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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新诗主体论”,是社会主义时代中国诗歌发展的正确方向 ...

2013-12-27 22:45|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420| 评论: 0|原作者: 杨光金|来自: 东方红网

摘要: 毛泽东“新诗主体论”,是社会主义时代中国诗歌发展的正确方向时间:2013-12-27 12:20来源:来稿作者:杨光金点击:76 次 ——兼与丁国成《“新诗主体论”可以休矣!》商榷 (谨以此文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 杨光金(此文曾在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毛泽东思想研究》发表) 当我第一次读了《中华诗词》08年第3期丁国成同志《“新诗主体论”可以休矣!》(以下简称《休》文)还未尽兴之时,又陆续读了几篇关 ...
如果我们再从“新诗主体论”中关于“这些话仅供你们参考”、“我看”、“恐怕”、“将来我看”、“将来趋势很可能是”、“会不会”、“问我关于诗歌的意见,我是外行,说不出成片段的意见来”、“这一点是否有考虑的价值,请你们斟酌一番”、“我对诗的问题,要加以研究,才有发言权”等这些关键词来把握一下的话,我们就更加清楚明白,毛泽东同志对于“新诗主体论”的探索,不仅是多次性的提出问题,民主式的、集思广益式的进行探讨,渐进式的逐步完善的,而且他在态度上也是十分谦虚谨慎和平易近人的。当然“也没有谁把他说的(“诗当然应以新诗为主体”)这句话当作最高指示的令箭到处逞威,来压制写旧体诗词的人。”(22)
      这就更加清楚明白地告诉我们,《休》文所谓“新诗主体论”“纯粹是……不顾诗歌艺术发展规律、有悖诗歌生态平衡而主观臆造出来的”“不可违抗”的“‘最高指示’”,是“无可辩驳,不容置疑”的一锤定音的这种观点,才真正的是纯粹不顾客观实际而主观武断地臆造出来的,因而它是极端错误的。
 
四、毛泽东“新诗主体论”,是社会主义时代中国诗歌发展的正确方向
 
      当我们再来提纲挈领地总括本文上面三个方面的论述之后,我们就完全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毛泽东“新诗主体论”,是社会主义时代中国诗歌发展的正确方向。
      我们说毛泽东“新诗主体论”是社会主义时代中国诗歌发展的正确方向,主要在于它具有符合客观实际的理论基础和具有真正能够继承,真正能够创新,真正能够出新的内在特质。它有着一个“体系”;一个“传统”;一个“基础”;一个“三结合”;一个“历史必然性”;一个“时代特征”;一个“多样统一”。
      ——这个毛泽东“新诗主体论”,尽管它只是毛泽东同志的一些零散的多次性的通过书信、谈诗和讲话等对于未来中国诗歌 出路问题所进行的一个初步探索而不是一个规范系统的论著,但它却是一个可圈可点,可串可联,可分可合,可探可论的诱人咀嚼,耐人寻味而愈嚼愈欲、愈探愈妙、愈论愈深的具有符合客观实际的理论基础的完整的科学的诗论体系。“如果把他有关论诗的书信言论……加以归纳整理,却是一篇绝妙好辞。例如,他关于‘诗要用形象思维’,关于革命的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主张,都是很重要的。特别是他关于民族的新体诗歌的构想,也把诗歌理论推向了新高峰,其意义和影响十分深远”(23);
      ——这个“新诗主体论”的新诗,尽管它主要在于一个新字,但它不但没有弃“旧”,没有脱离诗国历史,没有抛掉传统,而且它还必须是“要继承传统诗歌的传统”,要“古为今用”,“旧为新用”。只要我们能够始终如一地按照“新诗主体论”牢固其民族传统而“古为今用”,“旧为新用”,这个新诗就绝“不会割断血脉,迷失方向,丧失根本”,就绝不会异化外化而发展成为始终流淌着中国血液的“新体诗歌”,即“中国式的真正的新诗”;
      ——尽管“新诗主体论”的这个新诗将是我们古老诗国的一座全新的“摩天大厦”,但它绝不是松软散乱的空中楼阁。它必须是要完完全全地精心精意地建筑在中国古典诗歌(包括旧体诗词、元曲、明歌)、民歌和原来那个新诗(包括五四以来的革命诗歌)的这个坚实的基础之上的,因而它必须是要“比较精炼,句子大致整齐,押大致相同的韵”。也就是必须要用相应的“韵律、韵脚”来作为“大厦的立柱”,用“精炼”、“整齐”来规范其外形。因而它不仅要有坚实的基础,而且还要有牢固的“立柱”和规范的外形。只要中国的社会主义新时代存在(除了中国的社会主义新时代被人为的公开地摧毁或者被假社会主义所替代,或者到将来社会主义自身的自行消亡之外),它就将与这个社会主义新时代同在而高矗于古老诗国而永远“摩天”,永不坍塌;
      ——尽管“新诗主体论”的这个新诗还是一个新诗,但它已经不再是“几十年来,迄无成功”、“太自由化”、“太散漫”的那个新诗。它必须是要“在古典诗歌、民歌基础上”,在“古典同民歌结婚,产生(的)第三个东西”的基础上,与同“格律诗、民歌”三结合,即新诗、格律诗、民歌三者结合起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尤其要“从民歌中吸取养料和形式”,包括从原来“不成形,不引人注意”的那个新诗中吸取好的东西)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以全新的面目出现于诗坛的这样一个能够“吸引广大读者的新体诗歌”,即“中国式的真正的新诗”。这个“新诗嘉苗”,不仅要以“外国诗作参考”,“洋为中用”,更主要的是还要有坚实牢固的基础而始终沐浴着“民族传统的阳光雨露”。因而它绝不会“偏嗜欧化形式,偏废民族传统,独沽一味,缺乏营养”。它一定是要“既渗透着历史的积淀,又蕴含着时代的理想,既延续着传统的特点,又创造着新颖的内容和形式”,既有“创新的基础”,又有“继承的活力。”(24)因而它一定会“长成参天大树”;
      ——尽管“新诗主体论”的这个“新诗改革最难……(要)找到一条大家认为可行的主要形式确是难事”,它必然是来之不易,而且必将还要屡遭挫折,历经磨难,但它却并非无依无据的毫无希望的“空穴来风”,它完全是历史的选择。它具有一个不可抗拒的历史必然性。正如《休》文所说:“我国三千多年的诗歌历史早已证明”,“民歌是诗歌的最早源头和直接乳母。由春秋时代的《诗经》,而战国时代的《楚辞》,直到汉魏乐府、唐诗、宋词、元曲、明歌”,“一代有一代的代表诗歌”,“新诗实际上也是我国民歌和词曲发展的必然结果。”而毛泽东“新诗主体论”中的这个“‘希望’中的未来的”新诗,即“中国式的真正的新诗”,恰正就是“我国民歌和词曲发展的必然结果”,恰正就是我国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代表诗歌;
      ——尽管“新诗主体论”的这个新诗的称谓还是新诗,但它已经远远的不同于原来“不成形,不引人注意”的那个新诗,它必须是真正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的、革命的、健康的、积极向上的、民族的、大众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尽可能完美统一的,即真正具有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鲜明特征的这样一种“新体诗歌”,即“中国式的真正的新诗”;
      ——尽管这个“新诗主体论”是“以新诗为主体”,但它并非“独尊”排外。它不仅要“以外国诗作参考”,尤其还必须要遵从“事物发展”的“多样统一”的“普遍规律”即“诗歌艺术发展规律”。即“以新诗为主体”,多样并存,共同发展,保持诗歌生态平衡。
      总之,毛泽东的“新诗主体论”,尽管是在1957年的这个时候才正式提出来的,尽管还只是对于未来中国诗歌出路问题所进行的一个初步的探索,但它却是由自从“五四”以来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新时代孕育出来的具有符合客观实际的理论基础和具有真正能够继承、真正能够创新、真正能够出新的完整的科学的诗论体系。它是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的延续,它是毛泽东无产阶级革命文艺思想和党的无产阶级革命文艺路线的具体体现,它是毛泽东思想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完全应该是而且也完全能够是社会主义时代中国诗歌发展的正确方向。毛泽东“新诗主体论”中的这个“‘希望’中的未来的”新诗(“新体诗歌”),即“中国式的真正的新诗”,是真正能够适应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的要求和需要的真正具有无限生命力的新诗。尽管这个“新诗还是一个婴儿,(但)它(却)有着无法限量的生命,你怀疑它的前途,不如祝福它更聪明些。”(25)只要中国的社会主义新时代存在,这个“新诗(就)不会死掉……就算在若干世纪以后,社会进化到人在半空结屋,只要情感一天能活在人心里,(这个新)诗的生命就决不会中断……”(26)这个“新诗婴儿”,不但不会“变得面黄肌瘦”,而且它一定会长“成壮汉”。
      事实并非《休》文所说“‘新诗主体论’一出,重又加深了新旧诗体作者之间的裂痕”,“对‘新诗’、‘旧诗’都造成了伤害”,“严重妨碍了我国诗歌的健康发展。”我们应该知道,对于我国诗歌事业的发展,尽管确实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否认的实际问题,但这主要是由于我们对于“新诗主体论”的认识、理解、执行之误和其它一些别的原因所造成的。尤如其它某一项政策本来是正确的而与因为对其认识、理解、执行之误和其它一些别的原因所造成的问题是两码事一样,尤如一桌饭菜本来就实实在在的没有任何问题,但因为在进食时不注意被咽而不能因咽废食一样,我们绝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因为对于“新诗主体论”的认识、理解、执行之误和其它一些别的原因所带来的一切问题一概都归罪于“新诗主体论”而让其“休矣!”!对于原来、现在和今后还将不可避免的要出现的问题,我们完全可以通过主观努力,在前进中发展中去不断地逐步地加以解决,从而更进一步地促进我国诗歌事业的健康发展。
      当然也并非《休》文所说的那样,毛泽东“新诗主体论”中的这个必将会要荣登诗坛主体的“‘希望’中的未来的”新诗,是所谓的“自我标榜”,似乎一切都得绝对的“任其自由自在(地)发展”,一切“都是(要等待)后人为着表述论证方便才(能)提出来的”。
      事实上,客观实际早已告诉了我们:人是万物之首,万物之灵。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是基础,人的因素第一。人的本身就是物质,是最具有思维和创造力的物质。人是最活跃最可宝贵最头等重要的第一生产力。世界上任何一切科学技术和生产工具,都是由人创造出来并由人来掌握使用的。人类社会中的任何一切大小事物的向前发展,它都不是绝对的纯自然的“自由自在(的)发展”和自生自灭的,它往往都是由客观自然 的因素和主观人为的因素这两者的合力而推动其向前发展的,而且在某些时候和某种意义上,更是由人为的因素(人们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改造客观事物)来掌控其生死存亡和推动其向前发展的。正尤如人们必须要通过自身的主观努力,才能使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并用它来改造大自然(兴利除弊)而为人类社会和人类自身服务,从而才能够继续地更快地推动人类社会的向前发展一样。正尤如为了更好地做好工作,建设好国家,推动人类社会更快地更好地向前发展,不论是一个人,一个单位还是一个国家,或在一天,或在一个月,或在一年,或在一个阶段,或在较长的一个时期,都必须要有一个相应的计划,比如一个国家的经济建设必须要有一个五年计划和一个更长远的规划一样。问题只是在于:人们的一切主观能动的努力,都必须要符合于一切客观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
      也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没有事先的计划和准备,就不能获得战争的胜利”,“战略指导者当其处在一个战略阶段时,应该计算到往后多数阶段,至少也应计算到下一阶段”,“尽管往后变化难测,愈远看愈渺芒,然而大体的计算是可能的,估计前途的远景是必要的。”(27)“盲目性是没有预见的……可以说没有预见就没有一切”(28),“领导一定要走在运动的前面,不能落在运动的后面。”(29)
      人类文化中的诗歌也是一样,它完全是由人们在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试验等生活实践中,有意识的,自发的和有组织有领导的(由无意识到有意识,由无组织领导到有组织领导)创造出来并用它来为人类社会和人类自身服务的,同时人们又在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试验等生活实践中进一步地总结提高,从而又进一步地推动整个诗歌事业的向前发展,从而又进一步地用它来为人类社会和人类自身服务。
毛泽东同志所提出的这个“新诗主体论”,就如同他始终立足于多重力量的对比和复杂多变的形势而以“先人一步”、“先物一步”、“先事一步”的科学的预见性思维,高瞻远瞩地提出科学的预见并用它来指导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伟大胜利一样,以他伟大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和伟大诗人的洞察力,在认真总结中国几千年诗歌发展的历史经验和“五四”以来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这一时期诗歌发展的现状及其经验教训而提出来的。它完全是符合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的这个大方向的,因而它是能够适应中国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的要求和需要的,是能够符合党的无产阶级革命文艺路线的,因而它不但符合我们“诗国历史和社会现实”(包括诗歌现状)的客观实际,而且也是完全符合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即“诗歌艺术发展规律”的。它吹响了创造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老百姓所真正喜欢的“新体诗歌”的响亮号角。它不但不会“妨碍”“我国诗歌的健康发展”,而且它完全有助于我们遵循“诗歌艺术发展规律”而更加有意识地更加主观能动地去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新时代 的诗歌事业健康地向前发展,从而使之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时代和这个新时代里的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创造新的诗体,是时代的呼唤和诗歌自身发展的必然规律。”(30)“知古倡今”,“求正容变”,“适应时代、深入生活、走向大众”,是社会主义新时代诗歌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放眼历史的长河,辛亥革命以来,特别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发生了翻天复地的变化。时代的进步,正是酝酿伟大诗歌的机会,应该有时代的黄钟大吕。”(31)“目下中国需要一种沉重音节和博大调子的新诗。”(32)中国社会主义新时代,正需要有“由旧时代向新时代的转变”,由为少数人向为多数人的转变的这样一种“黄钟大吕”的“沉重音节和博大调子的新诗”。毛泽东“新诗主体论”中的这个“‘希望’中的未来的”新诗,正是中国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的需要,正是“由旧时代向新时代的转变”,由为少数人向为多数人的转变的需要,正是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诗歌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它完全是大“势”所趋而遵循着一个命令,朝着一个方向,顺着一个潮流,沿着一个轨道“顺势而为”之的。它“不是谁的力量提倡起来的,是,那只不过是登高一呼的一点劲。”(33)既然它已经起来了,它就一定能够在“五四文化狂飙运动里……随着文学革命的宣言……在诅咒与赞扬声中诞生了下来”(34)的那个新诗的基础上,“在古典诗歌、民歌基础上”,在“古典同民歌结婚,产生(的)第三个东西”的基础上,与同古典、民歌一起,在中国这个社会主义的崭新的时代里,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而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这个“‘希望’中的未来的”新诗,它“利用口语的特点,采用文言的长处”,“生动活泼……比较旧诗有更多的自由,更便于表现复杂的现实生活,而不使内容受到限制和损害,看得明白,听得清楚。”(35)这个“‘希望’中的未来的”新诗,它一定能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体现在(自己的)创作实践中,讴歌真善美,鞭挞假恶丑,传播先进文化,抵制腐朽文化,更好地(与同其它先进文化一起)引领各种文化思潮和文化追求。”(36)这个“‘希望’中的未来的”新诗,它必定能够以更加贴近时代,更加贴近实际,更加贴近生活,更加贴近民众的最新的形式,最新的内容,最新的语言,最新的思想,最新的情感,来歌颂崭新的社会主义新时代,歌颂崭新的社会主义新时代里的广大人民群众。因而它必定会更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因而它也必定会被崭新的社会主义新时代所推崇,所歌颂,被崭新的社会主义新时代里的广大人民群众所推崇,所歌颂。
      这就是“势”,这就是命令,这就是方向,这就是潮流,这就是轨道——时代已发出了前进的命令,社会已指出了正确的方向,潮流已铺好了崭新的轨道……这个“‘希望’中的未来的”新诗,它必将像五四新文化运动时的白话文一样,遵循着这个崇高的命令,朝着这个正确的方向,顺着这个汹涌的潮流,沿着这个崭新的轨道,勇往直前,荣登主体。
      写到这里,我正好又读到《中华诗词》09年第12期张四喜《从武正国〈为自由曲鼓与呼〉说起》中的这样一些文字:“元曲之所以成为唐诗宋词之后的又一文学主流,是因为它有一个特定的历史渊源。元曲能够很好地融入当时兴盛的都市生活,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故而催生了大量好的元杂剧和散曲作品,集结了一大批优秀作者,形成了元曲的繁荣。而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发展更快。社会的进步,国家的繁荣,呼唤着诗词文化的创新,而自由曲是一支快速反应的新型舰队,变化多,跟进快,有着比传统诗词曲更容易适应时代的优势”,“‘自由曲的出现是历史的必然’,自由曲用现代语言说事,以现代诗体面对社会,比诗词和传统散曲更接近大众”,“自由曲无疑是要产生的‘第三个东西’有力的竞争者。一朵‘循散曲味,化格律奇;蕴词儿媚,透诗歌美’的自由之花,不正在春光中绽放芬芳么?”。这些文字写得多么的好!我想,如果把这些文字借过来,用在毛泽东“新诗主体论”中的这个“‘希望’中的未来的”新诗的上面,不也正是恰到好处的吗?!毛泽东“新诗主体论”中的这个新诗,不正就“是一支快速反应的新型舰队,变化多,跟进快,有着比传统诗词曲更容易适应时代的优势”的吗?!这个新诗的“出现,(不正就)是历史的必然”吗?!让我们都来为之“鼓与呼”吧,“一朵‘循散曲味,化格律奇;蕴词儿媚,透诗歌美’的自由之花”,一定会“在春光中绽放芬芳”的!
      说到这里,不妨也想顺便说一下我自己。我是在文革中因为读了毛泽东同志的诗词之后,才吸引了我学写诗词而至今仍欲罢不能的。因而我也是一个偏爱格律诗的人。我的习作基本都是旧诗,新诗基本不写。当然我不但对很多新诗不感兴趣,对现今刊物上的许多旧诗也不多感兴趣(尽管我的旧诗也写得很不好)。在我所订的诗词刊物中,不论新诗和旧诗,除极少数比较好的以外,大多我都没有兴趣和时间去读它。而我最喜欢读的,却都是像《中华诗词》中的“诗学新论”、“佳作点评”、“诗人谈创作”、“诗词技巧”、“诗词解读”、“当代诗词”和《东坡赤壁诗词》中的“吟苑纵横”等栏目,对于这些栏目,我都是要每期必读的,而且有的甚至得反复几遍。尽管我一向偏爱旧诗而不好新诗,但如前所述,从新诗的内在特质和时代发展的要求和需要的这个角度来看问题,从开拓未来中国诗歌出路,发展中国诗歌事业这个大局出发,我也真正从内心深处认识到,毛泽东“新诗主体论”的确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因而它是正确的,因而它是社会主义时代中国诗歌发展的正确方向。因而我也不得不来为之鼓与呼了。尽管毛泽东“新诗主体论”的这个新诗的改革发展是极其艰难而长期的,“虽然我们自己是没有伟大的希望,然而也愿作为一架过渡的桥梁,使后来的人踏着走向伟大的路。”(37)
 
五、关于整合“新”“旧”诗两个诗坛的几点建议
 
      走笔于此,总括全文所述,毫无疑问,我们完全可以肯定地说:
      本文关于“毛泽东‘新诗主体论’,是社会主义时代中国诗歌发展的正确方向”这个结论,是完全正确的。
      由此,我认为,对于身处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我们,无论是诗界任何部门的工作者,还是任何一个诗歌作者及其所有的诗歌爱好者,都应该要遵循毛泽东“新诗主体论”的基本精神和正确方向,从开拓未来中国诗歌出路,发展中国诗歌事业这个大局出发,真正投身到发展中国诗歌事业的实践中去,不断地积极努力地进行探索。
      我想,当前除了要认真做好有关方面的事情之外,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休》文所说关于整合“新”“旧”诗两个诗坛的问题。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做好这个“整合”工作呢?我认为:
      一是首先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中国诗歌,不仅在我国文学艺术中占有重要的位置,而且在整个中华文化中也占有不可缺少的重要位置。中国诗歌如同其它的文学艺术一样,历来就具有其自身的社会功能。它在推进我国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也都曾相应地发挥过一定的作用,尤其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它对繁荣我国的文化事业,对于整个新民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都曾经不同程度地起过相应的重要作用。它对于现在和未来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也必将还要发挥出更大更好的作用。我们必须要清楚地认识到,从目前来看,认真地解决好“新”“旧”诗之间的矛盾,切实整合“新”“旧”诗两个诗坛,是进一步繁荣我国诗歌事业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极其重要的环节。由于对毛泽东“新诗主体论”的认识、理解和执行之误,加之其它方面的一些别的原因,正如《休》文所说,我国“诗坛文界”在“新”“旧”诗之间确实不同程度的存在着“长期不能很好地团结起来,共谋我国诗歌发展”,“严重妨碍了我国诗歌发展”的问题。假如我们对于这些问题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任其发展下去,它不仅必将要继续地妨碍着我国诗歌事业的健康发展,自然也必将要影响到我国文学艺术乃至整个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自然地也必将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不利。因此,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认真地下大力气,来解决好这个客观存在的实际问题。正如《休》文所说,尽快地使诗坛文界“团结和谐”起来,让新诗旧诗(包括其它诗体)“共存共荣”,使“新诗、旧体……如一对鹏鸟,比翼齐飞,振翅蓝天;像一双神骏,奋蹄并驱,驰骋华夏”。只有“诗坛(文界)实现团结和谐之日”,才能有“诗歌发展突飞猛进之时!”
      上面我们已经说过,诗歌事业是我国文学艺术和整个文化事业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的发展的好坏,将不同程度地影响到我国文学艺术和整个文化事业的发展。因此,对于解决好“新”“旧”诗之间的矛盾,整合“新”“旧”诗两个诗坛的问题,不仅是诗界(诗歌部门)自身和诗歌爱好者的事情,同时也是我国文艺界和整个文化界的事情。尤其从主从关系和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这个角度来说,最为首先最为重要的,更是我们文艺界和文化界的各级部门尤其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要真正地把它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付诸实施,这是最为关键的。
      二是诗坛文界的有关部门,要认真搜集整理编辑出版毛泽东“新诗主体论”的小册子,以供有关各级部门的工作者和广大读者学习研究。同时还应由有关主管部门(或群众自发的)组织各类不同形式的座谈、讲座,或通过各级各类报刊影视等有关媒体,对于毛泽东“新诗主体论”进行广泛地宣传,开展群众性地学习、讨论、研究、争鸣,真正弄清毛泽东“新诗主体论”的精神实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而力求得到一个对于毛泽东“新诗主体论”到底是应该把它作为社会主义时代中国诗歌发展的正确方向来付诸实践,还是应该要叫它“休矣!”的正确答案。只要这个认识问题解决了,思想统一了,“新”“旧”诗之间的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
      三是在通过广泛深入地学习、争鸣,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诗坛文界的有关主管部门应正式的公开下发关于以新诗为主体,多样并存,共同发展,繁荣诗歌事业方面的文件。尤其必须要以制度的形式,加以明确规定:不论“新诗”和“旧诗”(包括其它别的诗体,包括所有的作品和作者),都应享有参与有关各级各类的各种文学活动和文学评奖的自由权利,对于所有参评者(包括作品和作者),必须一视同仁,凡符合条件者(包括作品和作者),都应以平等的地位载入《文学史》或《诗歌史》等。只有经过各级各类的有关主管部门通过组织制度的形式予以正式的公开地确定下来,才能真正使“新”“旧”诗以及各种诗体都能以平等的地位和条件参与有关各级各类的各种文学活动和文学评奖并载入其史册的自由权利得到根本的保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好“新”“旧”诗之间的矛盾,才能有效地整合“新”“旧”诗这两个诗坛,才能有效地保证诗界的生态平衡,才能有效地促进我国诗歌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各种诗歌刊物,除了主要刊登本刊的主体诗歌之外,还应适当开辟刊登其它诗歌的栏目,尽可能多一些地刊登一些其它诗体的诗歌(现在已有不少一些刊物也都这样作了)。另外,还应专门开辟一个关于开展对毛泽东“新诗主体论”进行争鸣的栏目,尽可能多一些地刊登有关正反两方面的争鸣文章。这样,既有利于活跃本刊物的气氛,又有利于“新”“旧”诗的整合和促进诗歌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是旧体诗词刊物对于旧体诗词应适当减缚(松绑),克服过于严古(涸)苛刻的不足,为自身增添更多的时代气息,使其更加大众通俗而永留诗坛。比如在用韵上,应大力提倡以普通话为依据的新声韵为主、旧韵自由的“双轨制”(现在有一些刊物也都这样做了)。比如在有关格律上,应“求正容变”,即在坚守自身必须的格律的同时,在为了避免词、律害意的情况下,适当予以放宽。而新诗刊物,则 应切实地为新诗增缚,克服过于粗放松散的不足。一定要继承旧诗、民歌等的优良传统,从中吸取养分,使自己逐步走上精谨,尽快成形而赢得更多的读者,真正以全新的面目走上诗坛并成为公认的主体。总之,新旧诗的刊物和工作人员以及新旧诗的作者、读者,都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这样,既有利于“新”“旧”诗刊物各自的繁荣兴盛,又有利于“新”“旧”诗的整合和促进整个诗歌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是毛泽东“新诗主体论”中的“‘希望’中的未来的”这个新诗的名称,即“新体诗歌”、“中国式的真正的新诗”,应统称作中国诗歌为好。这个中国诗歌的名称,它完全可以涵盖现今诗国里的“旧诗”、“旧体诗词”、“格律诗”、“中华诗词”、“自由体狭义新诗”、民歌以及现今正在诗界普遍提倡和流行的自度曲、自由曲、自由词等。因而,这个中国诗歌的名称,它不仅具有兼容性、广义性、统一性、简约性、易称性,而且还具有继承性、创新性、民族性、大众性、通俗性和当代性。因而它自然的也就还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时代精神和民族色彩(原来的那个新诗中,确实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些“偏嗜欧化形式、偏废民族传统”之嫌)。因而它是科学而可用的。这个中国诗歌的称谓,与它自身作为主体诗歌即中国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代表诗歌的身份是完全相称的。它是由《诗经》而《楚辞》,由汉魏乐府而唐诗、宋词、元曲、明歌而中国诗歌而顺理成章的。它与毛泽东“新诗主体论”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它既符合我国诗歌发展的客观实际,又有利于“新”“旧”诗的整合。
      总之,我们一定要从开拓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诗歌的出路这个大局出发,以解决“新”“旧”诗之间的矛盾、整合“新”“旧”诗两个诗坛为契机,深入学习研究探索毛泽东“新诗主体论”,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坚持毛泽东“新诗主体论”这个社会主义时代中国诗歌发展的正确方向,遵循“诗歌艺术发展规律”,“以新诗为主体”,“多样统一”,共存共荣,进一步促进整个诗歌事业健康的向前发展,“为伟大诗国再创辉煌”。
 


 
2010年3月22日      
 
 
注:①《中华诗词》08年第3期“卷首语”;②《中华诗词》08年第7期“读者评刊”、第12期“学诗新论”;③、⑤、⑧、⑿《东方红》09年第2期朱蔚蕃《毛泽东同志为中华诗词做出的伟大贡献》;④、⑩臧克家《毛泽东诗词鉴赏》;⑥臧克家《毛泽东同志的新诗观》;⑦臧克家《毛泽东同志与诗》;⑨《毛泽东思想研究》09年第4期魏红珊《毛泽东新诗观与民族文化认同》;⑾有的引文中是“中间式的真正的新诗”,我以为应是“中国式”的才比较符合实际;⒀、⒁朱蔚蕃《毛泽东与新体诗歌》;⒂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63·;⒃臧克家《五四时期以来新诗发展的一个轮廓》;⒄《中共党史研究 》09年第10期刘国新《论新中国的文化建设与文化发展》;⒅《东坡赤壁诗词》2010年第1期周笃文《古体诗新生命论》);⒆《中华诗词》09年第8期易行《传统诗词现代化刍议》;⒇、(35)臧克家《新诗旧诗我都爱——新诗,照着毛主席指示的方向前进!》;(21)《中华诗词》09年第11期《如何繁荣和发展中华诗词》——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同志在中华诗词继承与创新暨《心声集》出版座谈会上的讲话;(22)《中华诗词》09年第8期袁忠岳《当代诗词如何顺势而为》;(23)《东方红》09年第2期陆焕平《诗国幸有毛泽东  创建两座新高峰——纪念毛泽东“中国诗出路”讲话50周年》;(24)、(36)《中华诗词》2010年第1期“本刊特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在中国作协2009年10月29日在京召开的文学创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5)、(32)、(33)、(37)(藏克家《论新诗》);(26)臧克家《新诗问答》;(27)毛泽东选集<合订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8.462,205.;(28)毛泽东著作选读[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335.;(29)毛泽东选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236.;(30)《21世纪初期中华诗词发展纲要》;(31)《中华诗词》09年第11期袁行霈《诗歌要在继承中创新》;(34)臧克家《新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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