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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开系列专题:二十八、刮起一阵鼓吹私有制的狂潮

2014-1-12 00:15|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066| 评论: 0|原作者: 水陆洲 |来自: 东方红网

摘要: 改开系列专题:二十八、刮起一阵鼓吹私有制的狂潮时间:2014-01-11 18:25来源:未知作者:水陆洲点击:137 次 十五大召开前夕,在中国刮起一阵鼓吹私有制的狂潮。 一九九七年八月五日至九月十六日,《中国经济时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发表了一系列文章中心是鼓吹所谓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文章。正值十五大召开前夕及会议期间,发表这样一系列文章的目的是很清楚的,就是为了要影响十五大,在所谓社会主义的招牌下,进一步改变中国 ...
     一九九七年九月八日,人民日报载文《运用合作制推进农业产业一体化》(杨雍哲)一,合作制是又快又好地发展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的主要途径。二,要建设现代化的、有一定规模的合作制龙头企业。三,从多方面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龙头企业的发展。
 
      一九九七年九月三日以后,于光远发表《于氏简明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辞典初稿》说,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公有制是社会所有制。社会所有制是社会公有制的根本性质。社会所有制的基本形式包括: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劳动群众的合作所有制、社会个人所有制、社会主义社区所有制、社会主义的社团所有制、社会主义合作社所有制、社会主义企业所有制。股份制是社会所有制的一个主要形式。股份公司是属于社会所有制混合形式的一种经济组织。将来我国社会所有制的主要形式之一,是表现在股份公司中的股份制这种社会所有制的混合形式。全民所有制是人为地构造出来的一个虚假的概念。不能将全民所有制同国家所有制视为同一个东西。这个问题到了必须下决心纠正的时候了。从绝对意义上说,在现实生活中一切社会所有制形式都是社会所有制的混合形式。不少社会所有制的形式是不稳定的,它会比较快地变成其它形式。至今我国还有一些人不顾大局,对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持相反意见,企图用姓公姓私的抽象对立,来代替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把公有强调到很不适应的地位。其实这就是改革前大二公思想的翻版。只有把不论公有、私有都视作神圣财产,社会主义社会才能存在,才能进步。因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私有财产必然向(?)社会财产转化,在这里,只存在社会化而不存在私有化。(什幺是修正主义?这就是一个活标本!私有财产就是社会财产,私有化就是社会化!老右们纷纷出笼,都是为了要影响十五大!曲解马克思的社会所有制!把什幺都说成是社会所有制,这样鱼目混珠,达到用私有制代替公有制的目的!)
 
      一九九七年九月(?)王珏说我认为,现在最迫切的是解决所有制问题。社会主义的最根本特征是什么?不是所谓公有制,也不是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而是劳动者成为所有者。要让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同时成为所有者。
 
      一九九七年九月九日,《中国经济时报》载董辅仍文章《重新认识社会主义》
      他说,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导(他把主体改成了“主导”!)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混合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不是外在于社会主义经济的成分,而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以公有制为主导(?)不是作眼于其所占的比重,而是作眼于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特殊功能,它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有助于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率。(这就是说,公有制的个体企业是没有效率的!)在竞争性领域非公有制经济一般有较高效率,但不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公有制有公平,没有效率;私有制有效率,没有公平。现在不是强调效率为主,兼顾公平吗?由引就必然得出结论:私有制为主体,保留一定的公有制!)因此我觉得应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主义十市场经济==社会公平十市场效率更合适。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实现社会公平也就是邓小平说的共同富裕(他这里说的市场经济有效率,实际上就是私有制有效率。-这说明他把市场经济与私有制看成是不可分的。以前说什幺市场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没有姓社姓资的问题,完全是一种骗人的鬼话!当然,按照他们的说法,社会主义经济本身就包含私有制经济,私有制经济也是社会主义,所以也就不存在姓社姓资的问题了!)
      他说,实际上,计划经济不是实行得太早了,而是一种乌托邦,以后也不能实行。
      他说,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八宝钣。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如果只有公有制经济,而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就不会形成市场,从而也不会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按照他的这种说法,市场经济万岁,因此私有制也万岁?)如果将来生产力发展了,就不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那也就没有市场经济。没有市场和市场经济,对于高度发达的现代化经济来说,则是不可想象的。(没有私有制就没有市场经济!?)
他说,用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区分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就区分不清楚,真要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有什幺不同的话,关键就是看能不能把社会公平和市场效率结合起来。传统的资本主义,只顾市场效率,不顾社会公平。有人就部,如果世界上其它国家把社会公正和市场效率结合得较好,那幺它是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回答说,那当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日,《中国经济时报》载高尚全文章《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二日,《中国经济时报》载未名文章《当代中国三次思想解放》第一次思想解放:真理标准战胜“两个凡是“;第二次思想解放:邓小平南方谈话冲破姓社姓资障碍。1990年12月24日邓小平在〈善于利用时机解决发展问题〉、1991年1月至2月在〈视察上海时的谈话〉,根据他的谈话,〈解放日报〉发表皇甫平评论〈做改革开放的带头半〉、〈改革开放要有新思路〉、〈扩大开放的意识要更强〉、〈改革开放需要大批德才兼备的干部〉。1991年,北京某杂志第二期发表〈改革开放可以不问姓社姓资吗?〉。因此,1992年月日到2月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第三次思想解放:江主席”5,29“讲话扫清国个改革障碍。-背景是:1995年夏秋之际,有一篇文章说如果我们党不能正确处理阶级斗争和阶级矛盾问题,我们就有可能保不住国家政权。1996年在北京公开发表一篇文章提出要维护包括小企业在内的“统一完整的公有制体系。有人批语股份制”是一个地道的私有制方案。(有人说他们是三不要:不要讲马克思主义与修正主义的区别;不要讲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不要讲公有制与私有制的区别。)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六日,《中国经济时报》载赵林如文章《正确认识股份制性质》一,财产所有权有两个不同的层次:终极产权和法人产权。终极产权有两种典型的形式:个人所有和国家所有。法人产权形式有多种:国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个人业主制、合伙制、私人企业主制等等。二,所有制的性质不同于所有制的形式。所有制的性质只有两种:公有和私有。私有即个人所有。公有是为多个人所有或社会公众所有,也被称为社会所有。除了国有和集体所有外,还有股份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这里他偷换了概念,公有制所谓的多全人所有或社会所有,是指多个人所共有或社会所共有;股份制的多个人所有是每个人拥有自己不同数量的一份。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这种“社会资本”即是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资本。所以这种社会资本与私人资本的对立,以及它的企业作为社会企业与私人企业的对立,不是社会所有与私人所有的对立。“这是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全集第25卷第493-496页。也就说,它仍然是资本主义的,而不是社会主义的。)其次,在马克思经典作家那里,股份制无论是作为资本的组织形式,还是企业的组织形式,都既可以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用,也楞以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用。再次,股份制和国有制、集体所有制一样,都是资本报集中形式、组织形式,都要贯彻最终产权主体利益。最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一个很好的实现形式。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三,《深圳日报》发表周文彰的文章《向僵化宣战》。文章说,僵化有许多表现:
      表现一,凡事都要问姓资姓社、姓资姓无、热衷于“定性”、“划线”、“贴标签”。
      表现二,把我们长期以来“没有搞清楚”的东西(指明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标准,并自信地用这些标准评璋一切。
      表现三,总是担心中国改革开放滑向资本主义,唯独不怕中国不改革不开放而处于贫穷落后的境地。
      表现四,以维护公有制的姿态反对公有制的改革以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排斥其他经济成分的发展。
表现五,共同富裕被理解为同步富裕,正常的发展差距被视为两极分化。
(这个家伙的观点很能体现邓小平理论的本质!)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一日,人民日报文章《攻坚中的新突破》一,重要的理论突破:第一,“公有”不能与“国有”画等号。(无事生非!谁把公有与国有画过等号?)几十年来认为只有“纯国有”才算国有的误区(什幺话?)为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拆掉了樊篱(难道过去的公私合营不是所谓的混合所有制吗?)。第二,过去把主体理解为所占的份额比重“越大越好”(这又是句混帐话!既然是主体,就是承认有非主体存在,怎么能“越大越好”呢?)主体即优势、即控制力。主体是从全国范围总体而言,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各有差别,不是一律要求。(早就是这样了,就农村而言,十几年前公有制就已经不是什幺主体了!)第三,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体现在对国家命脉产业的控制上,这就突破了以往国有经济“全面出击”、“包打天下”的误区(又是屁话!)第四,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二,深化改革者的指路明灯。在深圳,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已有十种:一是国有制,二是社区所有制,三是股份合作制,四是劳动者集体所有制,五是社团所有制,六是社会基金所有制,七是股份制,八是技术所有制,九是经营资本制,十是混合所有制。(这里把所有制实现形式与资本组织形式等混在一起)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人民日报文章《关于股份制的几个问题》(刘吉)
      一,股份制的历史分析。早在十七世纪中叶,股份制就开始产生,1680年英国东印度贸易公司已有股东550人,摇篮有资本160成英镑。股份制的发展是在十九世纪中叶。二十世纪以来最突出的发展是出现了所谓“公众公司”,以区别于传统的私人家族控制的“私人公司”。在这一段时期发生了所谓“经理革命”,1841年美国一家铁路公司首创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经理不是资本家(?)有的规定公司高级职员不得拥有本公司的股份,有的规定任何个人或集团不得拥有超过3%或5%的股权,有的规定如果有人或集团收购了一空股份公司的股份达到10%,就要公开化。这不能不使人联想到马克思曾经预言的“社会所有制”,它是不是“社会所有制”的一个具体实现形式呢?我无意说资本主义国家里的公众公司就是马克思的理想,但是否可以说是在“自然过程的必然性”中实现的一种逼近,是一定程度上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某种否定。(?)还值得提及的是,在众多股民中,除了个资本外,所谓“机构股”也在近几十年中迅速发展起来。
      二,马克思主义的伟大胜利。马克思关于股份制的论述:发展现代社会生产力的强大杠杆;对资本主义私人产业的扬弃;向共产主义生产方式的过渡点;并没有最终解决资本主义私有制及其矛盾问题。马克思没有看到,在他死后一百多年中资本主义社会股份制剧烈而深刻的发展,特别是股份制度内社会资本与私人资本尖锐对立的结果,终于出现了“公众公司”的新形式。股份制毕竟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扬弃、是向共产主义生产方式的过渡点、过渡形式(马克思在一八五八年致恩格斯信中,更明确地表达了他的思想:“股份资本,作为最完善的形式(导向共产主义的)------”由单个资本家为自己谋利,到几个资本家,到一群资本家,到成千上万公众,到几十万公众,和数以百万计的社会公众,这里难道没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三,资本量化个人问题的要害。历史已经展现了劳动者的资本及其运用问题。劳动者的资本当然也是个人的、私有的,但它是与剥削者的资本性质完全不同的资本。问题的要害不在于“私人资本”,而在于资本谁私有?是剥削者私有,还是劳动者私有?私有并不注定就是十恶不赦的。问题的要害还在于资本的运用有没有剥削机制?资本生产的效益是为剥削者所侵占,还是为劳动者所共享?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使合归根到底是消灭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邓小平同志总结了马克思以后人类社会的实践,对社会主义本质作出了深刻而准确的最新概括。因此,一切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不存在剥削机制的所有制,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四,会出现新的资产阶级吗。劳动者私有的资本通过股份制运行,获得“按资分配”,或者在股市上“炒股”,会不会出现少量拥有大量资本的“食利者”,从而劳动者变为剥削者,乃致产生新的资产阶级?是有可能的。但也是可以防止的:1,绝不允许私营企业发行股票上市,或者引导私营企业股份化改造成公众公司,否则,无疑是用劳动者的游资去培养一个大资本家。2,必须立法规定任何个人或私人企业集团拥有股份公司的股份限额,使之不能达到控股的地位,以免改变股份公司的公有性。3,实行高额累进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制度,将可能出现的不劳而获的食利者阶层减少到最小程度,为最后实现“废除继承制“任务创造条件。4,严格股票交易所规范,使之从初期的投机型交易尽快转变为投资型交易。5,发展和和规范各类“共同基金”、“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使股市交易从劳动者个人现场盲目交易尽快转变为委托专家进行理性交易。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一日,国家经贸委今天发出通知指出:近一时期少数地方在国有小企业改制中,出现了一股出售小企业成风的错误倾向,一些地方为‘卖企业’乱提口号,制造舆论造成思想混乱,人心涣散,严重影响到这些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要求切实防止和纠正国有小企业改制中的片面性、绝对化和简单化倾向,对工作简单,出售国有小企业成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国有大、中企业改革药不对症,重点放在股份制上,而不是放在领导班子整顿和管理体制改革上,停滞不前;国有小企业出卖成风。这个通知,有人查了四个省市的党报,均未全文刊登,有的只报道了三分之一的内容。)
 
      一九九八年八月五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登出新华社特约评论员文章〈煞煞“卖企业”这股风〉(有人查阅四家省市党报,虽然都转载了,但都作了令人不解的删节!)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真理的追求》第八期刊登江一帆文章《一片叫卖声中的国有小企业》。文章指出,一,前些年出卖国有小企业,而且“靓女先嫁”的经验传播甚广,现在则出卖国有小企业已蔚然成风。北方某地,有人提出要卖国有好企业,“不要等苹果烂了再卖”。某地负责人把国有企业卖光了,异地升迁,又搞“零点出售”——不要钱出卖国有企业(浙江省的陈光)。有的地方全行业出卖,有的地方成片出卖。有的地方负责人说:“我这里的国有企业,没有属于五百个大型企业的,都可以卖”。有的地方已经把国有企业卖完了,成为没有国有企业的县、市。他们说“私商办厂,我们收税”。有的地方负责人到国外去卖国有企业,最近某市组织化工、冶金、机电、食品、纺织、建材等十五个籍业近百个企业出境出售。二,他们出卖国有小企业的理由主要有:1,出卖国有企业是物质形态变为货币形态;2,国有企业困难很大;3,出卖国有企业可以投资建新厂,调整产业结构;4,我这里国有企业比重大,非公有制企业太少,所以发展缓慢。这些论调都站不住脚。三,大批出卖国有小企业,造成不良影响:1,不利于安定团结;2,不利于发展生产;3,不利于保护民族工业;4不利于市场供应;5不利于这有企业的发展。四,那些人热中于出卖国有企业?1,各地负责人图省心,出卖了反正可以收税;2,经办人可以得到好处;3,收购人可以成倍赚钱。(这是最早反映这个问题的文章。)
 
      一九九八年九月八日,〈山西发展导报〉报道“中共中央党校王珏教授说,目前一些人打着全面理解十五大精神的旗号反对卖掉国有企业。对此,王珏教授认为国有企业不仅要卖,还要大卖,应该使无产者成为有产者。”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一日,《真理的追求》第九期刊登韩公的文章《放开不是放弃,搞活岂能搞没——评一些地方出现的出售这有小企业成风的错误倾向》。文章指出,
      一,前一段时间,在全国不少地方,出售国有小企业(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确实形成了一股风,而且来势很猛,声势很大。其主要表现是:1,把出售作为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首选形式、主要形式,甚至唯一形式;2,把实现这有小企业非国有化和非公有化以及加快国有资本从国有小企业和竞争性较强的行业退出,作为改革的重要目标;3,把个体、私营企业主或有购股能力和经营能力的个人作为选择买主的重要对象;4,为了早买、快买,不惜以搞运动的方式召开动员大会、限定时间、规定指标、强迫命令、层层召开产权交易会、拍卖会,甚至发布政府公告,掀起出售高潮;5,为了多卖、好卖,竞相采取浮动竞价出售、零价出售、先破后售等形式,半卖半送,又卖又送。如:
      某省宣布,除抓好五十个大型企业外,中型企业和其它没有进入抓大范围的大型企业一律放开搞活,放的基本思路是实行非国有化。
      有一个省十三个地区和农垦单位共有3538个中小型企业,首批就推出1000个面向国内外公开出售。
      某市有900多个国有小企业,至少要放开800多个,仅有少数企业组建大集团,其它均在出售之列。
      某市政府向社会公告,出售全部国有企业产权。
      某县将全县所有的480多个国有和集体企业全部公开出售。
      一个市从去年八月到年底,共送出20多个企业。
      某县级市领导宣布,差的送,好的卖,实行非公有化一步到位。
      某市二十四个私营企业主兼并收购了28个国有企业。
      有个市三个区已出售的79个国有企业,有95%是原承包法人代表购买。
      有一个市把本市的利税大户、全省最大的酒业公司卖给该公司的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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