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一个宪法是属于哪个阶级的? 我前两天在两个左派网站重发了我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基本构建的设想》一文,招来几个网友的批判:文中的“金刚宪法”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宪政的东西。由此我感觉有必要写一个短文,介绍一下判断一个宪法的阶级属性的基本方法。 估计绝大多数网友都知道:宪法是构建国家经济、政治、文化体系的总蓝图,是国家机器运行与管理的总规则;但是肯定也有不少人不知道:宪法首先是国家主张的价值观的明确界定。也就是说,所有的宪法都是由两部分构成的:宪法主张的价值观和为了维护这种价值观而设计的国家经济、政治、文化体系。 决定宪法的阶级属性的首先是宪法主张的价值观,因为不同阶级的价值观是不同的,对立阶级的价值观是对立的。就当今世界而言,主导世界走向的一对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尖锐对立的两种价值观是无产阶级的价值观和资产阶级的价值观;因而判断一个宪法的阶级属性就要看看这个宪法主张的价值观是那个阶级的价值观。 资产阶级的价值观的核心是所谓的“人权”观。简而言之资产阶级声称:人们的权利圣神不可侵犯(天赋人权论)。其中最主要的是:人们拥有财富的权力不可侵犯,人们自由竞争的权力不可侵犯,人们参与政治的权力不可侵犯,等等。由此推出:私有制经济、民主政治和新闻自由等等的东西。 无产阶级的价值观的核心是平等,是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追求平等。这显然是所有被压迫阶级都有的要求,是自奴隶制以来被压迫阶级的共同要求。但是到了无产阶级成为世界的最主要的劳动者阶级时,由此导出的具体要求就不同于奴隶制、封建制时代了。由于无产阶级是大工业生产的产物,他们的最主要特征有两个:一个是离开高度组织的、大规模的、机械化的生产就全无用武之地;一个是除了劳动的双手和技能他们一无所有,他们是彻底的无产者。无产阶级要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中解放出来的唯一方法是彻底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产阶级拥有所有生产资料,工人只拥有一双劳动的手;二者的结合才能进行生产活动。也就是说不彻底消灭私有制经济工人阶级就无法逃脱被剥削、被压迫的命运! 由此产生的无产阶级价值观必然是:彻底消灭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经济制度,所有生产资料都归社会公有,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参加劳动才能参与社会分配;也就是公有制经济加“不劳动者不得食”。 看看所有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吧,它们无一不是主张私有制经济与个人财富神圣不可侵犯的。反之,凡是主张公有制经济,主张不劳动者不得食的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 当然,也有挂羊头卖狗肉的,说什么“以公有制为主导,发展多种经济”,实际上公有制经济不仅早已被压缩到不足百分之二十,更有所谓的“公有”实际上早已变成官僚集团所有的事实! 是否坚持公有制经济必须占绝对优势,是否坚持必须逐步压缩,直至消灭私有制经济,是当今世界判断真假社会主义宪法(当然也就是无产阶级的宪法)的最主要特征。 在这个最主要点确定之后,无产阶级的宪法还必须坚持人民民主的政治体系。无产阶级要求的平等绝不仅仅是经济平等,还必须包括政治平等与文化平等。政治平等的要求具体说来就是要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对人民来说要充分保障人民参与、决定政治的权力,对反对社会主义事业的一切人来说则是必须施以专政——“不许他们乱说乱动”。文化平等则要通过平等的受教育权和文艺、文化要为工农兵服务,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来实现。 上面简单说明了判断一个宪法的阶级属性的根本方法,网友们不妨根据上述方法自己去看一看,那个《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基本构建的设想》中的《金刚宪法》是属于哪个阶级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