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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小农经济向现代农业转型

2013-11-20 23:59|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252| 评论: 1|原作者: 毛泽东的农业理论|来自: 乌有之乡

摘要: 毛主席对农业的思考是战略性的多维框架。要解决的问题是,对传统农业进行“内因”改造,逐步实现农业的现代化,以此,(1)解决农业的增产能力;(2)与工业化步骤相适应;(3)用公社工业化走出农业现代化的道路。

  三、政策

  制定政策,领导和指导经济发展也是经济规律。毛主席是制定政策的超级大师,他善于抓住时机,特别洞察转折的信息,并与这种历史运动对话,所制定的政策之多之广之实之深之前瞻,可能在世界范围也是无以伦比的。他科学解释了政策与党领导的革命以及建设的辩证本质关系,他说,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在认识-实践范畴,毛主席建构了制定政策的一套科学系统,即: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实事求是的哲学禀性,学习外国经验的结合精神,调查研究的求真路径,群众路线的材料加工厂,民主集中制的决策制度,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纠错机制,试验示范的渐进工程,宣传普及的认同程序,实践-认识循环往复的检验逻辑。纵观毛主席一生,无论逆境顺境,所制定的政策,除了大跃进时期的某些错误外,几乎是成功的。就是大跃进,也应当用“是”的历史加以还原,决不能把历史当做“小姑娘”,更不能用一时的并且已经被纠正了的“错”来作否定的依据。所谓正确的政策也是从总体、主流、本质、方向上说的,是相对的,在时空转换上,在因地制宜上,在细节上,都存在着结合、修正与创新,事实的过程中,许多问题都出于教条主义、官僚主义、命令主义。毛主席在制定政策时的错,并不是“个人说了算”的错,而是认识的问题,正如毛主席的总结,是认识还没有正确反映规律。如,以钢为纲,以粮为纲的方针没有错,错在定钢铁、粮食的产量的高指标,没有综合平衡。但就是这些高指标也是经过相当大的党内外范围讨论决策的。毛主席还请陈云算钢的指标,陈云算后又再次征求相关高层,最后对毛主席说是可行的(《毛泽东传》)。所以,是认识问题、经验问题。

  对所谓“斯大林模式”的否定也是有问题的。高度集权和重工业优先是否定的焦点。问题在于,制定这个政策,很可能适合当时的历史,只是后来情况变了没有给与调整。苏联成立后有过十年的新经济政策,从1928年开始选择了重工业政策,到1941年6月22日苏德战争爆发,共计13年时间,正是这十三年使苏联具备了四年战胜德国的条件。从现在公布的档案分析,在许多大规模战役中不管是胜败,苏联的武器装备,特别是坦克、火炮,损失都大于德国,甚至为几倍。苏军之所以取胜就在于其重工业能源源不断生产出坦克,飞机,而德国则不能。如果不是苏联重工业的巨大贡献,苏德战争再拖上一年至两年,那时德国有了原子弹将是一场世界性灾难。

  显然,政策叙述着规律,对革命和建设,对计划经济有着特殊含义。就现在讨论农村问题而言,政策的积极效用既可描述为渐进中的改变、推动、加速等,也可描述为组织中的凝聚、教育、鼓劲。上述的人民公社、公社办学校、八字宪法等也是政策,都对中国农村发生着深刻影响。下面,讨论几个重要政策。

  (一)统购统销。小农经济无法生产大量的农业剩余,导致在中国内部产生不出工业革命和城市化的物质条件,使中国社会长期停滞在农业阶段。新中国标志着工业革命的开始,这样,小农经济与工业化的矛盾日益尖锐。1951年粮食紧张问题已出现。陈云提出解决办法,(1)防止经济作物面积扩大;(2)小公粮一定交国家;(3)征购办法必须采取。(《陈云传》中央文献出版社p840)。1953年国家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基本建设投资从1952年的43.56亿元增加到94.4亿元,随之就业人员大增,城市和工业用粮也成比例增加,小农经济的农业赶不上工业化新阶段,当年度,国家未能完成粮食收购任务,国家粮食赤字40亿斤,并预计下个粮食年度还可能赤字117亿斤。毛主席要求陈云解决粮食的紧张问题。陈云认为,如不采取坚决措施,粮食市场必将出现严重混乱局面。其结果必将导致物价全面波动,逼得工资上涨,波及工业生产,预算也将不稳,建设计划将受到影响。这不利于国家和人民,只利于富农与投机商人。他建议,在粮食问题上必须在农村实行征购,在城市实行配售,严格管理私商,在坚持统一管理的前提下调整内部关系。(参见毛泽东《粮食统购统销问题 (一九五三年十月二日)文集6》注释[2])陈云提出的这个政策,毛主席给予了全力支持。统购统销政策的意义在于把分散的小农经济纳入国家计划机制,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道路,是改造小农经济的重要步骤,其目的不仅为征购农民手中的余粮,更关键的是用集体化替代小农,发展农业增产的生产力,使大量的农业剩余为可能。

  毛主席一九五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在《论十大关系》中讲到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执行的情况。

  “在粮食问题上曾经犯过一个错误。一九五四年我国部分地区因水灾减产,我们却多购了七十亿斤粮食。这样一减一多,闹得去年春季许多地方几乎人人谈粮食,户户谈统销。农民有意见,党内外也有许多意见。尽管不少人是故意夸大,乘机攻击,但是不能说我们没有缺点。调查不够,摸不清底,多购了七十亿斤,这就是缺点。我们发现了缺点,一九五五年就少购了七十亿斤,又搞了一个“三定”,就是定产定购定销,加上丰收,一少一增,使农民手里多了二百多亿斤粮食。这样,过去有意见的农民也说“共产党真是好”了。这个教训,全党必须记住。”

  (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它描述着农业发展的内因规律以及中国工业化必须走过一段以粮食为基础的时期的规律。毛主席进一步用下列话语来概括这两个规律:

  一九五七年一月二十七日《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1]》:

  “全党一定要重视农业。农业关系国计民生极大要注意不抓粮食很危险。不抓粮食,总有一天要天下大乱。”

  一九五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关于发展畜牧业问题》:

  “苏联伟大土壤学家和农学家威廉氏强调地说,农、林、牧三者互相依赖,缺一不可,要把三者放在同等地位。这是完全正确的。我认为农、林业是发展畜牧业的祖宗,畜牧业是农、林业的儿子。然后,畜牧业又是农、林业(主要是农业)的祖宗,农、林业又变为儿子了。这就是三者平衡地互相依赖的道理。”

  “大搞饲料生产。有各种精粗饲料。看来包谷是饲料之王。美国就是这样办的。苏联现在也已开始大办。……美国的种植业与畜牧业并重。我国也一定要走这条路线,因为这是证实了确有成效的科学经验。”

  后来,基辛格把毛主席的语境演绎为,控制了粮食,就可以控制所有的人。

  所谓“为纲”绝不是“单一的”或“只”的庸俗理解。“为纲”是纲举目张,是辩证法矛盾学说中抓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工作方法,也是对事物发展矛盾运动的叙述。毛主席在“举纲”时,同时注意“张目”手里有粮,心里不慌,脚踏实地,喜气洋洋。

  一九五五年十月十一日《农业合作化的全面规划和加强领导问题》:

  “全面规划应当包括:第一合作社的规划;第二,农业生产的规划;第三,全部的经济规划。农村全部的经济规划包括副业,手工业,多种经营,综合经营,短距离的开荒和移民,供销合作,信用合作,银行,技术推广站等等,还有绿化荒山和村庄。我看特别是北方的荒山应当绿化,也完全可以绿化。北方的同志有这个勇气没有?南方的许多地方也还要绿化。南北各地在多少年以内,我们能够看到绿化就好。这件事情对农业,对工业,对各方面都有利。”

  一九五六年六月十四日《农业生产合作社要注意多种经营》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

  “现将两件调查材料发给你们参考。一件是谭震林[1]同志关于湖南攸县农村情况的报告,一件是河北省委关于河北省农业和副业产值中各项产物所占的比例。两件材料都说明,有必要号召各农业生产合作社立即注意开展多种经营,才能使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社员每年增加个人的收入,否则就是一个很大的偏差,甚至要犯严重错误。河北省的粮食产值只占该省全部农业产值的百分之二十八多一点,而粮食以外的农产物则占百分之七十一多一点,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数目字。河北省产棉花较多,产粮食较少,其他各省情形与此有些不同,但是粮食产值似乎不会超过百分之五十,而粮食以外作物及副业的产值至少占百分之五十,或者在百分之五十以上。我们如果不立即注意这个问题,不论在社员的收入方面,合作社的积累方面,国家的积累方面,势必都要大受影响。因此请你们自己,并且通知专、县、区、乡直到合作社,都对这个问题作一调查,加以分析,算出一笔粮食与非粮食产值比例的账,借以教育干部和群众。”

  一九五九年六月二十九日、七月二日《庐山会议讨论的十八个问题》:

  “农业中,粮、棉、油、麻、丝、烟、茶、糖、菜、果、药、杂都要有。……农业内部农、林、牧、副、渔的平衡,……整个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是在这些基础上的综合平衡。”

  一九五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关于发展畜牧业问题》:

  “对天津市畜牧局一九五九年九月《大干一年翻了身,魁星庄生产队养猪积肥改变贫困面貌》一文介绍的河北省吴桥县王谦寺公社魁星庄生产队以猪为纲,“六畜”兴旺,粮食产量一年也翻了一番多,穷队变成了富队,缺粮队变成了余粮队的事迹给予肯定“集资容易,政策正确,干劲甚高,发展很快”。

  一九五五年九月、十二月《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多余劳动力找到了出路》[19]一文按语):

  “社会主义不仅从旧社会解放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也解放了旧社会所无法利用的广大的自然界。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他们可以组织起来,向一切可以发挥自己力量的地方和部门进军,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替自己创造日益增多的福利事业。这里还没有涉及农业机械化。机械化以后,劳动力更会大量节省,是不是有出路呢?根据一些机耕农场的经验仍然是有出路的,因为生产的范围大了,部门多了,工作细了,这就不怕有力无处使。”

  显然,上述文本构成“以粮为纲,全面发展”辩证语境,描述出它的完整涵义。它要求

  “农村全部的经济规划”必须体现农业内部(多种经营、综合经营)以及农、林、牧的纲举目张的关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计算出当地粮食与非粮食产值的比例,坚持综合平衡;有利于群众增加收入,有利于生产向深度和广度进军,有利于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立即注意”各地农业布局的特点,根据规律发展农业。如,河北省产棉花较多,产粮食较少,其吴桥县王谦寺公社魁星庄生产队以猪为纲,“六畜”兴旺等都是综合平衡。

  1972年4月16日的人民日报《以粮为纲 全面发展》的社论对“以粮为纲 全面发展”作出了全面的解读:

  “……执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不断提高粮食产量的同时扩大多种经营。”

  “……粮食是基础的基础。没有粮食生产的发展,就说不上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说不上多种经营的发展。……粮食生产和多种经营决不是互不相容的,而是互相促进的。……也只有很好地安排粮食生产和多种经营,才更有利于使全劳力、半劳力、辅助劳力和有各种专长的社员各尽其能,而且在各个季节都有活可干。发展多种经营,可以为集体经济积累更多资金,加快农业机械化,这就又可以腾出更多劳力全面发展农业生产。至于土地,在多种经营的条件下,比单一经营更便于合理安排、充分利用。荒山、水面、河滩、“四旁”等等,单一生产粮食不便利用的,实行多种经营就都能排上用场。肥料不足,从发展牧业、林业、油料、养蚕等等方面,正好可以开辟更多的肥源。……正是人尽其力、地尽其利、物尽其用的一条广阔的道路。”

  “有的同志划不清正当的多种经营和资本主义倾向的界限,不敢抓多种经营,忽视抓多种经营。对此,应当加强路线和政策教育,予以澄清。有资本主义的多种经营,有社会主义的多种经营,决不可把两者混为一谈。……但是,决不可把党的方针、政策所提倡和允许的多种经营当作资本主义倾向来批判。”

  “在积极办好集体经济、保证集体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应该允许和指导社员利用剩余时间和假日,从事适当的家庭副业。“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要教育社员先公后私,反对弃农经商。”

  “以粮为纲,是就全局而言。就各个不同地区来说,要注意因地制宜。一般农村人民公社的生产队应该以发展粮食生产为主,把粮食生产抓紧抓好,同时根据当地条件,积极发展其他经济作物和牧业、林业、渔业、副业生产。经济作物集中产区,应该以种植经济作物为主。牧区、林区、渔区,应分别以经营牧业、林业、渔业为主。这些地区,当然也要在可能条件下积极地生产粮食和其他作物,也不要搞单一经营;但是,应当集中主要力量完成主要任务。对于这些地区的粮食供应或留粮标准,要保证每人平均口粮不低于附近粮食产区的一般水平。”

  “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并不是不看实际情况,不分主次缓急,一涌而上。多种经营的项目很多,必须根据各地的条件和国家的计划,适应集体经济和社员群众的需要,统筹安排。要从实际出发,避免主观主义。”

  “国营经济应当尽力促进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工业部门要提供多种经营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商业部门要加强多种经营的产品的收购工作,正确执行党的价格政策和奖售政策。同时,加强市场管理,坚决打击投机倒把,批判资本主义倾向,巩固社会主义阵地。”

  (三)三兼顾。一方面新中国起步于“一穷二白”的落后的经济遗产和西方的封锁,一方面新中国又选择了需大量资金投入的工业化道路,这样,积累与分配的矛盾就异常突出,全国不得不进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时期。在这种情形下,对于分配,毛主席仍十分注意吸取苏联的经验教训,第一次提出了“三兼顾”的概念。他形象说:“你要母鸡多生蛋,又不给它米吃,又要马儿跑得好,又要马儿不吃草。世界上哪有这样的道理!”在与农民的分配上切忌不要犯错误。毛主席认为处理好生产与分配的关系也是调整生产关系,调动生产力积极性的重要环节。“在生产问题上,一方面,合作社经济要服从国家统一经济计划的领导,同时在不违背国家的统一计划和政策法令下保持自己一定的灵活性和独立性;另一方面,参加合作社的各个家庭,除了自留地和其他一部分个体经营的经济可以由自己作出适当的计划以外,都要服从合作社或者生产队的总计划。在分配问题上,我们必须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对于国家的税收、合作社的积累、农民的个人收入这三方面的关系,必须处理适当,经常注意调节其中的矛盾。国家要积累,合作社也要积累,但是都不能过多。我们要尽可能使农民能够在正常年景下,从增加生产中逐年增加个人收入。”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在这里,三兼顾原则被解释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壮大集体经济,增加社员收入。”

  毛主席采取一组关联的办法使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生活获得政策的支持。(1)比较轻农业税;(2)工农业品的交换,采取缩小剪刀差,等价交换或者近乎等价交换的政策;(3)按照正常的价格统购农产品,而且收购的价格还逐步有所增长;(4)在向农民供应工业品方面,采取薄利多销、稳定物价或适当降价的政策;(5)在向缺粮区农民供应粮食方面,一般略有补贴;(6)在合作社的收入中,规定适当的国家,合作社,农民分配的比例,即农业总收入的百分之六十到七十应该归社员,百分之三十到四十归合作社和国家,其中包括合作社的公益金、公积金、生产费、管理费和各种杂费,包括国家的公粮和公粮附加。合作社和国家顶多占百分之四十,最好只占百分之三十,让农民多分一点。这中间有百分之十是各地方可以调剂的;(7)合作社收入部分,都要直接为农民服务。生产费,管理费,公积金,公益金,这几项各占多少,应当同农民研究出一个合理的比例;(8)除了遇到特大自然灾害以外,必须在增加农业生产的基础上,争取百分之九十的社员每年的收入比前一年有所增加,百分之十的社员的收入能够不增不减,如有减少,也要及早想办法加以解决;(9)合理的奖售政策。

  在人民公社的分配制度中下列情形是不允许的:(1)“分光吃尽”;(2)集体增产了,社员不增收;(3)超支户多,分配不能兑现;(4)批判了“工分挂帅”,却搞平均主义(《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分配问题的指示》中发[1971]82号 )。国家还要求商业部门运用价格手段促进农村多种经营的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人民公社处于国家工业化积累时期,农民的本身应得的收入的大部分贡献给了国家。据有人研究“1958—1978年的20年间,农民纯收入由87.6元增加到133.6元,年平均增长不到3元,而且几乎全面来自于集体分配收入。”这个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其实,这个时期农民的收入还应包括国家的暗补。如,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免费的看病,义务教育基本免费的上学,五保户制度、扶贫制度等社会保障,使农民看的起病,上得起学,老有所养。这种暗补资金是相当大的,在今天,这几项开支可说占农民收入的绝大部分,把这些除去,农民的收入又有多少?更值得说的是,人民公社期间,每位劳动力年均无偿为国家提供的剩余多达80余元(辛逸),这也是个极大的数目,相当于今天多少钱?这说明,人民公社的集体生产具有小农无法比拟的优势,也正是公社制度极大调动起农民主人公责任意识,否则,这20余年年均多达80元的贡献是无法解释的。

  在来看看1978年的133.6元能买些什么?

  可以买1330斤米,191斤油,鸡蛋3340个,190斤猪肉,

  2012年买1330斤米,需3990元;191斤油,需1146元;190斤猪肉,需2670元。

  换一种思路,如果国家每年将50%的剩余返还给农民,假设1978年为70元,这年的收入就是203.6元,可以买:2036斤米,291斤油,291斤猪肉。同样,2012年买下这些物品分别需要6108元,1455元,4074元。两项比较,1978年的这种纯收入再加上暗补,农民的生活不会输给现在。可见,不是社会主义也不是人民公社使农民“穷”,主要是因为对工业化的贡献,如毛主席所说“人民要忍受一点牺牲”,这恰恰说明人民公社制度既是动员农民也是加快发展的最佳制度性安排。

  (四)农业学大寨。人民公社解决了三大问题:(1)“工占农利”的保障性制度;(2)中国农业的发展方向;(3)城乡结合路径。但是,在农业主要为国家提供剩余的时期,如何也把自身发展起来,或句话说,农民在国家“并举”的方针中如何承担主体角色还需要探索。大寨的出现正好解决了这一问题。

  大寨,原本是一个贫穷的小山村。农业合作化后,社员们自力更生,奋发图强、战天斗地,艰苦奋斗,治山治水,在七沟八梁一面坡上建设了层层梯田,并通过艰巨劳动引水浇地,改变了靠天吃饭的状况,使粮食亩产增长了7倍,这不仅解决了大寨人的温饱问题,而且每年至少上缴国家10多万公斤余粮,多的时候上缴余粮达20万公斤。在1963年8月遭遇的特大洪涝灾害面前,大寨人提出“不向国家要钱,不向国家要粮,不向国家要物资;卖粮不少,种子饲料不少,社员口粮不少”的口号,发扬“先治坡,后治窝;先集体,后自己”的高尚风格,在大灾之年仍向国家售粮120吨,占到当年粮食总产量的57.1%,充分展示了大寨人爱国家、爱集体精神。1953—1962年,大寨人为了改变恶劣的生存环境和先天不足的农业生产条件,经过十年苦战,把原有的4700多块跑土、跑水、跑肥的“三跑田”,改造成2600多块保土、保水、保肥的“三保田”。1964年毛主席发出了“农业学大寨”的号召,大寨成为全国农业的一面旗帜。 学大寨运动队全国农业的发展是深刻的。如昔阳史料记载,1967年到1979年,昔阳全县农田基本建设投资1.4亿元,干了9330多个工程,用了3.3万土方和石头,筑了1000多公里的石坝,搬倒了1200多座小山头,碹了80多公里的涵洞,造新地6万多亩,建成了30多万亩大寨田。昔阳县粮食产量增长1.89倍,交售给国家的粮食一斤也没少。

  大寨发展了粮食、副业、工业,再次证实了人民公社集体劳动和集体经济的优越性,描述了人民公社在完成“工占农利”的同时仍可以实现农村的共同富裕的前景,这正是毛主席农业学大寨的真义。只是在当时人民公社对工业化的贡献表现得尤其突出,共同富裕问题因积累的时间不够还没有显现。如果,人民公社制度能够在坚持中完善、提升和改造,就会出现毛主席设计的集农工商学医兵的新农村,也许农村共同富裕问题已经得到大部分解决。而这个“如果”,就是今天的华西村、南街村、大寨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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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redchina 2013-11-21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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