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000年十一月十二日,《中流》第十一期刊登黄如桐的文章《有可能影响党的性质的一股风——关于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问题》。文章指出: 这股风有一些理由为之开道: 之一,“私营企业主与雇员的关系,不是纯粹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而更多地体现在政治上是平等关系,在生产经营中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经济上是有偿自愿的,私营企业主不是剥削者,而是劳动者。”据1994年对资产在百万元以上的360户私营企业主的调查,年平均资本积累率高达47,83%,1993年剩余价值率高达95,3%。许多地方私营企业中的劳资矛盾十分尖锐。 之二,“私营企业主是脑力劳动者,是社会精英,与知识分子一样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吸收他们入党理所当然。”私营企业主的年利润收入超过职工工资的几十倍乃至几百倍,这是职工创造的剩余价值。因此不能把私营企业主定性为劳动者,他们与知识分子有本质的区别。 之三,“私营企业主来源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复员军人和个体户,他们接受的是党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既有小资产阶级的性质,又具有明显的无产阶级性质。”有的私营企业主尽管原来出身于劳动者,但现在的社会存在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原封不动地保持他们本来的阶级属性。 之四,“私营企业主入党的很少,改变不了党的性质,动摇不了党的执政地位。”说这种话的人,如果不是别有用心,就是政治上的糊涂蛋!据调查,有些私营企业主早已控制了乡镇的经济命脉。乡镇机关只要用钱,就得靠私营企业主,包括机关买汽车、办福利乃至干部发工资,可谓无所不靠。反过来,乡镇机关用了他们的钱,就要投桃报李,给他们实惠,为他们效劳,甚至受他们摆布,他们已经成了这些乡镇离不开的“财神爷”、“座上宾”,什么提干、当劳模,种种好事都拉不下。 即便如此,他们仍不满足。有的私营企业主直言不讳地说:他的企业要想有更大地发展,就必须利用与共产党的联系这种政治资源。有些人甚至说:“我做梦都想当市长”,“大企业家一定要发展成为大政治家”,“我们不能再在政协、人大当政治花瓶,我们要进入政权”。有的党员私营企业主说:“党章应该修改,应把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改为党是中华民族精英先锋队。”有的公然说:“马列主义已经过时,几十年总念一本书,要有新的思维来指导。”还有的说:“一个国家,不管什么政党执政,都得把国家搞好,这就要保证这个党能吸引一大批有本事的人材。不许私营企业主入党,问题就大了。到那时,共产党没本事把国家搞好,就会有人另搞个党来代替共产党治理国家!” (这说明:资产阶级已经不满足于在经济上逐步抢夺主体地位,而且还要在政治上逐步抢夺执政地位,在时机成熟时再把共产党一脚踢开,彻底消灭公有制!) 2014年2月9日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