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如何会含有违反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内容? 中国的信息控制,有时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地步,例如我日记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只有我登录后才能看到,因为被封了: 尊敬的用户,由于该篇日志含有违反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内容,暂不支持外部访问。我们非常理解您在文章撰写过程中倾注的心血和急于将内容分享给朋友的心情,但为了保证能继续为您提供稳定的服务,希望您能理解。 您可以修改本文后重新发布或在对我们的判别存在异议时可申请快速审查。 这种封闭让我很不方便,投诉多次也未能得到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如何会含有违反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在法律实践中,却发生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能发表的闹剧。 我认为,这不是网易神经过敏,而是在中国宪法本身就是政治的敏感之处,中国许多公民权利往往只 能从宪法规定中找依据,中国的法律许多本身就含有违宪的成分或违反宪法的精神,官方却粗暴地强行实施,就像我今天才知道的《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以及实行多年的《信访条例》。如果按照宪法规定,公民是正义的,按照相关的某些法律,公民却涉嫌违法,在这种情景下,宪法话题就成了敏感性的话题,官方在内心不认同尊重宪法规定,当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 我再次表达了希望解除限制的请求,不知网易这回能否开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