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大召开前夕,在中国刮起一阵鼓吹私有制的狂潮。 一九九七年八月五日至九月十六日,《中国经济时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发表了一系列文章中心是鼓吹所谓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文章。正值十五大召开前夕及会议期间,发表这样一系列文章的目的是很清楚的,就是为了要影响十五大,在所谓社会主义的招牌下,进一步改变中国的发展方向。公开出面的是一批“经济学家”,这些人是改革开放路线的智囊团。 一九九七年八月五日,吴敬琏文章《社会主义基本特征是社会公正十市场经济》 他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实现共同富裕(?),把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明确地规定为以追求社会公正和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市场经济(?)。一个国家是否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并不是由国有经济所占份额的多寡决定的(?)。在不存在掌握着全部生产资料的一小撮剥削者和一无所有的劳苦大众之间的阶级分化的条件下(今天中国难道说不存在阶级分化吗?),只要共产党采取了正确的政策有效地防止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无论国有经济成分是多少,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都是有保证的(那就是说国有经济是可有可无的了!) 他说,不能局限于国家所有制和苏式集体所有制,更不能把国家所有制看成“公有制的最高形式和追求的目标”。国家对各种经济成分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消除对非国有经济成分在价格、税收、金融、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歧视,着力营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实现在市场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使各种经济万分都能在国家统一的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各显其能,共同缔造持续的繁荣。 他说,苏东国家丧失政权,从根本上说,第一是因为经济发展缓慢(总的来说并不慢,某一个时期则是慢了);第二是与西方国家生活水平的差距愈拉愈大(应作具体分析);第三是因为人民厌倦苏式僵化的经济体制(这里指的是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和僵化的思想灌输(这里指的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教育!)。苏东国家正是由于长期坚持苏式社会主义理论,才造成思想僵化,发展缓慢,社会停滞,最终使共产党丧失了政权。(完全是胡说八道!他把赫鲁晓夫,特别是戈尔巴乔夫之流搞修正主义的罪恶所造成的恶果一笔抹杀了!) 他说,总之,我们应当根据邓小平理论对“佬是社会主义”这个根本性问题的回答和我国十八年改革开放的基本经验,确立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追求社会公正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是社会公正十市场经济。 一九九七年八月五日,魏杰文章《给非国有经济“正名”》 他说,把社会主义仅仅理解成国有制是我们最大的失误,苏联解体有多种原因,但一个重要原因是它把社会主义理解成国有制其它经济成分一律取消。(这完全是造谣!) 他说,私营企业主的钱,为社会是无限的(投资、捐赠),为个人恰恰是有限的(自我消费),如果我们能够保护它,对社会不是更有利吗?如果私有财产界定不清,公有财产永远界定不清;私有财产不保护,公有财产的保护也是假的。(什幺人说过非国有经济就是非社会主义?恰恰是他自己,以非国有经济之名,贩卖私有经济之实!) 他说,非国有化应该是分,不是卖。分才是资产的非国有化,而卖只是国有企业的非国有化。靠存量的非国有化来改变整个中国经济格局还比较困难,应以增量的非国有化为主。增量的非国有化的关键是保护私有财产。(由此可见,他们要搞的非国有化实际就是私有化。)中国的经济改革就是增量的改革,新增的国有资产不多,但非国有资产增长很快。实际上,中国非国有经济的快速增长,主要不是把国有经济非国有化了,而主要是增量增长快的结果。 一九九七年八月六日,吕日周文章《第二次革命的首要问题》 他说,首要的问题是解决什幺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我非常赞成“兴无学资”的提法。资本主义遵崇私有制,但它并不排斥公有成分。(这些人的一个共同手法,就是把资产阶级国家的国有资产与无产阶级国家的国有资产混为一谈,把它们都说成是“公有”。这个问题如何在理论上说清楚,值得进一步研究。)财产多到一定的程度,私有中的一部分便自觉转化为公有。资本主义并未提出过按劳分配,但它们只要多劳就可多得,少劳肯定少得。我们实行公有制,曾长期排斥私有成分,搞得家徒四壁,一穷二白。我们社会主义天天讲按劳分配,在实践中却变成平均主义,这才真正意味着一定的剥削成份存在。(美化资本主义,丑化社会主义,这个家伙可以说是赤膊上阵!)他说,一个社会,一种制度,它的生命力在于能给人民带来利益,不在于名字起得怎幺样。(即不在于主义、方向)老百姓看改革就是要解决实际问题。他又说,我觉得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在理论上有大突破,即要“兴无学资”。 他说,在社会主义不同模式的不同历史阶段,分配上可能会出现“贫穷差别,贫富差别、富富差别、共同富裕”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是在剥夺了剥削阶级后,大家都贫困的环境中,并没有尝到共同富裕的甜头,却是品尝着共同贫穷的苦头。同时在地区之间、社区之间,又造成了一部分人的贫困相对于另一部分人更大的贫困,引起人民不潢意。这是贫困与更大的贫困之间的差别,即“贫贫差别”;第二种形态,即现阶段,在出现了一批百万元户、千万元户的同时,还存在一批有粮吃但缺钱花、甚至不得温饱的人,即“贫富差别”;第三阶段,当新体制完全确立并进入正常运转,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以后,生产力水平就空前提高,经济就会高度发达,各项保障和调节制度也会相应健全。人们的生活水平就会在得到起码保证的前提下不断提高,人与人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也只是大富和小富、快富和慢富、先富和后富的差异,即“富富差别”。(完全是骗人的鬼话!到那时,现在的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万万富翁,会发展成多少亿万富翁,他们与劳动者的差别难道说只是“富富差别”吗?这种论调与国民党有什幺区别?)第四种形态,发展到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就会实现社会主义的分配理想,即“共同富裕”。(这个阶段,他说的大富和小富的差别怎幺就拉平了呢?难道说人人都变成了亿万富翁?什幺叫“共同富裕”他都没有搞清楚,所以才会说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样的话来。这种所谓共同富裕与宗教中说的死后升天堂有什幺区别呢?) 一九九七年八月七日,《中国经济时报》载郭励弘文章《什么是国有什么不是国有》一,作者认为,“国有”有两种含义:一种的侧重点实际上是生产关系,即生产资料所有者与劳动者的关系;另一种的侧重点是产权关系,即出资者对企业的占有关系。这是两个不同质的问题。二,地方所有不是“国有”。三,法人所有不是“国有”,法人资本金是区另于国家资本金的又一类型资本金。 一九九七年八月七日,人民日报报道,国家体改委制定《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 这时,在四川省,3700多家国有小企业的产权已经不再属于国有。省长宋宝瑞说,四川总共近5000家国有小企业可能在一九九七年内全部完成产权制度改革。江苏省宜兴市在一九九六、一九九七年内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集体企业改制这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在企业转制的潮流中,大多数 一九九七年八月(?),安徽省阳县委书记吴庭美说,过去我们敢“包”,打破了农村里的“一大二公”;现在我们敢“卖”,打破城镇里的“一大二公”。从一九九五年开始,数百家一直挂着集体招牌的私营企业全部摘掉了红帽子;一九九六年,数百家集体企业,全部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一九九七年,国有企业实行改制。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二日,李君如说,过去人们对市场经济姓社姓资有疑问,这个问题在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和十四大上已经解决了。现在姓社姓资的问题进一步深入到所有制层次上,具体地表现为姓公姓私的问题。总书记讲话的主要贡献之一,就是冲破姓公姓私问题上的疑惑。从总书记讲话的大背景看,存在的种种困惑包括来自“左”和右两方面的错误观念,但主要是那些超越阶段的“左”的观念引起的。(他的讲话至少代表了丁关根,也代表了江泽民。)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日,《中国经济时报》载晓亮文章《破除所有制理论迷雾》作者认为,把国有制等同于社会主义未必正确,说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特征也不准确。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特征就是社会所有或社会所有制。当年南斯拉夫废除国家所有制,实行社会所有制。(这说明作者心目中的社会所有制就是南斯拉夫搞的那种所谓集团所有)主导的观点还是不承认国有企业缺乏活力的原因是所有制问题,而说是经营机制问题等等。(他们的观点现在成了主导观点!)在市场经济下,在无产阶级牢牢掌握国家机器的情况下,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应是税收。产权制度改革必不可少,产权改革不是私有化,但确实是动大手术。各种经济成份的比重和相互关系,应在平等的竞争中形成。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都是独立的经济形式,不存在认高认低、集体要向全民过渡的问题。在我国现有的各种各样的所有制中,只有集体合作经济更能体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原则。资产同职工个人相联系,真正实行“民有、民管、民享”的合作制,是社会所有制的主要形式,更符合或更接近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概念。把股份合作制中个人资产视为私有制而不把股份合作制当作公有制,是绝对错误的。从改革和发展的观点来看,民营经济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所在(民营就是非国营、非官营)。现在,在实行股份制,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仍然要把“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工会)凌驾于“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之上,使新三会有职无权。甚至多数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仍然是由党组织确定,由主管部门任命。这是置资产所有者权力不顾的侵权行为,是违反股东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的常理和规定的。,是旧体制在顽强地对抗新体制。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七日,《中国经济时报》载邹东涛文章《清理所有制问题上的僵化观念》一是“一大二公”的观念。实际上,“一大二公”的观念只是在农村得到较为彻底的清理,而在工业、商业等方面,还远远没有得到清理,而且仍然以隐蔽的形式广泛地发生作用。二是生产关系“超越”生产力的“先进”讼。按照生产力标准,生产关系既不能落后于生产力而存在,也不应该“超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先进。(这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形而上学,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适应,总是在运动过程中,有时落后一点,有时先进一点,永远百分之百的适应,虽不能说不可能,但也是在极少的情况下才会出现,而且人们也很难用一个标准把它衡量出来。)三是所有制关系的“补充论”。我们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但非公有制经济也未必永远是补充,而是平等竞争共同发展。这看起来似乎是逻辑不对称,但却是一个不可否认的客观现实。四是不同所有制成分的“机械数量论”实际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不同的所有制经济,其发展的数量及其比例关系是不能人为规定的,而是由市场竞争决定的。如果要人为地去规定甚至限制某种所有制经济的数量,只会限制以至破坏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所有制可以不加限制地作其发展吗?这些人完全是站在资产阶级立场说话,发展起来的资产阶级已经养活了这样一批代言人!)五是所有制的“优越程度排坐次论”实际上,不同的所有制经济不否优越、以及优越性之大小,是不能人为规定的,而是在生产力发展的实践中体现出来的。(这又是偷换概念从一般社会发展来说、从我国整体情况来说,有不有优越程度的差别?如果没有,为什幺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六是所有制的过渡论。在市场竞争中,客观上也确实存在着所有制的过渡,比如,有不少中小型国有企业选择股份合作制的方式进行改革,从而转成了集体所有制经济;有些公有制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资产重组和结构高速转变为不同形式的混合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甚至私营经济。这说明,真正的所有制过渡绝不是按照先验的意识形态规定过渡的,而是根据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过渡的。(他说明了现实,但违背了历史和原则)七是所有制对生产力的“权宜适应论”。实际上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的地方,存在着公有制经济;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的地方,也存在着非公有制经济,所有制要永远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不能权宜适应。(私有制万岁!?)八是所有制形式的主义标签论。说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非公有制是非社会主义经济。这样,就把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人为地分成了性质不兼容的两个板块。实际上,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无论是公有制经济,还是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可侵害的组成部分。(一分为二!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包含着两个部分:社会主义经济和非社会主义经济!只有形而上学的脑袋才闭着眼睛说瞎话)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日,人民日报:《关于完善所有制结构的探索》(邹东涛) 一, 所有制问题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问题之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所有制问题是社会主义运动的基本问题。社会主义运动史也表明,所有制的变革与劳动者的解放的步伐是一致的。作为人类社会财产权能体系集中表现的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决定因素,也是一定的经济体制的决定因素。在经济体制改革中高不过所有制改革,深不过所有制改革。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首先在于所有制改革的成功。 二, “三个有利于”是判断所有制结构优劣的根本标准。公有制为主体:一方面,我们不再搞完全的、纯粹的公有制,而是要在公有制之外发展非公有制;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能影响和改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什幺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首先,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保证社会公正和社会公平的物质基础,有了这种物质基础,才能从根本上防止两极分化,从而从整体上保证人民的共同富裕;其次,坚持公有制的主体位,是保证大局稳定的决定因素,大局稳定了,国民经济才能持续高速的发展,人民才可能安居乐业;再次,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和发展了,才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三,努力寻找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有以下特点:其一,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具有多样性、交错性、和渗透性,因此,不仅要努力寻找同一种所有制的不同实现形式,而且要努力寻找不同所有制的相同或相近的实现形式。其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与企业的具体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是交错在一起的,因此,不仅要努力寻找能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而且要大胆利用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具体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现在,已经初步形成了“多种所有制形式群”: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个体所有、私人所有、外国资本所有以及其它形式所有;“多种企业组织形式群”: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体业主制企业、股分合作制企业。国有制经济在企业财产组织方面的实现形式,主要有: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经济的财产组织形式的实现形式主要有:社区集体所有制、社团集体所有制、社会基金集体所有制、联社集体所有制等。非公有制经济主要有:个体劳动者所有制经济;私有制经济、外国资本所有制经济等。还形成了新的所有制形态——混合所有制,这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制形态,谁控股,就由谁左右局势。从财产组织形式来说,基本上有两种:合资和独资。独资和合资并不是某种所有制经济的专有形式,而是任何所有制经济都可以利用的财产组织形式。公司制并不是某种具体的所有制形态,而是一种财产组织形式。公司制有两种基本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股分合作制兼有股分制和合作制两者的一些共同特点,是国有小型企业改制发展的有疚形式,也是集体经济在现阶段发展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 一九九七年九月四日,人民日报载文《积极探索改革发展中的新问题》(于幼军) 一,如何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大胆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同时,积极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 二,如何做到既鼓励部分地区、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又要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避免出现两极分化。 三,如何实现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有机结合。 四,如何全面把握和运用邓小平发展理论,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努力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