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农业理论:由小农经济向现代农业转型毛主席对农业的思考是战略性的多维框架。要解决的问题是,对传统农业进行“内因”改造,逐步实现农业的现代化,以此,(1)解决农业的增产能力;(2)与工业化步骤相适应;(3)用公社工业化走出农业现代化的道路。 【按:本文是作者为“乌有之乡纪念毛主席诞辰120周年”的供稿。】 连载《毛主席的战略经济学》第一编 毛主席的战略经济学理论第一章 社会主义中国经济发展理论第五节、农业理论:由小农经济向现代农业转型毛主席对农业的思考是战略性的多维框架。农业,在四个现代化中被叙述为“现代化农业”;在中国工业化道路中被叙述为“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在计划比例中被叙述为“并举”。要解决的问题是,对传统农业进行“内因”改造,逐步实现农业的现代化,以此,(1)解决农业的增产能力;(2)与工业化步骤相适应;(3)用公社工业化走出农业现代化的道路。 把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的观点与毛主席的农业理论加以印证的讨论是重要的。从自由市场经济的假设出发,舒尔茨从生产要素考察对传统农业的改造。他认为:“在解释农业生产的增长量和增长率的差别时,土地的差别是最不重要的,物质资料的质的差别是相当重要的,而农民的能力的差别是最重要的。”(《改造传统农业》p28)“无论本国还是外国的有能力的农场经营者都不能向农民说明如何更好地配置现有生产要素。……假定这些有能力的专家仅限于就现有生产要素向农民提出建议,亦即他们没有通过引入其它要素,包括引入利用这些其它要素的知识来改变增加生产的机会。”(同上p58)舒尔茨提供了影响农业增长的三个条件:①“土地的差别”、“物质资料的质的差别”、“农民的能力的差别”等要素重要性的顺序;②没有传统农业“现有生产要素”的改变,外在新的要素对其增长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③如不改造现有生产要素,农业就可能因与现代化分离而逐步衰败反过来影响现代化进程。据此舒尔茨得出了改造传统农业的方向。显然,舒尔茨的这些话语证实了毛主席改造小农经济理论的真理性。毛主席改造传统农业的语境同样包含着自然资源(土地)、科技资源(物质)、人力资源(农民)等要素,并以教育和组织农民为最重要,同时,强调并举以及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的矛盾运动。当然,毛主席的改造理论先于舒尔茨的描述很长时间,而且更全面。具体有,所有制、生产力和政策。 一、所有制的改造。 毛主席认为,对小农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生产力大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前提。这样做的目的是:1、实现产权的变革,建立公有制,解放和发展生产力;2、在技术、机器和资金稀缺一时无法解决的样态下,通过组织和教育,有效地动员、提高和扩大劳动的生产力;3、为生产要素的科技改造以及农业生产的持续增长提供“集体力”的载体和机制。这种所有制改造从实践境遇经过互助组、合作社,最后定型于人民公社;从理论建构上形成了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到人民公社理论的认识的飞跃。 毛主席人民公社理论的架构可简述为: (1)人民公社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农村的实现形式,其集体所有制,即在公社内,由队的小集体所有制到社的大集体所有制,需要一个过程,与现价段相适应的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公社、大队、小队三级管理,三级核算,以小队(相当于初级社的规模)为核算基础(基本核算单位是队而不是大队),在三级之间实行等价交换; (2)为此,“现在农民的劳动,同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种子、工具、水利工程、林木、肥料等)一样是他们自己所有的,因此有产品所有权。……劳动、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统统是农民的,是人民公社集体所有的,因此产品也是公社所有。”; (3)由于国家需要有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调拨的产品只是一部分,多数产品是通过买卖进行商品交换,所以,公社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城乡之间的商业流通; (4)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中,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业人口会减少。如果让减少下来的农业人口,都拥到城市里来,使城市人口过分膨胀,那就不好。从现在起,就要注意这个问题。要防止这一点,就要使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大致一样,或者还好一些。 (5)农业就是工业,公社要办工业; (6)必须坚决反对“五风”; (7)制定人民公社管理条例; (8)编制“计划”的基层环节,执行“计划”的有效组织; (9)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农民建设的有效载体; (10)公社是多功能的组织。办农业、办商业、办工业、办教育文化、办医疗卫生。 (11)必须注意尽可能充分地利用人力和设备,尽可能改善劳动组织、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一切可能节约的人力和物力,实行劳动竞赛和经济核算,借以逐年降低成本,增加个人收入和增加积累。农业合作社也必须是这样。在这方面,必须进行许多工作。(《真如区李子园农业生产合作社节约生产费用的经验》一文按语) 毛主席关于人民公社的理论是对马列社会主义所有制的一个重大贡献,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定的人民公社六十条(草案)使人民公社建设制度化和科学化,人民公社成为一个生产效用的集体经济组织,为实现所有制改造的预期的三个目标作出了巨大贡献。现在从两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验证。 1、人民公社的产权与制度 (1)人民公社与包产到户的粮食产量对比。人民公社1984年解体。如果以人民公社为界限,粮食总产量的对比就应当以1983年为分界限。1983年,中国粮食总产量3.8728亿吨,为1949年粮食总产量1.132亿吨的3.48倍,年均增长3.68%;为1962年1.6亿吨(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也称《农村六十条》正式颁布,人民公社体制正式确立)的2.42倍,年均增长4.29%。可见,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尽管缺化肥、少良种(无袁隆平杂交水稻)等,但中国粮食生产仍快速发展。2007年中国粮食总产量5.015亿吨,为1983年3.8728亿吨的1.294倍,年均增长1.08%(1985年—1995年11年年均递增仅1.2%。1979年—2000年年均递增1.91%。)另外,1984年—2007年粮食产量的波动还远大于1962年—1983年。 1985到1988年(即取消公社的第二年)出现了改革后第一次粮食大幅度减产,1985年粮食产量回落到3.79108亿吨水平(低于1983年水平),比上年减产6.9%。1985年到1988年四年粮食产量的年均增长率为—0.29%。1991—1994年这四年粮食产量在4.3亿吨到4.4525亿吨之间徘徊,年均粮食增长率为0.04%。1997年粮食产量比上年减少2.05%。1999年粮食增长率为—0.76%,从2000年到2003年粮食出现了最为严重的一次大减产,从1998年的最高位5.12295亿吨降到了2003年最低时的4.3065亿吨,一下退回到十年前水平。 可见,1983年前粮食年均增长率大大高于1984年后,而这种较高的增长率在受技术制约的情形下又主要依靠的是人力资源的贡献。这说明,人民公社制度比小农经济形态更能实现对劳动者的有效激励,实现资源最佳配置,有更好的效率。 (2)人民公社体制何以能实现这种有效激励和效率。分析的工具是“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派”的产权模型和制度模型,即试图把产权方法和制度变迁运用于人民公社体制的分析。文本对象是《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农村六十条》),它自1962年实施至到1983年都没改过,一直是人民公社的“制度”。 产权理论在分析“国有产权”、“共有产权”、“私有产权”时,得出的结论是国有产权、共有产权都会产生极大的外部性,相比之下,私有产权能更好地将外部性内在化,从而产生了更有效地利用资源的激励,实现资源最佳配置。这种分析框架有两个最基本假设:a私有制下的经济人;b利润最大化或效用最大化。如果将这两个假设视为唯一,这种分析结论是“正确的”。但事实上这两个假设不是唯一,还有其他选择。换句话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假设:c公有制下的社会人(具有奉献精神);d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权利兼顾的效用最大化。假设的质的变更其分析结论就根本不同。在这里需要保留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另一结论:e企业组织可以替代价格机制,并且,制度也是经济增长的函数。 对假设作了变更,有了c、d、e之后,分析人民公社制度就有了基本前提。但是,在分析之前,还应对“计划”一词进行类似对比后的定性。国家和公社的交易关系为“计划指导”型,即订单生产。这很类似于市场交易中企业先签订合约再组织生产或销售的经营方式。在这里,市场问题就转变成了计划问题,进一步说,市场经济中的企业之间的交易存在着市场向计划地转向。在这个流程,两类企业都根据需求组织经营,计划本身就反映了价值规律。所以,国家对公社的“计划指导”可以定性为“价值规律的”,只是与资本家追求利润最大化不同,它追求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权利兼顾的效用最大化。 在假设了上述四个分析前提后,用产权和制度理论就能够推导出,人民公社制度(《农村六十条》)是一个时期内降低社会成本,实现兼顾型效用最大化的最佳选择。 ①产权结构的模型 《农村六十条》规范了国家、公社、大队、生产队、社员五类产权结构在交易制度中引起的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及合理预期,界定它们如何受益,如何受损,以及如何进行补偿的规则。 人民公社在本质上是一个具有两种性质和职能的组织形态的结合。一方面它是政权的基层单位,另一方面它又是集体经济组织的企业。其特征是节约型的政社合一,互助互利型的按劳分配,政权和企业两类比较优势互补型的交易制度。其内部分成了三个共有产权和一个私有产权,设置了权力、管理、监察三个制衡机构。公社各级享有“权力、管理、监察”产权束。各级权力机关是各级社员代表大会,每两年改选一次,其参与社员代表充分注意了专业、性别、年龄、身份结构等比较优势,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专业技术色彩。社员代表大会所确认的相互行为关系:1、确定公社、大队、生产队的规模大小;2、决定重大事情;3、不记名选举各级社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各级管理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的成员;4、随时罢免不称职的社长、管理委员和监察委员成员。这种行为关系使农民在有私有产权的同时,获得了共有产权,通过其代表参与管理与监察,平等与管理者谈判,通过边际权利防止官僚化和过度民主。 Ⅰ公社 公社这个政社合一的企业被规定的权利束有:1、政治权利(民政、文教卫生、治安、民兵和调解民事纠纷);2、经济权利(生产建设、财政、粮食、贸易、);3、意识形态权利(教育和训练干部、思想政治)。这个权利束又分解为经过社员代表大会(类似董事会)讨论的重大事情的决策权利、对干部的选举权利和经过管理委员会贯彻的执行权利。技术进步、基本建设、手工业发展、收益分配、完成征购派购等是执行权利的重大任务。 权利束的这种分解式的制度安排(生产大队、生产队也同样)使农民经过经济民主的程序真正成为公社的所有者,并通过代表的方式进入权力机关当家作主,这种民主形式是财富创造者农民重来没有过的而现在获得了的产权,这样,就使农村经济增长从实质上构建起一种激励农民积极、负责和创造性劳动的机制。 Ⅱ生产队 生产队是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被规定的权利束有:1、直接组织生产和收益的分配;2、拥有土地等生产资料;3、支配劳动力;4、拥有山林、水面和草原;5、对生产的经营管理和收益的分配,有自主权;6、社会保险和集体福利事业;7、讲求经济效果,勤俭办队;8建立严格的生产责任制,规定每人应该完成的基本劳动日;9、提高社员的耕种技术。生产队的产权,公社和大队不能侵犯,具有排他性。土地、牲畜、农具、山林、水面、草原等所有权和经营权,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可以实行分离。 Ⅲ 社员 社员在公社内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福利等方面享受的私有权利束。具体有:1、社员家庭副业;2、个人所有的一切生活资料永远归社员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3、社员自有的生产资料永远归社员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4、享受放假;5、享受补贴和抚恤;6、社员有买卖或者租赁房屋的权利;7、对于社、队的生产、分配、生活福利、财务开支等方面,社员有提出建议、参加讨论和表决、进行批评和监督的权利。这种权利,受到人民政府的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8、对于社、队干部违法乱纪行为,社员有向任何上级控告的权利。这种权利,受到人民政府的保障,任何人都不许刁难、阻碍和打击报复。 Ⅳ 国家 国家的指导性计划(需求)通过自愿协商确认后作为“义务”被公社内在化(生产),同时,公社(社员)的预期收益(需求)作为“职责”被国家内在化(供给)。这个产权互动流程具备行政和经济两种方式比较优势的互补,使决策机制可以依据双方供求关系高效率运转。国家与公社所确认的产权行为关系是:1、生产队有完成征购、派购的义务;2、同时,国家要保证生产队多产多留,不断提高农民购买力;3、国家要逐步用工业支援农业。以合理比价提供越来越多的工业品来交换农产品;4、国家制定征收农业税和统购粮食数量的标准,在一定时期内稳定下来。5、国家用几个五年计划实现农业的机械化和电气化。 可见,公社内的产权结构包括了共有产权和私有产权,两者之间的结合有这样的特征:1、两类产权互相参与,特别是私有产权对共有产权的利益分配有决策权利,对其管理者有选举和罢免权利;2、共有产权执行国有产权的意志,不仅保护私有产权,还帮助其实现预期收益,逐步走向富裕;3、共有产权对私有产权安排了社会保险和集体福利事业,使其在据有私产的同时,还享受集体给予的福祉(如看病、文化生活、体育活动、子女上学等);4、执行按劳分配,反对平均主义的原则;5、由于上述四点,加之教育和组织的成功,私有产权已把集体当作“家”,根植了奉献精神,不追求个人价值的最大化,视国家利益为自己的利益。6、认同了群众路线式的民主集中制管理模式。 这样的结构“缘”形成了经济民主的决策和管理机制。公社社员既是共有产权的所有者,又是私有产权的所有者,把两个对立的产权转化成同一的互助互利的关系,实现了社员和干部对国家利益合法化的认同以及国家对集体、个人利益的兼顾;把人际关系转化成一种“支撑”(不为私利争斗),干群密切、社员友善。在此基础上社员、国家、集体互为“相信”,三者之间形成了信托式的契约关系,都会激励自己的行为。仅从激励机制的环境来说,作为公社干部“上台”是选举,升迁是上级考察,在双重约束下,再加之党性和政治教育,一般都会成为群众的带头人。作为社员,由于党和国家带领农民翻身做主人,心理上产生了很深厚的集体归属感,信任党的强国富民政策,懂得个人分散的力量比不上组织起来的力量,这种心理需求使农民对集体经济产生了预期收益的动机。 公社的共有产权与新制度学派共有产权模型相比是异质性的。在公社不仅土地属于集体,劳动也属于“集体”的合约行为,相对应的是有效的安排。发生在土地属于共有,生产个人进行的共有产权下的“犁田—建水坝”外部性(H.登姆塞茨)对于公社是不可能的(“犁田—建水坝”的外部性非常适合包产到户)。 所以,从产权安排及其所产生的心理预期都证实,在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根本一致下团结齐心的公社较之小农单干更容易进行社会动员,并且交易成本也会非常低。在艰苦奋斗、勤俭办社的原则下,公社作出决策时就会考虑未来的收益和成本倾向,并选择他们认为能使三者权利的现期价值和未来预期收益最大化的方式使用资源安排。因此,在小农经济形态下的许多外部性就被内在化了,从而产生了更有效地利用资源的激励。 ②对报酬与生产率的计量 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派认为,企业效率不只是应对市场交换价格的刺激,还来自企业内部报酬的分配与生产率的一致性的计量及计量费用的方式。 关于计量问题,《农村六十条》给予了充分地正视。 生产率的计量采取定性和定额两种评价方式。定性管理计量分成技术劳动、普通劳动、专业劳动、农忙劳动、平时劳动五类。定额管理计量分成基本劳动日(生产用工)、基本建设工(基本建设用工)。不同的劳动和劳动长度的边际生产率作为报酬标准计量的依据算出“分值”,再以分值计量报酬分配。报酬分配有实物、现金、补贴,共计8项:1、工分;2、基本口粮;3、工资;4、集体经营的分配;5、家庭副业。7、公益金和公积金提供的福利;8、奖励。在公社报酬分配之外,社员还能够享受国家给予的医疗、技术培训、子女上学等补贴。 定额管理采取记工分,无法定额的采用评工分。每个社员都有“工分手册”,用于记录他的劳动工分,在规定的时间内,社员的工分账目,要定期公布,以供群众监督和社员个人核对。在生产队,社员大会拥有“计量费用”和“怎样提留及使用集体经济品”的权利。报酬标准及分配、记(评)工分、口粮标准及储备粮、公积金、公益金的提留、使用等重大事情都由社员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同时,对干部采取了权利的限制。 农民的报酬计量覆盖了粮食生产、多种经营、工业、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竟达9个渠道之多,且又主次之分(随着经济增长可以转换),显然,这是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设计方案。其明显的优势在于确保生活、教育、医疗和对弱势群体照顾的基础上,用不同的动态分配计量引导和调动农民积极性,通过集体和家庭劳动发展生产,实现“从各方面提高社员劳动工分的分值,增加社员的收入”(《农村六十条》第34条)的目的。如:报酬标准函数的技术比值很大,有利于激励农民精耕细作,接受科技进步。“集体经营的分配”主要来自社(队)办工业,有利于吸引劳动力转移,刺激农村工业发展。同工同酬分配的结果,消除了地位界限和性别歧视,增强了劳动的主人意识。显然,这样的报酬分配不仅与生产率紧密联系,还能对农民的生产起到“导流”的功能,并具有科学性和实用的可操作性,达到了很强的计量能力。 由于产出效益决定报酬分配,特别是“多产多留”、“工农业品交换”的激励,生产队在组织生产,社员在劳动时都会充分考虑收益—成本预期,最大可能地采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的“生产责任制”的多种方式。如:“作业小组”、“常年包工”,或责任到组或责任到人,并实行奖励与惩罚。另外,因为国家的征购、派购数量是经过社员大会同意后签订了合同,作为建设国家的义务得到了社员的拥护(这种义务会在国家建设成果里受益),所以,在劳动中偷懒激励会很小,相反,正效率会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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