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美国来说,它只所以敢一而再再而三地侮辱中国,逼迫中国退让,还因为美国在中美建交谈判中看到了中方的底线,那就是要不顾一切(包括主权)地维持与美国的关系。很显然,美国可以继续对台出售武器就是可以继续干涉中国的内政,侵犯中国的主权。有了这一条,美国承认只有一个中国就是虚的,而搞两个中国才是实的。问题的另一面是,中国也只是口头上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在客观上却迎合了美国的两个中国政策。因此,我们不能不得出结论,中美建交公报留下了两国论的隐患。 固然,我们可以理解邓小平是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考虑出发作出对美重大让步的,但是这样处理实际上是把改革开放与统一祖国对立了起来。如果我们意识到在1978年时中国曾经处于有能力影响中美苏大三角的主动地位,如果我们考虑到对外开放也可以先从对英、法、德等国开始,那么中国是否有可能不急于与美国建交,以中苏缓和的态势逼迫美国改写谈判底线,放弃对台军售,从而实现中美关系正常化呢? 三、《与台湾关系法》为两国论奠定了基础 如果说中美建交公报还只是为两国论留下隐患的话,那么其后不久美国参众两院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则奠定了两国论的基础。 中美建交公报公布后,美国国会许多议员想当然地以为,美国接受了中方建交的三个条件(断交、撤军、废约),就是丧失了美国干涉中国内政的权力,出卖了台湾利益,使台湾暴露在中国的武力进攻之下,担心建交之日就是台湾遭到进攻之时。对此,卡特总统强调美国从北京那里得到了“实质性”让步,例如防务条约不是废除,而是终止;其他协议继续有效;中国政府不反驳美国希望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单方面声明;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美国可以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关于台湾是否会遭到军事进攻,卡特总统相信(1)中国没有军事能力去进攻台湾;(2)台湾的军事能力已经大大加强;(3)为确保台湾的军力优势,美国将继续出售武器;(4)中国目前的主要考虑是实现四个现代化,改善与西方的关系,没有意愿进攻台湾。在1979年2月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卡特总统甚至公开宣称:“如果我们觉得台湾面临不必要的危险,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止未来总统和国会采取行动,我们可以在台湾和中国大陆之间布置美国太平洋舰队。而且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防止未来总统和国会决定参战,如果他们选择这样做,来保卫台湾人民或这个世界上其他一些我们有义务保卫的国家和人民的话。所以,我们仍然有绝对的灵活性来处理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情。”[9] 也就是说,美国没有放弃干涉中国内政的权力,没有“出卖”台湾。的确,在这一点上,情绪激动地反对中美建交的国会议员和冷静的卡特总统是完全一致的。只不过在与中方谈判时,美方没有说得这样清楚,留了很多埋伏而已。面对国会的质疑,卡特总统终于将这些埋伏和盘托出。按理说,中方谈判人员应该本着“从最坏处着想,争取最好结果”的原则对这些埋伏有充分认识。事实上直到12月13日以前,黄华外长也的确是这样做的。 经过卡特等人的解释,国会认识到这份建交公报的确是一个外交上的大胜利。问题不在于否定中美建交,而在于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与台湾的实质性关系,这就有了《与台湾关系法》的出台。《与台湾关系法》规定:美国的政策是(1)保持并促进美国人民同台湾人民,以及同中国大陆人民和西太平洋地区所有其他人民之间的广泛、密切和友好的商务、文化和其他关系;(2)宣布该地区的和平和稳定符合美国的政治、安全和经济利益,并为国际上所关切;(3)表明美国决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是基于台湾的前途将通过和平方式决定这样的期望;(4)认为以非和平方式包括抵制或禁运来决定台湾前途的任何努力,是对西太平洋地区的和平和安全的威胁,并为美国严重关切之事;(5)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6)使美国保持抵御会危及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任何诉诸武力的行为或其他强制形式的能力。在政策的执行上,该法案声称:一旦出现任何足以危及台湾安全的情况,美国将“依照”其“宪法程序”来决定美国应付任何这类危险的适当行动[10]。在台湾的地位问题上,该法案实际上把台湾视为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将台湾与主权“国家”相提并论。[11] 1979年3月13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邓小平随即一针血见地指出,《与台湾关系法》的最本质的一个问题,就是“实际上不承认只有一个中国”。[12]而卡特则辩称:“该法与我们在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系正常化时达成的谅解是一致的。它反映了我们承认该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4月28日,中方正式照会美国,指出:“《与台湾关系法》实质上是继续把台湾当作‘国家’,把台湾当局当作‘政府’,它的许多条款都违反了中美建交公报的原则。”“如果美国方面在台湾问题上不恪守两国建交协议,而怀有继续干涉中国 内政的图谋,这只会给中美关系造成损害,对中美任何一方都不会带来好处。”[13]美方则复照解释:(1)《与台湾关系法》“并不认为台湾是一个国家,而且事实上提到同台湾当局的政府间的关系已告结束。”(2)关于美台间的条约和协定,该法只是“把我们在关系正常化时说过的话付诸实施”。(3)该法“对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所表示的期望”也是与美中建交声明相一致的。[14] 可见,中方对美方口头上讲“一个中国”,实质上玩弄“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对华政策是清楚的。但是由于在中美建交公报中已经作了实质性的让步,在批驳《与台湾关系法》时就显得苍白无力。不能不承认,美方复照是与中美建交公报和相应的美方声明相容的,《与台湾关系法》的绝大部分只不过是把公报中所体现的美方意图变成法律而已。 当然,这时候中国仍然有机会以中断中美关系为底线,给《与台湾关系法》施加巨大压力,至少使其稍作收敛。因为《与台湾关系》法的若干条款明显超出了建交公报的解释范围,例如该法明显地赋予美台间联系的非官方机构以“官方性质”,如部分“外交豁免权”等。但是,由于中方始终将抗议停留在口头上,没有采取任何对美国利益有直接威胁的行动,《与台湾关系法》很快就稳稳当当地成为美国处理中美台关系的一块基石。不难看到,由于《与台湾关系法》实际上奉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原则,它自然而然地为台独势力的壮大撑起了一片广阔的天空。 四、《八·一七公报》并未解决对台军售问题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中方希望自己的让步能换来美方的自我克制。邓小平在1981年6月接见美国国务卿黑格时曾经警告美国:“武器仍然是敏感问题”。“中国一直在忍耐,但也有个限度。如果美国做得过火,中美关系可能会停止不前,甚至倒退。”[15]但是,美国政坛强大的反共亲台势力则从中国的让步中尝到了甜头,更加毫无顾忌地扩大对台武器出售。美国想探一探中国的忍耐限度究竟在哪里。 1980年大选后,以反共亲台著称的共和党领袖里根上台执政。里根一改卡特政府的对苏缓和战略,主张以实力对抗苏联,而不是依赖与中国的某种战略合作,因此里根主张提升美台关系。时值国会讨论是否向台湾出售更先进的FX战斗机,里根当局显然倾向于批准台湾的此项要求。尽管美国国防部的评估结论认为“台湾并不需要FX飞机来满足其防务需要”,但里根却决定搁置国防部的报告[16]。这一事态的发展引起了中方的高度重视。《人民日报》发表了评论员文章说:“美国政府不仅扬言准备向台湾出售武器,而且还考虑在这方面采取升级行动,甚至一再扬言中国政府无权过问。这就增加了问题的严重性,使问题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文章质问:“美国对中国领土台湾究竟抱有什么样的意图?美国这样无视国际关系准则,这样侵犯别国主权,干涉别国的内政,叫不叫霸权主义?”[17]此前,黄华外长正式向美国设定三个缓解双边关系的条件:1)美国要答应对台武器出售不许超过卡特行政当局时的水平,2)美国答应逐渐减少对台出售武器,3)设定最终结束武器出售的时间表。否则北京将降低在华盛顿的外交规格,将它降至联络处级,或撤回大使馆,终止中美关系正常化。这样,美国似乎碰到了中方忍耐的底线,一场斗智斗勇的较量势在必行。从1981年12月到1982年8月,中美双方进行了一系列谈判。谈判开始并不顺利,特别是1982年4月美国政府又单方面决定向台湾出售一批武器零配件,而中国也再一次对这一“侵犯中国主权的行动”向美国提出强烈抗议。[18]谈判陷入了僵局。 这时,一个以后反复出现的摆脱僵局机制形成了。美方派一名高级官员到中国访问,中方领导人接见,表示希望求同存异,不搞对抗,从而悄悄地实现后退。1982年5月,美国副总统布什访华,赵紫阳、邓小平分别接见。邓小平称布什为“中国的老朋友”,要求“美国领导人必须承诺在一定时期内逐步减少、直到全面终止向台湾出售武器,至于承诺的方式和措辞可以商量。”于是,中美双方又一次坐到谈判桌前,商量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措辞。这就有了著名的《八·一七公报》,其关键条款的措辞如下:“美国政府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在作这样的声明时,美国承认中国关于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一贯立场。”[19]这段文字的巧妙在于,它既满足了中方向老百姓交待在外交事务上的强硬立场,又满足了美国通过玩弄文字游戏,继续保留任意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权力。那么,美国是怎样玩弄文字游戏的呢?首先,美国调高了出售武器基数,以对台军售最多的1979年(5.87亿)为基准,并将其折算成1983年的美元,8.3亿美元,由此确定1983年的对台军售标准为8亿美元。其次,里根对武器性能的限制也作了令人哭笑不得的解释,他说武器性能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的水平应该作这样理解,如果台湾可以在1979年购买到美国武器系统仅落后于最先进武器五年水平的武器的话,它就可以在1987年购买到美国1982年水平的武器。这将意味着美国仍然可以不断提高对台军售的先进性。事实上也是如此,1983年,美国卖给台湾SM-1舰对空导弹等更先进的武器。1984年又卖给台湾C-130运输机等,1985年又卖给台湾262枚CHAPARRAL地对空导弹。再次,里根当局认为,公报只限制对台军售,没有限制对台转让军事技术。根据这一解释,1986年华盛顿允许美国数家公司帮助台湾生产经国号战斗机。1987年又卖给台湾生产FFG-7Oliver Hazard Perry级驱逐舰的蓝图和关键数据[20]。更加蛮横的是,美方关于“美国承认中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一贯立场”中“这一问题”的解释,不是象中方正确理解的那样,“这一问题”指美国最后停止出售武器,而是把“这一问题”解释成台湾问题的最终解决。这样一来,美方就将该条文解释成:只要台湾问题不解决,美国就要继续给台湾出售武器[21]。 由此可见,《八·一七公报》也没有真正解决对台武器出售问题,中方给美方在措辞上留出了足够的解释空间。事实上,作为对《八·一七公报》的美方解释,美国在公报发表的当天即向台湾当局作出六点保证:(1)不设定终止对台军售的日程表,(2)任何对台军售不事先与北京磋商,(3)不在北京和台北之间扮演任何协调角色,(4)不重新修改《与台湾关系法》,(5)不改变关于台湾主权的立场,(6)不施加压力,迫使台北与北京谈判[22]。因此,我们不得不认为,这一公报的达成仍然体现了“中国得面子,美国得里子”的中美交往模式,是中方又一次软弱无力的抗争。 五、苏东剧变后美国日益明确地支持两国论 1985年3月,戈尔巴乔夫当选苏共中央总书记,根本上改变了苏联外交路线。从那时起,美苏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苏联作为美国战略敌手的意义大大下降,相应地,中国作为美国遏制苏联的盟友意义日益淡化。苏东剧变后,形势进一步变得对中国不利。在柏林墙的轰塌声中,美国和西方高声庆祝出乎他们意料的辉煌胜利,并重新审视全球形势,制定新的全球战略。1990年9月,美国总统布什提出了“世界新秩序”的美国全球新战略构想,声称要在全世界推行美国和西方的价值观,在美国的领导下建立一个“政治和经济自由、人权和民主制度盛行”的国际体系,而其军事战略的重点则将转移到防止和对付足以对美国利益构成威胁的突发事件[23]。在美国统治精英看来,凡是不符合甚至挑战这一“世界新秩序”构想的国家、地区、组织和思想文化,都对美国利益构成威胁,都是美国的明显的或潜在的敌人。布什提出这一战略时正值伊拉克入侵科威特之时,其意图在于借轰炸伊拉克来为“世界新秩序”奠基[24]。这一构想得到了美国统治精英的一致认可,并通过海湾战争告诉了世界。克林顿总统接任,换了一个不那么露骨的口号:“参与和扩展”。但仔细看起来,仍然是布什总统“世界新秩序”那一套:所谓“参与”,即要保持美国在世界新格局中的领导地位,所谓“扩展”,就是要在全世界扩展美国的“民主制度”。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安东尼·莱克解释,“扩展”即扩展市场经济制度、美国的价值观念与世界自由民主力量。根据这一总目标,他将世界上的国家分为四类:“民主国家”、“基本民主国家”、“转折过程国家”和“无赖国家”。对前二类国家美国将与其合作、加强协调,对于第三类国家,即剧变后的苏东各国,美国将采取措施巩固其变化,对于第四类国家,美国将从外交、经济、军事、技术上采取孤立政策。[25] 那么中国属于那一类呢?很不幸,中国事实上被看作第四类国家。苏东剧变后,中国既失去了对苏冷战的战略价值,又是剩下为数不多的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和民主集中制,不认同美国的价值观念,还是一个有潜力挑战美国全球战略绝对优势的国家。因此,美国政治和传媒精英一致认定,中国是美国冷战后有待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八九年北京的政治风波为契机,美国舆论开始了延续至今的妖魔化中国的时代,其间虽有起伏,但总体趋势则愈演愈烈。新华社记者李希光在揭露了美国舆论妖魔化中国的事实后,总结了美国妖魔化中国的十二大目的:1、为全球西化服务,制造全球西化的舆论一律的窒息空气。2、使中国“南斯拉夫化”。3、为全球霸权服务。4、让美国公众脑海里充满了关于中国的虚假信息。5、在公众中煽动仇华情绪。6、影响美国政府的对华政策。7、联合美国国内各界势力与中国作对。8、在国际社会孤立中国。9、阻止中国入关。10、扩大中国具有西方思想的队伍。11、利用中国问题整顿美国的政党。12、重新回到麦卡锡迫害时代[26]。李希光希望,美国记者能够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停止对中国妖魔化。但是,一场全国范围的、历时如此长久的妖魔化中国运动决不是少数保持公正的记者能够摆脱的,它只能被理解为蓄意操纵、纵容的结果。这一妖魔化运动实际上反映了美国已经将敌视中国作为其基本国策。 当然,舆论只能起到动员美国和西方各国民众支持实行对中国实施孤立、遏制、颠覆政策的作用。真正要达到这一目的,需要评估政策形势,需要有可操作的政策工具,而且还需要考虑使用这些政策工具的现实可能性。美国实施对华颠覆战略的主要政策工具有哪些呢?第一项是人权,这既是美国标榜的自由世界的价值观,也是结成国际反华统一战线的大旗,对于扶植中国内部亲西方的反政府势力有重要作用;第二项是经济制裁,特别是威胁取消最惠国待遇,因为中国强调以经济为中心,这一威胁还是很有效的;第三项是台湾、西藏问题;第四项是随时挑剔中国任何不符合国际公约或国际惯例之处。 根据美国对形势判断以及政策工具的不同组合,我认为,九十年代以来美国的对华政策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八九年北京的政治风波到克林顿执政初期。这一阶段可称为全面遏制时期,其特点是美国统治集团高估了中国演变的可能性,一味地强调制裁、封锁、孤立,使用一切可用的政策工具,而不顾这些工具是否有效,以致其中少数几个懂得“中国问题”复杂性的反共老手如尼克松、基辛格和总统布什等都得纷纷提高反华调门,以争取政治正确性。北京政治风波给了美国推行人权外交的一个极好的机会。1989年6月6日,美国参众两院全票通过谴责中国政府的决议案;随后,中美间的军事、科技、核技术等方面的合作相继中止;6月20日后,布什政府又宣布第二批制裁措施,停止中美高层互访,阻挠国际金融组织对华贷款等;6月29日,众议院全票通过新的制裁中国的修正案,增加了一系列想得到的制裁措施;7月14日,参议院通过实施经济制裁修正案,除一系列具体措施外,还建议重新审查是否继续让中国享受最惠国待遇[27]。与这些制裁案相呼应的是,美国舆论开始了妖魔化中国的时代。当时的调查表明,对中国抱有好感的美国公众已经从1989年2月的72%下降到7月的31%[28]。更为严重的是,美国开始将台湾问题与西藏问题作为西化和分化中国的重磅炮弹。1989年6月后,美国开始明显提升美台关系的官方化程度,用更强硬的措辞要求中国放弃使用武力,美台高级官员频繁互访,1990年,美国开始重新支持台湾改变名义加入关贸总协定和其他国际组织,支持台湾扩展国际生存空间的行动[29]。最明目张胆的是,美国对台军售猛增。据统计,美国1990财年的对台军售额为5.1亿美元,1991和1992年均为4.7亿美元,但到1993财年却猛增到66.2亿美元。在1992年布什总统批准的对台军售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有150架F-16A/B型战斗机,和4架E-2T预警机[30],这将大大提升台湾的作战能力。与此同时,藏独分子也大受青睐。1991年4月16,布什总统接见达赖;4月18日,参议院通过支持西藏“自由和人权”的决议案;10月,布什签署的国会对外制裁法中,将西藏称为“被占领的领土”[31]。 以上种种进一步说明,冷后结束后,中国重新被美国定位为敌人,而台湾重新获得了冷战前期的对华战略包围圈的桥头堡地位。遗憾的是,中国方面对此并无足够的认识,仍然一厢情愿地强调“中美关系只能搞好,不能搞坏”[32]。这样,就把自己置于打躬作揖陪不是的被动地位。本来,处理北京政治风波是中国的内政,美国指责、制裁中国政府的行为是粗暴干涉了中国内政。中国就从来没有因为洛杉矶暴动或校园枪杀案等类似事件而谴责美国侵犯人权。因此,中美关系恶化的责任在美国,而不在中国。但是,美国不怕搞坏中美关系,而中国害怕搞坏中美关系。这样,中国不但不敢针锋相对地批评美国干涉中国内政的行为,而且还好象真做了什么错事似地,在伊拉克和军控等问题上无原则地满足美国的要求,从而求得美国的原谅,解除制裁[33]。 但是,美国主流政治并没有因为北京的低姿态而改变颠覆中国的基本战略。克林顿在竞争演说中象一条疯狗一样攻击布什的对华政策还不够强硬,还在“袒护中国”。他说,对美国而言,“这种忍耐在冷战时期也许是有意义的,那时中国是一支抗衡苏联的砝码。但是现在,我们的对手已经认输,再打中国牌就毫无意义。”如果他上台,将“决不会姑息从巴格达到北京的暴君”[34]。就这样,靠着充满仇恨的反华腔调,克林顿当上了总统。为了履行竞选诺言,克林顿执政伊始,就“创造性”地把人权问题和最惠国待遇挂钩,创立“自由亚洲电台”,并以中国违反人权为名阻挠中国申办2000年奥运会,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提出“中国人权状况”决议草案,要求中国遵守核不扩散条约和导弹技术控制制度,从而把美国西化、分化中国的政策推向新的高潮。最富戏剧性的是美国一手制造的所谓“银河号事件”,美国声称掌握可靠情报表明,中国货轮“银河号”装载化学武器前体硫二甘醇和亚硫酰氯,要求检查,并出动军用飞机和舰艇,在公海上对“银河号”进行跟踪和监视。迫于美方的淫威,中方同意检查。结果证明,确无此两类物质。中方要求美国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而美国政府却表示“无歉可道”[35],扬长而去。 以银河号事件为契机,美国政界开始反思一味对华强硬政策,认识到中国还不会象苏联东欧那样很快被攻倒,还得要慢慢来,从长计议,在“接触交往”中对中国“施压促变”[36]。而且克林顿已经使出了浑身解数,也对得起竞选演说时的许诺了。于是,美国向中方通报了新的对华方针,递交了克林顿致江泽民的亲笔信,表示希望同中国接触。对美国之鹰伸出来的橄榄枝,中国政府完全有理由不接受。美国做了那么多伤害中国主权和中国人民感情的事,是一封信可以补偿的吗?如果美国真的要化敌为友,就应该纠正自八九年以来的所作所为,最起码也应该就刚刚发生的“银河号”事件作出道歉和赔偿,才能表示有最低限度的诚意。但是,中国手软,山姆大叔一招手,中国的手也就情不自禁地递了上去,然忘记了满脸青一道红一道的手指印。于是,以1993年11月在西雅图亚太经合组织非正式会议期间的克江会谈为标志,中美关系进入九十年代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是克林顿政府实行对华接触政策的时期。所谓接触政策,前总统布什阐述得最为坦率:“要影响中国,就不能孤立中国,如果取消与中国的贸易,中国也将取消与美国的各项合作。”也就是说,接触政策和遏制政策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服务于改变中国社会制度的目标,只是方式不一样。而且接触不排除遏制,为了更好地遏制就必须保持接触,以便评估遏制措施的效果,保持“压而不裂”的渐进影响;而要使接触政策有效地服务于西化、分化中国的目标,也必须保持遏制力量。但是,毕竟接触政策和全面遏制政策有区别。首先是形势的估计不同,接触政策认识到中国的和平演变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全面遏制政策则寄希望于中国很快象苏联一样瓦解,因此接触政策更加现实;其次,全面遏制政策在治目标和经济目标之间的矛盾比较大,例如如果取消最惠国待遇,会使中国的大批订单落入西欧和日本手中,损害美国公司的经济利益;而接触政策则主张最惠国待遇与人权问题(即改变制度问题)脱钩,因为经济往来本身就是改变中国社会制度的最大力量;第三,接触政策并不是不把中国当敌人看,不保持遏制手段,但是不再以最惠国待遇为主要政策工具,而是以支持台湾、西藏等民族分裂主义势力为主要手段,辅以增加新的人权战略。这是九十年代美国对华政策第二阶段的要害,即以增强对民族分裂主义势力为手段,减弱经济制裁,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美国颠覆中国的既定战略,并协调美国的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 关于这一关键性转变,美国传统基金会(与共和党关系密切),以及进步政 策研究所(与民主党关系密切)这两个思想库有着惊人的一致。传统基金会于1993年上半年发表了题为《结束美国对华政策的混乱》的报告,建议政府应该“永久性地和无条件地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但是,同时应该“使在台湾的中华民国获得更多的国际承认”[37]。1994年5月,进步政策研究所发表了题为《重新开始:从最惠国待遇到面向未来的对华政策》,共提出了12条政策建议,其中的要害是:第一条,将最惠国待遇与人权问题脱钩;第七条,通过“提高同台湾的关系”表明“对中国民主的支持”,包括内阁级经济官员的接触和“同北京探索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允许台湾加入联合国体系”的可能性;第十一条,在北京和达赖喇嘛之间,促进第三者的“调停”。 正是根据这一两党共识,美国一方面于1994年5月宣布将人权问题与最惠国待遇脱钩;另一方面却紧锣密鼓地“提高同台湾的关系”。1993年7月,美参议院外事委员会通过一项由默考斯基发起的修正案,给《与台湾关系法》第三节增加一款,即取消对美售台武器质量和数量上的限制;1994年2月,美国国务卿克里斯托弗称,《与台湾关系法》在法律上优先于1982年公报(即八·一七公报);1994年4月,美参众两院通过默考斯基修正案称《与台湾关系法》第二节和第三节效力优于美国的政策声明;1994年6月,美参议院通过决议,敦促克林顿政府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1994年9月,克林顿政府调整对台政策,宣布美国将与台湾当局进行更高一级的接触,允许台湾高层领导过境,允许两国高级官员互访,同意台湾驻“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台北驻美经济文化代表处”;1995年4月,美众议院就台湾加入联合国问题形成“众议院共同决议案”,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1995年5月,美参众两院以全票通过邀请李登辉访美。[38] 有意思的是,美国一方面全力提升美台关系,加速台湾独立进程,另一方面却仍然声称,同意李登辉访问,“不意味着美国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或政策发生了任何变化。”[39]到了这个地步,任何所谓中美“建设性关系”都无法遮掩美国敌视中国的意图。1995年5月23日,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指出,如果有人以为“中国有求于美国,会在台湾问题上吞下苦果”,那只能说明其“对历史和现实的无知”。为了维护国家主权,“中国政府和人民准备面对任何挑战!”[40] |
E_mail: [email protected]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