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家务童佣的奴役生涯
需要强有力的共同的声音终结贫困和虐待
卢卡桑娜·曼苏尔(Rukhsana Manzoor),巴基斯坦社会主义运动,拉合尔
在最近几周内,五名从事家务的女童佣的横死再一次凸显出猖獗的暴力和虐待对巴基斯坦儿童的威胁。这种情况已经达到了令人恐惧的地步。对家务童佣的殴打、虐待和性暴力侵害已经成为某种习以为常的事情。但这种有增无减的暴力和虐待迄今仍未被社会视为是一种犯罪。
巴基斯坦数以万计不满18岁的家务童佣处境正在不断恶化。父母和中间人将他们按月,多数情况按年,包租给他人。媒体有广泛报道(雇主)对他们的暴力行为。这些孩子中的绝大多数来自旁遮普邦那些最贫穷和最落后的地区。这些地区贫困缠身的家庭把孩子送到大城市的富人区。孩子们每个月可以赚取15至20英镑(约150元到200元人民币)的微薄工资。在某些情况下,他们会以一笔固定卖身费包给雇主三年或五年(租约奴役),这笔钱会一次性支付给他们的父母。三年的包租费用大概在150至300英镑(1500元到3000元人民币)之间。家长和中间人把这些处于弱势中的儿童留给雇主家庭任意摆布。这些年轻的孩子们每天需要工作14到18个小时——大多数时候没有任何合适的休息时间。对他们而言,口头和肉体的虐待与暴力是习以为常的一部分。他们甚至数月不能见父母一面。他们生活在最恶劣的奴隶制中。而年轻女孩则是最为脆弱的群体。她们还频繁面临性虐待和性暴力。
如果可怜无助的家长想要对这种虐待和暴力有所抗议,那么富有而有影响力的雇主则声称孩子们是小偷。他们会威胁把孩子交给警察而迫使父母忍气吞声。
折磨致死
最近有五个年龄在10岁至15岁之间的女孩因为被控偷窃现金和金饰而被雇主折磨致死。在两起案件中,家庭女童佣工还遭到了强奸和性虐待。所有这些情况都发生在拉合尔的富人区,拉合尔是巴基斯坦第二大城市。参与折磨和虐待这些女孩的人都是受过教育的中上阶层成员。
据媒体报道,2013年至少有21名家佣童工被折磨致死,这些案件主要发生在旁遮普邦。其中除了两人以外,其他全部是女孩。另一份报告指出, 在2010年1月和2013年6月间,有超过41例关于家务童佣遭到折磨的案例。其中一些儿童甚至被下毒。
由超过25家关注儿童权利的非政府组织组成的儿童权利运动(CRM)提供的数据指出,“据报告在2011年共有11宗儿童在工作场所遭受虐待的案件,令人震惊的是其中七人死亡。 2012年报道有八个孩子遭到虐待,其中两人死亡,六人重伤。 ”
巴基斯坦没有任何省份有法律禁止家务童佣,即使现行的童工和劳动保护法律也只是间接地规管童工问题。政府本应制定政策以保护弱势群体家务童工。但针对这些案例,当局却并不积极清查,而只是用一点可怜的赔偿金(Diyat)来息事宁人 。
毫无疑问,这个问题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集体声音。执政的巴基斯坦穆斯林联盟(谢里夫派)2013大选宣言中承诺,“制订或改进对妇女和儿童暴力虐待的立法。”同时也承诺“引入一个在透明的制度下为贫困家庭提供维持基本生活的收入支持计划,特别注重寡妇、孤儿和女童等群体”以实现社会保护。
废除童工是一个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政府可以根据现行的法律简单地“颁布法令”来依法制止家务童工,家务童佣(CDW)是“最危险的劳工雇用行为”,当局保额来只动动笔头就能给予一击。但到目前为止,(当局)无所作为。
根据巴基斯坦法律,一切强迫劳动和奴役都应到遭到禁止。但在现实中,它们仍在继续。巴基斯坦有超过1000万童工。童工是最严重的奴役和剥削形式。这必须被停止。工会运动和妇女权利运动应发动全国范围的运动反对这一令人诅咒的和残忍的做法。劳工运动和妇女权利机构应立即宣告家务童佣是奴役儿童中的最恶劣的行为,并要求对其全面禁止。
自1996年开始就已经进行无童工调查来确定全国童工的确切数字。但到现在为止仍然没有最新的可取的数字。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估计在发展中国家有六分之一5-14岁的儿童被雇为童工。在最不发达国家中,所有儿童中30%被雇为童工。国际劳工组织(ILO)估计,2012巴基斯坦童工人数超过1200万,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估计为大约在1000万左右。
巴基斯坦当局的立法史一直未曾善待家务童佣。在人口最多的旁遮普邦,1952年曾通过一项法律,并在1983年进行修订。但由于法律未曾“颁布”,因此一直未能生效。在信德省,儿童法案于1955年通过,但直到1974年才颁布生效!南亚次大陆第一份关于童工的法律是1930年在英国统治下生效的。印度修改该法,并在1986年引入了《儿童就业法》。巴基斯坦在1991年几乎就复制了印度这一法律。印度在2006年通过了《童工法》禁止家务童佣。在巴基斯坦政府立法权下放后,旁遮普政府于2011年推出《儿童就业法》。该法律禁止4种专业工作和确定34种职业为“对童工有危险的岗位”,童工从事这些工作成为非法。但是,家务童佣不在清单中其中。
仅靠一纸法律一事无成
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及其附属的《买卖儿童议定书》、国际劳工组织的第182项公约和巴基斯坦宪法,巴基斯坦联邦政府和各邦级政府应立即宣布家务童佣是一种奴役劳工,并将其在最恶劣的雇用童工清单上。根据2011年的旁遮普邦儿童就业法案(修订版)立即在全国范围内禁止列入取缔职业列表中的童工就业现象。
但仅靠一纸法律完全不能解决问题。全面落实法律可以改善这种情况,但它不能完全废除童工,尤其是家务童佣现象。现有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创造了这种丑恶,只有经济和社会条件实现根本的改变,并进行政治转型,才能根除滋养这种社会丑恶现象的土壤。童工问题直接与制造贫穷和饥饿的制度紧密相联。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制度为童工和贫困现象提供了发展的条件。废除童工、剥削、饥饿和贫穷的斗争与废除腐败的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制度的斗争密不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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