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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毛泽东》第二章

2013-12-9 06:14|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916| 评论: 0|原作者: 水陆洲|来自: 东方红网

摘要: 《学习毛泽东》第二章时间:2013-12-08 10:56来源:作者:水陆洲点击:50 次《学习毛泽东》第二章毛泽东论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到社会主义社会 第一节社会主义改造的起点--新民主主义社会在全国建立  在中国,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目的就是要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那末,什么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呢?    (一)毛泽东关于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设想    从中国共产党成立的时候起,中国共产党人就明确地提出,在中国 ...
(二)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形态的社会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人类社会有五种基本社会形态: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从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过渡形态的社会。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具有过渡性质,并不是在社会发展的一般意义上讲的。因为,就社会发展的一般意义来说,任何一个社会形态,无论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作为社会发展的一个环节,都具有过渡性质。这里所说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具有过渡性质,是指新民主主义社会作为一种社会形态,既不属于资本主义社会,也不属于社会主义社会,而且不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它是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一种过渡社会形态。
  
  1、 新民主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有相同的地方,又有不同的地方:
  
  (1) 从社会经济形态来说,它有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和个体经济成分,这与资本主义社会是相同的;它又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成分和合作经济成分,这与资本主义社会又是不同的。
  (2) 从社会政治形态来说,它有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代表参加国家政权,这与资本主义社会是相同的;它又有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参加国家政权,并以工人阶级为领导,这又与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同的。
  (3) 从社会意识形态来说,它有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存在,这与资本主义社会是相同的;它又有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意识形态存在,并以工人阶级先锋队--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这又与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同的。
  
  2、 新民主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有相同的地方,又有不同的地方:
  
  (1) 从社会经济形态来说,它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成分和合作经济成分,这与社会主义社会是相同的;但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还没有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主体,而合作经济又是个体农民在私有财产基础上组织的合作社,不完全是社会主义的,但它带有社会主义性质,是走向社会主义的,这与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同的。
  (2) 从社会政治形态来说,它有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参加国家政权,并以工人阶级为领导,这与社会主义社会是相同的;但是,由于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阶级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不再是私营企业的雇佣劳动者,个体农民已经成为集体农民,资产阶级正在向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转变过程中,因此,国家政权的阶级构成成分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与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同的。
  (3) 从社会意识形态来说,它有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意识形态存在,并以工人阶级先锋队--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这与社会主义社会是相同的;但是,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并没有成为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主体,资产阶级的社会意识形态并没有受到深刻的批判和改造,这又与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同的。
  
  (三)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立是一个发展过程
  
  第一阶段--红色根据地时期。一九二七年至一九三一年,中国共产党在全国各地展开武装斗争,建立了多块红色革命根据地,实行工农民主主义政策,成为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雏形。
  第二阶段--抗日根据地时期。一九三五年至一九四五年,中国共产党在全国各地展开抗日武装斗争,建立了几大片抗日根据地,人口达一亿多,实行抗日民主主义政策,使抗日根据地的新民主主义制度,成为全国的样板。
  第三阶段--解放区时期。一九四五年至一九四九年,中国共产党在全国各地展开反对国民党反动派发动的内战,迅速扩大解放区,在各解放区建立了新民主主义制度。
  第四阶段--全国解放后。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五六年,又可以分为两个时期:
  前一时期--恢复时期。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五二年,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清匪反霸、土地改革、民主改革、抗美援朝、三反五反,恢复国民经济。
  后一时期--过渡时期。一九五三年至一九五六年,实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对生产资料私有制实行社会主义改造。
  综上所述,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也就是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建立的过程,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经历了二十多年,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也经历了二十多年,而不是像有些人说的只有两、三年。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新民主主义社会在全国建立以后,怎样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怎样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在一九四九年以前,毛泽东曾经从理论上作过深入地分析。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中心任务以及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步骤
  
  1、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
  在中国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
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这些就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1]那么,新
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什么呢?
一九四八年九月毛泽东在《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报告和讲话》中指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完成之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外部就是同帝国主义的矛盾。其次,内部还有民族矛盾,”“此外,在工农之间也有矛盾,但不是对抗性的矛盾”。[2]
一九四九年三月毛泽东在《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中国革命在全国胜利,并且解决了土地问题以后,中国还存在着两种基本的矛盾。第一种是国内的,即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第二种是国外的,即中国和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3]
  
  2、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中心任务
早在一九三八年八月毛泽东在《必须注意经济工作》中就指出:“只有在国内战争完结之后,才说得上也才应该说以经济建设为一切任务的中心。”[4]
这里说的“国内战争完结之后”指的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战争完结之后,即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之后,也就是全国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之后。
一九四二年十二月毛泽东在《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中指出:“中心的或第一位的工作,就目前边区条件说来,就大多数同志说来,确确实实就是经济工作与教育工件,其他工作都是围绕着这两项工作而有其意义。”“两项工作中,教育(或学习)是不能孤立地去进行的,” “我们必须注意经济工作。离开经济工作而谈教育或学习,不过是多余的空话。”[5]
抗日战争时期的陕甘宁边区实际上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雏形,所以,可以把这句话看作是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有关中心任务的提示。
  一九四九年三月毛泽东在《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从我们接管城市的第一天起,我们的眼睛就要向着这个城市的生产事业的恢复和发展。务须避免盲目地乱抓乱碰,把中心任务忘记了”。”城市中其他的工作,例如党的组织工作,政权机关的工作,工会的工作,其他各种民众团体的工作,文化教育方面的工作,肃反工作,通讯社报纸广播电台的工作,都是围绕着生产建设这一个中心工作并为这个中心工作服务的。”[6]
  总之,从毛泽东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论述可以看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中心任务,是经济工作、生产事业。
  
  3、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条件和步骤
  
  一九四0年一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中国革命不能不做两步走,第一步是新民主主义,第二步才是社会主义。而且第一步的时间是相当地长,决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如果说,两个革命阶段中,第一个为第二个准备条件,而两个阶段必须衔接,不容横插一个资产阶级专政的阶段,这是正确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发展论。如果说,民主革命没有自己的一定任务,没有自己的一定时间,而可以把只能在另一个时间去完成的另一个任务,例如社会主义的任务,合并在民主主义任务上面去完成,这个叫做‘毕其功于一役’,那就是空想,而为真正的革命者所不取的。”[7]
  一九四五年四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没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联合统一的国家,没有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经济的发展,没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的发展,没有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即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发展,没有几万万人民的个性解放和个性发展,一句话,没有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新式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彻底的民主革命,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是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8]
  一九四八年二月毛泽东在《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阶级关系和人民民主革命》中指出:“生产力本身的要求,则是用革命方法解除这种旧有生产关系的束缚,推翻这种旧有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生产关系,因而使全国一切积极的生产力获得向上发展的可能,替未来的更进步的更能自由的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主义社会准备条件。这个生产关系变革的内容,就是废除帝国主义者在中国所强占的特权,废除地主阶级及旧式富农的封建的土地所有权,废除官僚资产阶级的私人垄断的资本所有权。”[9]
  一九四八年九月毛泽东在《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报告和结论》中指出:“现在社会主义的可能性已经在一万万六千万人口中变成现实性了,即有了社会主义因素。”“关于完成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准备,苏联是会帮助我们的,
首先帮助我们发展经济。我国在经济上完成民族独立,还要一二十年时间。我们要努力发展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10]
  一九四九年三月毛泽东在《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11]他还在这次会议的《总结》中指出:“流血的革命只有这一次,将来由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变到社会主义革命那一次就不用流血了,而可能和平解决。但这只是可能,将来是否不流血,还要看我们工作的努力情况。如果国家,主要的就是人民解放军和我们的党腐化下去,无产阶级不能掌握住这个国家政权,那还是有问题的。”[12]
  
  概括地说,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条件和步骤,主要指出了以下几个方面:(1)推翻旧的生产关系;(2)发展社会主义因素;
(3)发展生产力;(4)无产阶级掌握住国家政权;(5)和平过渡。
  
  (二)毛泽东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制定
  
  1,过渡时期总路线制定的过程
  一九五二年下半年,毛泽东开始提出过渡时期论,这既有实践的需要──即将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又有实践的可能──一九五二年下半年,我国被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得到恢复,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反五反三大革命运动取得了伟大胜利,国家的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同时,三年恢复时期,还积累了大量的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经验。这就迫切需要提出党在整个新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否则就不能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就不能制定正确的政策和策略。
  然而,恰恰在这个关系到社会发展的前途和命运的重大问题上,在党内,特别是党中央的领导层中,思想上并不一致。当然,首先应该指出,经过三十年代至四十年代的实践和理论总结,大家对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认识是一致的。比如,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前途是社会主义,而不能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革命必须分做两步走,第一步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第二步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形态由五种经济成分构成,应该使他们各得其所,共同繁荣和发展;新民主主义社会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实现由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变。那么,新民主主义社会究竟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还是一个相对稳定、相对独立的社会呢?从毛泽东在一九五二年以前的大量言论来看,在他的思想中隐含的是前者。而另一些领导人,如刘少奇,则偏向于后者。这个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还没有直接的现实意义。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它就成为直接涉及到各项工作的一个根本指导思想问题。
  一九五一年三月,刘少奇在为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准备的报告提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在将来要为转变到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新民主主义革命一般地不破坏私有财产的制度,但社会主义就首先要在工业中然后要在农业中破坏私有制。”[13]
  这里有两个问题:
  (1)所谓“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是不是就意味着对私有制不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除了建国初期要完成一部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外,我们所要进行的革命仍然还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吗?
  正是从这个思想出发,刘少奇在一系列问题上与毛泽东产生了分歧。
在对待私营工商业问题上,毛泽东在强调要利用的同时,比较突出强调节制资本,限制和反限制的一面;刘少奇则在赞成限制的同时,更强调发展和利用的一面。正因为如此,刘少奇在一九四九年四、五月的天津讲话中,到处歌颂资产阶级“剥削有功”。
        在农民问题上,毛泽东强调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刘少奇则认为不能过早轻易动摇农民的私有制。一九五零年一月二十三日刘少奇在与安子文等人谈及他对东北农村土改后出现新富农等时说:“东北土改后农村经济开始向上发展了。有三匹马一幅犁一挂大车的农民,不是富农,而是中农。今天东北的变工互助是建筑在破产、贫苦的个体经济基础上的,这是一个不好的基础。将来70%的农民有了三匹马,互助组就会缩小,因为中农更多了,他能够单干了。这是好现象。现在的变工互助能否发展成为将来的集体农庄?我认为是不可能的。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阶段。不能把新民主主义阶段同社会主义阶段混为一谈。由个体生产到集体农庄,这是生产方式上的革命。没有机器工具的集体农庄是巩固不了的。”“现在对富农雇人买马不要限制,三、五年之后再限制,用国家颁布劳动法,把雇农组织起来,提高雇农的待遇,征土地税,多累进一些,多加公粮等办法予以限制。党员成为富农其党籍怎么办?这个问题提得过早了。有剥削也还是可以做社会主义者的,圣西门是个资本家,但他也是一个社会主义者,虽然当时是空想的。现在是私有制社会。党员生产发家了,要将财产交公也交不出去,将来在实行集体(化)时,将自己的财产交公,这种富农党员也是好党员。因此,即使东北将来有一万富农党员也不可怕,因为过几年,东北可能会有一百万党员,这一万人若都不好,被开除也不要紧。认为(当)党员便不能有剥削,是一种教条主义。”[14]
        这一段话确实提出了许多重大的理论政策问题:(1)新民主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不能混为一谈,但是,它们能够截然分开吗?能够说“现在”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是私有制社会”吗?(2)没有机器工具的集体农庄是巩固不了的,但是,没有机器工具是不是就根本不能搞互助合作?现在的变工互助为什么就不能发展成为将来的“集体农庄”?(3)圣西门是一个资本家,也是一个空想的社会主义者,但是,世界上有没有一个人既是资本家,又是科学社会主义者?(4)当党员便不能有剥削,是不是一种“教条主义”?共产党里面能够容许“富农党员”存在吗?如果共产党里面有成千上万的党员都是资本家、富农,难道一点也不影响共产党的性质吗?这就难怪当时毛泽东看到刘少奇的谈话纪录后,“不满形于颜色”。
        一九五一年七月三日,刘少奇在批转山西省委一个报告的批语中指出:“在土地改革以后的农村中,在经济发展中,农民的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已开始表现出来了。党内已经有一些同志对这种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表示害怕,并且企图去加以阻止和避免。他们幻想用劳动互助组和供销合作社的办法去达到阻止和避免此种趋势的目的。已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应该逐步地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织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15]
        一九五一年七月五日刘少奇在给马列学院学生讲课的讲稿中又指出:“企图在互助组内逐步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制走上农业集体化。这是完全的空想。”这种想法“在目前是冒险的,‘左’的,带破坏性的,在将来是右的,改良主义的。”“目前的互助组或供销社都不能逐步提高到集体农场。集体农庄是另外一回事,要另外来组织,而不能‘由互助组发展到’,也不能由供销社发展到。”[16]
诚如毛泽东当时指出的: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同时也还可以指出,农业合作组织为什么就不能如后来的实践所证明的那样,有一个由低级向高级逐步发展的过程呢?
  
  这种情形的出现并不值得奇怪,人们的认识总是有差别的,总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正因为如此,毛泽东从一九五二年九月初步提出总路线,经过书记处反复讨论,直到一九五三年六月才向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正式提出,直到一九五三年十二月才大张旗鼓地向全党、全国进行宣传。
  
  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这种情况的要求,一九五二年九月二十四日,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在听取了周恩来总理关于“一五”计划轮廓问题和苏联商谈情况的汇报后,毛泽东谈到我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他说:“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十年到十五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十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17]“七届二中全会提出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问题,现在这个内容就更丰富了。工业中,私营占32.7%,国营占67。3%,是三七开;商业零售是倒四六开。再发展五年,私营比例会更小,但绝对数字会有些发展,这还不是社会主义。五年发后如此,十年以后会怎么样,十五年以后又怎么样,要想一想。到那时私营工商业的性质也变了,是新式的资本主义,公私合营、加工订货、工人监督、资本公开、技术公开、财务公开,他们已经挂在共产党的车头上,离不开共产党了。‘空前绝后’,他们的子女们也将接近共产党了。农村也要向合作互助发展,前五年不准地主、富农参加,后五年可以让他们参加。”[18]
  在以后的书记处会议上,毛泽东又多次讲了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三日在书记处会议上,毛泽东指出:“要消灭资产阶级,消灭资本主义工商业;但要分步骤,一是要消灭,一是还要扶持一下。”[19]
  一九五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在书记处会议上,毛泽东指出:“对资产阶级,还有几个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一是税收,二是劳资,三是商业调整,四是资金短缺,这些要解决。”[20]
  一九五三年二月一日在书记处会议上,毛泽东表示不同意一个文件上所写的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已经大规模地改组”的提法。他指出:“现在只是国营工业、运输业、批发业已经改组了,其他像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商业、资本主义工业才刚开始改组。国营商业零售面有待逐步扩大。从农业上看,农民从地主方面拿到土地,从封建所有制变为个人所有制是改组,但从个体所有制变为小集体所有制,则正在开始。”[21]
  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在书记处会议上,毛泽东讲了在湖北视察时同孝感地委负责同志谈话的内容。他说:“什么叫过渡时期?过渡时期的步骤是走向社会主义。我给他们用扳指头的办法解释,类似过桥,走一步算是过渡一年,两步两年,三步三年,十年到十五年走完。我让他们把这话传到县委书记、县长。在十年到十五年或更多一点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及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要水到渠成,防止急躁情绪。”[22]
  一九五三年六月十五日毛泽东拟定了《在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提纲》,指出:
“总路线是照耀一切工作的灯塔。有所不同和一视同仁,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和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前者管着后者。几点错误观点:(一)确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秩序;(二)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三)确保私有财产。党的任务是在十年至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所谓社会主义改造的部分:(一)农业;(二)手工业;(三)资本主义企业。逐步 对于将资本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认识──社会主义成分是可以逐年增长的,资产阶级的基本部分是可教育的。”[23] 
在这一天的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在讲话中指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总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有人认为过渡时期太长了,发生急躁情绪。这就要犯‘左’倾的错误。有人在民主革命成功以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这就要犯右倾的错误。就农业来说,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农业唯一的道路。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不断地提高农业生产力,这是党在农村中工作的中心。
右倾的表现有这样三句话:
‘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这种提法是有害的。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怎样‘确立’?要‘确立’是很难的哩!比如私营工商业,正在改造,今年下半年要‘立’一种秩序,明年就不‘确’了。农业互助合作也年年在变。过渡时期充满着矛盾和斗争。我们现在的革命斗争,甚至比过去的武装革命斗争还要深刻。这是要把资本主义制度和一切剥削制度彻底埋葬的一场革命。‘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想法,是不符合实际斗争情况的,是妨碍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的。
‘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这种提法不明确。走向而已,年年走向,一直到十五年还叫走向?走向就是没有达到。这种提法,看起来可以,过细分析,是不妥当的。
‘确保私有财产’。因为中农怕‘冒尖’,怕‘共产’,就有人提出这一口号去安定他们。其实这是不对的。我们提出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这比较好。所谓逐步者,共分十五年,一年又有十二个月。走得太快,‘左’了;不走,太右了。要反‘左’反右,逐步过渡,最后全部过渡完。”[24]
这就第一次对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内容作了比较完整的表述。
  
         一九五三年六月三十日毛泽东在接见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时的谈话中指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要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完成,不等于全部完成。”[25]
在这个讲话中突出了(1)三个五年;(2)社会主义工业化;(3)基本上完成不等于全部完成。
一九五三年八月毛泽东在审阅周恩来一九五三年八月十一日在全国财经工作会议的结论时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的许多方针政策,在一九四九年三月的党的二中全会的决议里就已提出,并已作了原则性的解决。”[26]
这是经毛泽东审改过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第一次正式的文字表述。这里强调了(1)过渡时期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一段时间;(2)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不具体说十年或十五年;(3)国家工业化;(4)总路线的许多方针政策在党的二中全会就已提出并原则解决。
 
        一九五三年九月七日毛泽东在他写的同民主党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谈话的要点《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必经之路》中指出:“至于完成整个过渡时期,即包括基本上完成国家用工业化,基本上完成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则不是三五年所能办到的,而需要几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在这个问题上既要反对遥遥无期的思想,又要反对急躁冒进的思想。”[27]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毛泽东强调“整个过渡时期”包括两个“基本上完成”。如果只是一个“基本上完成”那就只能说是部分过渡时期了。
  
一九五三年十月十五日毛泽东在《关于召开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同陈伯达、廖鲁言的谈话》中指出:“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解决所有制的问题。国有制扩大──国营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私人所有制有两种,劳动人民的和资产阶级的,改变为集体所有制和国营(经过公私合营,统一于社会主义),这才能提高生产力,完成国家工业化。生产力发展了,才能解决供求的矛盾。”[28]
为什么说“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解决所有制的问题” 呢?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国有制的扩大,就意味着国营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也就是国家工业发展了,生产力发展了;二是,私人所有制改变为公有制,才能提高生产力,完成国家工业化。并不是说,总路线就是一个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
  
      一九五三年十月十六日毛泽东在修改《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稿中指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即是要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内,或者说大约十五年左右的时间内,将我们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使我国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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