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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开系列专题:四十四、农民人均纯收入

2014-1-27 00:10|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427| 评论: 0|原作者: 水陆洲 |来自: 东方红网

摘要: 改开系列专题:四十四、农民人均纯收入时间:2014-01-26 11:00来源:作者:水陆洲点击:129 次改开系列专题:四十四、农民人均纯收入 二000年八月十二日,《中流》第八期刊登曹晋杰的文章《“釜底抽薪”与“隔靴搔痒”——某乡党委书记一席谈》。文章说, 为了探讨从根子上纠正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我回到阔别多年的故乡。 我先来到乡党委,乡党委书记少年时在我代课的那所学校读过书,因为这层关系,我就开门见山说明来意,请他谈谈自 ...

改开系列专题:四十四、农民人均纯收入

时间:2014-01-26 11:00来源: 作者:水陆洲 点击: 129 次
改开系列专题:四十四、农民人均纯收入
 
 
      二000年八月十二日,《中流》第八期刊登曹晋杰的文章《“釜底抽薪”与“隔靴搔痒”——某乡党委书记一席谈》。文章说,
      为了探讨从根子上纠正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我回到阔别多年的故乡。
      我先来到乡党委,乡党委书记少年时在我代课的那所学校读过书,因为这层关系,我就开门见山说明来意,请他谈谈自己的看法。他沉思了一会,说:“这几年,上面年年讲减轻农民负担,文件发了一个又一个,说实在的,那都是隔靴搔痒,而不是釜底抽薪,所以收效不大。”
      我问:何谓“隔靴搔痒”?他取出了工作笔记,翻看了几页,说:要减轻农民负担,首先要弄清楚农民负担重在哪里。农民负担之所以过重,主要原因有三条:
      第一, 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水分太大。就以我乡为例,农民实际人均纯收入还没有过千,可县里已宣布全县基本达小康,周边的乡镇都上报农民人均收入三千多,我能开顶风船吗?虚报农民人均纯收入,造成农民负担不重的假象,为害极大。前不久,有媒体报道,苏北某县一个农村小学教师,被催逼“上交”的村官带人用刀子捅死,其原因就是这个村人均收入只有五百多,而上报是两三千,农民负担过重,缴不起而引起的。
      第二, 农村少数人暴富,以富掩贫。农民“上交‘是按人头、土地和人均纯收入计算的,极少数暴富的农民的收入,按全村人口一平均,多数低收入的农民水涨船高,负担自然加重。我调查一个村民小组,这个村民小组35户、140人,人均1957元,其中,养殖、运输、建筑、加工的8户,年收入23万元,人均8200元,除去这部分人口和收入,人均仅318元,而这部分人口仍要以人均收入1957元”上交“,负责能不加重吗?(所谓人均纯收入,究竟是在什么范围内计算?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还是以村为单位?甚至是以乡为单位?按人均纯收入“上交”,这不是杀贫济富吗?这种政策在什么范围内制定和执行的?是全国?或某省?或某县?)
      第三, 考核乡村干部政绩,是同农民人均纯收入挂钩的。这就是人们常说“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农民人均收入”吹“得越高,升官的机遇越大。尤其是村干部,他们的报酬是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根据计算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吹“得越高,他们得到的经济实惠也越多。客观上形成了”说谎有赏“,这也是农民负担过重的一个原因。
      听了乡党委书记这一番话,我来到自家村子里,又征询了左邻右舍的亲朋故旧,他们说的和他大同小异。这位乡党委书记临别时叮嘱我,他说:“我的这些话,只能对你这位教师讲,别的场合,我决不会讲的,要不,我的乌纱帽就保不住了。”我只好不讲时间地点,也不点姓名。
(为了“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了显示“政绩”以求升官,为了多拿奖金和补贴,都有必要刻意夸大农民的“富裕”程度,“提高”农民的人均纯收入!这样一来,就害苦了农民。)
 
      二000年九月十二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今天召开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强调,今年农民上交的提留统筹费不得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并且不得超过一九九七年的预算额。必须坚决做到“八个禁止”:
      (一) 禁止平摊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必须据实证收,不得向农民下指标,按人头、田亩平摊。
      (二) 禁止一切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也不得以检查评比的形式搞变相的达标升级活动。
      (三) 禁止一切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央和地方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恢复,仍在执行的要坚决停止,不得变换名目出台新的收费项目。
      (四) 禁止面向农民的集资。除农村的九年义务教育危房改造外,其他任何集资一律取消。兴办道路、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建设项目,不得向农民集资。
      (五) 禁止各种摊派行为。在农村开展保险业务、合作医疗、报刊制订,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摊派。
      (六) 禁止强行以资代劳。
      (七) 禁止在村里招待下乡干部,取消村组招待费。
      (八) 禁止用非法手段向农民收款收物。要严格规范税费征收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到农民家里拉粮食、牵牲口、搬东西。
(以上“八个禁止”,实际上就是现在农村中天天在干的,从而造成农民“负担过重”,有些地方甚至逼迫农民揭竿而起,使政府和农民的矛盾达到异常尖锐的程度!)
 
 
 
水陆洲    2014年1月26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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