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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苏联模式到中国的改革——再谈公有制的哲学陷阱

2013-11-27 23:28|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397| 评论: 0|原作者: 黄尔文|来自: 乌有之乡

摘要: 黄尔文:从苏联模式到中国的改革——再谈公有制的哲学陷阱作者:黄尔文发布时间:2013-11-27来源:乌有之乡字体:大|中|小  上文发出的当天,偶然读到一篇联系实际谈马克思主义的长文。据作者自我介绍,他曾系统阅读过马克思许多经典著作,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此外,也曾与那些市场派经济学家有过交集——改革开放初期,他的研究生导师是吴敬琏,讲课老师是厉以宁,毕业后一段时间,他的工作就是在体制内“研究、策划、组织经济体 ...

黄尔文:从苏联模式到中国的改革——再谈公有制的哲学陷阱

作者:黄尔文 发布时间:2013-11-27 来源:乌有之乡 字体:   |    |  

  上文发出的当天,偶然读到一篇联系实际谈马克思主义的长文。据作者自我介绍,他曾系统阅读过马克思许多经典著作,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此外,也曾与那些市场派经济学家有过交集——改革开放初期,他的研究生导师是吴敬琏,讲课老师是厉以宁,毕业后一段时间,他的工作就是在体制内“研究、策划、组织经济体制改革”。以后,由于不能认可邓小平的改革路线,他退出体制并撰写了大量批判文章反对邓小平的改革。就是这么一位有曲折经历的作者,也认可“公有制哲学陷阱”的说法。他在文章中说:

  “以前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移植了前苏联的模式,那种模式的公有制,在理论上存在一个哲学陷阱。所谓的“公有”是指生产资料属于你、属于我、属于他……属于每一个人。反过来,也可以表述为不属于你、不属于我、不属于他……不属于每一个人。这样,公有制变成了无人所有制。这就是一个哲学陷阱!所以,公有制存在—个缺少人格代表的问题,没有人必须对公有制负责任。为了填补人格缺位,苏联模式把公有制变成了国家所有制,由国家充当公有制的人格代表,这就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公有制的原教旨是指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直接结合,并不是由党和国家代表劳动者的间接结合。这样,反映到分配上,就出现了平均主义、大锅饭弊病。”(见《沈水根:我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和认识》

  http://www.szhgh.com/article/netizens/201311/37480.html )

  由于作者的一些观点仍反映出厉以宁学说的痕迹,如认为中国的公有制是“前苏联的模式”、这种“公有制缺少人格代表”,问题的“根本原因出在公有制的设计上”,“反映到分配上,就出现了平均主义、大锅饭弊病”。由此可以推断,厉以宁20多年前制造的话语陷阱被当作各种“改革理论”的出发点,流毒之广远远超出我的想象。再联想到中国现在的“改革”——我在上篇文章中婉转地提示:厉以宁的观点实际上已经渗入到这次三中全会的决定当中,可能会起到极恶劣影响。综合以上各种想法,使我不得不重新考虑:是否必须将原先文章中仅仅是提示性的东西展开来叙述,力图从理论上彻底解决所有相关问题。

  我相信这一工作非常有意义:不仅有利于统一各方思想,使反对私有化改革的阵营获得批判的武器;也可以从理论根基上着手,认清当前的主要敌人,彻底战胜那些流毒甚广的谬论,这才有可能解决并逐步彻底清算厉以宁的恶劣影响。

  一、自由市场派的改革路线图

  回想20多年前,厉以宁等“市场派经济学家”是从攻击苏联的体制开始入手推行他们的理论的。他们为什么选择苏联作为突破口,反对苏联的体制?细想一下,大体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第一,毛主席曾经强烈地反对苏联的修正主义集团,斥之为“社会帝国主义”、“大国沙文主义”,——利用毛主席的威望和影响,拉大旗作虎皮,以售其奸,这是他们的初始策略。说到这个策略,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毛主席当年反对的是苏联修正主义领导集团的政治路线,批评的问题集中在苏共的对外(包括对兄弟党和国家的)政策和两党出现的原则分歧方面。毛主席认为苏联有可能“卫星上天红旗落地”,却从没有指责过苏联的公有制不是红旗,主要是针对苏联的上层建筑领域和意识形态方面的修正主义倾向提出批评。对苏联经济基础的批评意见,则集中在苏联出现了不承认矛盾(不承认阶级斗争)的反辩证法的形而上学倾向,治理形式不依靠群众,推崇专家、厂长治理模式,在分配制度上追求等级制、物质刺激,制造出大批“特权阶层”,忽视社会主义教育,产生官僚主义、修正主义。

  但毛主席从来没有对苏联的公有制基本模式——全民所有制和集体农庄所有制提出过带有根本否定性的批评意见。从另一个角度说,当时的苏联如果能够接受毛主席的意见,无疑会巩固自己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也不会有以后共和国垮台的悲剧,并且严重影响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进程。只不过当时的苏联,领导权已经落到了修正主义分子手中,他们一意孤行,根本不可能接受毛主席的批评,终于酿成了20世纪苏联垮台这一幕国际政治舞台上最大的悲剧。

  中国这些“经济学家”和当年苏联的修正主义分子非常相似,他们的世界观决定了,他们与无产阶级革命者原本不是一路人,他们反苏联模式是假,反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才是真。他们的出发点与毛主席根本不同,和苏联的修正主义分子倒是一致的,同样一意孤行、坚持搞私有化改革,终于推动中国经济基础出现大规模的资本主义复辟。

  第二,建国初期,中国确实借鉴了苏联模式,并逐步建立了自己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尽管在毛主席领导下,中国对所借鉴的苏联模式进行了改造,但着眼点一直是调整和完善经济关系,全力维护两种公有制,还采用文化大革命的方式,力图使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领域更加适应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所有措施,除了巩固两种公有制,从来没有任何旨在削弱它们的指导方针和政策出台。由此可见,他们攻击并强烈要求彻底改革的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而不是完善它们。

  第三,文化革命后,邓小平采取了一系列反措施,首先从上层建筑领域开刀,在组织、人事和政治制度上,几乎全部推翻了毛主席生前作出的安排,使中国在一定程度上又恢复了文革前的“苏联模式”。接着按这种模式运作了10多年,使问题越积越多。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苏联一夜之间垮台,必然使邓小平非常震惊:既然邓小平亲手摧毁了文革的成果,就一定会企图寻找一条不同于文革后毛主席安排的制度措施、又不同于“苏联模式”的另外道路。

  综合以上各点,“市场派经济学家”对苏联模式的攻击,目的就是反对中国的公有制,推行私有化改革;苏联的垮台又给“市场派”提供了某些题材——于是他们把苏联垮台的原因归结为他们杜撰的公有制本身“存在哲学陷阱”,“人格代表缺失”;这么一来,谁为苏联模式辩护,谁就是为修正主义唱赞歌、希望中国也像苏联一样垮台,这样一顶大帽子谁带上谁都受不了,由此顺顺当当地推导出如果不彻底改革中国公有制,就会像苏联一样垮台;这就将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强行拉在一起,以此封堵住相当大一部分人的嘴巴;可见,利用毛主席的威望和人气,从攻击苏联的体制开始入手,目标却是彻底改去毛主席亲手建立的中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又恰好迎合了邓小平的世界观和政治需要,这是私有化改革理论的政治逻辑起点

  二、公有制是否存在哲学陷阱?

  分析我上篇文章《从公有制的哲学陷阱到决议的名词解释》中提供的理论模型(http://www.szhgh.com/e/pl/?classid=9&id=37443),应当可以看出,公有制确实可以表述为生产资料“属于你、属于我、属于他……属于每一个人”。但一定不可以表述为“不属于你、不属于我、不属于他……不属于每一个人”。因为既然10个农民众议公约已经将原属于自己的土地集中在一起使用,原来的私有模式就已经被新的公有模式否定了,不存在了;在新的模式下,10个农民每个人都毫无疑问地认定20亩地有自己一份,又怎么能说“不属于每一个人”?至于以后他们是要一拍两散、分田单干、搞私有化小生产,或者还是打算继续合作、把公有制坚持到底,与最初已经组成的公有制性质没有关系。因此,那种“不属于你、不属于我、不属于他……”的说法不是什么哲学陷阱,也根本不属于哲学范畴,而属于形式逻辑范畴,是一种人为制造的话语陷阱,逻辑上的自相矛盾,是利用确实有人不能完全理解公有制的性质这一现象制造出的诡辩式的“悖论”。

  顺便说一下,西方经济学家曾经用“一个经济人”来建立经济模型,并以此模型为出发点,研究这个人的物质需求,由此作出人必有私心的结论。这种方法最根本的错误,是把个人从社会中剥离出来,斩断他与社会的联系,使研究对象变成孤立的人,而不是社会中的人。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个人不可能脱离社会关系而存在。所以,西方经济学家的研究结果,不符合人真实的社会存在,得出的结论是虚假的,没有普遍的科学意义。但建立模型的方法,在其他许多学科都被广泛采用,不失为一种能说明问题的研究方法。仿照这种方法,在上篇文章,我们也建立了一个经济模型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但我们的研究对象,不是“一个孤立的经济人”,而是10个农民和他们的20亩土地。这里的10个农民,代表一个有社会联系的集体——一个很小的社会单元。从这个模型中,我们推导出一些有益的结论:对公有制的性质和基本形态做了简要说明。其中第一点“公有制是从生产实践当中产生的、有利于生产发展的新的生产组织形态,在经济基础当中属于客观存在,是第一性的东西”。从这个角度考察那些从观念出发的“哲学”,本身属于第二性的、观念性的东西,用它来反对公有制,当然是用唯心主义的东西来反对唯物主义,肯定会出现许多谬误。因为用来反对的基础理论本身不属根源性的东西,又怎么可能引伸出正确的结论来?

  据前文第三点分析,通过比较两种所有制的特点,讲到“传统私有观念,只考虑个人,把私有制当成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把个人当作一切观念的出发点”,而“公有制将共同占有当成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当作一切观念的出发点,通过维护发展公有制的实力来达到维护和实现个人利益的手段,显然比私有制观念看得更加长远,更有利于社会大多数个人,因此是比私有制更先进的社会观念。”这是直接的、较清晰的哲学表达,比较二者在根本点上的不同,也反映出根本不存在什么哲学陷阱。

  如果持有反对观点的人依然认为靠10个农民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尤其不能说明“人格代表缺失”,我们当然可以把模型的边界扩大,来做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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