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体制改革需要提上日程 事实上,我们在欧洲的危机中可以观察到:能够有效地使用这种集权就变成最好的模式了,大部分情况是危机与国家能力的丧失直接相关。希腊危机、葡萄牙危机,与国家濒临破产、丧失管制能力是一体两面。意大利摆脱了经过选举而产生的腐败政治人物,代之而起的是一个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却在很大程度上受欢迎的专家担任总理。相反,如果为更加集权而欢欣鼓舞,以为这是摆脱了新自由主义的逻辑,而看不到集权背后的动力正是市场扩张的话,对于当代世界的认知会出现误判。在这个条件下,政治的问题仍然是核心的问题。其中的关键是,普通劳动者、普通的公民通过什么渠道可以参与政治,普通人的社会权利和政治权利在政治决定、经济和社会政策的形成过程当中到底怎么能够得到保障呢?群众路线是一个宝贵的传统,但弄不清当代的政治和经济状态,就很可能只是一句空话。 需要根据今天资本主义经济与国党化条件这两个最基本的现实(一是以金融资本、资本市场为中心的市场经济,二是与国党化相配合的经济政治形态),考虑政治改革的问题。在这个条件下,运用中国既有的政治资源包括制度资源,对国党化政治结构形成约束、监督、质询,扩大普通人民的参与权,应该成为政治改革最基本的方向。这不是一般意义的多党制。事实上,冷战时代的那种政治形式的差异——如一党与多党等——的重要性已经大幅度下降(但并非全不重要),现在的真正问题是政治形式与社会形式的脱节,我称之为代表性断裂,即政治体制,无论以什么名义,都缺乏清晰的代表性。这是政党国家化的结果之一。毛泽东在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时曾论述过群众路线,他强调要鼓励人民的自治团体,因为如果人民没有自治团体,普通人民参与政治生活就是一句空话。此次决议第十三章讲社会治理,社会自治这一部分基本没有论述。有没有普通人民的政治性组织,比如工会、农协等不同的共同体,直接参与政治协商,我认为这一问题已经变得非常必要。这不同于竞选加上多党制的模式;在当代条件下,这些模式早已危机重重,它们不可能是我们的未来。如何通过制度性的改革,促进并保障普通的公民和劳动者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参与政治进程,不但捍卫自己的权利,而且也形成公共生活,是政治改革的核心问题。现在需要真正地完善政治协商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仅是全国的政治协商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且是每一个层级的“两会”制度都需要完善,这个完善和改革的方向是加强和促进公民与国家之间的互动,而不是通过市场制度的主宰,让公民远离政治领域。在这方面,地方性的公共领域的形成尤其重要,因为它直接涉及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条件。 这也提出了新的知识和思想的挑战。资本主义的市场化和全球化的规模从来没有达到过今天这个程度,社会管理的复杂性和可能性也都没有达到今天的程度,一方面高度的复杂,但另一方面高度的简化。从美国斯诺登事件可以看到,美国通过网络可以监控全世界,通过网络等途径可以掌握所有公民的基本状况,对于美国而言,管理变成一个非常简便的技术监控过程。在这样的技术条件下,一个新技术意义上的监控社会正在形成。正因为如此,在这个意义上,如何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如何确保人的尊严,是一个尖锐的挑战。我们有理由比其他国家做得更好,而不是以这些国家为模本进行改革。 《决定》的另一个线索是法治。依法治国,建立法治社会,现在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目标。这是大的方向,但我们还要讨论法的边界问题。并不是所有问题都是法内的问题。构成社会共同体的基本要素,道德的、伦理的、审美的、信仰的或者是其他情感的部分,并不统统隶属于法的结构。如何对这些领域进行仔细的界定,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际的问题。一个好的社会并不只是法的结构,而首先是一个社会。更重要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的结构是以市场和产权为中心的,它越来越像是一个经济体的结构,而不是一个具有历史传统、包含着丰富习俗和人情关系的社会。在这个意义上,从根本上来质疑以增长为中心的发展模式问题,也包括了不同的社会理解。很多年前我跟许宝强等同事合作,编辑出版了《发展的幻象》和《反市场资本主义》等书,早已提过这些问题。如果只是以新自由主义的经济纲领和凯恩斯主义的福利纲领加以拼凑,不可能提供应对当代挑战的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 《决定》提出了一揽子改革的方略,力度之大,让所有人印象深刻。改革的最终问题是:我们要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中国的经济改革、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都不可能回避这个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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