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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万亿案”揭露者李劲松驳任志强八条狡辩

2013-11-25 22:48|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054| 评论: 1|原作者: 李劲松|来自: 乌有日刊

摘要: “3.8万亿案”揭露者李劲松驳任志强八条狡辩来源:乌有日刊| 作者:李劲松 | 点击:9926 | 时间:2013-11-25 15:22:16    附:  央视批地产豪强欠税3.8万亿 潘任美、秦晓地产公司榜上有名  乌有专题:地产豪强欠税3.8万亿  乌有专题:“潘任美”事件  【乌有讲堂】左大培:“潘任美们”要的民主是为其暴富清除障碍  乌有讲堂:司马南:潘任美——空手套白狼的房地产开发模式  (李劲松回应网友:我是第一批经全国统 ...

“3.8万亿案”揭露者李劲松驳任志强八条狡辩

来源:乌有日刊 | 作者:李劲松 | 点击:9926 | 时间:2013-11-25 15:22:16

  

  附:

 

  央视批地产豪强欠税3.8万亿 潘任美、秦晓地产公司榜上有名

 

  乌有专题:地产豪强欠税3.8万亿

 

  乌有专题:“潘任美”事件

 

  【乌有讲堂】左大培:“潘任美们”要的民主是为其暴富清除障碍

 

  乌有讲堂:司马南:潘任美——空手套白狼的房地产开发模式

 

 

 

  (李劲松回应网友:我是第一批经全国统考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并具有可从事证券业务注册会计师自个,曾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多年。还曾在税务机关从事税收征管工作10多年。)

 

  

2013-11-25_102938.jpg

 

  正文:

 

  愚蠢与无知的暴利房地产商代言人任志强:专业人士叫你补习税务常识(附长微博)

 

  北京忆通李劲松律师

 

  房地产业大佬任志强的华远地产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数亿元,比动辄几十亿元的地产商来说,相对算少的。但愚蠢与无知狂妄与自大使得任志强无畏地冲出来充当暴利房地产商的代言人。具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律师四师资格的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劲松律师针对 “任八点”即任志强微博发表的八点理由,提出了下列明确的反驳意见。

 

  @任志强 的微博:看完了才知道央视的愚蠢与无知。

 

  一、一家集团企业的合并报表是由全国各地的项目公司的情况汇总的,但税是在各项目所在地分别交纳的,总部所在地的税务局当然不了解各地的情况了。各地的税务部门只掌握项目所在地的情况。

 

  二、土地增值税是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预售时先预缴,按项目进度和完成的条件进行最终结算的纳税方式。政府的预缴正是无偿提前占用企业流动资金的纳税方式。

 

  三、企业在项目预缴土增税时就必须预提应交未交的土增税成本并列入公布的科目中说明这些应交而未交的税项,但在未达到税法规定的结算条件时,可以不交,并不违背税法。也非拖欠。

 

  【哈哈, 看到您这“一、二、三”点,才知道您在税务专业常识上的愚蠢与无知!您问问财务总监再发博吧!

 

  1、华远这5、49亿元应交未交税金是按什么计算出的?全是按预征率计算出的吗?

 

  2、任何一个会计都清楚,按预征率计算出来的应交土增税,可不可以不交?!

 

  3、任何一个会计都清楚,不交按预征率计算出来的应交土增税,违不违背税法?!

 

  4、任何一个会计都清楚,不交按预征率计算出来的应交土增税,属不属于拖欠税款?!】

 

  @任志强 的微博:四、达到结算条件时,项目会重新进行结算,并根据实际结算调整预算情况。有的项目在结算时会提高实际上交的数额,有的则会因预算成本的增加而减少土增税的交纳数额,甚至有可能实际上应交数小于已经预缴的土增税!因此在税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为"多退少补"。尽管税务部门从来不退,让转冲其他税。"多退少补"说明,预算中计提的应交未交土增税科目中的数并非为结算时的实际交税数。

 

  【任志强先生,您这“四”所言有一定道理,但请说明:

 

  1、华远哪几个房地产项目达到结算条件时,项目重新进行了结算?

 

  2、华远哪几个项目在结算时提高了实际上交的数额?

 

  3、华远哪几个项目因预算成本的增加而减少了土增税的交纳数额?

 

  4、华远哪几个项目实际上土增税应交数小于华远已经自行清算缴交的土增税?】

 

  @任志强 的微博:五、一个集团中单独结算的项目,分别在不同的税务局管辖下,每个项目的进度不同,必然有大量的项目未达到税法的结算时间,就必然汇总为一个巨大的应交未交数。但分散到各个项目也许只剩下的是结算的收尾数。

 

  【任志强先生这“五”所言,也有一定道理,但亦请您说明:

 

  1、华远集团中各单独结算的项目,具体有哪几个项目是“虽达到了85%的自行清算条件且华远已自行清算出应交未交土增税金,但尚未达到税法的多退少补结算时间”?

 

  2、华远汇总的这巨大的应交未交数,是可分散到哪几个项目?是哪几个项目的收尾数?】

 

  @任志强 的微博:六、不排除项目公司合法利用税法中的规定拖延应结算的条件,如将预售的条件结点拖后,大项目分别领取预售证,等待现房或准现房时才开始销售等。但不违背税法就行。这只能说是预缴税后结算的制度结果。企业会高预提,以减少后期风险。如果尾盘处理或降价则必然减少结算时的实际交税额。

 

  【敬请@任志强 如实说明:

 

  截止2012年12月31日,

 

  1、华远地产“已清算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是哪些?

 

  2、华远地产“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房地产项目”是哪些?

 

  3、华远地产“应清算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是哪些?

 

  4、华远地产“可清算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是哪些?

 

  5、华远地产年报中的应交未交土增税金余额,具体是包括了哪几个房地产项目的应交未交土增税金的余额?这几个房地产项目至2012年底的销售比例各是多少?】

 

  @任志强 的微博:七、确实有的项目可能有已达结算条件而未结算的情况。每个税务部门都会在完不成税收增长任务时,深查或催税,开发企业是无法偷僻的。甚至有为完成税收任务要求企业超额预缴的。那就必然有在超额完成任务后要求缓结算的,税务机关适时调整实际收缴时间或与提前高预缴要求交换的。税务机关不是傻瓜!

 

  【哈哈,#FormatStrongID_22#您这“七”就真的是不打自招了。

 

  1、华远地产有哪些项目是“已达结算条件而未结算”的?这些项目华远已自行清算出的应交土增税税金各是多少亿元?

 

  2、哪个税务部门为完成任务曾“非法要求华远地产超额预缴土增税金”?

 

  3、哪个税务部门在超额完成任务后曾“非法要求华远地产缓结算哪些房地产项目的土增税”?】

 

  @任志强 的微博:八、开发商敢将应交未交土增税的数据公开,恰恰说明有其未及时上缴的合法、合理性。符合税法的结算规定。延期交税如无合法理由,其换来的利息收入是抵不了罚款的。只有合法才可能利用预缴与实际结算的时间差。尤其是上市公司,更不会为利息而损失股票价值。央视的无知也许给社会会造成更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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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franklu321 2013-11-26 16:05
地产资本家权贵既得利益,哄抬房价,闷声发大财,造成一线城市光棍大龄中青年买不起房接不起婚。中国年轻女性在高房价的熏陶下:水性扬花,物质拜金,中国男性则闷骚无能,忧郁痴呆!这些都是改革带来的,红色资本家官商狼狈为奸,必须接受贫下工农的批斗和绞刑。坚决支持央视这次正义的暴光举措,让那些闷声发大财的权贵地产资本家资产阶级既得利益势力在人民群众面前发抖死亡吧,首先批斗资本家任志强反革命剥削阶级右派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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