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毛泽东》第二十章 毛泽东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 第一节 搞好汉民族和少数民族的团结,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1,搞好各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一九五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对于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我们的政策是比较稳当的,是比较得到少数民族赞成的。”“我国少数民族人数少,占的地方大。论人口,汉族中百分数九十四,是压倒优势。”“而土地谁多呢?土地是少数民族多,占百分数五十到六十。我们说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实际上是汉族‘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地大物博’,至少地下资源很可能是少数民族‘物博’。各少数民族对中国的历史都作过贡献。汉族人口多,也是长时期内许多民族混血形成的。历史上的反动统治者,主要是汉族的反动统治者,曾经在我们各民族中间制造种种隔阂,欺负少数民族。这种情况所造成的影响,就在劳动人民中间也不容易很快消除。所以我们无论对干部和人民群众,都要广泛持久地进行无产阶级的民族政策教育,并且要对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经常注意检查。”“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究竟怎样才合适,要好好研究一下。”“我们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在苏联,俄罗斯民族同少数民族的关系很不正常,我们应当接受这个教训。天上的空气,地上的森林,地下的宝藏,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重要因素,而一切物质因素只有通过人的因素,才能加以开发利用。我们必须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团结,来共同努力于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 2、推行民族区域自治 一九五一年二月十八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决议要点中指出:“认真在各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推行区域自治和训练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是两项中心工作。” 一九五七年八月四日,周恩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的座谈会上作《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的报告,其中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解放以后在民族问题上的一个根本政策。”“在中国适宜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不适宜于建立也无法建立民族共和国”。我们采取的是适合我国情况的有利于民族合作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们不去强调民族分立,否则,帝国主义就正好利用。他还指出:“民族自治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另外,民族化的问题也必须重视。因为经过民族化,民族自治权利才会被尊重。” 3、谨慎对待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 一九五0年六月六日,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三次全会上指出:“团结少数民族很重要。全国少数民族大约有三千万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谨慎对待。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急躁,急了会出毛病。条件不成熟,不能进行改革。一个条件成熟了,其他条件不成熟,也不要进行重大改革。当然,这并不是说不要改革。按照共同纲领的规定,少数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是可以改革的。但是,这种改革必须由少数民族自己来解决。没有群众条件,没有人民武装,没有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就不要进行任何带群众性的改革工作。我们一定要帮助少数民族训练他们自己的干部,团结少数民族的广大群众。” 一九五七年八月四日,周恩来在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座谈会上指出:“要去掉不利于民族繁荣的条件,关键在于社会改革,最根本的是经济改革,首先在农业上实行改革,把农业上的封建制度、奴隶制度废除。农民得到了解放,才能够使农业经济得到发展,才能有工业发展的基础。只有建立起工业基地来,这个民族才有发展的基础。所以每个民族都不可避免地要经过经济改革。经济改革分为两步,第一步是民主改革,即土地改革,第二步是实行社会主义改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