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着重提到“民治”这个词,是受到三点的触动:第一是在整整150年前,林肯发表了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说,强调建立“一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第二是右派指责毛泽东的狼烟又起,其中就包括了指责毛泽东“没有兑现承诺”,什么承诺呢?毛在69年前说要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来建设国家;第三是宋彬彬的道歉。随着后面的分析,这个对毛的指责不攻自破。 当把所有这些联系到一起,自然要问,今天的中国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国家、怎样的社会?当发现今天的中国已经蜕变成了资本家所有、腐败官僚所治、打死卞校长的太子党所享这样一种社会的时候,再回过头看毛周与刘邓冲突的实质,考量“民治社会”的真义,缅怀老一辈的艰难和遇到的重重阻力,真是令人悲从中来! 历史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像毛时代的中国那样,实现真正的“民有”。这种“民有”就是资本家“没有”、地主“没有”、官员也“没有”,而是“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因而,这是一个高度民有的或称做普遍民有的国家。 历史上鲜有国家能像毛时代的中国那样,实现真正的“民享”。民享是要用一系列指标来衡量的,概括地说,毛建立了一个税率为零、基尼系数甚小、政府取之于民百分之八十以上用之于民的国家,因而,这是一个高度民享的国家。 有人吐槽说“全民所有等于全民没有”,冒一听有点道理,貌似不采取变现、不采用“打土豪分田地”的方式把全国的所有资源统统分给民众,“全民所有”就是一句空话。这些人缺乏比较。试问,你们在毛时代享受着零税收和免收费,凭的什么?难道不正是拜公有制所赐吗?你们今天乖乖的交付“五费一税”,并且税种费类越来越多,占收入的比例越来越大,不胜其烦又不胜其重,真的一点脾气都没有?所有制变了,个人在所有制中的地位变了,才会如此。可见“全民所有等于全民没有”全然一句脑残昏话! 不过,要问毛泽东实现“民治”了吗?我认为没有,原因是被破坏了。 毛泽东一生致力于转型,就是把历来的官绅统治转到大众治理的轨道上来,建立一个民治的社会。毛因之声名鹊起、也因之怆然倒下,整个历程一波三折,波澜壮阔。而卞仲耘就是在这个转型中,被反对转型的坏人给打死的。在未来的民治中国的“先贤祠”里,应该给卞女士立牌位。 早年毛泽东是梁启超的信徒,他走上近代中国的政治舞台,崭露头角有三件事:一是带着赤手空拳的学生兵缴了外乡来到长沙的军阀的三千毛瑟、二是“驱张运动”,三是提出“湖南自治共和国”。这三件事无不带有地方自治和“兴绅权”(梁启超)的印记。在当时统治中国的是所谓“四绅”(官绅、士绅、商绅和乡绅),就是今天的“精英”,兴绅权就是倡导精英政治,绝非他在晚年矢志不渝推进的民治。 毛泽东从对四绅的毕恭毕敬,到体悟到“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从对苏联“一边倒”,到“不能盲目照搬苏联”、必须“以我为主”地探索建设道路,避免走斯大林模式的老路,他是如何实现这一转变的?这里无从一一去细究了。有一点,即毛在革命战争年代与王明等“国际派”的斗争焦点,就是围绕“独立自主”还是“听命于国际”,这显然是其一生所秉持的自治理念的自然延伸;当延伸下去到达某个节点的时候,也就发展出了民治的思想,完成了思想的转型。从建国后的实践来看,毛希望建立的民治社会,与传统的官绅本位有着本质的不同,其特征是: ● 在绅权下,社会是由传统宗法和法律框架下的精英所主导,而毛泽东的民治社会理念由民众主导,在那里“人民主权”被抬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毛称之为“大民主”即直接民主。在那个社会里,精英接受民众的监督,而民众可以藐视精英,一如今天的网络; ●“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社会秩序靠“自觉了的”民众来维持。人民内部矛盾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认错-检讨-改正,目的是教育人而不是惩罚人,敌我矛盾交公安司法处理; ● 军队对外,不作为统治工具(在大多数国家是统治工具); ● “自觉”就是“主人翁意识”,即毛经常说的“要看得起自己”“相信自己”“自己总结自己”“自己批评自己”“自己管理自己”“自己革自己的命”……。“主人翁”不意味着统治,主要是参与,被赋予了参与社会运作和管理的权力; ● 参与的途径是加入各种群众组织、参加群众运动和“三结合”,工具是“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以此来监督官员和干预行政。在特殊的时期如“文化大革命”,在推倒了党委和工作组之后,由学生、工人组织文化革命委员会(或文化革命小组、文革代表会议)作为“最高权力机关,这些成员不是由谁来指定,要由群众来选举,……大家再无记名投票。……代表选举了以后,是不是要一辈子当下去呢?不是的。今天发现了他们不称职的,可以随时撤换,由群众来撤换,由群众重新选举别的人代替他。”(陈伯达在北京大学的讲话,1966年7月26日) 这实际上臻达了完全的民治 —— 巴黎公社原则,远超林肯。 这种民治的最大好处是遏制精英(必然要发生的)腐败,最大缺陷是由于同质性太强,容易受到煽动和利用,在法制跟不上的当口、容易形成局部的“暴民现象”。文革中的“西纠”和“联动”就是暴民典型。这两个由高干子弟为主体、凌驾于所有“红卫兵”之上的法西斯组织,虽是在师大女附中打死卞校长之后才成立,但一切迹象显示,“卞案”的凶手(一群高干子弟)后来加入的就是“西纠”和“联动”。打死卞校长是他们借工作组撤出之机,打出“血统论”横空出世,以“唯我独革”和抢夺权力的面目出现,制造出的一起“污名化”文革的事件。很多人至今连这简单的历史事实都不清楚、看不明白。 综上: (1) 毛时代的中国是一个高度民有的国家; (2) 毛时代的中国是一个高度民享的国家; (3) “全民所有等于全民没有”是一句不经过大脑的昏话; (4) 毛、刘分歧的实质,是毛要民治、刘要人治(“官治”); (5) 毛泽东终其一生建立民治社会,结果被破坏了,失败了; (6) 卞仲耘是被反毛的顽固派打死的; (7) 毛的理想是“巴黎公社原则”,远超林肯的民治; (8) 民治的好处是遏制精英腐败,坏处是易被钻空子、出现暴民; 在上述的基础上来看宋彬彬道歉,不能说没有正面意义: (1) 促使人们去了解真正的“文革”,明白文革是为底层人说话办事和掌握权力,是推倒官治建立民治。弄清了大致脉络,就不会跟在南方系、ccav后面,被卖了还帮着数钱; (2) 卞校长究竟被谁打死?肯定会得到追究。宋彬彬不是捅了“文革”的伤疤,而是捅了太子党的伤疤。还原这段历史真相,有助于为文革正名; (3) 重要的是触动人们去冲破官僚资本阶层(以当年的西纠联动为代表)的束缚,使中国回归“人民主权”,建立民治社会,尽管,路还很长。 铃兰台 2014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