东省和东莞市政府乃至全国政府的改革开放思想不端正造成的,或者说那些改革理论家和支持者的观念和思路不端正造成的。就是说他们的思想不够解放,缺乏闯劲,步子太小,思路不开阔。 如果按照我的改革开放思路,肯定能根除黄毒问题。我发誓! 我的思路很简单,我建议把企业家任志强枪毙了,只要毙了任志强,东莞的黄毒问题马上就解决。你信不信? 有的人肯定不赞同我的方案,说我胡说八道。这说明这些人思想不够解放,没有创新意识,被传统思想束缚得太厉害了,严重缺乏改革精神。因为改革是史无前例的,是没有经验和理论可循的,必须要敢想敢干敢冲敢试敢做!因为改革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大行动,不可能那么安步就班。 我的枪毙人以达到推进改革开放的方案,就属于敢想敢干,而且是个最大胆的方案。 如果这些人还不服,那么,他们就是反改革,反开放,就是保守。 可以试试,先把任志强枪毙了,看看东莞的黄毒是否灭绝?因为改革要敢试,不要怕。一下子别枪毙那么多,这叫作“先试验,取得经验,再向全国推广”,是个科学的做法。 还是有人反对我,说即使枪毙的人再多也不会消灭东莞的黄毒问题。这些人的话是绝对不能相信的,是绝对错误的,绝对不能接受的。 怎见得这些人意见就对,我的意见就错?小平同志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你没有枪毙人,就是说你没有实践我的这个创新的绝佳方案,你凭什么说我的方案不管用?你这是违背了小平的真理标准!我不给这种人争论,和他们争论是浪费时间,我这样讲是符合小平的“不争论”思想的。 有的人可能会说,为什么让任志强死,而不是让共产党的官员和老百姓死呢?我的回答是:因为任志强是企业家,而共产党的官员和老百姓已经死了不少了,却没有解决东莞的黄毒问题。比如共产党的高官,高至省长部长级别的,中到市长、市委书记、处长级别的,低到村长级的、科级的官员,已经枪毙了不少,解决黄毒问题了吗?没有。至于老百姓,不但枪毙了很多,也以其他的方式死了很多,比如富士康的“十三连跳”、煤矿的坍方、火灾、水灾、地震、爆炸、大桥跨跨,南京还饿死了两个儿童,贵州还有5个少年在垃圾箱里憋死,其他还有自杀等原因,已经死了不少。还有一个叫唐福珍的女人,她的死最有创意,自焚。还有见义勇为死的,比如,吴伟青这样的人,救了一个路边受伤的老人家,结果,这老人家却诬赖是小吴伤了他,结果,小吴一生气,就自杀了。这些老百姓的死,解决东莞的黄毒问题了吗?没有。 因为改革是一场革命,革命就不是请客吃饭,要不得那么文雅。革命就是要死人的,改革同样是要死人的。谁死呢?革命的时候是革命家死,改革的时候当然是改革家死,商鞅不就死了吗?当然非改革家也可以死,但是,我已经说过了,包括官员和老百姓在内的非改革家已经死了不少了,但没有解决黄毒这个改革中的问题。所以,为了彻底解决东莞黄毒问题,我才想到让企业家这个改革受益者及其他改革理论家、改革支持者去死的方法。
据我观察,在改革开放中,只有企业家们等改革支持者还没有死,没有企业家因为矿难、火灾等任何原因而死,煤矿砸死过煤矿老板吗?没有。也没有见企业家因为见义勇为而死,企业家的孩子也没有因为躲进垃圾箱而死,也没有见企业家欠债太多而死,吴英就没有枪毙呀。也没有见到企业家自焚这样的创意。当然,改革理论家和其他支持者也没有死过。比如,茅于轼、厉以宁、吴敬琏快90岁了,季羡林活了100多,总之,改革开放以来,只有企业家还有改革开放支持者、改革开放理论家等人没有死。 所以,我想到了让企业家去死比如枪毙这种方法来解决东莞的黄毒问题,而不是让官员、老百姓去死,这也算是排除法,更是我的创新,是我先想到这个方法的。 可能,如果枪毙了任志强这位企业家,东莞的黄毒真的没有绝迹、或者反而越来越多,那么,是不是我的方法不对呢?不是,我认为是枪毙人的力度即改革的力度不够所致。应该加大枪毙力度,枪毙更多的改革理论家和改革支持者,比如潘石屹、茅于轼、吴敬琏、张维迎、李银河、周瑞金等改革理论家都枪毙了。当然,为了表示对改革开放的无与伦比的诚心和决心,还可以把美国在中国投资的企业家枪毙几个。我相信,美国人也是赞同的,因为他们大力赞同支持我们的改革,佐利克甚至亲自辛苦地为我们设计改革方案,所以,为了深化改革全面开放,我们枪毙他们的企业家,他们自然也是支持的,不会造成外交事故。这也表明我们给了美国以国民待遇。如果,美国人想要超国民待遇,那么,连同美国企业家的经理也枪毙上几个,也行。
如果把这些都枪毙了,还是没有把东莞的黄毒禁绝,那么怎么办呢?我的意见,继续深化改革,继续枪毙一些著名改革理论家和支持者,比如袁腾飞、林毅夫、张五常、厉以宁、盛洪,还有一些网络大V等。 因为我觉得,应该象对待神灵一样对待改革开放。对神灵,必须毕恭毕敬,对改革开放,也同样如此。只要有利于改革开放的事,就要做。只有心诚了,改革中的问题自然也就解决了。枪毙任志强等人,就是对改革一种诚心的表达。这样任志强的死是对改革开放有利的,也是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因为他为改革作出了贡献。任志强是个豪爽的人,是个热心改革的人,为了改革,他是不会在意自己的生命的。 还因为,我觉得,东莞的黄毒问题,完全是在枪毙人中产生的。自从上世纪80年代“严打”枪毙人开始后不久,黄毒问题就产生了,所以这完全是产生于枪毙人这个过程中,与毛左讲的资本主义改革路线关系不大。我是受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还要靠改革去解决”这一创新思维的启发才想到靠枪毙人的方法解决黄毒问题的。因为枪毙人中产生的问题,还要在枪毙人中解决,而黄毒就是在枪毙人中产生的。
那么,会不会改革理论家们在枪毙面前会感到压力很大或者很痛苦呢?也就是说,我出的这个主意是不是说明我这个人太残忍呢?不是。 因为改革家和改革支持者都说了,“宁要不完美的改革,不要不改革的危机”。东莞乃至全国的黄毒显然属于“不改革的危机”,是必须解决的,是无论如何不能要的。而枪毙几个改革理论家,最多只能算是“不完美的改革”。所以,我相信,改革理论家面临被枪毙的事,不但不会有压力和痛苦,反而会有神圣感和温暖感,因为他们对改革的诚心是前无古人的,是愿意为改革献身的,他们不是说要“杀开一条血路吗”?他们应该是很喜欢这么做的。 而且,改革家们还说了,要“用壮士断腕的决心推动改革”,其实,“壮士断腕”的决心远不如“壮士找死”的决心大。为了表示自己的改革的决心很大,我相信,改革家们肯定会选择“壮士找死”这种办法来取代“壮士断腕”。
如果这么枪毙,一直枪毙了三十多年,东莞的黄毒仍未解决,那么,会不会有人觉得枪毙人这个方法是错误的呢?或许,政府和企业家这个改革的支持者、改革理论家也会这么认为,那么,是不是说应该惩罚我呢? 不能这么办,不但不能惩罚我,而且还要表扬我。 这些为了消灭东莞乃至全国的黄毒而被枪毙的企业家、改革理论家——尽管他们被枪毙后并没有解决东莞的黄毒问题,好像是我这个设计改革方案的人犯了错误,但是,改革是允许犯错误的!是要交学费、付出代价的,这是改革理论家的观点。在我看来即使对这些人枪毙了三十年,这完全是改革代价,就算是改革交的学费,难道不可以吗?难道不应该吗?难道这笔学费可以省吗? 再说,共产党官员、老百姓这么多年死了很多,改革中的问题也还是没有解决呀?他们的死难道不是为了推动改革?没有谁追究那些设计出让官员、老百姓死的方法推动改革的人的责任呀!没有吧,反正这三十多年没有。因为改革是要付出代价的,他们的死就是改革的代价,同革命战争一样,我完全理解。 那么,这些改革理论家和支持者的老婆孩子二奶情妇要是向我要这笔学费,我怎么办? 我会说,这是为改革交的学费,要向改革要,要向深化改革讨还这笔学费,不能向我要。不对吗?怎么深化改革?继续枪毙改革家和改革支持者呗! 当然,究竟枪毙谁,可以采取美国的普世价值即“民主、自由”的方法,比如,先让这些改革家、改革理论家、改革支持者们自由报名或者相互推荐,尔后推选出候选人,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究竟该先枪毙谁。排在前面的才有资格被光荣地枪毙。我相信,他们必然争先恐后地报名,因为这是他们为改革贡献一生的绝佳机会,也为他们争取到了基本的“人权”。如果中国法律能够保护他们首先被枪毙的权益,那么,这也是法治的一大进步。当然,自由度可以大一些,比如,可以允许他们不选择枪毙,可以选择活埋、安乐死什么的。正义之士对你们义无反顾的行为是会表示赞赏的。 可能有人会说,现在的改革理论家和支持者的意见不是扫黄,而是“性产业化”“性产业合法化”“性产业非罪化”。我还是这个思路,就是这些改革理论家和支持者自杀,自杀一个不行,就自杀一群。象唐福珍那样有创意更好。 我认为,只要你们自杀了,共产党或者利益集团受不了这个压力,就允许“性产业”和“性产业合法化”“非罪化”甚至“规模化”了。你们别不同意,我还是那句话: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你们不断的自杀,才能证明我的观点究竟对不对。在你们没有自杀之前,也就是没有实践之前,你们谁也没有资格反对我的这个改革方案。
自杀就从周瑞金、李银河、杨恒钧或者南方周末的编辑记者们开始吧,因为你们是最著名的性学家,是最重要的光荣的老鸨、皮条、龟奴和嫖客,是最支持“性产业”和“性产业合法化”、“非罪化”甚至“规模化”的,是最坚定的改革支持者。请你们一定相信我,只要你们自杀,“性产业化”和“合法化”“非罪化”“规模化”就一定会实现。你们一定要敢想敢试敢闯。只有敢想敢做,你们的改革愿望才能实现。 当然,如果你们这些人都自杀后,“利益集团”还是没同意“性产业化”“合法化”“非罪化”“规模化”,那我只能说是你们自己为改革交学费了。 可能会有人反问我,“你出主意要枪毙改革家和支持者,要他们自杀,你自己怎么不要求枪毙和自杀?” 我的回答,我根本不喜欢改革,我觉得共产党毛主席时代很好呀,这方面我赞成胡锦涛主席的不折腾,也赞成华国锋主席和郑必坚副校长,“两个凡是”“萧规曹随”就行了,不需要改革。 我是不是在耍赖?不是,因为我这个思路也是向改革家、改革理论家和改革支持者学的,能说改革家耍赖吗?因为改革家和支持者说“下岗分流,减员增效”“人生豪迈,从头再来”“改革代价”什么的。那么,为了改革开放搞活,让别人下岗、分流、从头再来、作改革代价,你们怎么不下岗,你们怎么不分流,你们怎么不“从头再来”?你们怎么不做“改革代价”!
(这几天比较累,轻松一下。列位改革家、企业家、改革理论家和改革支持者都别当真阿,不会真枪毙你们的。呵呵。不过,你们要是自杀,我相信没有人反对。) (责任编辑:新愚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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