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分析探究出的“三年”非正常死亡人口数据——贺合林+—— (说明:本篇中的“三年”表示1959-1961年) 第一节 人类必须面对的非正常死亡和其他生物有生有死一样,人,有生,也有死。每个人,从出生的第一天起,就必须面对死亡。死亡的形式总的来说,可分为两类,一是善终,二是凶死、早亡。学术研究中谓之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 严格意义上的善终,是上了岁数的老人无疾而终,像传说中的笑死程咬金,就是一个善终例子。但是,这个故事很可能是小说家的虚构。即使是真的的,能遇上这样好运气的老人也是少之又少,绝大多数的老人都是因身体肌能衰弱导致患病而不治身亡的,属于病死。严格的说,这种死亡也是属于非正常死亡。但是,由于这是一种人类无法克服的普遍现象,所以,这种老病死亡被人们视为老病寿终,排到了善终即正常死亡一类。除了无疾而终和老病寿终以外的其他死亡,都是凶死、早亡,即非正常死亡。这是严格意义上的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 老病寿终民间习惯以六十岁为标准,民谚“六十岁不为短命鬼”指的就是这个意思。但在生活条件、医疗条件落后的过去,人均寿命只有三、四十岁,六十岁是一个很难达到的标准,大量的人在六十岁以下患病死去也是一个无法克服的普遍现象,这些人虽然被视为短命,但也被视为正常死亡。 这样一来,一般所说的非正常死亡指的就是冻馁、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意外意故、自杀、他杀、死刑等造成的死亡了。 对这些死亡形式分类普查得出的人口死亡数据的汇总数据,构成人口非正常死亡数据。这种数据表示的是非正常死亡人口的绝对数值。可以称之为绝对非正常死亡人口数据。 由于非正常死亡形式是一种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无法消除的客观存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不可避免地同样存在着人口的大量非正常死亡,只有数量和严重程度的不同而已。比较而言,处于适中状态的某地区某时段的非正常死亡也就成了正常的事,可以视为“正常”的死亡,其人口死亡(包括正常和非正常死亡)均视为正常死亡,其人口死亡率视为人口正常死亡率。以这个地区和时段的人口死亡为正常死亡标准进行比较的其他地区其他时段的非正常死亡就成了相对的非正常死亡,比较得出的数据则是相对非正常人口死亡数据。 第二节“三年”与四个时段的人口死亡对比分析为了比较准确地探究出“三年”人口非正常死亡情况,我们选取了下列四个新中国建立后不同时段的人口死亡状况分别与“三年”进行比较。 第一个时段:1950年—1952年。三年平均死亡率为17·6‰ 。年死亡率分别为18‰、17·8‰、17‰ 。 第二个时段:1950—1957年。8年平均死亡率为14·31 ‰ 第三个时段:1957年。死亡率为10·8‰ 第四个时段:1979年。死亡率为6·21‰ 以这四个时段的人口死亡率为人口正常死亡率标准分别与“三年”进行比较,计算出的三年人口非正常死亡人数(见《一个降伏“饿死三千万”谣言的“核武器”· 第一节·一》)如下: 第一个时段:与1950年—1952年任意一年比较,“三年”非正常死亡为0人。 第二个时段:与1950—1957年的8年平均死亡率比较,“三年”非正常死亡为750.3万人。 第三个时段:与1957年比较,“三年”非正常死亡为1449. 6万人。 第四个时段:与1979年比较。“三年”非正常死亡为2364. 3万人。 这四个“三年”人口非正常死亡数据,选哪个比较接近真实? 首先,我们看第一时段。这个时段是建国初期,百废待兴,而且正在进行着抗美援朝战争,与“三年”没有可比性。 其次,再看第四时段。1979年是1950——1982的三十三年间死亡率最低的一年,也是新中国成立至今人口死亡率最低的一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三年”与它没有可比性。 下面再看第三时段。1957年的死亡率是1950—1957的8年间最低的一年。这一年,没有大的天灾,没有兴建大的基础建设工程,人民正处于新中国建国后的休养生息期。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三年”与它也没有可比性。 接下来看第二个时段,将“三年”与新中国建国前八年的平均人口死亡率比较,个人认为比较切合实际。这个比较的结果是:“三年”人口非正常死亡人数为750.3万人。 第三节非正常死亡750万人与104万人的解读有人一定要质疑了:对比分析探究出的“三年”人口非正常死亡人数为750.3万人,而民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三年”饥荒人口非正常死亡人数为104万人,其间相差了666.3万人,这不是一个很大的矛盾吗? 我说,一点也不矛盾。 首先,这两个数据的性质是不同的。104万是一个绝对的人口非正常死亡数据,它是由调查统计得来的。750万是一个相对的人口非正常死亡数据,它是相对于新中国建国前八年的平均人口死亡率推算出来的。它们之间不存在互相吻合的可能,有差距是正常的事。 其次,104万是一个专项调查(饥荒)数据,表示的是因饥荒导致营养性疾病的非正常死亡,其中有的即是饿死。而750万中除了包括这104万以外,还包括了“三年”中由于“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意外意故、自杀、他杀、死刑等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死亡。所以,二者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也是正常的事。 再次,网上流传有我国如今每年人口非正常死亡800万人的传言,有说是320万。800万应不可信,300余万有可能。如果与现在每年非正常死亡300余万人比较,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三年”,非正常死亡750.3万人也就不足为奇了,它与三年饥荒非正常死亡104万人的统计数据是基本合拍的。 附鹤龄:一个降伏“饿死三千万”谣言的“核武器” http://www.wyzxwk.com/Article/lishi/2013/09/306686.html 鹤龄:有据可查 三年灾荒非正常死亡104万——贺合林写于2011年4月19日—— 第一节 一个有据可查的三年灾荒非正常死亡数据关于三年非正常死亡问题,很多人指责政府没有一个明确统计数据,以至造成混乱。那么,国家到底有没有一个明确的统计数据呢?答案是肯定的:有! 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年出版的由民政部与国家统计局合编的《中国灾情报告》第267页记载了有关的统计数据: 1959-1961年饥荒情况 时间 营养性疾病 卖儿送女 非正常死亡 1959 302万 518 17853 1960 474万 10688 374890 1961 3039万 666000 647010 合计 1039753 按照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张启华说的国家统计局“是最权威的部门”的说法,这个数字的发布机构就更权威了,因为它是最权威的国家统计局外加一个“不最”但也很权威的民政部! 第二节 一个本应引起正视却被冷冻了的数据据我的理解,“灾情报告”应是国家有关部门在自然灾害发生的时候,及时地收集各地自然灾害情况进行加工、整理而形成的书面汇总资料。只要没有人为的恶意篡改,一般来说,可信度比较大,误差相对小。 因此,相对于那些推测估计的数据,具有更高的可信度。所以,在研究当时人口变化情况时,这个数据不但是一个应该引起正视的数据,而且是必须予以正视的数据。 即使这个数据的可信度低到了毫无价值的程度,仍然应该引起我们的正视,也必须予以正视。因为,至少它说明了一点,当时的政府,着手进行了这项调查统计工作,并不是某些人所说的不敢统计,更不是某些人咒骂的“无耻到没有做明确的统计”。 这个数据早已于1996年随着《中国统计年鉴》的出版公之于世,至今已有15年的时间。可是,却一直处于禁锢“深宫”人不识的状态。不但我们普通百姓不了解它,连那些专门研究中国三年饿死几千万人的中外学者好像也不了解它。当然,他们不是不了解,而是有意装聋作哑,企图掩盖抹杀它。 我做了一个小小的调查。百度搜索“三年大饥荒非正常死亡1039753人”,虽然得到2720个结果,但全部是以“三年大饥荒”出现的,没有一个结果显示出了“1039753人”。 百度搜索“1959—1961年非正常死亡1039753人”,只显示出122个结果。 再扩大范围,百度“三年非正常死亡1039753人”,显示出的结果是137个。 再扩大范围,百度“非正常死亡1039753人 ”,显示出的结果是142个。 这就是说,在浩如烟海的互联网上,十六年了,只有最多142篇帖子里提到过它!各位不妨试一试,看能不能通过别的方式搜索到更多的结果。 与它的被冷冻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饿死3000万”、“饿死几千万”的火暴场景。百度搜索出来的结果以十万百万计! 百度“三年饿死3600万”,结果4.75万个。 百度“三年大饥荒饿死3600万”,结果10.7万个。 百度“饿死3000万”,结果67.5万个。 百度“饿死3600万”,结果66.3万个。 百度“饿死三千万 ”,结果85.1万个。 百度“饿死几千万”,结果181万个。 百度“饿死1000多万 ”,结果174万个。 真是不解?在一个明确的恒定的来源于调查的非正常死亡数据被冰冻的同时,另一个来源于推测估计的处于千变万化状况的饿死人数据却在被爆炒!难怪像凤姐那些人会一夜成名的! 第三节 这个数据为什么被冰冻了这个数据为什么被冰冻?主要原因也是主观上的原因还在于它的本身——太矮小了。在几千万面前,它就像侏儒站在巨人的身旁一样! 正因为它太“侏儒”,所以,那些热衷于造“巨人”的先生们谁也懒得理睬它。当然,更重要的还是“侏儒”是他们的克星,侏儒的小反衬出了他们所造的“巨人”的虚大。所以,他们必须将这个数据封杀。只有封杀了这个数据,他们才能全力以赴的让“巨人”越长越大!所以,就有了千多万、两千万、三千万、四千万、五千万、六千万、七千万等等像矮子爬楼梯的步步高数据出来了。 当然,发现这个“侏儒”数据的人也不是没有。譬如: 我在百度搜索“1959——1961年非正常死亡1039753人”时,曾发现一篇《曹树基:1959——1961年中国的人口死亡及其成因》的标题下出现了我所希望看到的这行字。以为曹树基在这篇文章里提到了这个数据。心想,这个曹先生就是与众不同,顿生敬意,决定探个究竟,谁知点击进去,在原文中找了几遍无果。最后才发现,是一位叫“坚持就是胜利”的网友在留言中贴出这个数据的。可惜他的声音太微弱,无法传到世上而在帖子里很快就自行消沉了。 至于曹树基,我算认错了人。原来,他根本就不承认这个数据的存在!他在这篇文章里发出的强音是:“中国政府至今没有公布三年大饥荒中人口死亡的确切数据。” 看起来,在他的眼里,发布“1039753万人”这个非正常死亡数据的国家统计局和民政部都不是中国政府而是外国政府。 话又说回来,像曹树基这些人虽然想要封杀这个数据。但是,他们的能量毕竟有限。仅凭他们的力量,是无法冰冻这个数据的。 真正冰冻封杀了这个数据的是谁?就是这些曾经的、现在的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的专家,他们肯定都看到了这个数据,但是,谁也没有把这个数据放在眼下。原因自然没别的,只能是嫌它太“侏儒”了。 如果不是嫌它太“侏儒”,最起码的也得给它一个亮相的机会,在研究三年饥荒非正常死亡问题时搬出它来参考一下! 如果不是嫌它太“侏儒”,为什么宁肯让共产党顶着千人咒万人骂而不愿意把它搬出来去回击一下! 如果不是嫌它太“侏儒”,为什么不敢面对在中共党史上客观存在着的这个它! 第四节 请用“常规武器”抗衡它这里的“常规武器”是指常用的最能反映真实情况的调查统计方法,即普查。 “1959—1961年非正常死亡1039753人”这个数据得来的方法应该是属于普查。尽管它有可能因受非正常因素的干扰而出现误差甚至有可能出现很大的误差。但是,在没有证据揭示它的误差以前,它的误差就只存在于有可能或是很有可能之中,而不是真实的误差。谁要想真正揭示出它的误差,就必须采用对等的也就是统计的“常规武器”,即用普查的方法,拿出切切实实的数据来抗衡它或者最后推翻它。 然而,现在的专家和非专家们用来抗衡它的都是“非常规武器”,即“地对空、空对空”的“导弹”。正因为是“导弹”,所以,一但他们预先确定了射击目标,就都可以百分之百的中靶!饿死七千万的、饿死六千万的、饿死五千万的……都是如此。他们各有各的靶,各有各的导向,各有各的“射法”。 对于这些人的“射法”和“成果”,曹树基先生毫不留情地一语给他们捣了底。他在《1959—1961年中国的人口死亡及其成因》中说: 已有不少学者采用人口学的方法,根据若干项全国性人口数据,进行非正常死亡人口总数之估计,所得结果在1700万——4000万之间。本文不拟展开对于他们成果的讨论。总的看来,我以为他们方法远不够细致和精确。回到本文的主题上来打个比方,那是一种毛估的推算,一种另类的“瞎子摸象”,没有关于象毛、象腿、象身、象牙和象鼻的直接感触,只有动物的概念和体积的概念:说是一头象,其实可能是骆驼。” 非常感谢曹先生的“仗义执言”,他的一句话就把所有研究三年饥荒饿死人问题的专家和非专家全部击败了。原来这些人都是睁眼瞎! 然而,在同道中大获全胜的曹先生又是采用什么“武器”与“宿敌”抗衡呢?遗憾得很,他使的同样是“地对空、空对空”的“非常规武器”!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 “我的方法是从象毛、象腿、象身、象牙和象鼻的触摸开始……” 大家可看明白了?他也是在摸——触摸。与别人的“摸别”就在于他多摸了几下! 我们不禁要问:“既然你不是‘瞎子’是‘光子’,何不睁开眼睛看而非要闭着眼睛“摸”呢?无力搞普查,搞个抽样调查总是可以的吧,再不济,搞个网上调查总行吧。实在不愿自己动手,呼吁一下或是串连同道强烈呼吁政府进行调查总是可以做得到的吧! 可是,你和你的同道们,竟然没有一个人愿意做这样的工作。就像“师公(法师)斗法”一样,你方唱罢我登场——大家一个劲地在比“摸法”! 即使你曹先生的“摸法”是世界冠军又能怎样呢?你摸出的这头“象”,也只能是“推测加估计”的!在这个“104万” 面前,你仍然无力推翻它! 第五节 三年非正常死亡104万的虚实探究《有据可查,三年非正常死亡104万》发出以后,“饿死几千万”论者有的如芒刺在背,恨不得把这个“104万”一口吞进肚里,以防它继续扩散。 《天涯煮酒论史》上一位叫“新十字军”的网友甚至呼吁大家不要回帖,让帖子赶快沉下去。中华论坛上同样出现了类似的留言。 总之,对于“104万”,回帖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这个数据是国家统计局于1996年推出的,受全盘否定前三十年思潮的影响,很可能数据有所扩大,也就是说,实际数据小于104万。另一种意见认为,非正常死亡是一个被人忌讳的概念,地方官员肯定会瞒报,所以,实际数字应该大于104万。 这个“104万”究竟是扩大了还是缩小了?我认为: 在非正常死亡人口的汇报和统计中,虽然有可能出现非正常因素对数据的影响。但就自然灾害造成非正常死亡而言,瞒报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这种死亡不会追究责任,反而可获得救济。 “重庆皂角山李氏”认为:“农民每天定量吃的三到五两(十六进制一斤)原粮都是自己生产的,而生产大队少报死亡人数还可以凭“人头”数多留“口粮,那时农民死亡是都不“火化”的,瞒报死亡人数而多留“口粮”也不好查,所以,以“这种死亡不会追究责任,反可获得救济”为据,说上报的死亡人数准确,道理并不充分。” 我认为:如果基层干部站在本单位利益考虑问题,即使“按人头留口粮”,也不会瞒报死人隐瞒灾情的。瞒报一个死人能“赚”多少口粮呢?按他说的3——5两标准就高不就低,瞒报一个死人一年才“赚回”1825两即114斤粮食。瞒报10个才“赚”1140斤粮食。而如实报告饿死人情况获得的最少救助起码也是以不饿死人为标准!这个标准肯定远高于五两了。 《湄潭事件》一文中就有这样的记载:“一是开仓发粮,安排群众生活。粮仓一开,农村死亡基本停下来了。……二是抢救病号。……免费治疗,采取营养、药物等方法医治,完全康复后出院。” 权衡利弊,相信绝大多数的基层干部都是明白人,不会选择冒着承担罪责的风险瞒报死人而是如实报告灾情争取获得救助。 实际上,饿死人的情况绝对瞒不住!这个道理很简单。一旦饥荒到了饿死人的地步,如果领导者不采取积极措施自救和争取救助而隐瞒灾情和饿死人情况,其结果必定造成死亡人数日益增多以至不可收拾而自行暴露。当时为祸严重的信阳、通谓、湄潭等都是如此,而且,最后都惊动了中央,责任人都受到了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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