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小农经济的另外一个基本制度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一制度的宪法表述是“以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在当前的农村政策实践中,“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基本上已经不再存在,而只留下承包制的内容,这一内容被十七届三中全会表述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从最低限度来看,目前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以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分户承包为基础的,这样一个基本经营制度,使所有村庄集体成员都占有一定数量的集体土地,并具有长期的承包经营权。 与此基本制度相关的是农民具有按户“无偿占用、免费使用”宅基地的权利。 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证了所有村社成员都稳定占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如陈锡文所讲,这是一种不允许农民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制度安排。这样一种制度安排是对农民利益的保护,同时也衔生出中国式小农经济一系列特点,前述“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和中国式“中农”,都与此紧密相关。 六、 中国农村地域庞大,不同地区情况复杂,所以,对中国式小农经济的理解不能一概而论。仅从人地关系来讲,中国不同地区人地关系也有很大差别,有些地区农民人均承包地不足一亩,还有地区农民人均承包地超过2亩甚至5亩,黑龙江人均承包地可能有几十上百亩。因为人均占有土地的不同,不同地区表现出来的小农经济形态略有差异。 人 均耕地低于一亩的农村地区,人地关系高度紧张,农业劳动力过密化十分严重,仅靠农业,农村必高度贫困。若有非农就业机会,这些人地关系紧张地区必率先响 应,这就是为什么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温州、苏南地区等率先工业化的原因之一。人均关系高度紧张当地工业却未发展起来的四川省则率先成为全国外出打工大省。 人均耕地高于三亩的地区,人地关系不紧张,每户承包有耕地在20亩左右,这样一个耕种规模,可以通过农业+加富业来获得不错的收入,若能通过兄弟姐妹、邻里朋友流转进来部分耕地,农业收入就会相当可观。在这样的地区至今仍然有占比很高的完整农户家庭,甚至年轻人也不愿外出务工,或外出务工稍感艰苦即返乡务农。 人均耕地在1~3亩之间的农村地区最容易产生自发土地流转所形成的中农,这个地区的农民有很强的在城乡之间往返的弹性,是特别值得认真研究的地区。 七、 当前中国式小农经济并非就一点问题都没有。大体来讲,中国式小农经济至少有两个严重的弊病,一是“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所造成的年轻人进城而老年人留村的家庭分离和留守问题。二是当前农民经营土地零碎分散,耕种土地无法经营连片的问题。分述如下: “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 构,当外出务工年轻子女未婚或虽已婚但没有生育子女时,虽然一个农民家庭中,年轻子女在外务工,年老父母在家务农,家庭成员分离,相对来讲,父母年龄不 大,子女年轻本来就想摆脱父母管教,只身到城市务工,失去的只有束缚而得到的却是自由,这样的家庭分离不是大问题。比较大的问题是子女结婚生育后,一般无 力带小孩打工,因此一般是先由女方回父母老家生育,待孩子一岁断奶后,女方再外出务工,由老年父母照看年幼孙子。这样出现留守儿童。当老年父母缺少文化, 代际之间缺乏沟通尤其是爷爷奶奶溺爱孙子,而年轻的父母又长期在外务工不回时,会出现严重的留守儿童问题。 再一个不可忍受的家庭分离是子女仍然要在外务工,父母却已经年老,身体健康状况也不够好时,就会出现农村留守老年人的问题。一个家庭,几代人仅仅在春节期间聚上十天半个月,而无法进行日常的生活互动与照料,这对传统中国农民家庭来讲,是不人道的。 怎么解决这一问题?随着外出务工收入的提高,及交通通讯的便捷,因为外出务工所导致的家庭分离问题已大有缓解。更令人高兴的信息是,自2008年 金融危机以外,沿海制造业大规模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由此在中西部省区普遍出现了不出省甚至不出市县务工的情况。只要不出省市,即使家庭代际分离,也可以在 有事时即方便地沟通和相聚,在省内务工的年轻人每个月甚至每周都可以回家看望父母与子女,这样就可以极大地缓解因为家庭分离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也是因此,在全国相对均衡地发展经济,实现制造业由沿海向中西区地区的梯度转移,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中国式小农经营者所面对的最大生产难题是土地细碎分散,从而导致过多无效劳动投入。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当前政策部门过于强调个体农民的土地权利,忽视了中国农民经营耕地面积狭小且分散的现实,这个意义上,可以通过重新强调中国农业基本经营制度中“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条款,通过强化村社集体一定的调整土地的权力,来推动农户耕作土地的连片。这方面有很多好的经验,做起来也不难,唯一是要真正认识问题,下定决心。 此 外还有一个弊病就是中国式小农经济总体上因为规模太少,缺乏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能力。这个方面,因为总体上农业的弱势,加之中国式小农经济还承担有为农民 提供就业增加收入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多重任务,小农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及使用科技的动力不足的问题,应通过加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和加强新中国颇具特点的以服务 小农为主要目标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来解决之。 八、 当前政策部门和学术界均对中国式小农经济不甚了了,而可能在政策上出错。 具体地,当前学界及政策部门在对中国农业经营制度实践缺乏深入理解的情况下,片面强调农户个体的土地权利,并以所谓“还权赋能”的这样似是而非的话语,将西方经济学教条包装成农民的需求,并开始进入到中央政策话语中,这样一种政策话语若在实践中得到落实,将是极大的灾难。这个意义上讲,对周其仁式的学霸,一定要认真地揭露:其实他根本就不懂中国三农问题,更不懂得中国式小农经济的秘密所在。 另 外一个政策问题是自上而下鼓励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思路,经过地方政府的放大,而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当前全国各地都普遍在推动土地正规化流 转,甚至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推动资本进入到农业生产领域,由此导致中农消失和老年人农业的消失。其后果就是中国式小农经济的消失。其恶果不言而喻。 与推动土地大规模流转稍缓和但后果一样严重的是当前中央提供的所谓适度规模经营。按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今后中央新增农业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就是说,中央要通过扶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来打垮当前构成中国式小农经济主体的老人农业和中农。有这么必要吗?这样做明智吗?真是糊涂啊。 最 后一个问题是对城乡二元结构的理解。中国制度化的城乡二元结构不同于自发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某种意义上讲,正是体制性的城乡二元结构,才使中国没有形成 其他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城市内大规模贫民窟。在当前阶段,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民具有一定保护作用,完全可以进一步改造为保护农民的制度性结构,这样一种结 构也是中国式小农经济得以存续的重要基础。抽象地主张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一体化,其结果就是城市资本对农民权利的迅速侵蚀。举一个例子,在不允许 资本进入情况下,外出务工农民的耕地大都是低价流转给仍然在村种田的村民(兄弟姐妹、邻里朋友),若资本下乡,则这些耕地就会流入到资本手中。资本下乡是 要赚钱的,资本与仍然在农业领域获取农业GDP份额的中国式小农之间存在显然的竞争性关系。通过现存在的体制化的城乡二元结构保护农民利益,真是一个制度创造性转化的典范啊。 九、 中国传统宗教大多是比较具体的信仰,缺少抽象的超越时空的信仰。西方基督教文明,因为上帝无所不在,家乡就显得并不重要。而对中国人来讲,离开家乡,个人就成为游子,灵魂就无归处。 这 个意义上讲,让农村家乡成为每个人的灵魂归处,将来中国已经高度现代化了,农村家乡仍然存在。春节或节庆时,可以回到祖籍和祖居所在的农村家乡。年轻时在 城市工作生活,年老时回到家乡休养。这样,就有可能以农村和家乡作为所有中国人的宗教,中国因此可以缓解在快速变动的现代时期价值上的迷茫无力。 十、 中 国式小农经济是一个重要的学术概念且有重要的政策含义,对理解中国农业、农村,对理解中国城镇化,对理解中国式现代化,对制定国家三农政策、城镇化政策、 现代化政策,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中国式小农经济是由中国独特国情(人地关系、发展阶段、社会制度)所决定,又反过来极大地影响到了中国现代化本身,成 为中国国情的重要方面。对中国式小农经济的认识,是认识中国国情的重要方面。 因 为中国式小农经济是由中国独特国情决定的,所以,在对中国小农经济的研究中,切切不可先入为主地套用西方概念,不可过早定量化和技术化地进行研究,也不可 简单套用西方的农业政策。当前中国农业经济学领域存在的一个重要弊病是过早定量化和技术化,丧失了对丰富中国经验的概括与提炼能力。深化对中国式小农经济 的理解,应是中国农业经济学焕发学术生命力和政策生命力的重要切口。 2013年8月17日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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