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毛泽东论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调节和计划调节 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客观规律。社会主义经济既然是商品经济,价值规律就必然要对社会主义的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起到一定的影响和作用,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商品性的客观要求。所谓价值调节实质上就是市场调节。 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批评苏联的一些经济学家,对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流通、价值规律等等,不感兴趣,认为这些都是只能引起烦琐争论的次要问题。斯大林又认为,价值规律的作用是被严格地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能起生产调节者的作用。 (一) 毛泽东高度评价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他批评有些人“不懂得社会主义的现阶段,价值、价格和货币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中的积极作用”。并且强调“在我国,还存在商品生产,价值规律还起作用。” 一九五九年三月,毛泽东在一个文件的批示中指出:“算账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 像毛泽东这样高度评价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应该说是少有的。 有人说,毛泽东承认价值规律的作用,其出发点是为了强调经济核算,而避开了经济关系和经济利益。这种说法是片面的。 一九五六年十一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八届二中全会上就指出:“谷贱伤农,你那个粮价那么便宜,农民就不种粮食了。这个问题很值得注意。” 一九六零年二月,他又指出:“调整价格,就是调整工人和农民、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 从这里可以看出,有些人硬是不懂装懂或者是抱着在鸡蛋里面挑骨头的态度来“研究”毛泽东的思想。 (二)毛泽东肯定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中,价值规律起着调节作用,但认为起决定作用的是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规律 一九五六年十一月,毛泽东指出:“斯大林这里说,价值规律在苏联‘不能起生产调节者的作用’,在这方面起作用的是根据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而制定的国民经济计划。这说得对。” 但是,毛泽东又对价值规律不能起生产调节者的作用作了不同的解释。 一九五六年十一月,毛泽东指出:“粮食、猪肉、鸡蛋、蔬菜等问题,请同志们注意,这个问题相当大。”“特别是二十项、三十项比价一定,什么粮棉比价、油粮比价、猪粮比价、烟粮比价,等等,这样一来,农民对副业、经济作物就大有味道,而粮食就不行了。” 一九五九年十一月,毛泽东指出:“价值规律对生产不起调节作用,是说不起决定作用,起决定作用的是计划。在我国,还存在着商品生产、价值规律还起作用。但是,这种商品生产,不是为价值规律所调节、所指挥。例如,粮、棉、油、猪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难道能说不是由计划来调节而是由价值规律来调节吗?至于钢铁等重工业产品的生产,则是完全由国家计划来进行安排的,即使一个时候赔钱,也要进行建设。” 一九六零年二月,毛泽东指出:“我们对市场的管理,对三类不同的物资采取三种不同的办法。第三类物资,允许人民公社和农民在集市上出卖,价格由国家管理,规定一定幅度。这种办法,对促进城乡物资交流有好处。苏联集体农庄市场的自由太大了。说对这种市场的价格只用国家的经济力量来进行调整,这还不够,还要有领导,有控制。如果不控制,投机者就要大赚其钱。我们的初级市场的价格由国家规定一定的幅度,不让小自由变成大自由。” 这说明,毛泽东并不完全排斥、否定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市场调节的作用,但是,对市场调节的范围、力度的限制,确实也是相当严格的。正如他强调指出的:“我们计划第一,价格第二。当然,价格问题是我们要注意的。” 这里说的价格问题,指的就是市场调节问题。价值规律对市场的调节作用,是通过价格进行的。价值是实现市场调节的基本机制,通过价格的不断变动,调节着供给和需求、消费和生产的运动。所谓“计划第一,价格第二”,实质上也就是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而以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思想。“所有的经济单位(包括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都要利用价值规律,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以便不断地改善经营管理工作,合理地进行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以利于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 一九六零年二月,毛泽东还指出:“两种制度的经营方法虽然不同,但社会主义企业不能不算帐、不计盈。”“使用价值和价值,首先要有使用价值,要产品质量高,否则卖不出去,价值不能实现。当然,价值过高了也卖不出去。现在计算劳动,采取实物计算和价值计算两种形式,”“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虽然还有两重性,但是,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由于劳动力已经不是商品,社会主义商品的两重性已经不同于资本主义商品的两重性,人与人的关系已经不再被商品这种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 正是因为社会主义商品的两重性不同于资本主义商品的两重性,在社会主义生产活动中起调节作用的,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的规律和价值规律等,它们的作用是互相联系、互相渗透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要求发展生产,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规律要求合理分配社会劳动,保持社会生产的适当比例;价值规律要求生产商品的劳动消耗符合社会必要劳动耗费,要求每类商品的生产总量符合社会对这类商品的需求总量,从而使生产这类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总量是属于社会所必要的。显然 ,它们的作 用都会促进社会生产效率的提高,使社会产品符合社会需要。从这方面看,它们的要求是一致的。但是,由于这些规律的作用及其出发点不同,它们之间也会有矛盾。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规律,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从整个社会利益出发进行调节,而价值规律则更多地表现为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从分散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局部利益出发进行调节。这种差异和矛盾,可能表现为社会和企业之间物质利益的矛盾。社会主义经济的顺利发展,要求正确处理它们之间的矛盾,使它们在同一个方向协同一致地发生作用。在发生作用的同一过程中,三种规律的地位当然是不同的。从整个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来说,发展生产、满足需要的规律,是基本的经济规律。从一个企业的经济发展来说,更多地起作用的是价值规律。当然,作为一个社会主义企业来说,又必须以前两个规律为前提。 总而言之,价值调节和计划调节,各有各的作用,不应该片面地强调一个方面,否定另一个方面。资本主义国家尽管也搞宏观调控,但由于它们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它的宏观调控的广度、深度、手段等,都是非常有限的。社会主义国家,计划调节是一大优势,我们应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实行计划经济,以计划调节为主,不要盲目照抄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 第三节 毛泽东论计划工作和综合平衡 (一)毛泽东强调制定计划要以客观规律和实际情况为根据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毛泽东指出:“斯大林这段话说得很好。他说:‘不能把我们的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跟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客观规律混为一谈。’” 他又指出:“我们的计划工作是否研究了,掌握了,熟练地运用了客观规律的主要要求呢?我们搞过计划,也有经验教训,当然,成绩是主要的、第一位的,缺点是第二位的。但是缺点也的确不少。大家还记得,我们过去一段时间内,曾经是一个风潮煤多了,一个风潮糖多了,又一个风潮钢铁多了,过了不多久又都说少了。上月说多,下月说少,心中烦闷,不知如何是好。看来,还不能说我们过去是完全正确地计划生产的,不能说我们过去的计划完全反映了客观规律的要求,不能说我们的计划工作过去已经认真研究了、充分反映了、熟练运用了客 观规律。” 他还指出:“计划机关是什么?是中央委员会,是大区和省、市、自治区,各级都是计划机关,不只计委、经委是计划机关。计划要靠全党来搞。计划有可能搞好,有可能搞不好。正像斯大林说的,可能和现实不能混为一谈。要把可能变成现实,就必须认真研究客观经济规律,必须学会熟练地运用客观经济规律,力求制定出能够正确反映客观经济规律的计划。” 一九六零年二月,毛泽东指出:“计划是意识形态。意识是实际的反映,又对实际起反作用。计划这类意识形态的东西,对经济的发展和不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快慢,有着很大的作用。”“问题在于能否掌握有计划发展的规律,掌握到什么程度。” 计划工作和客观情况的关系,包括三个层次的问题:第一,是计划工作和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规律的关系。“按比例发展”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具体表现形式,并不是一下子就可以完全正确反映的。第二,是计划工作和实际情况的关系。国民经济千头万绪、千变万化,也不是一下子就可以完全正确反映的。第三,是计划工作可能和现实的关系。把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大大小小的领域都包括到计划里面去,这在将来也许是可能的,但是,在现实的经济的、科学技术水平的条件下,是不可能的。硬着头皮去做,只能增加计划工作的主观盲目性。尽管如此,不能由此得结论:应该彻底抛弃计划调节。回顾几十年的经验,计划工作取得过重大成就,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当然,也犯过许多错误。我们的任务,是要不断地改革计划工作,使它发挥对国民经济的重大宏观调节作用。 (二) 毛泽东强调计划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搞好综合平衡 一九五九年六月十五日,毛泽东在一个会上指出:“讲了多少年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就是不注意,就是不讲综合平衡。” 六月二十九日,毛泽东在卢山同各协作区主任谈话中指出:“‘大跃进’的重要教训之一就是没有搞好综合平衡,这是经济工作中的根本问题。只有搞好农业本身农、林、牧、副、渔之间的平衡,工业和农业之间的平衡,才可能正确处理整个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 一九六零年二月,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能够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使不平衡得到调节,但是不平衡并不消失。‘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因为消灭了私有制,可以有计划地组织经济,所以就有可能自觉地掌握和利用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这个客观规律,以造成许多相对的平衡。教科书这段说得不对,既否认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某种平衡,也否认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某种不平衡。资本主义技术的发展,有不平衡的方面,也有平衡的方面。问题是他们这种平衡和不平衡,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平衡和不平衡,在性质上不同。在社 会主义制度下,技术发展有平衡,也有不平衡。技术的发展是这样,经济的发展也是这样。教科书没有接触到社会主义生产发展的波浪式前进。说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一点波浪也没有,这是不可能设想的。”“平衡和不平衡的矛盾,在各方面、各部门、各个部门的各个环节都存在,不断地产生,不断地解决。有了头年的计划,又要有第二年的计划;有了年度的计划,又要有季度的计划,还要有月计划。一年十二个月,月月要解决平衡和不平衡的矛盾。计划要常常修改,就是因为新的不平衡的情况又出来了。” 他又指出:“要经常保持比例,就是由于经常出现不平衡。因为不成比例了,才提出按比例的任务。平衡了又不平衡,按比例又不按比例,这种矛盾是经常的、永远存在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不按比例、不平衡的情况,要求我们按比例和综合平衡。计划工作中的各种上平衡表,也是暂时的、过渡的、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不能设想,有一种平衡表是没有条件的,是永远适用的。”“既然按比例和不按比例、平衡和不平衡的矛盾永远存在,这就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要满足,任何时候都会有新的问题提出来要求我们解决。要使我们的人民和干部懂得这一点。这和全国人民的精神关系极大。”“有不平衡,有比例失调,才能促使我们更好地认识规律。出了点毛病,就以为不得了,痛哭流涕,如丧考妣,这完全不是唯物主义者应有的态度。” 毛泽东通过总结我国和其他国家经验,从哲学和经济学的高度,深刻地论述了社会经济的平衡和发展的辩证关系。社会经济只有按比例达到某种平衡,才能促使其更快的发展,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会打破原有的比例的平衡。社会经济的运动就是这样一个不平衡、平衡、又不平衡的循环往复、逐步提高的过程。计划工作就是人们通过自觉的努力,来促使整个社会的经济的发展达到一定的综合平衡。正因为不平衡是绝对的,搞好综合平衡的计划工作,也不可能是“一次完成”的。 (三) 毛泽东提出计划工作只能实行必需的、必要的、但不是过分的集中领导、计划和控制 一九五七年五月十三日,毛泽东在一篇文章中指出:“为了实现计划经济”,就要有,也只要有“必需的”、“必要的但不是过分集中的领导、计划和控制” 为什么计划控制只能是必需的、必要的,而不是过分集中的呢? 一九六零年二月,毛泽东指出:“资本主义社会里国民经济的平衡是通过危机达到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有可能经过计划来实现平衡。但是也不能因此否认我们对必要比例的认识要有一个过程。”“不能认为社会主义社会里就没有自发性和自流性。我们对规律的认识,不是一开始就是完善的。认为对比例关系的认识,不要有个过程,不要经过成功和失败的比较,不要经过曲折的发展,这都是形而上学的看法。” 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国民经济的平衡经常是通过市场来调节的,不平衡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就只能通过危机来达到一定程度的平衡。在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以后,人们根据马克思主义观点认识到,在公有制基础上,可以通过计划调节来实现国民经济按比例的平衡。毛泽东的贡献在于,提出经过计划来实现平衡,“要有个过程”,不是一开始就完善的。这是因为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实在是太复杂了,人们不可能一下子认识它,因此,也不可能事无巨细的都按照计划来调节它。 一九六零年二月,毛泽东指出:“在计划工作上,什么帐都不算,一切听其自然,或者四平八稳,要求丝毫漏洞也没有,这两种做法都是不对的,其结果都要破坏比例。” 一九六四年八月中旬,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指出:“我们现在的计划工作方法基本上是苏联的一套,教条主义很多,今后应当革这个命。” 一九六四年八月,毛泽东在一封信上批示:“计划工作方法,必须在今明两年内实行改变,如果不改变,就只好取消现有的计委,另立机构。” 这说明,计划调节的范围和作用,只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步地扩大和加强。但这不是要抛弃计划计划经济而去另搞一套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 第四节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 一、经济制度、经济体制和经济调节的区别和联系 1,经济制度是指一个社会的生产关系。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生产资料由社会全体成员或一个集体的成员共同占有,劳动者联合劳动,产品按劳取酬。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生产资料由资本家私人占有,雇佣工人劳动,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以获取利润为目的。 2,经济体制是指一个社会的经济运行模式。 计划经济体制: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为前提,在整个社会中,经济管理机构按照满足社会需要、按比例均衡发展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同时,在各生产集体之间,产品实行有价交换。这样单位的生产也必然会根据价值要求和市场要求进行调节。 市场经济体制: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为前提,商品流通不限于实物商品,更重要的是虚拟商品,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虚拟经济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社会资源配置由完全市场调节,后期增加了某种意义上的计划调节。 3,经济调节是指社会资源配置的调节方式。 计划调节:是指社会按经济管理机构制订的计划去调节社会资源配置。 市场调节:是指生产单位按价值要求和市场需求调节资源配置。 社会主义经济也是商品经济,因而市场也起着一定的调节作用。但由于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它有可能克服市场经济的无政府状态,实行计划经济,国家的宏观调节起着主要的、决定作用,市场调节只起辅助性的、补充性的作用。 资本主义经济进入垄断阶段,有可能实行一定的计划调节,但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基础是以私有制为基础,市场调节起着主要的、决定的作用。 二、经济体制改革 1,一些国家企图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结合来。 市场经济本身是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它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不相容的,如果硬要把市场经济嫁接到社会主义制度上,不是市场经济行不通,就是市场经济发挥作用改变社会主义制度。 2,列宁所试验的新经济政策,是由战时共产主义实行的产品经济转变为商品经济,这种商品经济是公有制的商品经济加小生产的私有制的商品经济,这个时期当然谈不上计划经济,但也不是市场经济,市场调节起着决定的作用。 3,苏联在斯大林的领导下完成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实行了计划经济,这种计划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某一阶段的作用是肯定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4,在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经济恢复时期,都保留了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并允许它有一定的发展。1953年以后,开始对生产资料私有制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并开始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其中始终保留有市场调节作用。在1958年的大跃进中出现了“共产风”和消灭商品经济的错误倾向,从1958年底开始,毛泽东反复强调还强调实行商品经济重要意义,并充分肯定市场的调节作用。但并不是什么要发展资本主义,或者要把市场经济拚装到社会主义制度中来。 5,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解散人民公社,瓦解了集体经济以后,为了发展私有经济,开始在中国大力提倡市场经济,并不断加强、扩大市场的调节作用。 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再次强调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很明显,这里把计划经济和计划调节、市场经济和市场调节完全加以等同。 他要做的是通过所谓市场经济改革,逐步改变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他却说成是市场多一点。 赵紫阳以及其他的主流经济学家们,清楚地说明;实行市场经济就是要改变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发展资本主义经济。 2003年9月1日修改 2008年8月30日再修改 2013年11月23日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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