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决定》第7条指出,在国企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职业经理人制度,并非灵丹妙药,而是弊端重重。美国的经验表明,大企业的职业经理人——CEO们,拿着高额年薪,却很少能做出相匹配的贡献。不仅能力有问题,CEO们的职业道德也有问题,因为奖金或收入与业绩挂钩,于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奖金,他们盲目追求短期利润,置企业的长远利益与不顾,甚至不惜造假。金融危机爆发,就与CEO们的胡来很有关系,尤其荒唐的是,危机来了,CEO们不仅没有被追责,反而拿着高额离职金逍遥而去。杰克•韦尔奇,在中国被捧上了神坛,岂不知其在美国,早在十多年前就已因为离婚而曝出的腐败丑闻而声誉扫地。中国的学界和媒体总是夸赞西方资本主义产权明晰,并因此而高效率、低腐败。这种观点是很片面的。私有制企业由纯家族式的或所有者与管理者合一的形式发展为股权分散的多股东形式后,企图以职业经理人制度来改进管理。但是,职业经理人制度却带来了新问题,现实中却常常见到CEO、职业高管们,一方面拿着与能力和贡献不相匹配的薪金,另一方面手握大权却脱离了股东们的监管而肆意胡来,或是追求个人利益胜过维护股东利益,或是做出错误判断而难以被及时纠正。所谓的私有制因为产权明晰所以不存在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矛盾、不存在腐败低效之说,其实是脱离现实的。
在中国,“职业经理人”的名声也不佳,像所谓的“中国第一职业经理人”唐骏,就是一个学历造假的骗子。被媒体合力吹嘘为“青年导师”的李开复,同样也因为学历造假等劣迹而声名狼藉,其创办的“创新工场”,除了吹牛,毫无创新。从李荣融到傅成玉、宋志平、林左鸣,到管贤彤,国企系统的这些既有专业知识又有长期经验的不同级别的管理者,难道其“职业素养”还不如唐骏、李开复这样的骗子?放着他们不用而去指望什么“职业经理人”,那不成了弃良材而求朽木嘛。
其实,多年来从国企里面挖人才——不管是管理者还是高级技工,反倒是一直是私企的惯用做法。比如,中国最大的私企造船厂熔盛重工,就是靠挖来原国企外高桥造船厂的总经理陈强,才建立起来并迅速进入世界船企前十行列的。
此外,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必然意味着大幅度提高管理层收入,拉大管理层与普通员工的收入差距,但是,《决定》第7条却同时要求“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这完全是自相矛盾。
本人一向主张,国企在所有制方面的改革并不是当务之急,当务之急是提高广大国企基层员工——从正式工、临时工一直到派遣工——的收入。遗憾的是,《决定》对这一方面没有任何明确表述,而“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股权激励之类的措施,只会扩大国企内部的收入差距。
5.掠夺资本与媒体联盟操控中国舆论倒逼改革。
本来国企与私企,就是白猫与黑猫,都是好猫,国民共进,可是媒体却故意在两者之间制造对立。
近年来媒体一直鼓噪“国进民退”,这纯属无稽之谈。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速,非公企业一直高于国企,也就是说非公企业在经济中的比重一直越来越大,何来国进民退。
2013年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有企业以66.65%的收入份额贡献了85.07%的纳税份额,百元收入纳税率为8.69元,是民营企业3.05元的2.85倍。可见国企在履行纳税义务方面要远远优于私企。
媒体说国企没有竞争力,这也是无稽之谈。习近平曾视察并肯定的武重集团、大连一重加氢反应器、大连船舶、中行沈飞、沈阳机床、沈阳鼓风,以及视察武汉时曾夸赞的上海振华重工,都是国企。他们都是凭自己的本事吃饭,都是凭竞争力在市场上站住脚的,这一点有谁能否认?
李克强近期出访欧洲,大力推销中国装备制造,造高铁的南车、北车,造核电、火电、水电设备的一重、二重、哈尔滨电气、东方电气、上海电气、国机集团,以及搞4G基础研发的大唐电信,全都是国企。此番领导出访很风光,除了华为等个别私企,全是这些国企给撑腰了。
2012年以来,造船业普遍不景气,但是国企沪东中华造船厂却一枝独秀逆势而上。为何?人家的产品好,利润高,还不愁卖。对这样的企业,干吗要急吼吼地去改了卖了?要卖了,也可以,但是买家得给个公道的价格。
现在的大部分国企,是靓女不愁嫁,而非剩女愁嫁。想娶国企,想控股国企,拿出好价钱来吧。
本来,你干你的,我干我的,我不明白,为何要单方面鼓励私企外企参与国企改革、甚至控股国企?国企的发展势头正猛,为何要冒险大改?
说来好笑,恰恰是这些年国企干得不错,做大做强了,才更强烈地激起了好多人的觊觎之心和朝国企“吐痰”(张维迎语)的热情。如今在全球500强里面,中国国企大概有60多家了,这么大一块大肥肉,让张维迎吴敬琏们及其主子们直流哈喇子,急着要分蛋糕。一家私企或外企,你自己若是有本事,就自己干自己的,像任正非梁稳根那样,心无旁骛,将自己做大做强。可有些人,不埋头干自己的,净惦记着去参与人家国企的改革,这里面若没有好处,谁干呢?
谁能参与国企改革?像上海家化的改革,平安集团能干得了,别人哪有份儿?赵太爷摸得,阿Q能摸得?
任正非梁稳根,人家凭自己的本事和努力,能够把企业做大做强,人家不用打国企的主意,照样能发财。至于瓜分掠夺国资,也轮不到他们的份儿。像当年徐工集团改制,能有三一重工的份儿吗?未来铁道部改革,能有任正非、邓中翰、魏建军、李书福的份儿吗?
三中全会刚结束,王健林就表态他要参与国企改革,还大言不惭地说参股就得控股,否则就不干。王健林拿地皮是把好手,不过拿地皮跟技术密集型产业是两码事。就凭王健林推荐、支持卡马乔执教中国男足、让全国人民因此而蒙羞的眼光,他能玩得转武重集团、大连一重加氢反应器、大连船舶、中行沈飞、沈阳机床、沈阳鼓风、南车、北车、一重、二重、哈尔滨电气、东方电气、上海电气、国机集团?假若二十年前这些企业也让他给改制了,还有中国装备制造业繁荣的今天吗?
只有那些跟权力勾结的掠夺资本,只有顾雏军、张维迎这样的窃贼骗子,才会乐衷于所谓的国企改革。
市场经济或资本主义其实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凭正经本事、凭着流血流汗把企业做大做强的市场经济,这是“普通资本”;一种是啥正经本事也没有,又不想下力气,还特别贪婪,净想着不劳而获,或是跟权力勾结掠夺国企,或是靠金融投机掠夺人民,这是“掠夺资本”。这是两种不同的市场经济。要让中国的霍多尔科夫斯基来掌控中石油中石化吗?要让中国俄国寡头化吗?是任正非、梁稳根式的市场经济,还是顾雏军、张维迎、潘石屹、任志强、秦晓、吴英式的强盗窃贼骗子式的资本主义?
有句电影台词说的好:“我最看不起你们这帮打劫的了,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掠夺资本的特征,就是没技术含量,只知道吃现成的,把别人的变成自己的;一方面与权力勾结,一方面却装作民间,把自己打扮成整个私企的代表,编造国进民退之类的谎言,自诩为“自由派”,企图以危机舆论倒逼改革,再抢一把。
九十年代搞改制,毕竟还有个理由,国企经营困难,于是乎抓大放小,让管理层买断,书记厂长变老板。可现如今,中国经济形势在全球大经济体中最好,国民共进,国企、私企都在迅速扩张,理由何在?有些人这时候却急不可耐非得想打断这个势头。等国企进一步做大做强,把美国西方的企业尽可能多地挤出全球五百强后,等中国企业在全球站稳脚跟且不可逆后,你们再抢劫瓜分也不迟啊。为何如此迫不及待呢?当年国企徐工若卖给凯雷了,还有中国工程机械制造业的今天吗?
按说,九十年代和21世纪初抢一轮就行了,可是有些人就是没完没了。仅仅因为没让顾雏军们完全得逞,吴敬琏就说过去十年是“改革停滞”的十年。难道只有抢劫中国人民才叫改革?
是勤劳致富,还是抢劫致富?这帮人对做大蛋糕毫无贡献,抢起蛋糕来倒是最积极、最拿手。
从广州的《南方周末》到北京的财新传媒,中国的媒体大都成为掠夺资本的喉舌了。掠夺资本与媒体联盟,操控着中国的舆论,拿毒药忽悠政府,拿危机舆论来倒逼改革。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被媒体牵着走的。可以说,本文所评论的《决定》中的大部分被容,并没有什么新意,都是媒体这些年来所鼓吹过的。
媒体的力量一点也不能被小瞧了,他们现在在给中国朝野设置各类议题。像近年来受媒体与“公知”欺骗,各地发生多起反PX群体事件。PX被妖魔化,与2007年《南方周末》的煽风点火有直接关系,其中其评论员笑蜀更是在南周直接公开撰文造谣说PX有剧毒、致畸、致癌、高爆炸性,对第一次反PX群体事件——厦门事件——的发生起了舆论动员的作用。中国的高铁也遭受了媒体的持续围剿,其中胡舒立的财新传媒是急先锋,从歪曲到造谣,胡舒立是无所不用其极。大量媒体敢于肆意造谣,无所顾忌,不能不说这与政府的不作为和纵容有关。
四、“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只对社保理事会有利
《决定》第6条指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将国有资产大规模地划归社会保障基金,是近年来媒体炒作的热点,政府金融部门的不少官员,也公开大力支持这种观点。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党组书记戴相龙、前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提出要将国有资产的50%甚至更多份额划归社保基金,理由是国有资产划归社保,正好体现了该国有资产的全民性质,是国企造福人民的落实。为了,媒体还不断报道社保,社会保障基金的迫切性。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貌似有理,其实站不住脚,而且会造成严重危害。
1.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假如社保有了亏空,正确的反应不是急着将国有资产划归社保来填上窟窿,而应该是先弄清楚亏空是由谁造成的,谁造成的,就应该由谁来补偿,否则,就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人数占全国就业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国企最多占百分之二十,为什么让最多占五分之一的国企来承担应该由所有企业共同承担的责任?雇用五分之四就业人口的那些企业难道没责任了?国企要造福人民,这是理所当然的,假如现在依旧是改革开放之前,全都是公有制企业,那么国企股份以及利润划归社保是完全合理的,但是,今天的所有制早已经多元化了,甚至非公有制企业的比重已经远超国企了,这时候继续以“全民财产,全民享用”名义,要求国企四处救火、填窟窿,实际上是让国企去倒贴非国企,是国资流失。让国企股份和利润解决社保亏空,根本不是“全民财产,全民享用”,而是打着全民享用的幌子拿全民财产倒贴私企外企。
事实上,社保目前不仅没有亏空,甚至还有大量结余,即使未来有了大额亏空的话,那也主要不是由国企造成的。大家都很清楚,过去一段时期,大量私企在执行劳动法、社保法等方面很不积极,大量员工没有上社保。即使现在,依旧有不少企业想方设法尽量少给员工少上社保或不上社保。相对于私企,国有企业对员工的待遇无疑更好一些,在社保方面肯定也比私企做的好。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国有企业改革之前,国企员工的退休金、医疗等问题都由本单位解决。改革后尽管原则上都纳入社保系统,但是在新社保系统启动之前就已经退休的大量国企员工,其退休金、医保等支出,其实依旧由企业自己来承担。可以说,在这方面国企本来就已经额外替政府承担了社会责任。
私企、外企等非公有制企业一样具有给员工交社保的义务。社保缺口若让国企来填,一方面造成国资流失,一方面将进一步助长非国有企业不认真履行社保义务的风气。
现在有一种就让国企来担责的风气,很是荒唐。有的学者与私企老板甚至要求将国企利润交给私企,来帮助私企“减负”。我赚钱你来花,我挖窟窿你来填,这还有半点市场经济的精神吗?
对于国企要造福人民,前提首先是要保值增值、做大做强。做大做强了,自然意味着解决更多的就业问题,上缴更多的利税,这本身就是造福人民的表现。让国企当“活雷锋”,也得有个度,否则的话,国企成了谁都来咬一口的“唐僧肉”,那么最后将会压垮国企。
国企的社会责任一直远比私企表现优异,也就是说国企在这方面的支出要高过私企。2013年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有企业以66.65%的收入份额贡献了85.07%的纳税份额,百元收入纳税率为8.69元,是民营企业3.05元的2.85倍。可见国企在履行纳税义务方面要远远优于私企。方面的贡献要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老实的。
笔者绝不是反对国企造福全体人民,只是强调在当前中国所有制已经多元化的情况下,如何将造福人民落到实处,而不沦为变相替私企外企等填窟窿,是需要认真研究、慎重行事的。
2.社保即将面临巨额亏空,这是近年来媒体持续报道的话题。事实如何呢?2013年11月27日,财政部公布2012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显示,全国社会保险基金2012年收支结余748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7540亿元。既然2012年滚存结余达37540亿元,为何媒体却总是报道社保即将亏空?因为媒体需要为国企划归社保基金制造借口。
比如,2012年6月14日,经济参考报刊登报道《养老金缺口放大加重财政负担 最新报告称:到2013年,中国养老金缺口将达18.3万亿元》。“由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牵头的中银研究团队和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牵头的复旦大学为主的究团体撰写的报告《化解国家资产负债中长期风险》预测,到2013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将达到18 .3万亿元。……从2013年起,如果逐步划拨80%的国有股份到社保系统,加上退休年龄的提高,将能使我国养老金账户累积结余持续约30年;到2050年,年度养老金收支也将保持基本平衡。”此文一出,舆论大哗,人心惶惶,不少人甚至开始担心不久就会领不到养老金了。6月18日,人民日报刊文辟谣,指出“2011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还结余近2万亿元,看人口结构,2012年、2013年不会出现猛然增加的退休人员,同时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还在继续扩大,实在不太可能收支缺口忽然增至18.3万亿元之巨。”
2013年,马骏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白重恩、课题组成员李波撰写的报告《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方案设计》,再次鼓吹将国企资产的80%划归社保。
媒体和所谓的专家就是靠肆意造谣,来为国企资产划归社保造势。
3.将国企资产大规模划归社保,对谁有好处呢?首先对普通人民没有任何立竿见影的好处,因为资产划归给的是社会保障基金这个部门。媒体总爱混淆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有意无意地制造一个假象,好像划归的国资是用来替人民缴纳社保份额的(即使如此,这也是不可取的,如我前述),其实这只是长远未来的一种可能,而当下,只会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掌控者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有好处。《决定》一面强调要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一面却强令将经全国人民与国企广大职工多年打拼才做大做强的国有资产划归社会保障基金这个部门(戴相龙郭树清们狮子大开口,要求划归一半!),收益也归社会保障基金,这叫让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吗?国企和广大员工种树,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戴相龙郭树清郭们摘桃子,这叫啥?发挥市场机制?这最多叫金融帮欺压国企吧。
如上海青年学者马宁指出的,多年来,作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者的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虽然在让资产增值方面乏善可陈,但是管理人报酬与托管费却是在稳步上升,也就是说他们对人民委托给他们的资产的经营管理不善,但是在经营管理中却充分地实现了他们的部门利益与个人利益。戴相龙身为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党组书记,很少见到他说如何尽职尽责让基金增值,只见到他天天唠叨要让国企资产划归他的部门,哪个政府部门的干部有这么厚颜无耻的?社会保障基金这样的金融部门,如刘纪鹏教授所言,谁都不清楚他是怎么运作的,假如数以万亿计国企资产所产生的收益,由社会保障基金支配,让人放心吗?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还无权处置划来的国企股份,将来呢?
说来奇怪,同是国企,媒体对国资委管辖的实体经济企业是鸡蛋里面挑骨头,对非国资委管辖的金融央企则常常是网开一面。国资委所属的央企高管2011年平均年薪72万,被媒体骂作收入过高,而非国资委的金融央企,最近曝出有高管年薪超千万的,媒体却不拿来做文章了,媒体如此厚此薄彼,双重标准,原因何在?像中金公司,身为央企,其如何运作,我们一无所知,媒体咋就没有去批评的?
五、劫贫济富——有关社保缴费的内容
《决定》第45条指出,“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先来看看第一句“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社会保险一部分是企业交的,一部分是员工交的,那么费率得到降低的到底是哪一方的呢?是企业交的那一部分,还是员工交的?还是双方都降低了?11月1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登出了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明确给出了答案:“首先考虑在适当时机适度降低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减轻企业的人工成本负担……个人缴费负担并不重,在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方面,对个人缴费的费率调整并不迫切。”
原来如此!竟然只是减轻企业的负担(即增加了老板的收入),根本就不考虑减轻员工的负担!员工“个人缴费的费率调整并不迫切”,难道是说员工个个都比老板还阔气吗?难道不是他们、反倒是宗庆后、王健林生活更有压力吗?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不管是农民工还是白领,中国各类工人阶级即雇佣劳动者阶级干得多,挣得少,收入一直被压低,这成为中国企业快速积累和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根源。尽管中国经济已经由加工衬衫玩具的低级阶段开始跨入与美日欧在高科技领域一决雌雄的高级阶段了,这一状况依旧没有什么改善。员工工资与企业利润的增幅相比,那简直就是龟兔赛跑。可在《决定》眼里,员工与企业相比,怎么就成了企业更应该被照顾了呢?既然社会保障基金需要充实、为此还要划转国企股份,那为何还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而且还是降低企业的费率?大量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少缴漏缴社会保险,导致社会保险基金得不到充实,人保部门为何又熟视无睹,从不解决?
更令人感到吃惊的是,《决定》在给资方减负的同时,不仅不给劳方减负,反倒要进一步给劳方直接加负!
《决定》指出要“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这一句完全是针对员工的,今后员工要延长缴费年限,减少领取年限,这实际上是加大了员工的支出和负担。跟企业分得的蛋糕“降低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相比,员工不仅得不到蛋糕,反倒要多付钱。
一个赠予,一个索取,对企业和对员工、对劳方和资方的这种截然相反的标准,完全是在加剧贫富分化,是损不足补有余,而不是损有余补不足。《决定》一上来就说强调要“促进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可是在具体细则中却制定了完全相反的内容:劫贫济富!
《决定》对资方和劳方的态度差异宛若天渊,其所依据的理由也是自相矛盾的。要降低(资方的)社会保险费率时,就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规模增大、支付能力增强”,给企业减负对社保无碍;要延迟(劳方的)退休年龄时,则说老龄化导致社保基金面临缺口,因此需要员工来填窟窿。请问,社保到底是充盈还是亏空呢?
面对资本家时,他们说,资金充盈,应该给资本家减负;面对工人时,他们说资金有缺口,应该让工人延长退休,多交几年。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决定》偏偏把“适时适当降低(资方的)社会保险费率。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劳方的)退休年龄政策”这两句紧挨着放在了一起。难道这是在刻意通过鲜明对比来炫耀《决定》对企业、对资方的偏袒吗?这是唯恐劳动人民发现不了官方对自己的冷血和无情吗?这是对全国人民的莫大羞辱!
另外,九十年大改制大潮中,为了给企业和政府减负,数以千万计的国企职工下岗了。这些职工中有很大一批人没能或无法再就业,长期以来甚至一直自行承担社会保险的全部支出。要说减负,《决定》也应该 12下一页 另外,九十年大改制大潮中,为了给企业和政府减负,数以千万计的国企职工下岗了。这些职工中有很大一批人没能或无法再就业,长期以来甚至一直自行承担社会保险的全部支出。要说减负,《决定》也应该先减轻他们的缴费负担或对他们进行补偿,而不是先照顾企业。
六、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缺乏实质性内容
一方面快速增长,一方面分配不公贫富分化,这就是中国经济的基本特征。《决定》第44条说,“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一说法是正确的。这实际上是委婉地承认贫富分化的主要根源就是劳资收益的差距。初次分配中,除了劳动报酬,另一面当然就是资本收益了。多年来,中国一直是“资强劳弱”,劳资交易中,劳方本来就是弱势,而政府通常又站在资方一面,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到目前一直没有改变。
今年6月,北京怀柔一家美资企业的老板企图欠薪跑路,结果被工人发现而遭扣押。警方称这是企业内部经济纠纷,不予干预。遗憾的是,警察这样的表现异常罕见。当前多数情况下,权力依旧站在企业一边,一如既往。
8月28日,习近平视察大连船舶重工时说:“技术人员和工人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要抓好队伍的稳定性,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随着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工人待遇也要相应提高。”这一讲话当日由新华网报道了,但是随后人民日报和央视新闻联播的专题报道中,这一内容都不见了。这种温和的表述难道也犯忌吗?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与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不仅是必需的,而且也是完全有条件实现的。中国经济已经进入高铁换大米牛肉的阶段,劳动生产率已经大大提高,可是工资增幅相对于生产率的提高,相对于企业老板利润的增加,是大大滞后。像郭台铭向文波等企业家都说过,中国工人物美价廉,应该提高他们的收入。
《决定》第44条还说,要“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当前,只要涉及收入差距、贫富分化问题,媒体就爱扯到城乡区域差距、行业差距上面,《决定》在此也照搬了媒体的流行说法。这一说法貌似有理,其实大缪。城乡收入差距,主要是目前城乡劳动生产率差异造成的,并非是城市剥削农村造成的,农民正通过进城打工或提高农业生产率来解决这一问题。行业收入差距,在多数情况下,是市场的正常表现,而且也在起伏波动当中,并非是因为这一行业的人剥削那一行业的人造成的(金融证券行业可能收入的确过高,倒是应该注意的)。当前在北京,同样一名妇女,若去当月嫂,月薪可以上万,若去当酒店服务员、商场售货员,可能最多三四千,两者间的差距并不存在不公正,政府让市场自行调节就可以了。政府若执意要缩小这一差距,难道是想强行限制月嫂的最高工资吗?另外,目前媒体炒作行业收入差距问题,主要是想转移劳资矛盾,并趁机攻击国企,说国企行业收入高(且不论这是否符合事实),非国企行业收入低,因此大家都应该恨国企去。
大多数中国人,是给老板打工的,这是中国贫富分化的关键所在,要提高、改善中国多数人的生活,就要改变资强劳弱的现实,“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决定》第44条一上来指出了这一正确方向,但是到后面又走偏了,奢谈什么城乡、行业差距,成了避重就轻、避实就虚。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决定》第44条说,“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税收调节力度。”那么《决定》在再分配方面有何举措呢?如前所述,在社会保障领域《决定》通过第45条落实的是劫贫济富,是拉大收入差距而不是缩小差距的再分配调节。至于在税收方面,则只是说说而已,毫无具体相关内容。
《决定》第18条也曾指出,要“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可惜,依旧没有丝毫的相应的细则,比如公众期待开征的遗产税、房产税、资本利得税、提高个人所得税里高收入的税率等等,都没有出现。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媒体突然集中发起了一轮丑化遗产税的舆论攻势,将遗产税妖魔化为对中低收入者的掠夺。当时就有人指出,这是媒体在试图阻止三中全会落实遗产税等内容。结果,《决定》真的没有相关具体内容。不知这是否是巧合。
不仅如此,《决定》第44条反倒说要“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美国的经验早已证明:第一,指望所谓慈善事业能扶贫济困纯属妄想;第二,慈善捐助减免税政策,已经成为富人逃税的又一捷径。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杨鹏,早在2004年任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的秘书长时就曾毫不避讳地说:他们那帮人都不干净,而搞慈善、玩环保,就是为了“清洗企业家脸上的脓和血”。
七、医疗改革引入市场机制不可取
《决定》第46条指出“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这一点有些莫名其妙。社会办医,即私人或其他机构办医,跟办其他企业是一样的,肯定要营利。不营利,怎么活下去?或者,该机构不向消费者收费,但是却由政府或其他机构来支付?不营利那不成了活雷锋嘛!这还叫市场经济?
第46条还说“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前些年,国家的医院改制为私人医院的例子很多,大都不成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看病难、看病贵”的局面。2005年,浙江瑞安第二医院搞了公立医院“民营托管”式的改革,结果托管方温州与上海的私企接手后,根本不履行当初的投资承诺,还用游医治病,高收费、小病大治甚至无病治疗,除了捞钱啥都不管,最后卫生局不得不于2011年将医院收回。此前在2010年,杭州市余杭区就曾花3个亿把7年前以7500万价格卖掉的20多家乡镇卫生院又悉数买了回来。而早在2009年1月份,上海首家“国有民营”模式的浦南医院正式结束5年的委托管理,重新纳入浦东新区公立二级医院管理序列。
习近平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政府职责和作用之一就是要“弥补市场失灵”,基本医疗正是“市场失灵”的典型领域。基本医疗本来就不适用私有化和市场化,而且过去改制失败的例子比比皆是,不知为何《决定》依旧要倡导“公立医院改制”。 现在不是天天讲什么缺乏投资机会嘛,问题是你有钱干嘛不自己去成立一家医院,为什么非得去跟别人掺和、去改制人家,是不是光有钱没本事,只好吃现成的,只能打别人的主意了?
另外,第46条用了“社会办医”、“社会资金”,以及第42条用了“社会力量办学”等说法,这些说法很不严格。市场运转的承载体是资本,而资本除了公有制资本,就是非公有制资本,没有什么抽象的“社会力量”、“社会资本”。王健林的资本,王石的资本,只是他们的私人资本,跟“社会”、跟张三李四有什么关系?上述说法应该一律改为“非公有制资本”。如《决定》第5条所采用的就是“非公有制资本”的说法。一份文件中不应该出现概念的混乱。
这些年,不少媒体肆意攻击公立医院,挑动医患纠纷,来为“医疗改制”制造舆论,像南方都市报和南方周末的记者柴会群,公然制造“缝肛门”之类的假新闻。政府对此却视若无睹,这不能不说是失职。
八、“教育改革”将使富豪子弟获得特权
《决定》第42条说竟然说“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这不就是“走后门”的另一说法嘛!不看分数那看什么?还不是看关系、看背景、看钱财嘛!“自主招生”的实践表明这一做法弊端很大。自主招生和放弃考试原则的结合,带来两方面的腐败:第一,拥有自主招生权的校方的腐败,如最近暴露出来的人民大学招生办主任腐败事件;第二,纨绔子弟摆脱了考试的平等竞争,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进入高校。
任志强显摆自己小时候有辅导员照顾,现在有大领导半夜打电话关心,我等平民草根没他那样的好福气,我们只能靠考试来改变自身命运。只有靠着严格的、平等的考试,穷矮丑们才能“打垮胜高富帅,战胜官二代”,进入高等学府。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放弃这一原则,无疑就是给权贵富豪子弟以特权。有个所谓的少年女作家蒋方舟(其作品的作者其实是其母亲),高考作文几乎交白卷,其考分低于分数线大概六十分,可清华大学新闻学院依旧将这位高考作文近乎白卷的“作家”录取,这位“作家”被照顾进清华后还腆着脸指责其他学生是既得利益者。假设当年清华出身的胡锦涛现在与蒋方舟一起报考清华,那么依照自主招生和招生与考试相分离以及所谓的综合素质之类的原则,清华大学完全可以先招入蒋方舟,即使胡锦涛的考分远高于蒋方舟,即使蒋方舟因为有“国民党1947年就已经退守台湾”之说而沦为天下笑柄,也不受妨碍。南科大,打着自主招生的名义企图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弱化考试的作用,蒋方舟则支持南科大,他们才是真正的利益集团。
《决定》第42条说,要“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其实,课业负担跟学习成绩成正比,这是普遍现象。盲目地倡导减负,难道是想让学生成绩也降下来吗?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无师自通的天才是凤毛麟角,绝大多数人当然得靠努力学习才能有好成绩的,何况天才人物还个个都很勤奋呢。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难道应该成为学生楷模吗?12月3日消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策划的2012年国际学生评估中,上海中学生再度高居榜首。同时,上海学生也以平均每周花13.8小时做作业的“纪录”,成为“课业负担”项的第一名。美国学生负担倒是轻,可好多人上高中了,连加减乘除都算不好,这种减负值得学习吗?去年奥巴马在竞选演说中说中国比美国有着更多的技工、工程师、科学家,因此美国在竞争中落了下风。没有课业负担,没有严格考试,哪来这么多技工、工程师、科学家?现在全球都在羡慕中国的教育成就,《决定》却弃之如敝履,这是想自毁前程、自掘坟墓吗?
《决定》第42条还说,“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真是荒唐至极!什么叫“综合素质”?“综合素质”就是众说纷纭、根本不可能有固定标准的一种说法,标准不严格,也就最有利于搞腐败。有钱人家的孩子,可以花大钱请私人教师,钢琴、画画、唱歌、舞蹈自然比穷人家的孩子强,这就叫综合素质比人家强了?照这个趋势,直接跳过科举制、退回到举孝廉、九品中正制就得了。
小布什这种差生凭借关系背景就能进耶鲁,这就是中国教育改革的方向吗?若贯彻“招生与考试分离”、“自主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原则,那么将只有一种结局:“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以后干脆取消所有考试,只比谁的父母有钱,谁的父母官更大就得了
九、警惕给富豪贪官以免死特权
《决定》第34条说,要“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
近年来,媒体、法学界、部分企业家——以爱参加亚布力论坛的那些地产投机富豪为代表——积极鼓吹经济犯罪不应被判处死刑,理由是“不杀人不偿命”,“中国减少死刑应坚决从经济犯罪领域起步”。
“不杀人则不偿命”论有其合理因素,不过却存在片面化或表面化的倾向。经济犯罪的特殊性质在于虽然没有直接杀人,但是却可以造成间接杀人,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大面积危害社会。
死刑不应适于经济犯罪领域论或“不杀人则不偿命”论,存在着看问题片面化或表面化的倾向。经济犯罪的特殊性质在于虽然没有直接杀人,但是却可以造成间接杀人,尤其像集资诈骗案件或庞氏骗局,若任其蔓延,对社会会造成大面积危害,甚至引起社会动荡,危害性远胜于普通刑事案件。1985年温州“抬会”惨案、1997年阿尔巴尼亚因金字塔骗局败露导致的全国动乱,就是典型。
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美国诸大银行以及相关的评级机构、审计事务所等都难逃干系,可是这帮人却没一个遭受法律惩处的。2010年美国著名导演奥利弗•斯通就对中国能对金融犯罪严厉惩处的司法制度表示了赞赏,说华尔街那帮骗子窃贼,在中国早就给枪毙了。
在亚布力论坛上,任志强、张维迎带头高呼“救吴英就是救我们自己!”他们这真是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啊。至于胡舒立与贺卫方,竟然对李昌奎这样穷凶极恶的强奸杀人犯都反对施以死刑。希望“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这一决定,不会被利用来给予大骗子大窃贼大贪官们免死特权。
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还是激发某些富豪的活力?
《决定》第48条说,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目前中国存在的所谓的社会组织是什么?有由地产富豪、金融富豪等主导的亚布力企业家论坛,有由同一帮企业家成立的壹基金这样的所谓的公益组织,有由同一帮企业家成立的阿拉善see协会这样的“环保组织”,有在“平安案”中疑点重重的秦晓先生主持的博源基金会,还有行行色色的被富豪们豢养的NGO组织,以及“大爱清尘”这种撇清黑心老板对尘肺病所负责任的爱心机构。秦晓王石之流,一面跟权力勾结巧取豪夺,一面得陇望蜀,得了便宜还卖乖,摆出一幅“民间”“社会”的脸孔来要求“宪政”“法制”。现在不仅社会组织都是他们的了,连媒体也都已经听他们使唤了,如王健林所说的那样,还要怎样才算是进一步激发他们的活力呢?假如有“亚布力过劳死白领论坛”、“阿拉善补偿九十年代下岗工人基金会”之类的社会组织,那还算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可是依照现状,被激发的无非是那些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地产富豪、金融投机富豪们的活力。
结语
《决定》第60条说,要“宽容改革失误”。宽容“改革失误”的同时,也请同时宽容对“改革”的讨论和批评。改革这个筐,什么都能装。笔者并不反对改革,只是对于改革为了谁、如何改这一基本问题,有自己的看法。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三十余年,可是分配不公,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本来,进一步的改革方向应该是一方面继续维持高速发展,一方面让广大人民分享发展的果实,共同富裕。可是,有些人,却净想着劫贫济富,企图把发展的成果全装进自己口袋里,为此竟不惜以阻挠发展、制造危机来倒逼改革。
2013/12/10初稿, 2013/12/16二稿, 2013/12/21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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